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往后的岁月里,我都是叫茗儿的。
只是现在和她不熟,不会这么叫,我们仅仅是陌生人的关系。或许还带有一点我说不出来的小小的情愫。
她坐在中间,而我坐在最后。她看不见我,我却可以一直看她的背影。到锁骨的马尾,粉红色的高领毛线。沉默,安静。
如果不是因为那次考试,或许我不会在意这么低调的一个人,而且还是美女神马的。当然,仅限于看,碍于那个年纪小男生的羞射,我自然不会主动的去寻求交往。只是偶尔的看看背影。心里琢磨着为什么她明明迟到了一个小时却没有收到数学老师的“鼓励”,反而还尼玛拿了第一。
二狗子抹了一把鼻涕,顺着我的目光看过去。悻悻地说:“哎哟?看上那个了?兄弟我告诉你啊那个女人百毒不侵的,从来没往我们后面看过,我看你还是死心算了吧,不过话又说回来,这丫头长得还是我们班最好看的呢,那屁股……啧啧啧……”,
二狗子就是这么直接……不过,我喜欢。
要是我两年都这么看着一个背影,也许真的是一个感人肺腑的备胎故事,想一想我都想留流下感动的泪水。
如果是这样,那我还写个蛋啊!
听着《命起涟漪》,突然觉得从看背影阶段到之后那段曲折婉转的命运,或许是一种必然。
命中注定你要遇见的一个人,在遇见了她以后,你的生命就像被一个石子投入的小池塘里荡出的波纹一样,一个推着一个,一层高过一层的向高潮迈进,然后在一个高度剧烈的感情点崩坏,破碎。最后慢慢的,慢慢的归于平静。你的生命就完成了蜕变。
而这蜕变,总要有个人帮你完成。每个人都有着这么一个人。
只想说,不管他以后会不会离开你,你都要好好珍惜现在的他。即使以后不在身边了,你也要感谢他。因为她曾给了你生命的转折,给了你一个可以回忆的波澜的过去。帮你成熟,让你知道什么是爱。
即使,她已经不在你身边。
或许是上学期在后面偷窥背影的时候被路过的老班发现并感动了他,然后把我调到了第一排╯﹏╰,我的同位就是日日忘其项背的陈小茗。但是日后我才明白老班的良苦用心,也许只有楼主这种臭SB的样子才让老班产生把班花安排和我一起坐是最安全的了的错觉,但是那时的我笃定的认为是我感动了老班,无需多言。
搬来的第一天,第二天,第三天,我们都没有说过一句话。
直到某部电视剧的播出。
那时我们本省卫视独家首播仙剑奇侠传,天天打广告,什么最火网游改编,然后就是刘亦菲洗澡的香艳镜头和嘭嘭嘭的爆炸激起的水柱。
我当时还捏了一把汗,总想知道那个洗澡的姐姐有没有在洗澡的时候被炸到岸边,我一直在等这个镜头,最后,冰冷的事实告诉我,我想多了,广告就这么结束了,木有果体的大姐姐,也木有多余的解释。
直到播完了最后一集,第二天因为太特么兴奋了,下课和一个逗比小伙伴打闹了起来。
我清楚的记得,小伙伴黄某那时已经把我打的没有招架之力,情急之下,怒火攻心,楼主竟然在此时领会了最高剑决的奥义。一股大力推开黄某妖,手掐法决,以指为剑,凌空一指,怒目圆睁,喝道:“爱无限!”。然后就被扑上来黄某妖一顿毒打。
恨当年实在是太年轻太傻,当初就应该大喊一声:“德玛西亚!”的。
被黄某揍了之后,我狼狈的爬了起来,也没有心情整理衣服了,特别的丧气,特别憋屈。
一边座位旁看书的茗儿噗嗤就笑了。笑的我很不爽,有点不高兴的问:“你笑啥?知道御剑术么?很厉害的我告诉你。”
“哈”她笑的更厉害了,说:“你刚刚的爱无限还没练好啊,知道为什么你刚刚打输了么?”
