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起来的共产党,拥有6600多万党员,有建国50多年的执政经验。只有共产党、而没有别的党能够代替共产党来代表人民执掌国家政权,只有共产党才能担当带领人民团结奋进的领导核心。共产党是执政党,其他党是参政党。一党领导,多党合作,政治协商,互相监督。对共产党行使领导权和执政权,人民有这个要求,其他党派有这个认同,共产党有这个使命!
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体现了我国政治制度的特点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既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也是符合国情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这一政党制度的显著特征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具有根本不同于其他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
第一,我国的多党合作是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前提的。中国共产党是我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的领导核心,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我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根本保证。在我国多党合作制度中,坚持共产党领导是基本前提和政治基础,也是各民主党派的自觉选择。半个多世纪的历史实践证明,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才能保持多党合作的正确政治方向,才能使各民主党派在与共产党的团结合作中不断取得历史性的进步,才能同心协力地把共同事业不断推向前进。可以说,在共产党领导下,各民主党派与共产党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团结合作,为共同的目标团结奋斗,是我国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区别于西方多党制的根本特点,也是我国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的优势所在。
第二,各民主党派是与共产党共同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是参政党,而不是反对党或在野党。这是因为我国民主党派与共产党在政治目标和根本利益上具有一致性。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各民主党派同中国共产党共同进行推翻三座大山的伟大斗争。新中国成立后,各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以《共同纲领》为共同政治基础,进行了向社会主义的伟大转变。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各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共同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在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半个多世纪中,各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积极发挥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从而使我国既保持了团结稳定的政治局面,又创造了振奋活跃的民主气氛。这与西方多党制中以谋取执政地位为目的的反对党、在野党具有本质的不同。
第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执政地位与各民主党派作为亲密友党和参政党地位,决定了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的实质是团结合作。各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的关系是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挚友、诤友关系,是参政党与执政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亲密团结、合作共事的关系,而不是多党竞争、轮流执政、互为对手、彼此倾轧的势不两立关系。这种团结合作关系,既有利于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在共同政治基础上加强团结合作,通过平等协商形成科学决策,集中力量办大事;又有利于避免多党竞争、互相倾轧造成的政治动荡和一党专制、缺少监督造成的种种弊端。这与以竞争为特征的西方多党制政治体制形成了鲜明的对照,也是区别于西方多党制的显著特征。
因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反映了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体现了我国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具有巨大的优越性和强大的生命力。
二、多党合作是加强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
中国共产党执政是在多党合作成为我国基本政治制度后开始的,也是在多党合作的基础上和过程中进行的。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参政,作为我国政党制度的基本特征,决定了多党合作是共产党执政的重要基础,多党合作的能力是共产党执政能力的重要来源。中国共产党执政与我国多党合作的这种历史渊源和内在联系,决定了共产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具有不同于世界各国执政党执政能力建设的一般特点,而具有自己的鲜明特色。
中国共产党执政,是以国家代表的名义行使国家权力、贯彻党的治国主张、处理全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事务,谋求实现全国人民的利益的活动。毛泽东同志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就指出,“国事是国家的公事,不是一党一派的私事。因此,共产党员只有对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的义务,而无排斥别人,垄断一切的权利”。并强调,共产党与党外人士合作的原则“是固定不移的,永远不变的”。既然国事要由大家来做,那么它就应包含共产党的执政和民主党派的参政。因此,在实行多党合作条件下,只有共产党的执政,没有各民主党派的参政,共产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就是不全面、不完整、不充分的。
加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核心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在我国实行多党合作的条件下,我国民主党派不是反对党或在野党,而是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所以,中国共产党提高执政能力,而民主党派也要相应地提高参政能力;而民主党派参政能力的提高,必然有利于共产党执政能力的提高。因此,在加强共产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中,如果不能相应地提高参政党的参政能力,党的实际执政能力就会大打折扣。
加强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建设,既要提高共产党的执政能力,还要提高与民主党派的合作共事能力。组织整体力量大于组织内部个体力量的简单相加。民主党派与共产党在根本利益和奋斗目标上是一致的,但在党的性质、功能作用和社会基础等方面又存在明显不同。参政的民主党派与执政的共产党只有在多党合作中肝胆相照,在求同存异中互助互补、相辅相成,在推进共同事业中协同一致、团结奋斗,才能集中力量办大事,成倍提高共产党的执政能力。因此,没有多党合作能力的提高,共产党执政就缺乏强大的聚合力和推动力。
三、多党合作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与水平
综观中国共产党执政半个多世纪以来的历史,一个显著的事实是: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多党合作搞得好,共产党的执政基础就牢,执政能力就强,国家政治经济形势就好,革命和建设事业就欣欣向荣。相反,多党合作经历曲折,共产党执政就出现失误,党和国家的事业就遭受挫折。这些,既充分说明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在很大程度上是与多党合作水平成正比的,也深刻揭示了我国多党合作与共产党执政能力的内在联系。
