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那三件事落实好以后,接下来才是比较棘手的部分——银行洗钱案,还有与毒蝎的谈判。
“不管多纷杂繁复的表面现象,其背后的真像往往只有一个。”这也是云剑开当年的教诲。
对手总是会把自己的真实意图隐藏起来,就像玩********时精心掩藏起来的底牌一样,而桌面上的明牌就是表像,纷纷扰扰,看似有多种组合、无数可能,但底牌是不会变的。到最终亮开底牌时,一切将真相大白。
上次在“夜来香”开会时,顾天海与罗景仁一起分析过,洗钱案和毒蝎之间必有某种关联。这种关联是处于什么样的原因呢?答案很有可能就藏在对方的底牌中。
洗钱案在表面上已经完成了掩饰工作,一时半会是不至于被监管机构和警方追查到的。但仁义社也因此有不少的资金陷入其中,动弹不得。若不能将整个事件——关键是幕后的主使——解决得清清楚楚、干净明白,罗景仁是不会同意动用那些会引起关注的资金的。
所以,此次与毒蝎的谈判就成了整个仁义社目前最为紧要的一件大事。
虽然那天罗景仁没把话完全说死,但以顾天海对他的了解,知道谈判这事,答复九成九会是拒绝。
罗景仁说的考虑一下,估计是要考虑用怎样的方式去拒绝。
当你说“不”的时候,要让“不”听起来像“是”一样动听。几乎每个黑帮的老大都会记得这句话,可真能做到的就少之又少了。
毒蝎那帮人可不是那种听了“不”,还能满不在乎,继续友好相处下去的帮会。
关于毒蝎能调查到的情报,现在都摆在顾天海的面前,他要再翻看一偏,确认自己没有遗漏什么重要的信息。
反复确认!不留死角!现在的美国黑帮,已不像三四十年代那样动不动就引发大规模的暴力事件了,但这仍然是一份刀口上舔血的活计,丝毫马虎不得。
毒蝎是四年前在拉斯维加斯成立起来的帮会,比起仁义社这种在当地已经有二十多年历史的帮会,算是非常年轻的了。
虽然年轻,但毒蝎的发展却很快,到目前为止,和仁义社、铁手帮一起并称为拉斯维加斯三大黑帮。
毒蝎的成员以墨西哥人为主,大约占到七成以上。而帮会中的人数则很神秘,能确认的是,他们刚成立时,不过二十多号人,现在则至少在百人以上。大概一年多以前,他们曾跟另一个以毒品买卖为主要生意的帮会“洛克帮”有地盘上的争执,后来,争执上升为战争,据当时能观察到的情况来看,毒蝎战时能动员起来的人手甚至可能超过200人。自从灭掉洛克帮后,毒蝎声势大盛,那些小的贩毒团伙自然不敢和他们抢生意,要么默默的转行,要么就只有加入到毒蝎的麾下,这也导致毒蝎的势力进一步增强。
顾天海看到这一条时,在“200”这个数字上用笔画了一个圈。对方的战斗能力不容小视。仁义社最近的一场大战,还是两年前罗景仁刚接手大当家位置时,一伙不知天高地厚的波多黎各人想欺负首领年轻,没什么经验,被罗景仁组织了一场漂亮的歼灭战,直接摧毁了对方的战斗力量。但当时那伙波多黎各人,充其量也就80多人,战斗能力也掺差不齐。
经过那一次事件后,仁义社得到了很好的发展空间,安心的做了两年生意,当初的不少战斗人员无所事事,也纷纷转向帮会的业务条线去了。现在,归属在刘黑龙的行动队下的常规人员,也就不过30来人。
如果在没做好充分动员的情况下,被毒蝎突然发难,将很有可能对仁义社造成致命的打击,所以现在首要的事情是扩充战斗人员。顾天海已近提前给刘黑龙打过招呼,让他把以前的得力手下逐渐召集起来,并且挑选一些有干劲的新鲜血液进入战斗预备队。
