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党派监督相辅相成。首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设计依据的是人民民主原则,人民民主原则在价值层面上,体现为人民主权;在制度层面上,体现为人民参与国家管理和实现自我管理。政治文明的发展应首先体现在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等方面。宪法规定人民代表大会是全国最高权力机关,应摆正党同人大的关系。关于人大本身的改革,如代表名额应有所压缩,减少官员比例,人大代表应逐渐专职化以提高立法质量,应改善代表选举办法等等,使人大真正成为名副其实的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和专门立法机关。同时在人民代表大会内,要优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人大常委应有专业政治家和从事相关社会科学研究的专家,人大常委应照顾到地域特点等,都是应该思考的问题。
第四,在政党制度建设中,政党同政党的关系是不可回避的问题。当代中国政党制度的基本特征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中国共产党不仅是执政党,而且是领导党,处于多党合作的核心地位,起着领导的作用。因此在政党制度建设问题上,多党合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关键是共产党。在多党合作制度中,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除了自我监督外,应当通过政治协商,实行相互监督,特别是民主党派对执政党的监督。毛泽东创立多党合作制度的初衷,就有让党派之间互相监督特别是民主党派监督共产党的思想,抗战胜利前夕毛泽东和黄炎培关于如何摆脱“周期率”的谈话,七届二中全会毛泽东关于“两个务必”的论述,建国之初毛泽东说“共产党要永远与党外人士合作,这样就不容易做坏事和发生官僚主义”,都含有在政党制度建设方面发挥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意义。1956年曾宣布“长期合作,互相监督”的方针,可惜这一方针随即被反右派斗争湮没。“文化大革命”期间,民主党派更是名存实亡。毛泽东曾经讲过的主动树立对立面、“唱对台戏”的主张,实际上是期望党派间的相互监督。这样才能使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谦虚谨慎,有所顾忌,以促进民主政治的发展。在人事制度方面,对党外人士的实职安排应加大力度。在这些方面,执政党都处于主动地位,应该去做而且也是能够做到的。
(二)中国的多党合作制与有些社会主义国家的一党制,和某些资本主义国家的多党制或两党制的比较分析
与西方的政党关系相比,中国的政党没有“在朝”、“在野”之分,也不存在反对党,而是一党领导、多党合作,一党执政、多党参政。在这一格局中,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通过行使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等职能,起到加强和改善执政党的领导、促进和改善政府工作的作用。“参政党”作为独具中国特色的政党称谓,具有参与、协助、合作等蕴涵。它既不同于有些社会主义国家的一党制,也根本不同于某些资本主义国家的多党制或两党制,而具有一些显明的特征。
第一,在多党合作的关系中,共产党是处于政治领导地位的唯一政党。虽然共产党同其他民主党派在法律上是完全平等的,组织上是独立的,但在政治上,各个民主党派是接受共产党领导的。共产党的这种领导地位是经过几十年的实践而为全国人民和各民主党派一致公认的。中国共产党对各民主党派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
第二,在共产党领导下,民主党派与共产党的关系是一种政治上密切合作的关系。共产党作为执政的政党,并不是独揽政权。各个民主党派不是作为一股政治反对势力而存在,不是一般多党制国家与执政党分庭抗礼的在野党。民主党派与共产党的关系,不是政治竞争以图轮流执政的关系,而是一种政治合作、共产党执政、各民主党派共同参政的关系。
第三,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共识,是多党合作制的政治基础。共产党自成立起就一直把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作为奋斗目标,各民主党派在多年的斗争实践中也逐渐放弃了旧式民主共和的主张,认同了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和民主共和政体。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这种共识,形成了多党合作坚实的政治基础。
第四,多党合作的指导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简称“十六字方针”)。这一方针是多党合作的思想基础。“十六字方针”不仅有利于互相监督,有利于政治民主,对多党合作的政党体制也起了稳定和强化的作用。
第五,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合作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如吸收民主党派人士参加国家政权,邀请民主党派代表列席共产党的代表大会,通过各种座谈会、恳谈会直接听取各民主党派的意见等等。在各种合作形式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最重要的组织形式,是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进行合作的重要渠道和场所。因此,中国特色政党制度是各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为了共同的目标,形成亲密的友党关系,而不是执政党与反对党或在野党的关系,它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多党制有着本质区别。这一制度有利于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提供了很好的制度保证。通过这一制度,各民主党派选派代表直接参政议政,或者以政党形式参与民主协商、监督,并以其所联系的群众为依托,广泛吸纳和反映来自社会各方面、各阶层的意见建议,有助于保障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体现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要求和独特优势;有利于促进社会生产力的持续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政党制度作为一种政治制度,是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的。我们实行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建立在公有制占主体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之上,能够在广泛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同时,确保对国家的统一领导、快速决策,集中力量办大事。正是靠着这一点,才使中国这个人口众多、经济落后的大国,克服种种困难和风险,在较短的时间内,保持了较高的发展速度,实现了经济腾飞和社会全面进步;有利于保持国家政局的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我国政党制度的本质是团结和合作,各民主党派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因此,各政党之间既不争权夺利,也不互相倾轧。这种独特的党际关系具有很强的社会整合功能,便于协调各种利益关系,使不同群体的愿望和要求以合法的形式表达出来,使矛盾和问题在现有体制框架内得到妥善化解,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这一制度有利于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从总体上说,我国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出现了一些新的社会阶层和利益群体。多党合作的政治架构和民主协商的制度保证,有助于扩大各界人士有序的政治参与,使各方面利益的发展与社会整体利益的发展方向保持一致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三)独具特色的政党制度
