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帆回来的那天,是周三的上午九点半,前一天晚上我骗他说因为要上一堂公开课,所以不能去机场接他,对此我表示非常的遗憾,并且保证一定会一下课就回家。他对我的遗憾也表示了遗憾,但是说工作为重,也没有不满什么。其实也不是说谎,那天确实有公开课,但是前一星期我就磨着朱老师换课,把课调到了周二,为此我整整被朱老师调侃了一个礼拜。
周三一大早,我戴上帽子和墨镜,穿着一件颜色很混乱的外套,从学校出发,临走前涵雪问我,“洋洋同学,你是去抢银行么?放心,我不会揭发你的。”
我白了她一眼,学着志玲姐姐的语气:“伦家是去接心上人好不好。”
涵雪干呕了一声,“你这样子哪里是去接心上人,简直是去捉奸。”
到机场的时候还早,找了个僻静的角落坐了会,没多久林爸林妈来了,因为之前打过招呼,我举手向他们示意我的位置,林妈笑着对我眨眨眼。
九点四十的时候,广播里说林帆乘坐的航班已经落地,心一下子就揪了起来,真的好久了呀,对于恋人,我并不希望要朝夕相处,像连体婴一样不分离,恋人之间要留有彼此的空间踩能长久,这是我一直信奉的,可是我和林帆之间的空间也太太太大了吧,都隔了100多个维度,七八个小时,也就是说,我们那是永远都追不上的距离,就像一道数学题,两个人相隔多少多少距离,以同一速度向前奔跑,请问过多久两人能相遇,稍微有点文化的人都知道,永远都不可能相遇,就像一个无限不循环的π,在我们所处的这个空间里,不可能找到终点。
十点的时候,人群陆陆续续出来,我伸着头往里张望,一个熟悉又陌生的人影撞进眼里,一股电流窜进心里,麻麻的。林帆穿着米色的衬衫,和浅色的牛仔裤,一条很具有英伦风格的围巾松松地围着,头发剪短了,很精神,就像是从漫画书上走下来的人物一样,散发着吸引人的魅力。
我突然有一种不敢走向他的感觉,像“近乡情更怯”,我低头看看自己穿的乱七八糟的衣服,心里不断安慰自己,林帆是喜欢我的,是一直都喜欢我的,但是越安慰越心慌,甚至想就这样逃走,这个想法一出来,我就付诸了行动,可是刚转身走了几步,背包的带子就被人拉住了,回头,是刚刚还在那边和林爸林妈在一起的林帆。
他笑着说,“不是说有课?”
我嘿嘿笑了声,“我逃课了。”
他说,“来了为什么不过来?”
我说,“我就随便逛逛。”
他说,“是不是因为想给我一个惊喜,结果因为没穿上好看的衣服,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才羞愧地想逃走?”
我说,“好吧,被你猜中了。”
他捏了捏我的脸,那温热的触感,细腻的指尖的肌肤,我知道,林帆还是那个会管着我宠着我的林帆。
手指从脸颊滑下,手臂一下子涌过来,紧紧地抱住我,在我耳边轻轻地说,“洋洋,我很想你。”
眼泪涌出来,沾湿了他的衬衣,喉咙哽咽着说,“我也想你,很想你。”
透过朦胧的水雾,我看到林爸林妈站在前面,微笑着看着我们。
林帆回来了,我觉得整个世界都圆满了。
实习结束后,我一个人住在老房子里,没有准备考研,没有去找工作,慢慢地写毕业论文,林帆已经和一家IT外企签了约,开始上班族的生活。
一个周末,难得他不用加班,林爸林妈拿着林帆第一个月的工资去了云南旅行一星期,由此可见,这家伙第一个月的工资确实是不少的。
在他家漂亮的落地窗前,我坐在地上捧着一本书在看,是大卫尼克斯的《一天》,林帆坐在边上不停地在电脑上敲敲打打,我想起以前我们还是做学生的时候,也有这样的场景,有一次林帆看我看书看得异常认真,也凑过来看,结果发现我看得是《金瓶梅》,林帆是理工科的,就不懂这本书的文学价值,拿过去翻了几页,结果刚好是那些难以启齿的章节,于是以为我看得是什么有颜色的书,我解释不清楚,此后好几天一看到他就脸红。
这样的日子多么的美好,一直以来,确切来说,从家里开始有变故以来,我就渴望过平凡而平静的生活。爸爸的书柜里有一本路遥的《平凡的世界》,从高中开始到大学毕业,不知道看过多少遍。平凡的世界,或许就是最好的最适合我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