第一,多党合作能够巩固和扩大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基础。执政基础主要指执政党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基础,就是执政党的执政地位、执政政策和执政目标能够得到社会各阶级、各阶层和社会团体的支持和认同。新中国成立后,正式确立了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共产党领导和执政成为各民主党派的自觉选择,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共同纲领》成为各民主党派的共同政治纲领和多党合作的政治基础,实现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建立社会主义制度,成为工人阶级、农民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和城市小资产阶级的共同奋斗目标。这既巩固和扩大了共产党执政的基础,取得了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和认同,也为执政的共产党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更好地提高执政效率和实现执政目标,提供了广泛的力量支持。比如,为了巩固新生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顺利向社会主义过渡,从1950年4月到1954年6月,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召开双月座谈会55次,围绕抗美援朝、土地改革、镇反、三反、五反、亚太地区和平会议筹备等,进行协商讨论,取得共识,从而得到民主党派代表与联系的阶级和群众的有力配合和支持。民革中央明确提出要“协助政府推行政策政令”,要求成员“坚决拥护政府彻底实行土地改革,并努力增产,厉行节约,以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增强反侵略力量”。可以说,建国后短短几年中,中国共产党能够迅速领导人民医治战争创伤,恢复国民经济,顺利向社会主义过渡,与实行多党合作、巩固和扩大执政基础是分不开的。
第二,多党合作能够提高和增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绩效。执政绩效是执政党的成绩和实际效果,是体现和衡量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志。在我国多阶级、多阶层、多民族、多党派和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衡的条件下,中国共产党执政面临着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和极其艰巨的革命、建设和改革任务。要获得良好的执政绩效,一要决策正确,二要关系协调。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多党合作,能够通过政治协商和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较好地解决这两个问题。一方面,民主党派是以知识分子为主体的政党,人才荟萃,智力密集,汇集了各领域的专家学者,能够对科学决策提供有益的帮助。一方面,民主党派是具有政治联盟性质的政党,代表和联系着一部分特定的社会阶级、阶层和群众。中国共产党在执政中协调关系,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协调同民主党派所代表的阶级、阶层和群众的关系。从这个意义上讲,多党合作中民主党派建言献策的积极性发挥得越好,同民主党派所代表和联系的阶级、阶层和群众的关系协调得越顺,共产党执政能力就越强,执政的绩效就越高。新的历史时期,共产党所以在改革开放中经受了政治、经济和自然的严峻考验,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重要原因之一就是较好地发挥了多党合作的作用。
第三,多党合作能够有利于达到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目标。执政兴国,执政为民,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根本目的。执政目的又往往体现为执政目标的实现。执政目标是以党和国家一个时期的总任务决定的,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不集众智而莫为,不集众力而莫成。通过多党合作,可以有效地整合和利用各种社会政治资源,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为实现共同的目标协力奋斗。胜利完成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就是通过多党合作实现执政目标的一个范例。为了顺利完成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从1953年到1956年,共产党与党外人士召开7次座谈会进行协商沟通,毛泽东主席多次邀请民主建国会、部分民主人士和工商界代表人士谈话,说明我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的必要性和实现国家资本主义的方针步骤,系统阐明了党的和平改造和赎买政策,要求和人们要认识社会发展规律,主动掌握自己的命运,进一步接受社会主义改造,从而得到了民主建国会等民主党派和全国工商联的积极配合。在共产党和民主党派、工商联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社会主义改造成为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史上最辉煌的胜利之一。
四、正确认识中国的多党合作制,提高执政能力
(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作为基本政治制度:(1)其含义不是单指某个领域、某个方面的具体制度,而是指在我国政治制度总体架构中关系全局、具有长远的战略地位,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各个领域发挥重要作用的制度;(2)这一制度是国家政权产生的基石,新中国就是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召开的基础上产生的,多党合作成为新中国国家政权合法性的历史来源和现实基础。这一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关键,也是民主政治发展的难点。一方面,要求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进一步提高执政水平和领导水平,以宪法为根本行动准则,依法执政,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宪法意识和宪法权威,从宪政的高度去认识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问题,不断提高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另一方面,也要求作为参政党的民主党派,根据自身传统和特点,建设高素质的参政党。因此,加强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作用,认识进行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关键所在,是十分紧迫而且必要的。进行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关键在于:
第一,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党内民主制度建设极其重要。党内民主是民主政治发展的先导,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十六大指明了中国政治发展的前进方向,对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做出了全面部署,确定了政治体制改革的原则。这就是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总结自己的经验;同时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深刻汲取世界各国政党特别是执政党兴衰成败的经验教训,但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在这一原则的指导下,党从世界各国政党产生、发展的普遍规律和兴衰成败的经验教训中,认识到并开始实现从“革命党”到“执政党”的转变,使十六大完成了前所未有的任务。从民主制度的建设的要求来看,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中,党的领导系统的发展具有决定性意义。为此,必须制度建党和制度治党,“对党内已经确立的制度要严格执行,同时要根据实践的发展,不断健全各项制度,形成一套从严治党的制度机制。”所以,民主政治建设面临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从组织上和制度上推进执政党自身的制度化、民主化建设。世界各国政党的历史经验和现实表象,都说明在发展中国家,强大的、具有民主精神的政党是民主政治发展的重要保证。
第二,加强党内民主制度建设要求执政党必须在宪法和国家法律范围之内活动。政党与宪政之间的关系是衡量一个国家的政治文明程度的视角之一。在人类政治智慧的发展中,宪政是迄今为止最有可能实现民主、自由、人权、法治和公正,最有利于保证社会秩序和国家稳定的制度设计和价值理念。现代政党和政党制度是宪政制度和宪政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在实行宪政的问题上,执政党责无旁贷,必须带头遵宪、行宪、护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