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约的当晚,景戎拎着一件完全符合他审美的纯黑长袍去元香房里找她。
“你干吗拿你的衣服过来?”元香皱了眉头看着那件黑咕隆咚的衣服,怎么看怎么觉得是出自景戎的衣橱。
景戎本来就喜欢穿一水儿的黑色,手里再拎了一件黑的,整个人跟一只乌鸦一样。
“这不是我的衣服,是我特意给你定做的。”乌鸦满脸无辜地眨了眨眼,献宝似的把那件长袍展开对着元香比划。
“这料子是上好的云锦,精绣以流纹。穿在身上如行云流水,更添几分庄穆气质。”
元香瞟了一眼景戎:“穿成这样去赴宴,人家岂不是以为我是要去奔丧的。彩头太不好了,说不定知州大人一怒之下除了我的参赛资格,直接不用比了。”
“额……”景戎把衣服举了一尺远,左看右看,怎么看都觉得挺漂亮的呀。
元香当然没闲工夫去理会那只审美观与乌鸦齐飞的狐狸,唤了丫鬟进来,两个人把衣橱里的衣服全部摊在床上选。
“小姐要不要着红衣?”丫鬟是一直伺候元香的,虽然这段时间小姐忽然变得不喜穿红衣,但是她还是觉得小姐着红衣好看。小姐的五官虽生得娇俏可爱,可一旦换上那种浓烈的红色,便会整个人都转变得艳丽起来。就连老板以前都常常夸小姐着红衣好看呢。
“不要了,弹的是苦情曲,却穿得跟要嫁人一样,多不合时宜。你替我把大红大紫的衣服都收了,剩下几件颜色浅些的选。”
景戎看着在衣服堆里仔细挑挑选选的元香笑而不语,这丫头还是跟以前一样,在一大堆衣服面前没了主意。出个门要提前两个时辰准备,一个时辰花在搭配衣服上,半个时辰花在否认前面那个选择上,还有半个时辰匆匆忙忙地给自己上妆。
元香哪里晓得景戎肚子里这些弯弯绕绕,她在这么一大堆衣服里找来找去,寻找的标准就是轻便、袖小、不碍着她抚琴、又不过于引人注目。
“你上次那件鹅黄色的长裙就挺不错,不如就穿那件吧。”景戎看着元香拿了这件对着自己比划半天,接着又垂头丧气地换另外一件继续比划。比划来比划去都没个结果。于是好心地帮忙速战速决。
“不行!”元香严肃地否决了景戎的提议,不知是不是因为她挑了半天都没有挑中合适的,于是把冒出来的火气星子都撒在了景戎身上。
“这是何故?”景戎有些不解,上次她穿着那件长裙不还是挺喜欢的吗?
“因为要是两次都穿同样的衣服见帅哥的话,他会觉得我每天都穿一样的衣服,邋遢!”元香没好气地解释,继续跟那堆衣服置气。
景戎张大了嘴,半晌说不出话。手里把玩的折扇重重地敲击了一下大腿。唉,女人啊!
本来打算来献宝的,结果碰了一鼻子灰的老板灰溜溜地拿着那件乌鸦一样的衣服回去了,也不知这上好的料子这一次会顺手便宜了哪位姑娘。
一个时辰过后——
“元香小姐,您可换好了衣裳?老板方才派人通传,张老板送来的轿子已经到了门口,还需快些替您挽髻。”丫鬟的声音有些焦急,似乎真的不能再磨蹭了。
帅哥来了!
