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开庭
不久,案卷由县公安局转至县检察院,代理检察员何涛在看守所办公室对杨斌说:“你把事情的经过再说一遍。”杨斌把自己大概十一点多钟到李万才家,等到下午两点才见到刘翠香,然后怎么同她打起来的情况说了一下,何涛认真的做着笔录。当杨斌说到刘翠香抓自己的裤带子的时候,何涛问:“你跑,她为什么拉你的裤带子而不是衣服?”杨斌说:“我的衣服系在皮带里面,抓到皮带上。”
“她抓你皮带,你是怎么对待她的?”
“我也抓了她的裤带子,我是以这种方式让她放开我。”
“你把她的裤子拉到什么位置?”
“她的双手抓着自己的裤带子,本能的自我保护。”
“如果她不是双手抓着自己的裤带子会怎样?”
“她怎么可能不抓自己的裤带子让我拉下?”
“你知道吗?她的裤子两粒钮扣被你拉掉了。”
“我根本就没看到钮扣,是她陷害我。”
“也许是你没注意。你在那里等刘翠香那么长的时间,想了什么?”
“没想什么。”
“不可能!比如,李万才同你老婆有关系,你就要刘翠香同你发生两性关系。”
“我知道强奸是严重的犯罪行为。”
“我是说,你要刘翠香自愿同你发生两性关系。”
“我根本就没有想,更没有说。不信你可以问问刘翠香。”
“要是那三个小孩不到水库洗澡,你会要求刘翠香同你发生两性关系吗?”
“不会的。我只是让刘翠香知道李万才同赵晓燕有两性关系,要她在我不在家的时候注意他们的动向。”
“她现在控告你把她捺倒在地企图强奸她,你不承认只能加重你的罪行,如果你主动坦白、认罪态度较好,量刑时可以从轻。”
“这是栽赃陷害!如果你没有那么回事你能承认吗?”
“不要扯远了!你到现在一点也没有悔过的表现,你就等着上法庭吧!询问就到这里,你看一下笔录,签字。”
杨斌把笔录看了一下,上面有不少错别字,他一一作了纠正。何涛因为天气热,很不耐烦,催杨斌签字。
大约过了十来天,一个三十多岁的妇女来到看守所提审杨斌。她对杨斌说:“我叫章莉,县法院的。你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好学上进,你在即将跨进高等学府之前,却先进了看守所的大门,我们为你痛心呀!但同情代替不了法律。你现在唯一出路只有认罪态度较好,我们量刑时予以考虑。这是检察院的起诉书,你看看。过几天就开庭,你可以为自己辩护,也可以请律师。”
“我没钱请律师。辩护又有什么用?人被认为犯罪的时候,他们的话多被认为是撒谎,为自己开脱罪责,这是一种社会偏见,特别是那些有职业病的办案人员更是如此。”
“你怎么能这么说话?办案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你先好好考虑一下。”
当天晚上,杨斌怎么也睡不着,检察院是以强奸未遂罪起诉的,这是很重的罪行,因为是光天化日之下强奸,情节恶劣。他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成了强奸犯。他突然想到李万才在乌沙溪镇镇府周公安员办公室门口对自己说的话:“我早就知道你怀疑我。”他怎么知道我怀疑他?对,一定是晓燕对他说的。而事情到了这个地步,晓燕在镇镇府没有揪住李万才,让他逍遥法外。晓燕,我是被你害的呀!难道你的良心不受到拷问吗?李万才道德败坏,难道你不知道?你穿着我给你买的衣服同别的男人上床的时候,难道就没有想到我吗?你就是不愿意同我谈恋爱,你可以同你们学校的年轻教师谈,你为什么上了李万才的贼船?你图他什么?是他比我有钱,还是他比我长得漂亮?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是什么让你爱上他的?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他是用什么卑鄙的手段打动你的芳心的?孩子那么一点大,就有一个坐牢的爸爸,一个名声扫地的妈妈,长大了怎么面对众人的眼光?杨斌越想越生气,再次失眠。
过了几天,章莉再次来到看守所,把他带到县法院。章莉说:“杨斌,这里离法院很近,经过一条街道就到了,就不给你戴手铐了,看你文质彬彬的,你不会跑吧?”
“我怎么会跑呢?我又能跑到哪里去?我知道现在是严打期间,跑是没有用的。”
“知道就好,走吧。”
杨斌跟章莉进了法院大门,看到厕所要求上厕所。章莉说:“好吧,你进去,我在外面等着。”杨斌进厕所解大便,同时猜测章莉叫他到法院问什么。突然他想到逃跑:这里离法院大门很近,就章莉一个人在厕所门口,跑出大门就行了。又一想,如果跑不掉那不更麻烦?正在这时,章莉催他快点出来,杨斌又突然感到好笑:我上厕所,她陪着,好像谈恋爱似的。
杨斌到了法院,章莉再次问了事情的经过,同时告诉杨斌:“你家里已经给你请了律师。”章莉把杨斌送回看守所。当天下午,杨斌在看守所办公室见到了律师,好像见到了救星,认为律师可以救自己。律师作了自我介绍:“我姓宋,叫宋茂林。我已经看了你的案卷,你把事情的经过再讲一遍。”杨斌像背书一样说了事情的经过,第一次说到模仿李万才的笔迹给赵晓燕写的那封信。宋律师说:“案卷里没看到那封信的事。这样吧,我回去再调查调查,你想到什么需要和我见面说,你可以向看守人员要求。开庭的时候,你也可以自我辩护。”杨斌说:“宋律师,谢谢你。”宋律师夹着公文包走了。
一副呈亮的手铐戴在杨斌的双手上,他被一位法警押向县法院。街道上,一个妇女抱着小孩,好奇的看着他。一群小孩跟在他的后面。那些小贩们顾不得看自己的东西,目光随着杨斌移动。一阵风吹来,树叶纷纷落下。
法院刑事审判庭的大门敞开着。审判长章莉、人民陪审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依次落座。因为是隐私案件,没有旁听者。杨斌被带到被告席上。
代理审判员章莉正了正帽子,然后说:“被告人杨斌强奸一案,现依法不公开审理。”接着宣布了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说明被告人有辩护的权利。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后,章莉说:“被告人杨斌,起诉书所言犯罪事实都是事实吗?”
