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长制提出之前,即公元485年,一种新型的社会经济制度开始颁行,这种制度是以一份诏书的形式开始的。因为这份诏书的名字叫做“均田令”,所以这种制度叫做“均田制”。正是由于这种制度的实施,才使得魏国能够做到孝文帝身后大约三十年的和平。
这个计划起先是由冯太后身边的臣子李安世提出的,李安世的叔父(李孝伯)也是魏国的名臣,按照年代计算,大约是太武帝拓跋焘以及文成帝拓跋濬时期的大臣。当然李安世长相也不错,否则冯太后绝对不会让他当自己的心腹大臣。
冯太后听从了李安世的建议,决定实行均田制改革。改革是必然要损伤一些既得利益者的利益,就像上一讲我们所说的三长制的设立,伤的是那些地方上面作威作福的“封疆大吏”的利益。均田制就不光是得罪那些国家公务员,还要得罪的是那些“地头蛇”,俗话说“强龙不压地头蛇”,冯太后居然连那些地方上面的豪强都敢压制,还有什么不敢干的呢?
但是冯太后最终还是没有彻底的得罪那些“地头蛇”,因为她执政的时期对于这些地方豪强,既要用又要打压,就像后面我们所讲的“清朝”系列一样,乾隆帝既要利用钮祜禄和珅的理财观念,又极其厌恶他的“贪污敛财能力”,所以乾隆六十年来一直不想动和珅,原因就在这里。
那么“均田制”所分配的主要土地到底是从何而来?这就要联系一下地理知识了。北方之地从元朝以前都是苦寒之地,尤其是临近蒙古和临近西北的那个地带,除非你是长期生活在苦寒之地的人,否则很容易就受不了那种冰冷的天气。所以此刻的西北地区是无主的荒地居多,有主的地区差不多和南方一样,“富则拥地千里,贫者无立锥之地。”
所以魏国的“均田制改革”,他的土地来源有以下几种:
1.无主的荒地,这是最主要的来源。因为没有主家的荒地,过上几年又会被那些豪强地主们侵占,与其让他们夺得养成自己的部曲,还不如由国家统一分配给下面的农民。
2.豪强地主们的土地,这是第二重要的来源。因为豪强地主有的时候可以形成与中央分庭抗礼的力量,比如说后汉的刘秀(虽然他有皇族的血统,但是王莽时代,他只能算作一个地主),而这样的力量是中央绝对不能容忍的。
3.南方新征服的土地,这是第三个重要来源。因为南方的士族阶层普遍喜欢“清谈”,开国统治者又是一些“寒门庶族军事家”。可是南方这个地方确实是一把双刃剑:有利的一面是南方富有,可以和北方的另一个政权相持达半个世纪之久;存在的弊端则是有两方面:1.南方的富有则是养成贪污腐败以及偏安思想的温床;2.南方盛产美女,所以消磨人的斗志也是南方的一大“功绩”。因此南方政权普遍斗不过北方,除了明朝初期以外。
4.反叛失败的诸王和“谋反”大臣的土地,这些人被分配的土地在“均田改革”之中比例最小。毕竟一个政权已经走向制度建设(简称“稳定”)阶段之后,谁还想谋反啊!唱颂歌还来不及呢!
但是豪强地主的土地又不能多分,否则他们的部曲(私人武装)就开始有不满情绪了。毕竟南北朝就是一个“战国”,五胡十六国就是“春秋”,统治着要做的是一架天平(秤),而不是一把刀,一把可以统一天下的武器。
因此这场均田制度的改革,农民所分到的土地,恰恰是一些无主的荒地。这些荒地已经足以让这些具有小农思维的人心满意足了,只要小小的一点恩惠他们就会让他们顺从,从而变成不知道反抗的顺民。
当然豪强地主的利益也得到了一部分的损耗,因为在均田改革之中,受益的不光一些农民,还有就是受他们摆布的那些佃户,他们变成了魏国的编户齐民。均田制不愧是一种大力发展生产力的制度,当然这种制度也推动了魏国大跨步的向汉化迈进。
自485年开始,到499年结束,均田制在这十四年里面获得了一丝不苟的执行,但是499年元宏驾崩之后,新即位的宣武帝元恪因为年轻以及有条件的抵触新法,放慢了改革的脚步,并最终开始废除封建化的改革成果。
528年,由于国家没有长君,无良的太后把持了朝政,最后导致了“河阴之变”,维维国的大乱埋下了祸根。虽然魏国政治上面以及国家方面开始走向大乱和分裂,但是均田制改革依然得到推行。
581年隋朝建立之后依然使用着均田制度,这种制度在隋朝的大力建设下面,有沿用了200年,直到唐朝盛世的中后期,也就是780年唐德宗即位之后,才真正的废除了均田制,到了那个时候唐朝的盛世(关于汉唐明清盛世的划分,每个人有自己不同的看法)也快结束了,均田制已经被破坏到惨不忍睹的境地,就连唐德宗也无法再次逆转!
那么冯太后进行了“风俗改革”、“俸禄改革”、“地方行政改革”和“社会经济改革”之后,就到了晚年时代,那么作为魏国的第一任实际掌权的太皇太后,他最后留下的“改革遗产”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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