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刚刚使我手足无措仓皇而逃的程曦,她可是大有来头。因为······她就是夺走了我初吻的那个人。
对于她,我算是又怕又恨。怕她是因为她实在是黏人,据说热带丛林中有一种植物叫作绞杀植物,是缠绕在其他植物身上生长,由于附着在其表面,抢走了有限的空间和阳光,最终将它所攀附的植物杀死。在我的眼中,这位程大小姐可谓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整天就似贴在你身上狗皮膏药一样,留着也不是揭了也要掉一层皮的。
这个女人永远是我的梦魇,早在八年前,那年暑假我回到中国来玩,长辈们有长辈的事情,就只留下我们两个小孩子在一起“增进感情”。男孩子和女孩子之间本就很难玩到一起去,加之我在国外呆的时间太久,更是和这孩子没一点共同语言,让我带她玩简直就是天方夜谭嘛。那干脆就看电视好了,我想。
若知道我这是作茧自缚,我宁愿回去英国孤单上一两年,反正我已经习惯一个人。我在打开电视的一瞬间,传入我们眼中的竟是一段激吻片段。当时小孩子不懂事,只当是少儿不宜即刻调了台过去了。我把遥控器交给程曦,便找来眼药水滴上两滴,稍解疲乏。我方才闭上眼,便感觉蜻蜓点水般,有东西滑过我的唇。我猛地睁开眼,却是程曦在羞羞地看着我,脸早已经熟透了。看着她天真的羞涩,我又不好意思说什么,便只好哑巴吃黄连了。我还没有过初恋,初吻却这样莫名其妙的没有了。我暗自发誓,以后自当对这个瘟神敬而远之。
都说时间是洗清一切创伤最好的药剂,却不知道相逢也是揭开一切伤疤的毒药。五年的时间让渐渐淡忘了这段不开心的经历,五年后我回来上大学,却万万没想到,在上学的第一天她便给我送了一个巨大的surprise。
家里对我的宠爱,哦不,是溺爱。让我感觉自己还不如井底之蛙,至少它们还可以仰望蓝天。我却只能被眼前的俗世繁华笼罩着。我不想搞什么特立独行,搞得像是显示自己的身份一般,我倒是觉得没有人知道我的身份才是最好的。经过我再三的要求请求与恳求,差便只差了一哭二闹三上吊,家里才勉强同意让我坐公交车去上学。普通人都经历过的事我自当要经历,我需要一个完满的人生历练。
话虽是说到这里了,可毕竟还是没有任何的经验,呆萌的我本以为下了车按里程收费的,没想到竟是要投币的。对于太多事,我都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可这样一来我便尴尬了。我的钱包中除了几张百元大钞便是一包的信用卡了,我只好弱弱地问了句“能刷卡吗?”,满车的人似听到了极好笑的段子,笑得前仰后合,有位老大爷甚至笑得闪到了腰。我尴尬地挠了挠头发,这种窘境是我生平第一次遇见。
“师傅,这是他的钱我替他投了”,紧接着是硬币所发出的清脆的声响。就像是一滴清水滴落在平静的湖面,再微小却也激起了一层层涟漪。我怀着感激的心情向声源处寻去,人被遮挡得很严实,只见到一根黑色的头绳扎的马尾辫高傲的上扬着。再有我记得的,便是那铜铃般的清脆的嗓音。
车摇摇晃晃地开走了,我整了整衣领,拨了拨头发,向校门走去。
刚到校门,我瞬间感到自己的白衬衫简直就是异类。不过这又有什么呢?我只要做好自己便是了。当然,这只是我的一厢情愿。入了校门,我似乎是感到了浓浓的恶意。
操场上几千只眼睛似乎都聚在我的身上,幸好衬衫是白色的,若是黑色的不知道会不会被这目光所点燃呢?
踏进校门,我有一种入了蜂巢的感觉,似乎每个人都在议论着什么,声音很琐碎,只是由于人数实在太多了,似乎有些不可把控的意思。
我兀自笑了笑,管他作甚!我自是我,哪怕天下人都乱了分寸,自由他去。我理了理衣角,径直向报到处走去。或许在那我能得到更多信息。
“喔噻,这不是那个吗?居然是我们学院的诶,真的好帅哦”旁边一个师姐的眼睛眯成了月牙。花痴我见得多了,本该是见怪不怪了,可接下来的一句话却让我完全puzzled了。“是啊比海报上的还要帅哦这下有眼福了别管我别管我让我做一会白日梦”另一个师姐悄悄瞟了我一眼,随即狠狠地怼了她一下,示意我听到了她的花痴。瞬间寂静,我不禁感叹,入了大学演技想必也是一门重要的必修课。只不过师姐提到的海报又是怎么回事呢?
“七舍504”,师弟,跟我走吧我带你去。一个胖胖的师哥“色眯眯”地看着我,我猛地回过神来,不由得一阵恶寒。他拉上我的手,我下意识地向后缩了一下。
“哦,好的师兄”。他接下我的行李,在前边引路,我在后边紧跟着,心中犯着嘀咕。这个学校从我第一步踏进来就充斥着一种邪门,让我的脊骨嗖嗖冒着凉风。即便再淡定一时间也难以接受眼前的种种。我的脑子里浸淫着一些不好的想法。
“师弟果然很帅,有什么事就找师兄,我就住在附近509寝室”不知道是我多疑还是怎么着,我总觉着他看我的眼神有些诡异。对于这位师兄,我大概是有了初步的认识了。要么他是个极其风趣之人,再或者······
胖师兄将我送到门口就下去迎接其他新生了。我缓缓推开门,显然,我是最后一个报道的,因为很明显宿舍中另外的五张床都已经铺盖好了。不过人不知道都去哪了,出现在我眼前的,就只有一个人而已。
“嗨,才来啊,我叫鹿一宁,是D市的很高兴认识你,叫我一宁就好了,以后我们就是一个寝室的哥们儿了。”这就是鹿一宁,我大学的死党,仅次于我的帅气外表,而且也很健谈。更重要的是他是D市的都是本省人显得也格外亲切些。
“林雨哲”。我不太喜欢说话,今天又感觉学校里面怪怪的,这让我面对新同学少了不小的热情。
“林雨哲,我知道,极品小鲜肉,超级校草哦!”
我险些没把自己的口水喷出来,自打进入校门以来这一切的一切都不断地冲击着我的底线。我庆幸在英国的那几年让我波澜不惊——至少表面上可以做到。
“不懂”,我只是简简单单的回复了这两个字而没有去问。因为我感觉到真相一定会自己想我走过来。
“嘿嘿,原来你不知道啊,请吃午饭就告诉你”。
“OK,不过我不知道食堂在哪”。初来乍到的我并不知道食堂在哪里。
“我带路,走起”
又是一路的舌头。
走到食堂附近,议论声越来越大,甚至还有人惊呼起来,如果我听的没错,是我的名字。若是往常,我只会觉得这些人无聊,而此时此刻,我更在意的是为什么这些人会认识自己。
或许是我太在意周边的人了,却忽视了身边的鹿一宁。他用手轻轻捅了我一下,然后他的手指向了一个方向。我顺着那方向寻去,两张偌大的海报竟笔直地立在门口。
“surprise!”一个熟悉而又陌生的声音从门内传来。“雨哲,我为你准备的,喜欢吗?”
我早该想到了,是她。
“抱歉,你给的surprise我承受不来。”,我迅速消失在人海里,把她一个人留在那里,若有所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