然后就是毒蝎的组织形式。他们的组织结构与仁义社不同,并没有首领--军师--干部--小头目--普通成员,这样层级严密的形式。他们的组织更扁平化,普通成员之间并无太多级别区分,而核心的领导层则由三个人组成,所有下级都直接听命于这三个人。
第一个叫做迈克,是个黑人,身高六尺三寸(英制,大约相当于190厘米),体格强壮,是个典型的武斗派。曾在科罗拉多州被人以故意伤人罪起诉,后来因证据不足免于牢狱之灾。大概四年前来到拉斯维加斯,而后进入了毒蝎。凭借着天生的勇猛与凶狠,很快就称为了毒蝎中的核心人员,通常都冲在第一线行动。
然后是罗杰,头脑精明,行事风格干净历练,没有前科。他在毒蝎中的位置,大致相当于顾天海在仁义社的角色,也是一个军师般的人物。毒蝎的贩毒网络几乎都是由他策划掌握的。可以说,没有罗杰的运筹帷幄,毒蝎很难再那样短的时间发展称为维加斯屈指可数的大帮派。
最后一个,同时也是毒蝎的最高首领——墨菲斯,墨西哥人——但除此以外的情报则极为有限。据说他是墨西哥一个大毒枭的表亲,他通过那个表亲从境外走私毒品来贩卖,掌握着整个毒蝎的货源。那个远在墨西哥的表亲显然就是墨菲斯最大的靠山,通过贩毒而得来的滚滚美钞,自然使得迈克和罗杰唯他马首是瞻。从那些为数不多的信息中可以知道的一点就是,墨菲斯的性格很是凶残霸道,当年他们剿灭洛克帮时,墨菲斯层亲自用一把墨西哥弯刀将洛克帮的首领活活的肢解掉。
这样风格迥异的三个人,组成了毒蝎的铁三角,哪怕是仅仅从资料上看,也能感觉到不好对付。
拉斯维加斯的唐人街长久以来都是仁义社的地盘,仁义社一直以来的规矩都是不沾毒品生意。在毒蝎刚成立不久时,曾发生过这样的事件——毒蝎的下级成员,偷摸着在仁义社控制的夜总会销售毒品,被仁义社的人发现后,双方起了些小摩擦。
后来顾天海找中间人给对方带话过去,大意就是大家井水不犯河水,各人好自为之。
墨菲斯虽然残暴,似乎还是一个遵从道上规矩的人,自那以后,毒蝎的人倒再没来唐人街搞事。
但随着毒蝎灭掉洛克帮,将毒品生意越做越大以后,看来他们的野心又慢慢的大了起来,而且仁义社近几年也是发展壮大,其势力范围也不仅仅限于唐人街,还包括在唐人街外经营的一些赌场、酒店、夜总会,以及其他一些华人老板经营的场所,也由仁义社提供地下保护,这些地方都属于仁义社的势力范围。如果只是唐人街也就罢了,毒蝎是很难忍受无法在上述所有这些地方拓展他们越来越好的毒品生意的。
毒蝎的首领墨菲斯并不是个容易头脑发热的人,也知道仁义社的实力跟之前灭掉的洛克帮不可同日而语,并没有想着靠武力一举摧毁仁义社,而是先放话示好,提出了谈判的意向。在被罗景仁拒绝了两次之后,还不断的增加筹码,让利益的天平尽可能的向仁义社这边倾斜。
中国有句老话叫“事不过三”,虽然不知道墨西哥人有没有类似的说法,但可以肯定的是,如果这次还是简单的拒绝的话,对方恐怕不会善罢甘休。
生意可以谈不拢,但面子不能不给——这是黑道上不成文的规矩。
毒蝎不断增加的筹码,示好的意思已经十分明显了,而仁义社这边每次都只是通过中间人回绝对方的提议,这已经是很损对方面子的行为了。
所以,当毒蝎第三次的提出合作意向的时候,无论怎样都应该与对方见上一面,以显示仁义社的诚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