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着无声落泪的依贝,李奇心中不忍,上前劝道:“夫人别太难过,军情紧急,将军自然无暇他顾。”
依贝听到他的声音,急忙抹抹眼睛,强笑道:“多谢李校尉关心,是我太鲁莽了,打扰了将军。”
李奇心中暗叹,再是千娇百媚的女人,厉皓东都没放在眼里过,何况这个受气包似的小丫头!难哪!
陪着她垂头丧气地往回走,李奇道:“虽然将军脾气大了点,可他是天纵奇才,没人敢打的仗,他敢打。将军十八岁第一次请缨,只带了十几个勇士,凭着艺高人胆大,闯入两千多匈奴人的大营,硬是砍了头领的首级出来。这在过去的汉军,是想都不敢想的事儿。”
李奇的语气里充满艳羡与钦佩,不由吸引了沮丧的依贝。“哦,这么厉害!”依贝好奇地问,“他是不是有个很牛的师父,就像那种……武林盟主?”
哈哈哈,李奇大笑起来,这位翁主的思维,不像官宦人家,倒像是江湖说书的。他故意沉下声音,“那当然,将军的师父比武林盟主还要牛,人家是号令天下的盟主。”
号令天下!依贝吃惊地瞪大了眼睛,“是谁呀?”
“还有谁?只有当朝天子喽。”李奇呵呵。
啊?依贝顿住了脚步,一脸懵懂。李奇纳闷地问:“燕王没有告诉过翁主厉将军的身世吗?”
依贝赧然地摇摇头,心中益发好奇。李奇道:“将军的母亲与皇后是姊妹,两人差不多同时怀孕,结果,姐姐生下的是儿子,妹妹生下的是公主。陛下十分喜欢可爱的男婴,又渴望皇后能为自己诞下麟儿,于是在将军一岁那年,就把他抱进宫中抚养。”
“啊,将军那么小就离开亲生父母……”依贝喃喃低语,心中发酸,想想自己,六岁失去双亲,寄人篱下,原来厉皓东也很惨啊,皇宫里面如履薄冰,不禁生出同病相怜之情。
“那他怎么不上太学,却到了前线呢?”依贝感到不解,长安城里的王孙公子,个个都以到太学读书为荣。
“这就是将军与众不同之处。”李奇笑道,“宫中有最博学的老师,也有最顶尖的高手,将军年纪虽小,志向却大,白天按陛下的要求读书习字,夜里却偷偷向禁军头领们拜师学艺。等陛下察觉时,他已经打遍宫中无对手了。”
“于是陛下就同意他带兵了?”
“哪有这样容易!”李奇道,“陛下给他出了个难题,如果他能不死一兵一卒,就拿到匈奴王爷的人头,就放他出宫,否则,就得乖乖地留在太学。”
“啊,我知道了!”依贝重重地点头,“饶是这天大的难题,他居然解决了!所以你刚才说,他带着十几个勇士闯匈奴人的大营……”
“没错!匈奴人被打懵了,他们以骑术见长,一向瞧不起汉军,总以为我们只会打阵地战呢。陛下也没想到一个十八岁的少年真能成事,可是君无戏言,就算百般不情愿,只能放他去了。这一去,将军从此大展身手,他在这片大漠越打越顺手,匈奴人望风而逃。”李奇感慨不已。
“他真是个天才!”依贝由衷赞道。刚才还深受委屈的心,忽然好像没那么难受了。是啊,这样一个奇男子,岂是能循着常理的。
“李校尉,将军此番出征,何时能回来?”
李奇将她送到营帐门口,豪爽地对她挥挥手,笑着说:“夫人可知匈奴人给将军起的外号是什么?苍狼!苍狼捕猎往往是看准时机,快如闪电。将军也一样,或许他得胜归来,这几张蒸饼还没放坏呢。”
没有厉皓东的大营显得有些沉寂,不过秩序井然,按部就班地进行着固定的作息。当晚霞映红了天空,百无聊赖的依贝换上松松垮垮的男式军服,到大营后面一片开阔的草场散步。
她不必担心有谁敢靠近这里,毕竟身后是强大的汉军,即使放牛羊的牧民,也会避而远之。
此刻,残阳如血,草原的景致极其壮丽。依贝凝望着远方,不禁又一次想起今早出发的骑士们。不知他们现在到了哪里,有没有遇到敌人?童年恐怖的记忆无法磨灭,当年她父母是楼兰商人,从长安采购货物回楼兰的途中,遇到了残暴的匈奴劫匪,爹娘双双躺在血泊中的一幕就算依贝再年幼,终究定格成无法抹去的阴影。
那厉皓东呢,明知山有虎,他还偏要去挑战,岂不是更危险?依贝的眉间不自禁有了愁容,就算他再骁勇,毕竟刀枪无眼,这一仗胜负未知,真让人担心啊。
她呆呆地出神,半晌才回过劲来,不由自嘲,依贝啊依贝,真是没出息到家了,他这样对你,你还替他悬着心!
唉,其实他也挺可怜的,没有亲娘在身边,皇帝恭敬大于亲近,他肯定很孤单的,和她一样。只不过,她是个小丫鬟成天卑躬屈膝,而他,则被皇宫内侍们宠出了一身的臭脾气。
想到这里,依贝嘴角上勾,脸上有了笑意。似他这般美姿容,亏得是个将军,若是书生,在长安街上,只怕招来掷果盈车的场面啊。如今的他,就好比一匹挣开绊索、自由不羁的烈马,以为天高皇帝远了,却被逼着娶媳妇,等于硬套个笼头,他不憋屈才怪!
