我国国防工业从小到大,从低级到高级,从仿制到自行研制,逐步建立了一个门类比较齐全,具有一定教学、科研、试制和生产能力的国防科研体系,并取得了重大成就:一是建设了一批新的科研、生产、试验等重要基地,改善了战略布局,使后方建设得到巩固和发展;二是研制出大批性能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的常规武器,为陆、海、空军实现武器装备现代化提供了重要保障;三是独立自主地研制了战略武器,增强了我国的自卫能力;四是培养锻炼了一支坚强的善于攻关的国防科研队伍,在许多新兴科学技术领域,不断创新和发展,获得很多科技成果和重大发明;五是军工各部门服从国家经济建设的大局,按照“坚持平战结合,军民结合,建立和完善国防工业运行机制,提高军民兼容程度,增强平战转换能力”这一发展模式,在保证军队需要的前提下,努力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保证了城乡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同时又为国家创造了财富。
三、我国的国防体制
我国根据宪法、国防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建立和完善国防体制,国家对国防活动实行统一的领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决定战争与和平的问题,并行使宪法规定的国防方面的其他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并行使宪法规定的国防方面的其他职权。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并行使宪法规定的国防方面的其他职权。国务院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并统一指挥全国武装力量。
中国人民解放军实行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下的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体制。总参谋部负责组织领导全国武装力量的军事建设,组织指挥全国武装力量的军事行动。总政治部负责管理全军党的工作,组织进行政治工作。总后勤部负责组织领导全军后勤工作。总装备部负责组织领导全军武器装备建设工作。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是国家的常备军,主要担负防卫作战任务,必要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协助维护社会秩序。预备役部队平时按照规定进行训练,必要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协助维护社会秩序,战时根据国家发布的动员令转为现役部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担负国家赋予的安全保卫任务,维护社会秩序。民兵在军事机关的指挥下,担负战备勤务、防卫作战任务,协助维护社会秩序。中国人民解放军由陆军、海军、空军和第二炮兵组成,在全国范围内设立7个军区。
国家对国防科研生产实行统一领导和计划调控。国务院负责领导和管理国防科研生产,管理国防经费和国防资产。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武装力量的武器装备体制和武器装备发展规划、计划,协同国务院领导和管理国防科研生产,会同国务院管理国防经费和国防资产。国家实行国家军事订货制度,保障武器装备和其他军用物资的采购供应。国家对国防经费实行财政拨款制度,并根据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的需要,确定国防资产的规模、结构和布局,调整和处置国防资产。
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共同领导动员准备和动员实施工作。国家在和平时期进行动员准备,将人民武装动员、国民经济动员、人民防空、国防交通等方面的动员准备纳入国家总体发展规划和计划,逐步完善动员体制,建立战略物资储备制度。国家重视开展国防教育,并将国防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四、我国的国防政策
(一)巩固国防,抵抗侵略,制止武装颠覆,保卫国家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我国的国防政策是努力避免和制止战争,努力用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和历史遗留问题。但是,在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依然存在的情况下,国家必须具有用军事手段捍卫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能力。我国的国防现代化建设完全是为了自卫,是保障国家现代化建设和安全的需要。我国武装力量的规模是与保卫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需要相适应的。我国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地建设和巩固国防。
(二)国防建设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经济建设大局,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国防现代化需要国家的经济力量和技术力量的支持,国防现代化水平只能随着国家经济实力的增强而逐步提高。国家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国防建设必须服从和服务于这个大局,军队积极参加和支援国家经济建设。国家在集中力量进行经济建设的同时,加强国防建设,促进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三)贯彻积极防御的军事战略方针
我国在战略上实行防御、自卫和后发制人的原则,坚持“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的策略。我国坚持全民自卫原则和人民战争的战略思想,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完善国防动员体制,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立足现有武器装备,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适应世界军事领域的深刻变革,做好现代技术特别是高技术条件下的防卫作战准备。
