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的晚上,我、傻丫头还有莫小默约好去吃肯德基,然后去看电影。为此,我还向LOSE的老板请了一天假,老板黑着脸答应了我。
我们约好在步行街附近的那家肯德基外面见面,莫小默早就到了。我远远地朝他招手,他看见了,面对着我,安静地等我过去。
“傻丫头怎么没和你一起来?“我说。
“她说有事,叫我先在这里等你。“
“哦。“我找了个地方靠着。
等了十几分钟,终于看见了傻丫头娇小的身影。她一边向我们挥手,一边往后张望,我顺着她的眼神看过去,不用想,一定是米哲。
他们俩气喘吁吁地跑到我们面前,我瞄了莫小默一眼,他依旧微笑着,只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连笑起来都不快乐了。
我收回了目光,斜眼看着米哲:“你来凑什么热闹?“
“我可是沈小冉的特邀嘉宾,她说今天要谢谢我。“米哲一脸坏笑。
吃肯德基的时候,傻丫头表现得异常的兴奋,和米哲埋着头摆弄手机,不停地拍照。差不多快吃完的时候,我看见米哲贴在傻丫头的耳朵旁边说了句什么,然后傻丫头点点头,对我和莫小默说她和米哲有事先走了。
说完就走了出去,走出肯德基的时候还转过头对我挤眉弄眼一番。我对她笑笑,这个简单的孩子用心追逐着她的幸福,我怎么忍心去怪她伤害了我亲爱的小默呢?
亲爱的小默,我只敢在内心默念这个温暖的称呼。即使开玩笑的时候我也是不敢这样叫他的,我害怕自己一喊出口就再也无法控制。
我和莫小默安静地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走着。
我低着头踢着脚下的石头,觉得气氛闷极了,于是猛地转身对一直在身后默默跟着的莫小默说:“我们去LOSE吧!你好像从来就没进去过。“
我以为莫小默不会答应,我想,安静的他应该不喜欢那么嘈杂的环境。但是出乎意料地,他居然点了点头。
去LOSE的路上我告诉莫小默,我很喜欢LOSE的名字,迷失,那里确实是一个容易迷失的地方,或者说适合迷失了自我的人放纵的地方。灯红酒绿,霓虹闪烁,忽而暧昧,忽而迷离。
我喜欢这个放纵的地方,可以容得下所有的伪装和真实,而让人无法看穿。
推开酒吧的门,充满金属质感的音乐充斥着耳朵,我扒开拥挤在过道上的人群,往吧台走过去,莫小默紧紧地跟在我的身后。
还没走到吧台,我就听到舞池那边传来一阵起哄声。我忍不住往那边走了过去,莫小默也跟了过来。我们都看到了苏妖,在舞池的中心疯狂地舞动着身体,周围一圈围观的人都配合地打着拍子。
苏妖今天是一身黑,舞姿妖娆诱人,尤其是她张扬的眼神,让人的目光一看见她就收不回来。平常也看过她跳舞,但是从来就不知道她的舞跳得这样好。她就像一个黑夜精灵,散发出有毒的气息,吸引着所有人的目光,让人欲罢不能。
这一刻,似乎整个世界都是属于她的。
我从一群痴迷的人群里看见了两个熟悉的身影,米哲和傻丫头。米哲痴迷地看着还在继续疯狂舞动的苏妖,傻丫头也一脸的惊艳。我大声地叫了傻丫头一声,苏妖的身体骤然停住,周围一片嘘声,我怕引起众怒赶紧从人群中退了出来。
“你看见傻丫头没?“我大声地问紧跟着我挤出来的莫小默。
莫小默点点头,然后我示意他跟着我走,绕到傻丫头的后面,把她拉了出来。刚走出LOSE我就冲傻丫头嚷嚷:“你说有事就是到这里来吗?上次不是说了不让你来?“
