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林雨哲,90后,目前就读于L大,校友们给我扣了一顶“校草”的帽子。每天面对那些花痴女噩梦般的吼叫是我最郁闷的事情。听她们说我长得帅,家境好,口才好,还不装叉,总而言之就是有钱有颜值有文化有素质的“四有青年”。
可我就是不知道自己好在哪里。说到长相,家境,那都是父母给的和我毫无关系,口才好,可我并不喜欢说话,我认为口才是用来演讲的,而非整天滔滔不绝。所以到头来,我只不过是一个很普通的人。
除了那些花痴,我最大的麻烦就是我的身上似乎有一种与我形影不离的魔咒,几年来从来都摆脱不掉——我送不出自己的初恋。
几年来,围绕在我身边的都是些令人头痛的家伙。而我所爱过的人要么就是被近水楼台了,不然便是烦我厌我。只有一个我以为会是自己初恋的女孩子,她却早早的去了。这使原本便不太爱说话的我变得对一切事物都燃不起热情。他们给我的定义是:冷。这个字,我喜欢。
冷可以是孤芳自傲,可以是孤僻静寂,亦可以是冷漠无情。我想这三者我算是各取其三分之一。
做完自我介绍,再说说我目前的处境。
首先说家里,我的爷爷名字叫林峰,著名的跨国公司林氏集团的董事长,持股95 %,将整个集团牢牢控制在自己的手上。其余股东持有的5 %股份大约折合人民币400亿元。爷爷有三个孩子,除了我爸爸之外另外两个都是女儿。爸爸呢生有我和妹妹雨霁。想来你们也都看出来了。我是家族企业唯一的继承人。
有多少人跟我表达过自己的羡慕之情,可我却宁愿身处一个普通家庭。很少有人能理解一个家族继承者的悲哀。打小我便感觉自己像是一只久居囚笼的鸟儿,整天望着窗外的蓝天,只有清苦的哀鸣。我曾在英国带了十年,没有家人的照顾,没有朋友的陪伴,整天面对仆役万年不变的“笑脸”。
后来,由于家族的原因,我回到国内读大学,终于能时常见到自己的父母。可到头我却发现,自己早已习惯了冷清的生活,骨肉亲情在这岁月的洗礼中竟淡了许多。我依然爱着他们,却不再恋着他们。
正如孔老夫子感叹的——逝者如斯。本科期间的最后一个暑假白驹过隙般消耗殆尽了。我这个暑假是比其他人过得安逸的,不必为毕业找工作担忧,亦不必为考研而准备得焦头烂额。
我们宿舍有五个人,原本是六个的。只是有一位大神在大一的时候便勇斗辅导员,最终被逐出山门,投入岛国他挚爱的动漫事业了。如今除了一个能够保研的之外,都在努力地为年底的研究生考试拼搏着。那位仁兄的壮举我倒是钦佩,只是之后呢我们宿舍便再没有过人员补充了。
我选了个好日回学校,老天十分配合地派来几朵阴云。不是反语,是真真的爱死这天气了。不然八月的毒日发起威来也够人受的了。
不过显然,老天并没有好心到只是为了我清凉些。几片乌云着了魔似的疯狂聚拢,原本透着太阳光亮的天空被整个吞了下去。那云似乎有一种气势,压迫得人喘不过气来。虽然我知道只是气压有点低,但我愿意这么理解。万事万物都该被赋予它自身独特的性格。
显然我要加快脚步了,音乐是对步伐最好的助力。说来也怪,无论是从年龄或是从英国的经历来说,我该喜欢听一些rap之类的东西,可我偏偏心醉于曾经的红色经典。我本以为这件事传到外人耳中会说我老土,可莫非是因为我的颜值?自从这个消息传出去之后,红色经典竟是风靡全校。她们说,这是个性,就喜欢我这种与众不同。那我若是喜欢现今的流行音乐,是又要说我融入大众平易近人咯?这些人我真的不懂。
我点开一曲《追梦人》,这是我在英国时最钟爱的一首歌。这首歌被凤飞飞演绎出了中国情结,我一想家便会放这首歌,它会减轻我的孤寂。
已然入了大门了,我随着音乐的旋律抓紧带着自己的行李向宿舍楼走去。在音乐短暂的间歇间,我似乎听到有人喊自己的名字。我转了一圈,身后无人,便继续前行。声音时断时续,却感觉离我越来越近。我听清楚了,是她的声音——程曦。她可比雨来的可怕多了,认识的人中我唯一怕的就是她。却不是她生有三头六臂,更不是她长有青面獠牙。而是她追求我的方式让我当真是承受不来。
正巧,空中的水汽终于耐不住性子化作雨滴开始降落,此时我跑也是天经地义了。我顺势开启了疾跑模式,雨水像是横着打在脸上,一时间有些睁不开眼。稍未留神,竟是与前方刚刚拐出来的人撞了个满怀。一摞厚厚的书沿着路边撒了一地。
我弯下身,冒着被程曦追上的危险拾起几本书来,递给被我撞到的人。
“是你?我的书不用你捡,赶紧走,我不想看到你”。是她,真的是她。陆静,我珍爱了许久的女生,同时也是和我误会最深的女生。不过既是让我走了,后边还有追兵,我也便不客气了。我加重了脚步,此时雨滴杂乱而急促,早已连成线,每一次落脚都会激起不小的水花来。我带着伞,却是拿不出来的,箱子里有几样东西是见不得雨的,我也只好淋着雨七扭八扭地扭到了宿舍楼。
雨实是大了,声音也很乱,竟不知程曦是何时被我甩掉的。
回到宿舍我换了件衣服,然后坐在椅子上定定喘。雨下的很及时,又让我能够以这样的方式邂逅了她,我可是不舍得抱怨它了。却是想说一句谢谢,雨,还有你给的不期而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