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杨头一脚揣上冰箱门,嘴里叼着一根火腿肠,怀里还满满当当地抱着一大堆食物,跳着探戈走进我的卧室;而这个时候,动手能力强的正球早已经坐在写字台旁开吃了:他灌了几口可乐,大把大把地往嘴里塞着花生米。
老杨头很快加入了他的行列——这两个家伙,每次到我家来,我的电冰箱都得遭殃,我一直怀疑他们是超市派来的间谍。
眼下,他们俩正一边胡吃海塞,一边乐呵呵地看着我在旁边忙活,还不时地还提出一些“指导性意见”,却没有一个人过来搭把手。
我把屁股对着他们,弯下腰,从床底下拖出三口箱子;再拉开衣柜,拨开挂在衣架上的衣服,在衣柜内壁上摸索了几下,按下一个按钮。木板朝两边滑开,露出成排的各类枪械。
正球和老杨头看得目瞪口呆,连吃喝的速度都放慢了。他们惊叫道:“天哪,这么多枪……你这是要造反?”
我赶紧挥手示意他们噤声:“喊什么!小心让人家听到!”
老杨头压低声音:“你怎么藏了这么多枪?”
我咧嘴一笑:“它们能带给我安全感,就从部队里偷着带回来了。”
老毛子就这一点好处,只要给钱,什么事都能办成。而且,老兵自有特权,尤其是我这种到地狱里走了好几遭的。
正球放下可乐和花生米,双手捧起一支近似矩形的短号步枪,“这么沉!”
我接过他手里的枪,轻而易举地单手举起,将枪托抵在肩上,瞄了一眼,“这是scar11突击步枪,7毫米口径,30发子弹,电动发射,子弹速度800米/秒,比声音快一倍还多。精度高,威力大,打你的车不费劲儿。要是打中油箱的话,一发子弹就能把它变成烟火表演场。”
我很喜欢这枪,虽然外形缺乏创意,但这种设计很符合欧洲人的特点。再说欧盟的东西做得精细,比老毛子的枪好使得多。我在哈尔科夫打仗那会经常扔掉自己的科莱洛夫FA-37突击步枪,捡这枪使。
部队长年累月的体能训练让我可以轻而易举地使用这支枪,但是没有受过训练的正球得用两条胳膊才能勉强托起。他摇摇头:“太沉了,拿不动。”
“这不是给你们俩用的,”我接过枪,放回原处,取出两支精巧的冲锋枪,“给,这才是你们的。马尔可夫RK-11小型冲锋枪,俄国货,高射速,很灵活,发射小口径穿甲弹,近距离扫射无敌,远距离准头差点,用起来还是挺不错的。”
老杨头抓起枪,笨拙地操作着;正球费了好大力气才拉开枪栓。我看着他们,轻轻叹了口气,不禁想起我那些战死的队友们。如果他们当中有一个能活着回国,现在也不至于……
我突然想起另一个人,那个人就在汇月市,而且近在咫尺,当年也是我的好搭档。如果那个人在这儿的话,情况会大不相同。只不过我不愿意让女人卷入这种事,而且我也不想见她太频繁。
“也挺沉的,不过比刚才那把好很多,”终于成功拉开枪栓的正球眉飞色舞地摆弄着,“哒哒哒!”
“枪托是用增强聚合物做的,比欧盟那把轻多了,”我说,“你们俩练练,用不了几天就能成,很容易上手。”
“有手枪没有?”老杨头问。
我点点头,从另一边壁橱里拿出三把手枪:“T20,也是俄国货,近距离打得准,远了不行,防身还可以,子弹不多,省着用。”
正球拿起其中一把颠了颠,满意地点点头:“手感不错。”
“装上弹夹手感会更好,”我边说边拿出一把BJ-2战斗刀:“战场必备。这个我自己用,你们俩就算了。这玩意儿可快着,别没捅着别人先把自己划伤了。”
我又从衣柜里摸索出一个箱子,搬出来放到床上,打开:“这里面都是弹夹,带上几个,明天我教你们用枪——你们必须在三天内学会开枪,还得能杀人。”
“额……这……”两个人的嘴巴张成了O型。正球挠挠头:“我连鸡都没杀过……也就踩死过个把蚂蚁。”
“我拍过苍蝇,还打过蚊子。”老杨头挥舞着手臂说。
“你们可以把我们的目标当成蚂蚁、苍蝇和蚊子,”我边说边打开先前那三口箱子。“过来看看,这才是重头戏。”
他们好奇地凑上来,扒拉着箱子里的装备。正球拿起一个手电筒似的仪器问,“这都是些什么呀?”
“你可真会挑,一上来就拿了最核心的装备,”我笑道,“这是IT-33型主动式光学迷彩伪装器,侦察兵的主要伪装器材,出门必备,我当兵那会儿常用。”
“光学迷彩?”正球翻来覆去地看着这个装置,“干嘛用的?”