没有一个人看到,这张清丽无双的俏脸上,此刻漾起的温柔。
忽然,头顶传来的啸叫声惊动了依贝,仰首,竟是一群猎隼飞来。依贝对这种大漠特有的动物并不陌生,一路行来,常常能看到它们矫健的身影从天幕掠过。它们是天空的王者,能以极快的速度俯冲,精准捕捉草地上窜动的田鼠和野兔。它们有敏锐的视力、嗅觉和聪明的脑袋,有的牧民能驯养小猎隼,长大后帮自己看护牛羊。
依贝对此不陌生,还因为王府就养着一只猎隼,王爷视为宠物。
这群猎隼在她头顶盘旋,却没有飞走。莫非,它们在等待出猎?依贝暗想。这时,其中一只猎隼忽然向着她冲来,依贝大惊,正欲躲闪,却见那家伙已稳稳地落在了离她不到三尺的地上。
它似乎很有灵性,默默与她对视。依贝好奇地打量,忽然觉得它很眼熟。再仔细看,天哪,它是王爷的猎隼!
这一发现让依贝的心狂跳起来,她急忙上前,蹲下身子仔细查看,这只猎隼明显认出了她,温顺地没有动。依贝发现它的腿上绑着一根小小的管子,某种内心的直觉令她迟疑地取下了管子。
她刚取走管子,猎隼立刻腾身而起,飞入鸟群中,然后,群鸟盘旋一周,极速飞离。依贝心中一紧,这群猎隼都像是被训练过的,能识别目标、听从命令、进退一致。
盯着手里的小管,要不要打开?王爷的猎隼怎么会出现在这里?莫非,它寻找的目标正是自己?她不再犹豫,拧开管口,里面果然藏着一卷麻纸。
四下无人,依贝匆忙展开浏览。“阿细……”依贝脑袋霎时嗡的一声,熟悉的称谓让依贝激动得手指颤抖起来。这是一封以王爷的口气书写的密函:王府已经知道了送亲队伍的遭遇,对阿细的处境深深挂念,想知道她的近况,可是碍于与厉皓东关系交恶,只好暗中询问。
阿细边看边抽泣起来,离开长安这么久了,从来没有人对她说过如此温情的话语,啊,王爷还挂念着她这个小小的奴婢!孤独一下子得到了慰藉,阿细不是一个人,她在长安还有一个家!就算为奴为婢,那也是她生活了十年的家啊,那儿有她除了爹娘之外最信任与最亲近的人!她将麻纸藏进衣袖,匆匆跑回了自己的营帐。
依贝剔亮了油灯,又将信函不舍地读了好几遍,才将麻纸伸到火苗上全部烧掉。这是王爷信中特别叮嘱的,他不愿意让厉皓东知道他们一切的联系。依贝无声地叹了口气,对此她能够理解,毕竟王爷和将军势同水火。
依贝铺开纸笔,试着给王爷回信。她活得好好的,一切顺利,厉皓东按圣旨迎娶了她,没有穿帮。不过,她隐去了新婚之夜的分居。这种丢脸的事还是不要让王爷知道罢。最后,她也没有忘记夸一夸厉皓东,说他治军有方,汉军扫平匈奴指日可待,请王爷放心。
第二天清晨,依贝怀着忐忑的心又去草场散步,目光却不断扫视天空。果然,猎隼再度飞来,无人时迅速落到她身边,依贝将塞着自己回信的小管子绑在猎隼腿上,目送它再度飞走。轻轻地舒口气,心里满满胀胀,王爷那么尊贵的人,却如此有情有义,阿细呀,千万不能辜负了王爷!
李奇所料不差,才第三天傍晚,执勤的士兵就在瞭望台看见了远处飞驰而来的密密小黑点。“将军回来了!将军回来了!”全营沸腾起来,李奇快马迎出大营,但见厉皓东和他的骑士们如魔魅黑影,旋风般卷地而来。
“将军,战果如何?”李奇两眼放光。厉皓东哈哈大笑:“被我摸着浑邪王的行宫了,杀他个出其不意,这家伙损兵折将,只带几十个残兵逃回老巢了!”
李奇立刻嗅到了什么,“老大,这不像你的作风啊,怎么没有要他的命?”
厉皓东沉沉一笑,跳下马:“浑邪王老巢有四万人马,是左贤王最有实力的一支军队。我对他屡次定点打击,目的是要他害怕,逼他归降我朝,这比赶尽杀绝更能彻底摧垮左贤王的军心。”
风尘仆仆,他摘下兜鍪,解掉披风,挥手让将士们自己庆祝,就匆匆往营里走。李奇疑惑地望着他的背影:不是吧,一回来就急着去看小媳妇儿?
依贝听到外面的欢呼吵闹声,正想跑出去看个究竟,谁知刚一掀门帘,就和一个高大的身影撞了满怀。她尖叫一声,差点没被撞倒,幸亏一条铁臂及时揽住了她的细腰。
“将军!”扑面而来的草原冷寒和男子特有的阳刚气息让依贝一阵眩晕,整个人随着被圈紧的腰肢被动地靠在了他胸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