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里香。
十里香虽是个不能算好的地方,但那里的酒却是算好的。
酒,碧青色的酒杯,杯中的酒也是碧青色的。
有酒喝的时候,人的心情总还不算差。
李灵韵正端起酒杯,他已经喝了二十八杯还没有醉,但他看上去却好像醉了,他的眼睛发直,最不起眼的角落,坐着最起眼的人,身穿紫衣的姑娘正坐在那里,青葱玉手纤纤玉指正把酒送到口中,紫纱滑落,白嫩如丝藕的手臂就像一件久未见光的稀世珍宝一样,让人眼前一亮。
她只轻轻一撇,十里香里无论你是翩翩公子,贩夫还是走卒只要是男人没有一个不回头看的。
李灵韵好像就不是个男人,他像是个瞎子一样,什么都看不见,有酒的时候,他心中什么都有。
越不关心的人,有时候可能是越要关心你的女人,你越是装作不关注她,反而会引起她的关注!
紫衣女子好像就是这种女人,她已坐在李灵韵的对面正在给他倒酒,“你像我一个朋友!”
李灵韵道:“谁?”
紫衣女子道:“你自己。我们是不是已经成为朋友了。”
李灵韵道:“一杯酒?”
紫衣女子道:“一杯酒!”
李灵韵愣了愣,笑道:“你好像还是个小孩子,而且想用一杯酒就想交我这个朋友显然还不够!”
紫衣女子故意挺挺了胸膛用一双发亮的眼睛看着他,笑道:“不是小孩子,是大孩子,再者一杯如果不够那就两杯、三杯......酒有的是,但顺眼的朋友却有可能就一个。”
她的确也不是小孩子,她的身材发育的很好,凹凸很有道理,有道理让任何看见她的男人都不会觉的厌恶。
李灵韵看了一眼自斟自饮的凌雷,道:“只顾自己喝酒,你这样真的好吗?”
凌雷摸着酒杯,笑道:“她好像真是个大孩子,而且你的状况好像很不妙。”
紫衣女子道:“千真万确,这位大叔当真慧眼识真。”
一个瞎子被人说慧眼识真,岂非是莫大的讽刺,岂非好笑。
李灵韵看了一眼紫衣女子然后盯着凌雷忽然大笑了起来,笑的前俯后仰,他很久没有这么开心过。
凌雷道:“有那么好笑?”
紫衣女子道:“我也想笑,你在笑什么?”
李灵韵忽然举起酒杯一饮而进,紫衣女子见状却不在追问,嘻嘻的掩嘴一笑抓起桌上的酒壶喝了起来,竟一口气喝了个精光。
李灵韵颓然道:“以后那种送上门来的朋友万万要不得。”
凌雷道:“你怕她喝光你的酒?”
李灵韵道:“怕,简直怕的要命。”
艳阳已经爬上树梢,树梢上的叶子晒得蜷缩起来,树梢上鸟儿叽叽喳喳不停,给闷热的天气又添一分烦躁。
紫衣女子不知何时已经走了,衣袖轻挥不带走一片云彩,她走的很轻,趴在酒桌上的人依旧趴着,趴在酒桌上的李灵韵却没有再趴下下去,门口忽然响起车轮滚动声,马儿嘶鸣声。
他猛然抬起头,眼睛发直,眼睛发直有很多种原因,可以是因为高兴,可以是因为不解,李灵韵这次却是惊恐。
门口倒着一个人,一个粉衣服的人,只是如今已被殷红的鲜血浸染,血人身上还在流血,不知是不是天气太热的缘故,流出来的血还冒着热气。
血人蜷缩着身体,岂非像极了树梢上晒的蜷缩起来的叶子?树叶在挣扎,她也在挣扎,她在挣扎什么?
李灵韵却想也不愿想,他的人已像射出去的箭眨眼间就到了血人身前,“林妙儿”。他忍不住惊呼,他的脑海里忽然想起那天在天一酒楼的场景,那时她如降临人间的仙童,如今繁花凋落,她已生命迟暮。
他一过去她的手忽然像生满了力道,抓住李灵韵的衣领,狰狞的面容在阳光显的有些可怜,她想说什么,她却永远说不出来,她的舌头不在她的嘴里,她的舌头在哪?也许连她自己都不知道。
血泊依旧在客栈里,血泊中的人却已不在,在哪里?在土里!