我指了指仪器中间的一个银色按钮:“你按下那个开关试试。”
“嗡……”正球身边的空气波动了几下,一阵微弱的嗡鸣声传来,他那肥胖的身躯变得模糊起来,几秒钟后,他从我们眼前完全消失了。
“我靠!真假!”在一旁看着的老杨头惊叫道,“他隐身了?”
我点点头:“这就是一种隐身装备,能产生屈光力场。这种力场可以改变目标周围光线的传播方向,实现视觉隐形,不过细看的话还是能看到的。另外,跑动的时候空气会产生细微波动,使用者周身会出现一圈彩虹,也是发现它的标志之一。正球,你跑几步。”
正球原先站立的地方的空气波动了几下,出现一个模糊的身影移动的痕迹,然后一束微弱的彩虹从我们面前一闪。
“看到了吧?”我指着彩虹闪过的方向问老杨头,后者迷茫地摇摇头,“没注意。”
我真有种掐死他的冲动。
正球松开开关,嗡鸣声逐渐消失,他又重新出现在我们的视野当中。“太神奇了,有这玩意儿就简单了。只要一直按着按钮,谁也发现不了我们,哈哈。”
我摇摇头:“没你想的那么简单,用它是有时间限制的。”
正球低头看着手里的光学迷彩:“时间限制?”
“显示屏上有提示,”我指着光学迷彩顶端一块2。4英寸大的液晶屏幕说,“右下角有个指示热量的进度条,别让它完全到头,不然屈光力场会逐渐消失。左下角是电量,电池不太完善,在持续使用她条件下,电量下降很快。”
“持续使用时间最长可以到多久?”正球问。
“三十分钟,”我答道,“之后电池就会发热,隐身效果下降,直至屈光力场完全消失。”
“我说哥们儿,你这靠谱不?”老杨头拿起另一个光学迷彩,抛到半空没接住,差点摔到地上。“别到关键时刻掉链子。”
“小心点,它很贵的,在黑市上卖的话能买下半个商云镇呢,”我瞪了他一眼,“缺陷很多,但比没有强。要是使用恰当,你会发现这是非常方便的装备。”
我没敢告诉他俩,光学迷彩在热感应探测器和电磁脉冲武器面前形同虚设——光学迷彩并不能消除热量,恰恰相反,它还制造热量,这让它的隐身优势在热感应探测装备面前荡然无存;而一旦碰上电磁脉冲,屈光力场会当即消失。在哈尔科夫,我的好几个队友在执行渗透任务时就是因为落入电磁地雷陷阱才……
我摇摇头,赶走这些灰暗的记忆,然后拿起另一个相似的光学迷彩:“给,你们俩用这个,TL-S1C,也是光学迷彩,IT-33的改进型,电量和屈光力场作用时间比你们手里拿的延长很多,可以持续使用1个小时。”
“咳,这就对了嘛。”老杨头一把抢过升级版的光学迷彩,拿在手里翻来覆去地把玩了几下,按下按钮,看着自己消失,然后松开,再按下……如此反复了好几次,玩得不亦乐乎。
“你闲的啊!这样会把它弄坏的知道吗?”我呵斥道,“弄坏了可没处修,这玩意儿精细着呢,咱们后面的行动全要靠它。”
老杨头吐吐舌头,做个鬼脸,小心翼翼地把它揣进兜里。
我又拿起一个肥皂大小的玩意儿,在旋钮上拧了一把,拉出一小节天线:“PDS-1型步兵声呐,听名字你们就该知道它是干什么的。”
“它是干什么的?”两人异口同声地问。
我突然感觉很累,轻轻呼出一口气:“在一定范围内使用声纳探测系统侦测载具,并且它能够自动区分地形大气发射讯号。侦测到的载具信号将在咱们的头盔式战术显示屏上显示出来。”
看这俩家伙听得一头雾水,我又继续解释道,“简单来说,就是跟踪人员和车辆。”
“噢!”他们俩恍然大悟似的点点头,但我很怀疑他们是不是真的明白了。
我拿起另一个仪器和一把纽扣大小的追踪器:“PDD-200侦测器,跟踪步兵的。只要把这些纽扣贴在目标身上,侦测器就可以追踪它们的信号。”
“这不跟电影里一样。”正球说。
“嗯,”我边回答边拿出另一个饼状物,“这个,DS-22狙击手陷阱,代号‘魅影’。这玩意儿能做出我们的幻影来诱骗敌人,如果配合上地雷和炸药陷阱,绝对够敌人喝一壶。”
我的脸上露出微笑,在战争中,我用它布置陷阱杀死的欧盟士兵不下两百。
“还是不太懂……”正球挠挠头。
“唉,给你们讲明白点东西真难。”我叹口气,“行了,甭管那么多,到时候看我怎么做就行。”
我从第二口箱子里拿出几个香瓜大小的手雷,“这我认识,是手雷吧?”正球拿起一个,“还行,挺轻快。”