翻开共和国的史册,不难发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不是哪个人一时冲动的奇思妙想,而是在中国人民反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斗争中形成的,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及社会各界民主人士的共同选择。新中国成立前夕,对于采取什么样的政党制度,并不是一开始就意见统一的。一些民主党派的领导人感到,革命胜利了,新中国将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前行,民主党派的历史任务已经完成,应该功成身退。在这一历史的关头,中国共产党站在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高度,主动选择了多党合作的政治格局。毛泽东同志对此有一段生动形象的阐述。他说,党外无党,帝王思想;从前有句话叫“飞鸟尽,良弓藏”,现在应该改作“飞鸟尽,良弓转”——转向更好更进步的方面去。这一格局的突出意义,一是孤立敌人——包括过去的、现在的和将来的;二是新中国的建立,如“大厦将建,独木难支”,不能光靠一个党派,需要多党派齐心努力,共建大厦。就这样,中国共产党执政后,鼓励其他党派继续存在、合作参政,创造了世界政党制度的崭新模式。为实施好这一制度,1949年9月中国共产党创建了人民政协这一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专门机构。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至1954年首届全国人大召开的5年期间,人民政协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首届全国人大召开以后,按照“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人民政协在我国政治生活中继续发挥重要作用,成为社会各界参与国家事务、促进民主发展的重要活动场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修复在十年动乱中遭受破坏的多党合作制度,并不断加以发展和完善,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十六字方针,丰富了新时期多党派团结合作的基本原则。这一制度还被载入宪法,法律地位进一步明确。如今,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已被纳入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范畴,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进程不断加快。由此可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深深根植于中国土壤中,是我国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是马克思主义统一战线理论同中国革命与建设实践相结合的一个制度创新。它的显著特征概括起来说,就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各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为了共同的目标,形成亲密的友党关系,而不是执政党与反对党或在野党的关系。因此,它既根本不同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多党制或两党制,也有别于前苏联等一些社会主义国家的一党制。判断一个国家的政党制度究竟好不好,要从它的基本国情出发来认识,要从它的实践效果来分析。我国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符合我国国情,在实践中发挥了巨大作用,具有独特的优势。这一制度有利于促进社会生产力的持续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政党制度作为一种政治制度,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也必然要对经济基础发生反作用。我们实行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建立在公有制占主体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之上,能够在广泛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同时,确保对国家的统一领导,快速决策,集中力量办大事。正是靠着这一点,才使中国这个人口众多、经济落后的大国,克服种种困难和风险,在较短的时间内保持了较高的发展速度,实现了经济腾飞和社会全面进步。这一制度有利于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提供了很好的制度安排。通过这一制度,各民主党派选派代表直接参政议政,或者以政党形式参与民主协商、监督,并以其所联系的群众为依托,广泛吸纳和反映来自社会各方面、各阶层的意见与建议,有助于保障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体现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当家做主的本质要求和独特优势。这一制度有利于保持国家政局的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我国政党制度的本质是团结和合作,各民主党派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因此,各政党之间既不争权夺利,也不互相倾轧。这种独特的党际关系具有很强的社会整合功能,便于协调各种利益关系,使不同群体的愿望和要求以合法的形式表达出来,使矛盾和问题在现有体制框架内得到妥善化解,维护国家政局的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这一制度有利于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既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根本宗旨和目的,也是在共产党领导下实行多党合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我国出现了一些新的社会阶层和利益群体。多党合作的政治架构和民主协商的制度保证,有助于扩大各界人士有序的政治参与,使各方面利益的发展与社会整体利益的发展方向保持一致,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实践证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同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相适应的政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制度之一,具有巨大的优越性和强大的生命力。2005年3月,中共中央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它总结了我国政党制度的历史经验,对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原则、内容、方式、程序等作出科学规范,是指导多党合作事业进一步发展的纲领性文献。当前,我们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加强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团结合作,谱写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新篇章。
(四)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看中国特色政党制度中的“和谐”内涵
中国政党制度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当代中国政党政治的逻辑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逻辑是相适应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价值追求,就是人与社会的全面发展。
1.追求和谐,是中国政党制度的内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