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利安·劳埃德·戴维斯起身面对陪审团,一手紧抓长袍边缘,另一手放在背后。萨拉觉得他的姿态古怪而自负,她真希望陪审团与她有同样的感觉。
劳埃德·戴维斯说自己有责任证明,加里的犯罪是个不争的事实,之后便充满自信地开始总结陈词。“让我们回顾一下加里·哈克的所作所为。去年10月14日夜晚,他故意闯入雪伦·吉尔伯特的住所……”
他开始描述骇人的强暴场景,精确而详细,无懈可击。他用了近1小时,煞费苦心地以现有证据构建加里的罪行,将萨拉的辩护驳斥得体无完肤,像垃圾一样被弃置一旁。一个女人怎么会弄错强奸犯的身份,无论他有没有戴着蒙面套头帽,毕竟他们同居一年多了?劳埃德·戴维斯让陪审团想想自己的配偶——难道因为配偶戴着蒙面套头帽,自己就认不出他们了吗?当然不会。
萨拉刁钻地想,御用大律师会在卧室里戴蒙面套头帽吗?早该有人告诉我们。但话说回来,普通大律师的女儿不也失踪了吗?她的内心在尖叫、在抗议。在某个变态狂的卧室,她们孤独无依。哦,别想了。集中精神。
劳埃德·戴维斯提醒陪审团,雪伦听见了强奸犯的声音、看见了他的身体,他还叫了她儿子的名字。她怎么会弄错?加里有两个明确的动机——对那晚的争吵进行报复,以及拿回自己的手表。他很清楚雪伦的住处,知道雪伦单独和孩子们在一起,没有丝毫自卫能力。加里知道手表在哪里,雪伦也看着他拿走了手表。警察之所以找不到手表,是因为加里将手表藏起来了,仅此而已。
加里所谓的不在场证明又是怎样的呢?噢,有3个人证明他不在场,但却没法证明这3个人确实存在。有一个确实存在的目击证人看到他在强奸案发几分钟后出现在雪伦家邻近的街道上。
最后,不得不提及当事人的品行。本案中,有人在说谎,这是确定无疑的。陪审团目睹了雪伦·吉尔伯特和警探出庭作证。这些人都相信加里是有罪的。然后也看到了加里本人。所以,陪审团究竟会相信谁呢?雪伦、她的儿子和警察?或是加里·哈克?
确实如此,萨拉心想,加里的犯罪记录有3页纸之多,还包括对女人的暴力犯罪,真是个不讨好的委托人啊!
“我们知道谁在说真话,不是吗,各位陪审团成员?”劳埃德·戴维斯总结道。“我们知道谁闯入了雪伦·吉尔伯特家中,在她两个年幼的孩子面前强奸了她。就是那个人——加里·哈克。”
到目前为止,劳埃德·戴维斯的语气冰冷、平静、有节制,因为犯罪事实本身的恐怖程度足以佐证他的观点。现在,他抬起右臂,指了指加里,然后坐下。
法官看了看表,11点半,未到午餐时间,现在休庭为时尚早。“纽比女士?”
电话亭位于布洛索姆大街,周边有电影院、公交车站、肯德基店,附近几条街上都是维多利亚时代建造的公寓楼。电话亭内贴着一张为顽皮男孩开设法语班的广告。哈瑞·伊斯比好奇地查看电话亭。
特里对着哈瑞和两名身着制服的年轻警员说:“我们有艾米丽的相片,让我们走访一下,看看是否有人见过她,或者知道昨天10:27谁用过这个电话亭。”
这是特里目前掌握的唯一线索。他走访了萨拉的儿子西蒙,但一无所获。当时特里来到都是连栋房屋的布拉默姆大街,开门的是一个凶悍强壮的年轻人,他穿着T恤和宽松运动短裤,黄色短发微微泛红,阔鼻圆脸,一只耳朵上戴着耳环。西蒙将特里领到狭窄脏乱的客厅,边回答特里的问题,边穿上一双旧袜子和沾满泥点的旧运动鞋。西蒙说他继父确实在昨晚两点给他打过电话;但他也不知道艾米丽去哪了。他最后一次见到她是1个月之前,在特易购[1],当时艾米丽和萨拉在一起。他和妹妹不是特别亲密,但他能理解注重学习成绩的父母给艾米丽施加了过大压力。艾米丽也许一两天后就回来了。如果特里要搜查他的房间,西蒙没有意见,不搜的话,他要外出跑步了。
特里动过搜查的念头,但现在没有这个必要了。这个男孩的种种表现都显示了他的清白,但西蒙漠不关心的态度让特里感到不悦。他驾车离去时不禁想到,这是什么样的家庭啊?儿子是半失业的砌砖工人,丈夫语无伦次、几近崩溃,女儿又离家出走。那女人对他们做了什么?