“我……“傻丫头像个做错事的小孩低着头,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
“莫小默,你快点带她回去。“我不能看傻丫头可怜的样子,一看我就怎么也生不起她的气了。
“萧然,你别嚷嚷行吗?“莫小默把傻丫头拉到自己的身边,有点生气地对我说。
我忽然就觉得自己很可笑,我担心傻丫头出事,担心他深爱的人受伤,他却叫我别嚷嚷。我很受伤地看了他一眼:“你快带傻丫头回去。“
然后我就头也不回地走进LOSE,把他后面的话关在门外。
我发现,我是如此决绝的一个人。我最大的优点就是在转身离开的时候从来不会有一丝犹疑,或者说从来不允许自己有一丝犹疑。因为今天请假,所以我可以作为一个客人尽情地享受LOSE时光。我还是坐在吧台最里面的那个位置,眯着眼睛看着台上的雷蒙。此时的音乐安静了下来,《TakeMetoYourHeart》的节奏响起,雷蒙在台上安静地唱着,很用心,蓝色的灯柱打在他的身上,在他周围晕出一层淡蓝色忧郁的光圈。
我看见了苏妖,看见了苏妖身边的米哲,所有人都停止了疯狂,安静地听着歌。这时候每个人的脸上都露出孩子般的神情,淡若微蓝,忧伤而美好。
我点燃一支BlackDevil,深吸了一口,让它到达最接近心脏的地方暂时麻痹自己。BlackDevil的烟盒安静地躺在吧台上,烟盒上举着一把叉子的小魔鬼朝我邪恶地笑着,似乎在笑我的愚蠢。我想,我确实是够傻。
很多时候,我弄不清我对莫小默的感情。我会因为他的笑而觉得整个世界都像夏天的阳光一样明亮,也会因为他的失落而觉得整个天空都装满海底一样深蓝的忧伤。但是,他是那么安静而美好的孩子,我只敢远远地看着他,一旦靠近,我就会卑微得没有了自己。我总是会想,这到底是爱情,还是仰慕?
然而,仰慕比暗恋更苦。
一首唱罢,雷蒙从台子上走了下来。我瞥了他一眼,走了出去。
“你今天不是请假了吗?怎么又过来了?“雷蒙追了出来。
“每天都会来LOSE,突然有一天没来,还挺不习惯的。“我笑着说。
“你刚才不是和你朋友一起进来的吗?他们呢?“雷蒙说。
我愣了一下,没想到我一进LOSE雷蒙就看见了:“哦,他们先走了。“
“你现在回家?“
“随便走走。“
“那要不你等我一会儿吧!今天是LOSE乐队成立两周年纪念,一会儿和我们一块儿去吃夜宵吧!“LOSE里有人叫雷蒙,雷蒙说完话就急急地跑了进去。
看着这个清瘦的男生落拓的背影,我的心里涌起一阵温暖。在我最难过的时候,他总是会不动声色地陪在我身边。天知道,此时此刻我多么想爱他,但爱情是命中注定,无法选择。
我留了下来,还是蜷缩在那个角落,静静地等着雷蒙下班。
我们一群人找了一个路边的烧烤摊坐了下来。LOSE乐队一共有5个人,四毛、大头、高子、阿信和雷蒙。平常在LOSE上班的时候我只是偶尔和他们说两句话,没想到他们对我今天的加入很是欢迎。
大头是一个很阳光的男生,个子很高,总是嘻嘻哈哈的。他搬着一个小板凳一屁股就坐在了我旁边,说:“萧然,今天可是狼多肉少,你一大美女就不怕?“
“怕你个头!“我拍了一下他的大头。
周围的人看着大头灰溜溜的样子哈哈大笑。我发现,这几个平常在台上板着一张扑克脸装酷耍帅的男生原来是这么一群简单可爱的孩子。
今天大家的兴致都很高,喝了很多酒,吃完烧烤大家一个个都摇摇晃晃地走在深夜的街头。我和雷蒙走在前面,其他人走在后面起哄。我转过身,一只手搭着雷蒙的肩膀,一只手挡在嘴前:“嘘!别吵!“