我迷茫了,摇了摇头,问:“为什么?”。
她顿了一下,不再笑了,很认真的告诉我:“因为没有灵儿妹妹克制水魔兽,也没有五灵珠还有玉佩,光是一个人的力量是没有办法打败水魔兽的。”
我幡然醒悟,急忙和黄狗约好改日集齐东西再和他战,然后终于意识到我的同桌:“你也看那电视剧?!”
她没有直接回答我,只是微微一笑。
恕我那时对这种可以涵盖任何情愫的表情没有深刻的理解,于是又问了一遍,她才点点头,算是默认。
我一下就来了劲,跟她说我是多么多么滴崇拜剑仙,要是,我学会御剑术,肯定先去RB,多杀几个RB鬼子痛快痛快。
那时中毒很深,一度认为门口要饭的大爷是高人,原因只是由于他有个装酒的葫芦,所以我每天都会提早去学校,央求他教我剑法,直到他不耐,用他的树枝拐杖抽了我一顿,把我打的哭着跑回了家。自此作罢。
谈电视剧是第一个契机吧,从那以后我们就慢慢熟络了起来,算是可以说的上话了,她是一个安静的人,不喜说话。所以多是我找着她说个不停,但是她并不高傲,没有半点冷冰冰的样子。虽然我有时会让人感觉很烦,但是不管我怎么的让人烦,我说的话她都会很认真的去听,尽管她不怎么答复。
而在这之后,更深一层的契机,是一天晚上,快要下课的时候,爱拖堂的英语老师变本加厉,多拖了用他的话来说:“仅仅一个小时。“
天已经黑透了的时候才放学,我边走边咒骂英语老师,那个秃顶的中年男人。
穿过古巷和青石板的街道,去到公交站牌,等公车回家,在平时,我都是一个骑着单车回家的风一般的男纸,然而不巧的是,昨晚用力过猛,把车胎艹爆了。
有时候吧,有些事嘛真的很悬乎,跟命中注定似的,所以到现在我都还相信着命运和缘分,就像接下来要发生的事。
等了一小会儿,没等到公交车,百无聊赖,一时气头又上来了,便继续咒骂着某个秃顶的老男人,胸里满腔怒火,手心里还紧紧攥着坐车的两张五毛钱,猛的感觉后背被人用手指点了点。
不是刚刚愤慨的时候,发声过大,恰好被路过的英语老师听到了吧?顿时我被吓出了一身冷汗,战战兢兢的回过头,居然是我的好同桌陈小茗,她看着我的模样,有点疑惑的问:“你在这,也是等车么?”,我松了一口气,心里想着你这祸害,跟鬼似的,走路都没声的,吓死爹了。脸上却用力的点了点头,嗯了一声。她看着我的有点浮夸的动作,轻轻的对我笑了一下,说:“最后一班车已经开走啦!”,啊?我一听有点慌了,中二病就要发作,十五岁的我当场急的就要哭了。目睹了我脸上剧烈变化的表情,她很无奈的盯着我,然后说:“你家在哪儿?”
我一听,也没想那么多,当时的那种被抛弃的感觉让我苦逼的把我家住哪儿包括我家开幼儿园的秘密也一起告诉了她。
她听到前者的时候,目光闪耀了一下,而再听到后者的时候立马捂嘴笑的花枝招展。当我用很疑惑不解外带一点无知的眼光看着她的时候,她又立马恢复了常态咳嗽了几声说道:“你家在我家后面两站,反正,现在也没车了,不如你和我一起走吧。”
“怎么走啊?”