(四)走有中国特色的精兵之路
在新的历史时期,我国军队努力加强质量建设,走有中国特色的精兵之路,目标是建设一支有中国特色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的人民军队。我国军队依靠科技强军,实现军队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能型、由人力密集型向科技密集型的转变。按照现代战争的特点,努力提高武器装备现代化建设的水平,改革和完善军队的体制编制,改进部队的训练和院校教育的内容与方法。
(五)维护世界和平,反对侵略扩张行为
我国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独立自主地处理对外军事关系,开展军事交流与合作,不搞霸权主义,不搞军事集团,不进行军事扩张,不在国外驻军或建立军事基地。我国反对军备竞赛,主张根据公正、合理、全面、均衡的原则,实行有效的军备控制和裁军。我国支持国际社会采取的有利于维护世界和地区和平、安全、稳定的活动,支持国际社会为公正、合理地解决国际争端、军备控制和裁军问题所做的努力。
我国的武装力量
国家武装力量的组织结构受多种因素的制约,主要是国家的政治制度、经济条件、军事战略以及地理环境、人力资源、历史传统等。总的是由简单到复杂,由单一组织向着多种组织结合的方向发展的。目前世界各国武装力量的构成,大体上可以概括为三种类型,即:多种(三种以上)武装组织相结合的形式;两种(军队和武装警察)武装组织相结合的形式;单一(军队或警察或民兵)武装组织。一般均采取以军队为主体多种武装组织相结合的形式。中国的武装力量由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构成。
一、中国人民解放军
中国人民解放军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骨干,是抵抗侵略、保卫祖国、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的主要力量。中国人民解放军由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组成。
(一)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由陆军、海军、空军、第二炮兵组成。
1.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由步兵(摩托化步兵、机械化步兵、山地步兵)、装甲兵(坦克兵)、炮兵(炮兵—火箭兵)、防空兵、陆军航空兵、工程兵、防化兵、通信兵、电子对抗兵等兵种及侦察兵、测绘兵、汽车兵等专业兵构成。
步兵是徒步或搭乘装甲输送车、步兵战车实施机动和作战的兵种,是地面作战的主要力量。装甲兵是以坦克及其他装甲战车、保障车辆为基本装备,遂行地面突击任务的兵种。炮兵是以各种压制火炮、反坦克火炮、反坦克导弹和战役战术导弹为基本装备,遂行地面火力突击任务的兵种。防空兵是以高射炮、地空导弹武器系统为基本装备,遂行对空作战任务的兵种。陆军航空兵是装备攻击直升机、运输直升机和其他专用直升机及轻型固定翼飞机,遂行空中机动和支援地面战斗的兵种。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的基本组织层次为:集团军、师(旅)、团、营、连、排、班。团以上大多采用合成编组,如集团军通常辖若干个步兵师(旅)及装甲(坦克)师(旅)、炮兵旅、防空旅、直升机大队、工兵团、通信团及各种保障部(分)队等。陆军按任务还划分为野战部队、边防部队、警卫警备部队等。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未设置独立的领导机关,由总部有关部门行使领导职能。集团军至团的各级领导机关通常设置司令部、政治部(处)、后勤部(处)、装备部(处)。
2.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由水面舰艇部队、潜艇部队、海军航空兵、海军岸防兵、海军陆战队等兵种及专业兵构成。
水面舰艇部队是在水面遂行作战任务的兵种,是海军的基本作战兵力,包括战斗舰艇部队和勤务舰船部队,具有在广阔海域进行反舰、反潜、防空、水雷战和对岸攻击等作战能力。主要用于攻击敌海上兵力和岸上目标,支援登陆、抗登陆作战,保护或破坏海上交通线,进行海上封锁、反封锁作战,运送作战兵力和物资,参加夺取制海权和海洋制空权的斗争等。平时还用于保卫大陆架、专属经济区,保卫和参加海上科学实验与调查作业、开发海洋资源,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其编制层次通常为支队(相当于师级)、大队(相当于团级)、中队(相当于营级),如驱逐舰支队、护卫舰大队、导弹快艇中队等。
潜艇部队是在水下遂行作战任务的兵种。按潜艇动力,分为常规动力潜艇部队、核动力潜艇部队;按武器装备,分为鱼雷潜艇部队、导弹潜艇部队和战略导弹潜艇部队。具有在水下使用鱼雷、水雷、导弹武器对敌方实施攻击的能力。主要用于消灭敌方大、中型运输舰船和作战舰艇,破坏敌方海上交通线,保护己方海上交通线,破坏、摧毁敌方基地、港口和岸上重要目标,还可以遂行侦察、布雷、反潜、巡逻和运送人员物资等任务。基本编制为支队,辖有若干艘潜艇(团级)。
海军航空兵是主要在海洋上空遂行作战任务的兵种。通常由轰炸航空兵、歼击轰炸航空兵、歼击航空兵、强击航空兵、侦察航空兵、反潜航空兵部队和执行预警、电子对抗、运输、救护等保障任务的部队编成。它是夺取和保持海洋战区制空权的重要力量,海军的主要突击兵力之一,能对海战的进程和结局产生重大影响。其编制层次为舰队航空兵、航空兵师、团、大队(营)、中队(连)。
海军岸防兵是海军部署沿海重要地段、岛屿,以火力遂行海岸防御任务的兵种。通常由海岸导弹部队和海岸炮兵部队组成。基本任务是:封锁海峡航道,消灭敌方舰船,掩护近岸海区的己方交通线和舰船;支援海岸、岛屿守备部队作战,保卫基地、港口和沿海重要地段的安全。其编制有独立团、营、连等,分属于海军基地或水警区。
海军陆战队是海军中担负渡海登陆作战任务的兵种,是实施两栖作战的快速突击力量。通常由陆战步兵、炮兵、装甲兵、工程兵及侦察、通信等部(分)队组成。基本任务是独立或协同陆军实施登陆作战、抗登陆作战。其编制序列为旅、营(团)、连、排、班。
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领导机关设有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装备部,下辖北海、东海、南海舰队和海军航空兵部,各舰队辖基地、舰艇支队、水警区等。
3.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由航空兵、地空导弹兵、高射炮兵、空降兵及雷达、通信、电子对抗、气象等部队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