后面的人哈哈大笑,雷蒙低下头在我耳边轻轻地说:“你喝醉了,快回家吧!“
“谁说我醉了!我们再去续摊子,我告诉你,今天不醉不归!“我一把推开雷蒙,冲他嚷嚷。
“噢耶!续摊子!“大头第一个响应,随后四毛他们也接着支持我。
“够了啊!都给我回去睡觉!“雷蒙压着嗓子对大头他们说。
我生气了:“雷蒙你横什么横啊?不就是会唱歌?干吗冲他们凶啊?我也会唱!“
说完我就在深夜的街头大声地唱了起来,声音空旷悠远。我唱的是一直最爱的那首《海阔天空》:“我曾怀疑我走在沙漠中,从不结果无论种什么梦,才张开翅膀风却变沉默,习惯伤痛能不能算收获……“
唱着唱着,我发现大家的酒似乎都醒了,都呆呆地站着,认真地听着我唱歌。我停住了歌声,哈哈大笑:“怎么样?我唱得不赖吧!“
“萧然,原来你还会唱歌。“雷蒙凝视着我。
我把目光从他脸上收回来转向大头:“要不,我什么时候到你们乐队客串一回?铁定让你们再火一把!“
“客串什么啊!直接加入得了!“大头满脸真诚,其他几个人也随声附和。
我忽然想起了一件事,重重地拍了下脑门,然后看着雷蒙,问:“你之前不是说LOSE推荐你去参加什么全国酒吧歌手大赛吗?怎么样了?“
“我没去。“雷蒙淡淡地说。
“没去?这么好一个机会怎么不去?我好像听说如果得奖就可以签约唱片公司的。以你的实力是绝对可以得奖的。“我激动地说。
“没人分享就算获奖了又怎样?“雷蒙黯然地轻声说。
我的心像被锤子重击了一下,闷得厉害,不知道说些什么。
还是大头知道察言观色,他见我们之间的气氛有些尴尬,于是插到我们中间嚷嚷着:“说什么比赛啊!以后有的是机会,现在说的是萧大美女加入我们乐队的事。兄弟们,同意的欢呼一声。“
大家都响应大头,集体欢呼起来。
我被他们的真诚打动了,大家又找了个地方续摊子庆祝我的加入,这次雷蒙没有反对。我记得大家都很高兴,一杯接一杯地干;我记得我喝了很多酒,醉得我站都站不稳;我记得是雷蒙背我回去的。
10
深夜的街头就我和雷蒙两个人,他背着我,我在他的背上不安分地乱动。我听见雷蒙对我说:“萧然,答应我以后别喝这么多。“
“我高兴,你管呢!“我醉醺醺地嚷嚷。
“我心疼。“雷蒙说。
我不作声了,雷蒙也沉默了好一会儿,才继续说:“萧然,你知道今天你能留下来等我,我有多高兴吗?“
我装作睡着了。
雷蒙轻轻地笑了一下,似乎是自言自语地说:“萧然,你真是这个世界上最不知道心疼自己的孩子。你唱那首歌的时候你知道我有多心疼吗?你知道你一个人待在那个被你涂满油彩的破棚里吸烟的时候我有多心疼吗?你知道当你坐在你家窗户边上空洞地看着天空的时候我有多心疼吗?“
雷蒙似乎说不下去了,停了下来。
我躺在他略微颤抖的背上心如刀割,原来他一直离我那么近,可我却什么都不知道,一直以为我们之间隔着一整个世界。
世界上最痛的痛不是你爱的人站在你面前却不知道你爱他,而是,深爱你的人一直默默陪伴,你却无法爱他。
雷蒙又笑了,笑声里满是呼吸的痛,他接着自言自语:“你是一个傻孩子,怎么会知道呢?你总是对身边每个人没心没肺地笑,总是在自己身边种满荆棘不让别人靠近,谁也不知道你灿烂笑容的背后埋藏了多少忧伤,谁也不知道你的尖锐倔强是多少伤痛累积而成的。萧然,你知道吗?你对我笑的时候,我会很伤心很伤心,因为你的笑从来就是没有温度的,空洞得没有任何感情……“
一路上雷蒙就这样自言自语地说着,我的眼泪泪湿了他的肩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