不关我的事,特里坚定地自言自语道。或许,自己该为此感到庆幸。
特里和哈瑞分头沿街逐户调查。有些房屋的楼下是办公室,其他的全部留作卧室兼起居室式的住房。11:45分,他们到大街对面,和片区警察交换意见。
“有两种可能性,长官,”警员克尔急切地汇报说。“一名女子看到一个男人昨天早晨用了电话亭,他打了很长时间,所以她只好在外面等着;还有一个男的说,他的邻居总是在同一时间去那儿打电话,说他有些许强迫症,诸如此类的话。”
“那个女人描述这名男子的长相了吗?”
克尔查了查笔记。“大约四十岁,秃头,灰色衣服,驼色外套。”
“那个强迫症邻居呢?他的样貌?”
警员克尔脸红了。“我没问,长官。不过他住在7号楼3a房。现在出去了,但据说他每天下午都会在家看电视。”
“好的,我们晚点去调查一下,”特里说。“现在我最好回去,见见那对焦急的父母。至少女孩的父亲是真的担心她。”
萨拉想听劳埃德·戴维斯在说些什么,但她没办法聚精会神。昨晚一夜没睡,她在温暖的法庭里打起了瞌睡。恍惚中,她看到艾米丽正在逃走。有人抓住了她的手,会是谁呢?在看清那人的模样之前,她猛地惊醒,扫视四周,不知是否有人注意到了她。感谢上帝,陪审团没在嘲笑她。
萨拉机械地站起身,手里拿着笔记。“各位陪审团成员,正如你们所知,哈克先生被指控犯下一桩骇人听闻的罪行。”她痛苦地想到,他十有八九是有罪的,现在我该怎么办?
她停下来,仿佛陪审团坐在玻璃箱子里,让她无法接触,这奇怪的感觉让她束手无策。那位坐在后方的胖胖陪审员看上去更是一个牢骚满腹的人。
醒一醒,看在上帝的份上,集中精神。你来就是为了干这个。现在好好干。
我做不到,我太累了。
你能做到。
尽管她脑子里乱糟糟的,疲惫不已,她的嘴却不顾这一切,继续说着。“为哈克先生辩护并非要否定雪伦·吉尔伯特的不幸遭遇或是她孩子所受到的伤害。任何正派的男人或女人都会对此深表同情。”
我也不例外,作为艾米丽的母亲,我同情雪伦的遭遇。
“哈克先生的意思非常简单。他说:‘我是无辜的。你们抓错人了。这罪行令人发指,但不是我做的。’这就是哈克先生要表达的意思。”
一个声音萨拉她脑中挥之不去,当孩子把牛奶洒在地板上时,也是这样狡辩的。不是我干的,牛奶自己从杯中跳到地板上。拜托,找个更好的借口吧!
集中注意力!
几名陪审员坐立不安,或是摆弄手指。一个年轻女士抬头盯着精心装饰的屋顶。注意,他们的注意力不在你身上了。加把劲儿!
“劳埃德·戴维斯律师说,有证据表明加里·哈克有罪。但这不是事实,各位陪审团成员,难道不是吗?这宗案件中的证据不能令人信服,控方甚至不能证明加里当时就在雪伦家中,更不能证明他实施了强奸,因为他根本就没在那里,各位陪审员。控方的职责就是证明加里去过雪伦家,但他们完全没能证明这一点。让我们仔细研究一下与本案相关的证据。”
幸运的是,萨拉流畅地说出了这番话,但还不够自如、有力,横亘在她和陪审团之间的玻璃幕墙仍然存在。但萨拉在笔记中清晰阐明了案件的逻辑,她急切地查阅着笔记的内容。
“唯一能被算作证据的就是雪伦坚信她认出了加里。但你们记得雪伦当晚喝了多少杯酒吗?她酩酊大醉,各位陪审团成员,她醉得一塌糊涂,同时受到了惊吓。在那种状态下,她怎么可能认出疑犯?你们能吗?一个头戴蒙面套头帽、挥舞着匕首、行凶前只说了三言两语的男人?我对此表示怀疑。我怀疑有谁在那种状况下还会思路清晰。”
效果不错,她开始兴奋起来,进入状态了。要是那个陪审员能停止摆弄他的手表就好了。这很重要,该死的!
“当然,吉尔伯特女士感到愤怒、苦恼。她遭受了天大的不幸,想要让某人承担罪责,便怪罪第一个出现在她脑海中的男人——当晚和她吵架的加里·哈克。但她不知道是他,也不可能知道,他的小儿子也不知道。他的儿子很勇敢,不是吗?非常勇敢。但他只是个孩子,母亲说什么,他就信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