艳阳升的更高,天气热的更厉害,人也醉的更厉害,一个像土堆模样的土堆旁躺着一个人,一个旁边躺着数坛酒的人,他手里正拿着一张布条是在林妙儿身上找到的,布条上写着“哪来哪去,如若不去,驾鹤西去。”十二个血淋淋的字。
凌雷道:“她死了。”
李灵韵道:“但却不该死。”
凌雷道:“她是左青青的人,所以她是左轻侯的人,左轻侯的对手很多。”他看了眼还在喝酒的李灵韵,道:“他们并不想让左轻侯再活下去,这是个警告。”
李灵韵大吼着,道:“为什么是她,为什么不是你,为什么不是我。”
凌雷道:“也许是因为,他们并没有把握对付你”
有种人就像一匹马一头驴一样,脾气倔的要命,你越不让他干什么,他越要干什么,李灵韵就是这种人。
“他们这样做只有两个人有好处,那就是这件事老子管定了!”
“我也依旧不会放弃这个救我妻子的机会!”
“你的爱真深刻……”
酒坛很轻,没有装酒的酒坛当然轻,空酒坛被抛向空中,砸在地上,砸的粉碎。李灵韵的人却已经跃入前方的树林。
“你要去哪?”
“去找一个变戏法的。”
夕阳西垂,日已将尽,日尽的时候是什么时候?是黑暗来临的时候。
灯火阑珊的街道,却有个被黑暗笼罩的酒鬼,当你在街上遇到酒鬼的时候,最好的办法是什么?当然是闪的远远的,只因没有一个人想要去跟酒鬼理论。
可是现在本不该发生的事发生了,本该没人搭理的酒鬼却被一大群人围着,热闹极了。
李灵韵被一大群莫名其妙的陌生人围着,任何人遇到这种情况无非是气冲斗牛或者是羞的跑出人群,却很少有人像李灵韵一样越来越兴奋,人聚的越多,他反而越卖力,他像只猴子一样在翻跟头,翻跟头会的人很多,会李灵韵这样翻跟头的人却很少,普天之下除了齐天大圣好像没有人再会了。
齐天大圣是谁?齐天大圣当然不是猴子,齐天大圣是个人。他虽没有七十二变,七十一变还是有的,别人称他的易容术天下第一,但他却不承认,他宁可承认自己是天下第二。他真的很谦虚,很谦虚的人通常也会有个怪毛病,他的怪毛病是什么?当然是爱热闹和爱胡闹。他曾经在昆仑山盛典,大庭广众之下易容成一条狗,一条大黑狗,这只黑狗跃上酒桌大吃大喝,没有人阻止,也没有人会阻止,谁会为了一直大黑狗出手,这岂非降低他们的身份?
这当然会降低他们的身份!当大黑狗把昆仑盛典闹得乱七八糟的时候,大黑狗竟然嘿嘿的笑了起来,笑的很可爱,却又很可恶,大黑狗举着酒壶正想喝一杯庆祝一下,如此令人愉快的时候如何不该庆祝一下,应该!当然应该!
一条狗竟然会笑?而且笑的还可以那么大声;一条狗会喝酒?而且还是举起酒壶喝酒?这岂非令人无法置信,对于无法置信的事,最好的办法是什么?当然是把狗从桌子上拖下来,找上一口大锅,闷一锅狗肉。
那是他们第一次见面,那一刻他们已成为朋友。
难道朋友那么好找?
朋友好找,简直遍地都是,你在大街上随手拽个人,就可能成为你的朋友。
朋友又很难找!即使你有齐天大圣一个跟头十万八千里,上天入地无所不能的本事,你可能连一个朋友都找不到。
这话岂非让人感觉矛盾?话不矛盾,让人矛盾的是两个字!什么字那,“真诚”二字,如此而已。
朋友在那?
齐天大圣在看翻跟头!
翻着跟头的李灵韵忽然不翻了,他竟然能停下来?他当然不能停下来,他的人已经冲了出去。
只因他看见一只狗,这只狗很奇怪!奇怪的事是这只狗正是李灵韵要找的。
李灵韵的轻功不高也不低,只是恰巧没有人能从李灵韵手里逃跑当然也包括一只大黑狗。李灵韵手里正抓着一个人的手腕或者说抓着一只狗的爪腕,因为齐天大圣又把自己易容成了一条大黑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