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赛的时间迫在眉睫,元香和凤舞暂且搁置下了跟对方的偏见专心练习。当然,两个人能和平共处到现在的功劳大部分应该归于对时时刻刻溅起的火星子保持警惕的景戎。
既是已经跟凤舞合作了,也自然不必窝在那件小房间里练习。景戎笑嘻嘻地指挥下人们把他那宝贝得跟什么似的铜镜给搬回他屋子了。
为了保护种子选手,景戎给其他人打了声招呼,每日清晨把练舞房空两个时辰给她们两个单独练习。其他的舞姬们大多是在为馆内的演出排新舞并没有比赛压力,少练一会儿反倒给了这些小姑娘偷闲出去逛街的机会,于是个个都喜笑颜开地答应了。
为了防止这两个性格完全相反但同样睚眦必报的小女人掐架,景戎可是头都大了,除了练习的时间全程作陪以外,还得兼职各自的知心大哥。于是,场景如下:
“景戎,真的不能再换一个舞姬了吗?我真的受不了那个泼妇了!实在不行,我自己把手摔折了,陪着怜心当老弱病残。”元香咬着牙对景荣说。
“老板,这曲子的重点是我的舞,谁来弹琴都是一样的。那个贱蹄子有什么好的?弹得跟弹棉花一样,你给我随便再找一个伴奏的吧,反正不要她就行。”凤舞朝元香翻了个白眼,扯着景戎要求换人。
“行了,除了换人,其他的随你们怎么闹都行。”景戎被一人拉着一边吵得一个头两个大,两边的袖子都分别被人扯着了。忽然觉得头皮一阵生疼,也不知道是哪个在背后扯着了他的头发。
其实凭良心说,元香觉得凤舞的舞技确实当得伎馆第一。跳舞与弹琴其实某种程度上是互通的,虽然后天夫子的教导很重要,但是起决定因素的还是天赋。就像元香,小时候学琴就比别人快一倍,等学到深处就得靠自己的悟性了。夫子给所有人教的都是一样的东西,一样的拨弦方法,一样的转身折腰。但芳蓉永远比不了元香,怜心也永远追不上凤舞……
“喂……你别老在我屋里嗑瓜子,要嗑出去嗑。”跟凤舞合练结束,元香本想回屋小憩一下再起来练琴,结果某只不识趣的公狐狸愣是摇着尾巴跟着她回屋。还一屁股坐在了她的梨花凳上,这只狐狸二郎腿一翘,笑眯眯地从袖子里摸出一把新炒好的瓜子,心情很好地嗑着。
本来元香还想着他好歹是老板,偶尔无赖一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就算了。于是兀自取了琴练着。
但是……
咪嗖咪哆来……“咯”——吐皮
来咪来啦哆……“咯”——吐皮
一首本该缠绵悱恻、忧伤落寞的曲子就被这只臭狐狸给全毁了。
忍无可忍,元香把琴一放,卷起袖子就要赶人。
“你……给我出去!”
“香香……你别这么凶嘛,女孩子这么凶巴巴的会嫁不出去的哟……”
这个景戎看起来弱不禁风的,身手却异常灵巧,不仅毫不费力地左右躲闪元香的攻击,还不忘手里那把瓜子。一边跑一边优哉游哉地嗑瓜子,把追打他追得气喘吁吁的元香气得在后面磨牙。
“老板,外面有位客人求见。”丫鬟的声音在门外响起,及时制止了屋内追赶得没了形象的老板和第一琴姬。
“嗯,让他稍等片刻,我换身衣服再去。”景戎敛了与元香笑闹的声音,换上平时那副闲散老板的纨绔子弟行头。
元香送走景戎,松了一口气。景戎平日待馆里的人都很和善,心情好了也会跟旁人打趣。不过都比不得他在自己这里放得开。元香想着,莫不是以前那个元香跟景戎真的有些暧昧,所以景戎才会把她这当成了真正能放松的地方。
看景戎成天戴着这么多假面具活着也挺累的,可惜唯一能解忧的元香也已经香消玉殒了。
“元香。”
本应该在外待客的景戎忽然回到了元香的屋外,他的口气有些不悦,也不知道来人有怎么样的本事,竟然能把永远面带三分笑的景戎给惹恼了。
“景戎?”