“走回去啊,也不是太远。”于是在一问一答中我就被她拐上了走回家的道路。
横跨半个小城的路。
她走在前,我走在后,
就这么一步一步跟着,像一个大姐姐,带着一个不懂事的孩子。
她的背影也如她的笑容一般好看,一眼就让人很想拥抱的那种。
她走路的时候总是问我,我家幼儿园的事。倒是和平时沉默寡言的她有点不同,我其实一点儿都不想说,觉得那很没面子,显得自己天天和小朋友在一起,会给人长不大的感觉。但是因为太怕她会丢下我不管,所以我还是很不爽的敷衍着回答她。
道路很长,而且那时的路边很少有吃的卖,连摊鸡蛋饼的都木有,更别说什么奶茶,KFC了。
那年代小卖部的功能就相当于现在的小超市。可惜年少无知的我把所有的零花钱都用在了买小卖部的玩具,不然一定会成为当时我们学校的情圣。
那时播《风云》电视剧,我热血地把中午吃饭的钱都拿去买了一套那种生铁做的武器,什么雪饮狂刀,绝世好贱。
于是在路过一家小卖部的时候,我眼前一亮,经过短暂的思考后便猛的钻了进去,留下楞住的她,然后又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用本来是用来坐车的两张五毛,买了两瓶桔子汽水,很久很久以前,玻璃瓶的那种。
那时我们还喝不起可乐,只能喝这种没有名字的汽水。不知道在看的有没有人喝过。
我把其中一瓶塞给了她,自己拿了一瓶,仰头咕嘟咕嘟的在三十秒内消灭了。然后颇有点得意的看着她,说:“你喝呀,怎么不喝呢?我请你的,不用客气!”
她看着我,好半天没有反应,我又催了她一次,她才微皱着眉头泯了一口,我说:“快喝哦,我们还要赶路呢”,她摇了摇头说:“不渴”
我天真的问了一句:“真的啊?”
她点了点头,然后很善解人意的把汽水递给了我,我当然不会客气,后来我想起之后做的这件事,也只有用孔子的一句话来形容了,“当仁,不让于师。”
于是又一次表演了一口气喝到底的本事。她看着我,眨了眨眼睛,我也没在意,把两个瓶子退给老板拿了两毛钱就拉着她跑路了。
跑了一会儿,到了小城横跨古护城河的大桥,叫“淠河大桥”。
淠河是小城的母亲河,在小城,一道淠河把市中心包围了起来,一水围城,像一个孤岛,只留两坐大桥和外面相通。
跑过大桥的时候她突然停下来不走了。而我刚把身子跑热了,还没过感觉呢,就问她:“怎么啦,为什么不走了。”
她指了指桥中间的扶拦说:“歇会儿吧。”我当时虽然很二逼,但是还是懂得怜香惜玉的是不是,我对妹纸是很温柔滴,从小到大一直都是。
于是我就陪她一起,走到大桥边的扶拦,下面是一汪幽绿的湖水,在昏黄的路灯照耀下波光粼粼,桥上的行人和车辆这个时候很多,本是说话的好时机,但是我们很默契的保持着沉默,远处的渔家已经挂上了灯火,有人在唱着渺茫的渔歌。从湖面上吹来的凉风吹拂着她的面庞,撩起她的发丝,每一根都能看的清楚,我很庆幸当时没有错过这景,在以后的岁月里,一提及到她,总是会想起桥上微风拂她青丝的场景,有时还会记起渔歌的调调。
只是现在大桥周围都被整改了,没有了渔家也没有了渔歌。连古巷和青石板都被拆掉了,所留的就只有回忆了,物非人非,秀极则殇。
我没有太多的看到她的脸庞,总是被飞舞的发丝遮住,直到风停的时候终于看清,我不确定的是那表情似乎分明带着一丝可有可无的悲伤,转瞬即逝,然后她又是最平常如水的表情,也没看我,只是说道:“走吧。”
我便伸了个懒腰,跟了上去。
之后的路上,她又恢复到一开始活泼的状态,我也开始真正接受她了,不知道怎么回事,开始对她有了莫名的好感,或许是喝了她喝过的汽水,或许是因为微风中那惊鸿一瞥。
这些都不重要了,我和她走着聊着,当然还是我的话多的多,不知不觉中走过了大半个城市,从北塔走到东门,从东门走到南门,白驹过隙。
和她聊的很欢,我发现其实她并不是如一开始所见到的那样沉默,或许是相对于某些人吧。
然而送美女千里,终有一别,在分路口停留后的一会儿,她到家了。
她家住在小区的二楼,而那时我家还住着平房呢,默默搬砖的叼丝哭一个。
和她告了别,我也快快乐乐的滚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