“小心点,这玩意儿威力可大着,一旦炸开,这个房间就没了,”我比划了一下,赶紧把手雷抢回来,“FRG-1碎片杀伤雷,里面装了硝基化合物,老杨头学理科,应该知道。”
“嗯,制作炸药的原材料,”他点点头,拿起一个玉米大小的蓝头手雷问:“这是什么,这么大,不会是原子弹吧。”
“算是原子弹的分身,”我说,“V5电磁脉冲手雷,爆炸后能释放出电磁脉冲,导致电子设备短路,一般用来瘫痪车辆和步兵身上的电子设备。虽然不能杀人,但也是很实用的东西。”
我又花了些时间,教他们俩如何用这些武器装备。也许男人对武器有一种天生的领悟力,这两个连鸡都没杀过的家伙竟然很快掌握了使用方法,只是用枪的时候还有些笨拙。
“今天太晚,就不练了。这样,明天晚上下班你们跟我回家,我带你们到地下室去,我在那里做了个靶场可以凑合着练习,你们俩必须尽快学会射击——没事,这些枪上都有消音器,别人听不到。”
两个人面露难色:“这……能行嘛?我们从来没……”
“不行也得行,”我打断他们,“我把话说在头里,这事儿不能让第四个人知道。你们俩必须都给我守口如瓶,要是说出去,按照咱们国家的法律,光凭私藏武器这一项,我就得被枪毙十次。”
“不会的,”他俩连忙摇头否认,“不过,我们能不能报警或者告诉部队,让他们出面解决这事儿?你不是有个朋友是解放军……”
“我已经很久没跟他联系了,再说这事找他没用。你们信我就行,我可是正儿八经参加过战争的老兵,”我挺起胸膛,“而且说了也没人相信,搞不好还得因为造谣生事给抓起来,只能咱们自己去解决。”
“等等,我说陈晖,你这又是发枪又是发仪器的,还没告诉我们要干什么呢,”老杨头把枪和手雷放在桌子上,“咱们到底要怎么做?”
“练习,等待,”我简短地答道,“我已经委托私家侦探社去跟踪那个我的冒牌货,看看他什么来头;那边说三天后给我消息。这几天我得好好练练你们俩——这个任务我自己不行,你们得帮忙。”
“没有生命危险吧?”正球嬉皮笑脸地说,“我这刚考上选调生,还没上任呢,美满幸福的生活在前面等着我,你别让我送了命。还有人家老杨头快当爹了,你别让人家孩子一出生就没了爸爸。”
“乌鸦嘴!我明年也还要调回市里工作呢,”我白了他一眼,“放心,要下地狱也是我第一个,没你们俩什么事。”
“倒不是这个意思,只是……”
“了解真相是要付出代价的,除非你们想一直蒙在鼓里,”我把手搭在正球和老杨头的肩膀上,他俩一言不发。
看着他们面露难色,我犹豫了一会儿:“好吧,反正我已经是到地狱走了好几遭的人,能活到现在已经算赚了,就让我把剩下的这多半条命送给汇月市吧。至于你们俩,我不强迫。只是,如果你们不想来,就给我守口如瓶,一个字儿也不准对别人说。”
“行了吧,瞧把你能的。我觉得丸子说得对,早晚你把自己作死就舒坦了,”老杨头拨开我的手,拿起冲锋枪,“都到这地步了,哪还能退缩,就这么干吧。”
“也是,”正球挠挠头,“还不知道是什么情况,咱们先等等看——再说,真出了什么事,还有陈晖保护咱嘛!哈哈!”
我看着这毫不知情的一老一小,心中开始懊悔。也许我真的错了,也许我一开始就不该把这一切告诉他们——他们并不具备执行这种任务的技能。仓促的训练无济于事,或许还会白白浪费生命。
“这不是白白浪费生命,这是为拯救大多数人而牺牲。”脑海里有个声音告诉我。
但是这对他们和他们的家人来说,这有什么不同吗?
我忽然想起自己成为亡命徒中队指挥官的那天,少校对我说过的话:“必要的牺牲是可以接受的,但肆意浪费这些生命的行为却不能容忍。作为指挥官,你必须弄清楚这两者之间的区别。”
遗憾的是,直到今天,我仍然稀里糊涂。
我看着兴奋地摆弄枪支和装备的两个人,不禁有些疑问:假如他们死了,是必要的牺牲,还是肆意浪费生命?
“无论如何,你必须阻止悲剧的发生,”脑海里的那个声音又来了,“别让昔日的悲剧重演。”
“我知道。”我小声说了一句,握紧了拳头。“我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