“换身严实点的衣服出来见客。”景戎难得跟她讲话的时候这么简洁明了。
现在正值暑气刚上来的时候,就算呆在阴头下面随便动一动也会弄得一身粘腻的汗。元香素来怕热,在现代的时候每每到了五月底就早早地换上了短袖短裙。古人的衣服不仅繁复而且料子比现代的衣服要厚得多,光是要完整地把一套衣服穿上就会热出一身汗。
元香一直待在后院练琴,也没出去见过客,于是便一直穿得随意了一些,都是怎么舒服怎么来的。
出去见客可就不一样了,他们伎馆讲究的就是文人喜欢的那股子文艺范儿,要是穿得那么猎奇出去吓坏了酸腐的客人可就不好了。
元香从衣橱里挑了一套最简单的长裙,回想着素玉穿这种长裙的模样照葫芦画瓢地往自己身上套。
换好衣服走到铜镜前,花黄的镜中映出了元香那张清秀的脸。完全是一副小家碧玉的模样,略施粉黛就能衬出主人的出尘气质。她的皮肤莹白如刚落枝的荔枝,清透无瑕,是上辈子怎么往脸上糊面膜都没法做到的。
眨巴眨巴眼睛,镜中的元香也眨巴眨巴水润的大眼睛,长长的睫毛扑闪扑闪的,很可爱。没有美瞳和假睫毛,一切都是原装天然的。撅了撅嘴,镜中的人也撅起了小嘴。元香叹了口气,也正是因为这副皮囊生起气来的样子太萌了才会让那只公狐狸三天两头地来招惹她,千方百计地惹她生气玩。
“香香……你再不出来,我可就要化作望夫石了。”景戎哀怨的声音从门外响起,等了差不多五六盏茶的时间了,先前被那个张老板惹得一肚子的火早就在等美人换衣服的时候给消磨尽了。
“好,马上就好。”元香对着镜子转了个圈,满意地点了点头,应该是没什么问题了。
一直蹲在旁边看着主人换衣服的大饼见元香要走了,赶紧啪嗒啪嗒地跑过来在她脚边蹭了蹭。
喵——!(记得要给我带小鱼干回来哈!)
开了门,等得身上都要长香菇了的景戎松了一口气,好歹是出来了。
元香瞥了他一眼,道:“没跟女孩子约过会么,这么没耐心,难怪你单身。”
景戎对此不置可否。
“你穿浅色的华服比着红衣更添了几分俏丽。”也不知是否为了安抚元香,景戎连连称赞元香挑选的这套鹅黄色长裙。
从前的元香是个彻头彻尾的红色强迫症患者,从屋内的家具颜色到衣橱内的所有衣服通通都是红色的,连用餐的餐具都全部染成了红色。林俞当初一睁眼就见满目刺眼的红,实在无法让人心情好起来,便让人都换成了浅色的家具。
说到单一颜色的强迫症,其实景戎比她更严重。景戎的衣服每天都不带重样的,但是区别仅在于黑、很黑和非常黑三种,衬得他本来就白得瘆人的皮肤更加白皙。他的衣服都是用上等的蚕丝制成的,染成纯黑的颜色再以颇有光泽的黑线绣上暗纹装饰。不过远远望去还是一只风骚的黑孔雀。
往前走了几步,忽然被景戎拉住。
还没反应过来就被景戎一把拉到了身前,狐狸爪子直接伸向了自己的胸前。
“非礼啊!”
元香本能地大叫,同时“啪——”地一下用力地拍掉了那只还差一公分就要贴上自己胸部的色爪子,“冤枉啊……”景戎委屈地揉着被拍红的爪子,解释道:“刚刚忽然反应过来你脖子上的束玉戴反了,想帮你正过来而已……香香好暴力!”
元香可没那么好糊弄,警惕地盯着这只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就敢耍流氓的狐狸。心想戴反了不会告诉她让她自己弄么,非要亲自动手,肯定没安好心。
景戎被她盯得直冒冷汗,连忙催促:“快些吧,张老板等得很久了。”
元香对着色狐狸冷哼了一声,自己大步流星地朝前走。跟在后面含冤莫白的狐狸大声地解释束玉戴左边和戴右边有很大的区别,就像古时候戴耳环亦有讲究一样,一般女子戴的都是耳坠,即是中间实心的。而丧夫之后的寡妇则带的是圈状的耳环。各有各的讲究,绝不可以错戴的。
可惜对于已经给他判了色狐狸罪的元香来说,再解释什么也是多余。解释就是掩饰,掩饰就是狡辩嘛。
离会客的雅间还有十几步远的时候,元香停下脚步在原地等身后的景戎,景戎亦收敛了神色摆出老板的派头。他们俩都不是刚出茅庐的小年轻,何时收放自是拎得清楚。私下里再闹再亲近,在外人面前也是要给足景戎老板的面子。
景戎从袖子里抽出他那把描金骨扇,用扇子梢挑了挑元香的下巴,不错嘛,香香真懂事。
元香用眼角鄙视了他一眼,跟在他后面进去了。
坐在客席上的人见人到了,连忙放下端着的茶盅站起身来。
“元香小姐真是千呼万唤始出来,叫张某人好等啊。”
元香给张老板行了个礼,赔笑道:“元香前一阵身体不适,一直在后院调养不曾出来见客,更是多日不施粉黛。老板方才唤元香有贵客相邀,事出突然元香怕唐突了贵客便耗多了些时间在打扮上,还望张老板莫要见怪。”
元香一番话说得圆满,横竖都是为了你张老板才打扮的,所以让你等也是应该。
张老板隔着袖子扶起弯腰赔礼的元香,连道无妨。
元香抬起头来,映入眼帘的是位大帅哥啊!
