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于平常作画,白杨对待这幅画像是对待自己呕心沥血几年后都还未完成的作品一样,格外小心翼翼。
在他成为教师之前,在整个寒城便已小有名气,而在寒城之外他就读的学校,更是名气大涨。最具代表性的是他的成名画——《一只鞋印》,能在当时登上报纸,可想而知在不久的将来这将会成为一种怎样的影响力。而渲染他自身人格魅力的,并不单单是报社的宣传,更多的还是他真的具有那些引人入胜的人格魅力,这是一种与生俱来的东西,其折射处的那些其他超出人格之外的东西更加吸引人,更不经任何修饰,这便是本性,个人的本性(并非人类共性)。而经过后天形成的那些夺人眼球的人格魅力都是带有瑕疵的,华而不实,毫无夸张的说,先天性的并不这样。
他向一个国外老师讲解了那幅画作,对于它的来源他只字未提,仅仅是一句答语“这是我自己构思的,先生。”
自我构思?这样的话语虽显几分轻松之意,但却有些违心。
不过他曾暗下决心,无论如何都要参考油画的特性,选一种红色的颜料是至关重要的。他向一些学生探讨过这类问题,也向更具影响力的教师请教过,然而都得不到一个很好的建议,要想找到一种自然的血色红,并非易事。据他所知有些颜色是需要几种颜料不断调和才能形成的,但是眼下他并没有任何一种颜料,要知道在当时的社会,上等颜料这样的东西是多么珍贵而不可获的。
尽管如此他也始终没放弃寻找颜料的这个举动,并且还在努力寻找着。
这好像已经成为了一种生活常态,当然,严格来说还不能称之为习惯,更何况“习惯”这样的字眼在这个年代行不通,假如有人把这称为一种习惯,那他就真的是疯了——哪怕是他个人坚持认为是一种习惯,他也早就疯了。
是的,在他看来这就是一种习惯,他竭力克制住这样的习惯能给他的生活带来一些不好的影响,但总是适得其反,这是种带有感情的习惯,而情绪这样抽象的东西,并不是说控制就能控制得了的。好像有时候想要竭力做好有些事,事实总会和想法相反,而结果也是更糟糕的。于是他得出一个结论:不要刻意的去做任何一件事情,不然结果远比想象的还要糟糕——当然,对于画画他必须刻意去做好,成功的是每次画完,结果总是让人愉悦和舒适的,每次放下画笔,尽管表现得常见的疲惫感,但内心总是舒服的,安逸的,亦或是幸福的。
他决定了,不再为了找那么一种特殊的颜料而绞尽脑汁,而在一段时期他的确做到了这样,不再去刻意的寻找——仅仅是持续了一段时期。不多久,他又沉陷于找颜料这件事当中,无法自拔,好像找颜料这件事给他带来的愉悦感远比作画还要强烈,就好像这样的事远比给那双充满罪恶的眼睛上色还要令人上瘾。最后,他发现那不是愉悦感,而是人的通病——固执,执着,坚持该坚持或是不该坚持的。
他突然后悔起来答应老友的要求接下了这幅画,也后悔为了这幅画把大部分时间都花在了它的身上。然而后悔归于后悔,习惯还是习惯,怎么也改不了。
“你疯了?!”
这是有一天他自己在对自己说的话,这是一个早春,一个午后,在学校的图书室内——没错,他就是这么大叫出来的。在他对面的一个洋人,被吓得丢了书本,而书本的名字,很巧,《颜料调和对比和自然颜料的属性区别》,这本书他印象深刻,那是他当初接触画画这门艺术时,有人提及过的书.只可惜他学的是素描而并非油画,就没有在意这本书。
而现在,很玄妙的是他看见了书名,当初恰有一面之缘的书籍再次映入眼帘,竟会有一种诡异般而神秘的愉悦感。
“借过!”
他弯下腰,迅猛的捡起书本,像是捡着了宝贝一样,紧紧地握在手里——但这并不代表他捡起来是归还洋人的。
“那是我的……”洋人用着别扭的中文说道。
“现在不是了。”他将书举过头顶,得意的说道。
话罢,他转过身朝柜台走去,做了登记便带着书走了,离开了洋人的世界。而这个洋人永远都不知道这个不速之客此举合意,恐怕他永远都不知道。
但也只是猜测他不知道而已,并非真的不知道,在接下来的第二天,有人找到了他,用洋人的方式谈了一些洋人间话题。最后的结果是,他答应了想方设法接近这个中国佬,并用最先进的方法杀了他,毫无痕迹的作案方式,不过前提是他要操作得当,否则他自己也会葬送在自己的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