元香一听帅哥的名号立马振奋了精神,三两下做出了先前一个时辰都没做好的决定。
换了身青葱般的碧色长裙,开了门。
门一开就被丫鬟直接按到了椅子上梳头。
不知道是不是时间太紧的缘故,小丫鬟说起话来都跟打字机似的。
今天丫鬟为了元香新学了一个扶摇髻,所谓扶摇即是把头发拨在后脑的一侧盘起,然后往高里绾起。大致的形态塑好之后缀上九枚繁星样式的小发饰,正取了“扶摇直上九万里”的彩头。
这发式好看是好看,只是刚刚做好的元香连头都不敢转一下,生怕头上顶着的天塌了。
丫鬟轻笑,对元香道:“小姐怎么后脖子都硬了,是不信奴婢的手艺还是怎的。您要是不放心大可以现在随便转转头,要是发髻散了奴婢再给您绾个低点的。”
元香也不想自己就这么直着脖子出去见帅哥,于是试探性地轻轻动了动脖子。头上的发髻果然如丫鬟所说稳如泰山,这才放心下来。
“时辰到了,小姐快去前楼。”丫鬟也不待元香对镜欣赏,拉着元香就往外冲。
元香叹了口气,自己刚穿越过来那会儿这丫头还是很淑女的,结果才这么些日子就被自己这个不正的上梁给带歪了,可别跟她似的,脾气上来了就跟景戎两个人面红耳赤地掐架,和好后又立马亲亲热热的。她觉得要么是景戎把她当哥们儿了,要么是她表现得太不女人了,反正无论哪种都使得他们的相处模式很诡异、很兄弟情深。
刚一进雅间就看见张老板和景戎两个人皮笑肉不笑地互相扯着脸皮干笑。
元香心想这狐狸还知道分寸,吃点小醋什么的也不至于跟金主扯破脸皮。
景戎一见元香,先是愣了一会儿,复而摇着扇子对她从头到尾地品评道:“元香今儿穿得跟棵嫩葱似的,头上还顶了那么高的髻……活脱脱……”
活脱脱的什么?难道还能说她葱顶开花不成。
元香晓得他腹黑心性,早就不指望他那张嘴能吐出雪白象牙来,只盼着他老人家不要在帅哥面前跌了她的份儿。
“嗯……上身浅碧,下身浓绿,再加上头顶的高髻,元香,你今天活脱脱是棵倒栽葱。”
“噗——”这下连原本很努力绷着脸试图给元香留点面子的大帅哥都忍不住了,一口清茶喷了一地。
元香哀怨地看了一眼跟她一样没了形象的帅哥,也罢,好歹有人陪着跌份儿。
按礼来说,元香是张老板请去助兴的琴姬,又是南街文伎馆的清倌,身份和地位自然都要比争着去他府上表演的戏班里的伶人们高上了许多。于是须得请人的一方亲自派人抬两人的民轿去接人过府。轿子的华美程度也就相对应的彰显了所接之人的身价。
元香近日由于借病不见客,身价早已翻了数番。
亲眼见张老板送来的这顶轿子不止元香,就连景戎那只见惯了金银珠宝的狐狸都止不住赞叹。
轿子顶部镶嵌了一颗直径至少三寸的东珠,现在临近傍晚,楼里的灯火都亮了起来,但凡凑近有烛光的地方,那枚东珠就会立马映照出柔美的银光。
轿身周围全部用了各色的玛瑙、翡翠和水晶镶嵌,各种珠宝五光十色,直教人眼花缭乱。
帅哥好有钱!元香这么想着。
哼!暴发户!景戎如此吐槽。
但其实元香并不是很喜欢这种装饰,因为这样把珠宝一通乱粘反倒失了每一颗珍宝的个性。就像现代的手机美容一样,只要在手机的一处沾上小图案便会很精致可爱。反倒是有些人过于追求闪亮的效果把手机全身都沾上了巨大的水钻,不但把厂家辛辛苦苦弄轻弄薄的手机搞大了,就连原本雅致的外形都弄得俗不可耐,实在是多此一举。
虽然帅哥的审美观也不怎么样,但元香还是很欣喜于他亲自替她掀起轿帘,很绅士地伸出手肘让元香扶着进去。
看见没有?!看见没有?!这才是好男人啊!高帅富的典范啊!元香瞟了正打算钻进后面一顶素多了的轿子里的景戎。她越看越觉着张老板英俊多金,性子又温柔体贴,虽然审美观与她有异,但是这个可以后天调教嘛。
景戎气得在一边磨牙,在楼里吃穿用度哪样花的不是他的钱。簪花用最好看的,衣服做料子用最好的。她闲得无聊的时候还有他这个职业陪吵架的随叫随吵。这只白眼狼!不对,是这颗白眼青葱居然这么容易就被人家给收买了。真是气煞他也!
一旁的张老板早把两人的互动收进了眼底。原先只略听风言道南街第一琴姬元香为了老板景戎殉情自杀,好歹因为发现及时才捡了一条命回来。没想到亲眼见了这两人才发觉风言是说反了,这分明是“落花无意流水有情”,腰缠万贯的景老板为了元香姑娘吃了一手好醋。这戏码当真有趣得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