“不完全是事实。”
“你等一下可以为自己辩护。现在开始法庭调查。”章莉从卷宗里抽出材料,“被告人杨斌,你现在把事情的经过再讲一遍。”杨斌只得从头讲起,当讲到刘翠香抓自己的裤带不让走的时候,章莉翻着材料,打断他的话,“被害人说你首先把她捺倒在地,她反抗才抓你的裤带子的。”
“你可以叫她当庭对质。”
“她没有到庭,你应该相信公检法办案人员。她要是诬陷你也要负法律责任的,她一个文盲敢陷害你吗?”
“这与是否文盲无关。她陷害我为她丈夫开脱罪责。我没有犯罪。第一、我自始至终没有对她要求奸污的语言胁迫,没有对她进行精神强制。第二、我们的身上、衣服都没有破,我没有对她使用暴力进行人身强制。第三、我们谈话的时间是光天化日之下,地点是行人不断的公路旁,况且谈话的地方没有任何障碍物,不具备作案的客观条件。主观上,我知道强奸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因此,你们要是以强奸罪对我定罪判刑,是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根据的。”
“杨斌,被害人的裤子都撕碎了怎么能说衣服没有破?你不要狡辩。”
“她自己后来不可以撕碎了陷害我吗?”
“你有根据吗?”
“我根本就没有撕她的裤子。”
“这不是你说了算的。”杨斌想不到章莉问话是那样的犀利。辩论了一会儿,章莉说:“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请辩护人发言。”
律师清了清嗓子,“我是县法律事务所律师宋茂林,是被告人的辩护律师。据我了解,被告人在学校表现一贯较好,他的妻子告李万才强奸现在虽然没有确凿的证据,但前事之因后事之果,杨斌不是无缘无故的去找刘翠香,关键是杨斌与刘翠香发生争执、杨斌要走、刘翠香拉他的裤带子不让走的情况下,杨斌才抓住了刘翠香的裤腰带,我认为这是正当防卫。刚才杨斌讲的没有犯罪的三条理由比较充分。更为重要的是,原告指控杨斌犯强奸罪没有充分的事实证据。据此,辩护人认为,杨斌无罪。”
接下来,公诉人、辩护人唇枪舌剑了一会儿,审判长章莉宣布:“休庭,本案不当庭宣判。”
杨斌被法警带到看守所办公室,法院的书记员从公文包里拿出判决书,杨斌的腿不由得颤抖起来:这是宣告我的命运的关键时刻。杨斌正想着,书记员宣读判决书:“被告人杨斌,男,二十六岁……”后面的内容他似乎没有听见,只知道自己以强奸未遂罪被判四年有期徒刑。他接过判决书,看了一眼,迫不及待地说:“判决书上‘被告人杨斌,因怀疑其妻与被害人刘某某的丈夫有不正当的两性关系’不符合事实,我妻子被李万才强奸,一有时间,二有地点,三有详细经过,并且是她亲口告诉我的,怎么能说我‘怀疑其妻与被害人刘某某的丈夫有不正当的两性关系’呢?”
书记员说:“你不服可以上诉嘛。”杨斌当即写下了“不服判决,请求上诉”八个大字。
杨斌躺在看守所的地板上,辗转反侧,一夜没有合眼。四年,四年,人生有几个四年?宣判后的第三天,他收到妻子的一封明信片。
杨斌:你好!
你被判刑,我很痛心,据说你要上诉,我劝你千万不要上诉。你已到了这个地步,上诉又有什么用呢?你上诉还有几个月我们不能见面,甚至还要一年。听说上诉还要加刑,你要听我的话,不然还要吃亏的。到劳改农场还可以申诉。你的今天不能全怪你,希望你改造成为新人,到改造单位我们就能见面了。我等你,我永远属于你。
赵晓燕
10月7日
看着简短的几句话,他潸然泪下。他觉得晓燕与李万才的事,自己就是长十张嘴也说不清楚。晓燕怕粪坑里的屎越搅越臭,所以不让上诉。他的心里乱极了,也不知道上诉有没有用,特别是信中“上诉还要加刑”让他惧怕。因为现在是严打期间,同平时不一样的。据说到劳改农场自由些,他胡思乱想着。经过激励的思想斗争,他决定放弃上诉了。
警车在县城的东大街上行驶,新华书店可能又到了新书,许多书迷争相购阅。杨斌在永昌中学读书的时经常到这个书店,虽然身上钱不多,也要营业员拿这本看看,又拿那本瞧瞧,后来营业员知道他是不花钱来看书的,一看就是大半天。营业员他很不耐烦,只要看到他进书店,有个小伙子就说:“喂,又来不花钱看书的吗?”他没有反驳,满面通红,心里说,哼,我将来比你这个站柜台的强百倍!可是今天,他不愿继续想下去了。
警车驶出了城区,向劳改农场方向开去。公路两旁的稻子已经开始收割,隐约可以听到农民的欢歌笑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