元香眼睛一亮,用平时偷看对面小倌馆的小倌们的色迷迷的眼神上下打量这个张老板。
年不过而立,但生得星眉剑目轮廓清晰,肤色不像景戎一般白得近乎透明,而是健康的麦色。虽然着了文人的长衫,但是依稀可以看出隐藏在长衫底下健硕的肌肉。啧啧啧,大帅哥啊!而那个大帅哥也正笑吟吟地看着自己。帅哥一笑更是十万伏特电压传到身上,看得她双颊绯红,两眼仿如桃花一般的形状淬出亮晶晶的光。
“哼哼……”景戎在一旁轻轻咳嗽一声打断了元香对人家的视奸。心里在用刚才被她打红了的狐狸爪子挠墙。香香这个见异思迁的女人,哼!
元香才没心思理会身后那只兀自挠着墙皮的狐狸。丝毫没有察觉正对着景戎的大帅哥正用一种意味深长的眼神看着景戎,景老板吃得一手好醋啊。
“不知张老板找元香过来是有何事?”元香对这个大帅哥非常有好感,不知帅哥急着见自己会有什么要紧的事情。
“说起来也不是什么大事,只是后日在下要在家设宴请知州大人及州内大小官员一聚,共商赏玉大会的事情。届时想请元香小姐过府弹奏一曲助兴。当然,酬劳是少不了的。”
大帅哥从袖子里摸出很大的一锭金子放在桌上,闪闪发光。
哇!好大的金子!
在硬通货不流通的现代长大,元香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大的金子。金子长得真可爱啊,仿佛会对她笑一样,光是这一锭金子就可以完全保障她日后离开伎馆的生活吧。元香满心欢喜地想着,觉得眼前这个帅哥长得更俊秀了。
“抱歉,我们伎馆的姑娘是不跟客人出去的。”景戎果断地拒绝了张老板的邀请。
元香听到这话,眼珠子都要掉了出来,这只视财如命的狐狸居然也有放着金子不要的时候。
张老板笑道:“如果景老板不放心元香姑娘的安全大可跟随着一起去,反正您也与知州大人相熟,一起去了正好也可以为赏玉大会的细节参详一二。”
景戎看了看那锭长相异常可爱的金子又看了看元香,最后咬牙勉强答应了。
张老板得了应允便称还有其他事情,放下金子与他们俩告辞了。
元香伸手想去拿桌上的金子,谁知被狐狸爪子抢了先。
“那是给我的金子!”元香气呼呼地看着把金子放在手中把玩的景戎。
“没收。”景戎露出一副恶毒老板的神情。
“凭什么啊!那是我的血汗钱好不!”元香争辩着。
景戎拨弄了一下那锭金子,露出底部的烙印给元香看。只见底部清晰地印着“仁恕通宝”的字样。
“这……”
“这是只在宫内流通的官银,你就算拿去了也是在外面用不了的,说不定一个不小心还被捕快捉去了。”
元香皱了皱眉,这大帅哥到底是什么身份,竟然有本事弄到宫内的银钱。而且他用宫内才能使用的银钱与他们做交易到底是什么目的?难道仅仅是想陷害而已?
“别担心,”景戎伸手揉开了元香深思时紧锁的眉心,道:“你专心准备一首其他的曲子,其他的事情由我来应付。”
元香应允了一声,复而问景戎道:“若你觉得不妥,大可以拒绝他的邀请。”
景戎放下金子,笑着说:“其实不用他邀请,我也打算把你送进后日聚会的表演班子里。”
元香不解,道:“这是为何?”
景戎笑得更奸诈了,摇了摇他那把不离手的扇子道:“后日出席那个聚会的官员都是这次赏玉大会的主办方,更是花魁比赛的评判人员,你去先露个脸留下好印象,对你比赛有好处。”
元香咋了咋舌,敢情是想玩潜规则啊……混在水平普遍只有中上宴会表演班子里以一己之技在其他人的衬托下脱颖而出给评委们留个好印象,等到真正高手云云的花魁比赛的时候这些评审们对她的初印象也不会改变,真是妙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