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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陈衡哲:笑隐寒林里(2)

他们的感情,究竟是爱情,绯闻?抑或是友情?其实,是什么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们的关系给人一种纯粹的美感,成就了民国文坛一段佳话。

陈衡哲和胡适的相遇,是偶然间的必然,是青春时期的浪漫奇遇。当时已让彼此欣喜,之后长久回味,更带给外人无限的猜想议论……所谓气味相投,腥腥相惜,心有灵犀,彼此懂得。人与人之间是有缘分存在的。有些人,相交一生彼此陌生;有些人,未曾谋面神交已久。陈衡哲遇上胡适,胡适遇到陈衡哲,当属后者。

当年,中国到海外留学的女生极少,陈衡哲是万绿丛中一点红,格外引人注目。她出身名门,又是位妙龄才女,谁不想来看看?加之她个性率真,活泼可爱,灵气逼人,更加讨人喜欢。很快,她成为男生们追逐的对象。

赵元任、任鸿隽等人,都积极追求她。但此时的陈衡哲,却是个“不婚主义者”,对一切追求者,都是大大咧咧一笑拒之。大家可一起聚会游玩,但避谈感情。虽年过二十,却不思终身。她只想做个新女性。或许,几年前父亲包办逼婚的经历,曾惊吓到她,所以对婚恋如此冷距。

面对“不婚主义者”陈衡哲,很多追求者知难而退。但人年轻时的决定,总难牢靠,总要变化的,虽然这变化始于何时往往自己也说不清。陈衡哲信誓旦旦,似乎抱定独身,但当她遇上才貌双全风度翩翩的胡适时,她的“不婚主义”誓言已在悄然发生变化。

是何时起不再说“独身”?何时起心里突然闯进个人来?陈衡哲自己也不知道,也很纠结,百思不得其解。这个人是胡适吗?可听说人家胡大才子早有婚约在身……当她确切得知胡适确实已有婚约时,背地里大哭一场。

美国留学时的胡适呢?已是新人物的他,难道不盼望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难道他对陈衡哲没动过心?但他有自己的情况。他14岁就奉母命与乡下女子江冬秀订婚,18岁刚成年时母亲就要他回乡完婚。之后他出国留学,家中屡屡逼婚,只是胡适屡屡以求学上进为由拖延,直到他1917年回国任北大教授后才不得已回乡完婚。

应该说,胡适并不满意于母亲包办的婚事,但他事母至孝,母命难违,加之他自许甚高,以事业为上,所以绝不会为一己之儿女私情而违背母亲。作为一个坚守传统道义的君子,他也不忍心辜负江冬秀为自己所作的痴情而漫长的等待。所以,他最终决定履约与江冬秀完婚。

此时,陈衡哲还在美国留学。或许原来她还有一丝希望,但此时她是彻底死心了。然后,她最终妥协于任鸿隽的不懈追求,感动于他的万里求婚。于是,她1920年回国后,即与任结为秦晋之好。

胡适和陈衡哲先后结婚。至此,两人扑朔迷离的关系,在事实上总算有了明确的结果。但在感情上,故事似乎远未结束——不仅他们保持着亲密关系,而且,人们对其绯闻的追溯和猜想,从曾经到后来,从未停止。无论当事人是否承认,那段谐趣投合的美国留学岁月,给他们深刻的愉悦和幸福感,也给后人艳羡和无休止的津津乐道……

陈衡哲和胡适,通信在前,相识在后。两人鸿雁传书长达半年之久,你来我往,十分愉悦。如此可遇不可求地相遇,岂非缘分?一对如此浪漫的才子才女,怎不令人生羡?人未见时,已心有所感,灵犀相通。及到相见,自然似曾相识,一见如故。这种缘分给人的欢喜甜蜜,不是每个人拥有。一旦拥有,必定深刻铭心。这感受生在青春,就更让人终生难忘了。你说,这里有没有爱情?

婚后,两人保持亲密的友谊。陈衡说胡适是她一生的朋友,并用小说《洛绮思的问题》来纪念二人的这段感情故事,胡适说陈衡哲“是我的一个最早的女同志”。感情上依然讳莫如深,但两人及两个家庭非同一般的关系,却是有目共睹,也成就文坛佳事。

追溯一个世纪前两人鸿雁传情,充满谐趣投机,真是羡煞了人。

留美期间,胡这适就主张文学革命,提倡白话文创作,他自己有信心,也希望得到拉到“同志”一同“革命”。但作为先行者,他少有同道支持,就连梅光迪、任鸿隽等朋友也对他的主张不以为然,没有信心。胡适感到十分苦闷、孤独,于是写下著名的白话新诗《蝴蝶》:

国两个黄蝴蝶,双双飞上天。

不知为什么,一个忽飞还。

剩下那一个,孤单又可怜。

也无心上天,天上太孤单。

胡适正当苦闷时,出现了一个女孩子,对他热烈响应,她就是陈衡哲。

1916年10月,陈衡哲开始与胡适以白话通信,讨论新文学。在五个月之内,胡适寄给陈衡哲的书信有四十余件,平均每月十封信!胡、陈以这种方式讨论文学,达成许多共识。而书信中那些“游戏酬答”之片,你来我往,谐趣横生。未曾谋面,如此投机,由此可见亲密非同一般。

为了一个称呼问题,两人玩起文字游戏斗智,你来我往,文字上推来搡去,妙趣横生。

胡适1916年11月1日“寄陈衡哲女士”云:

你若“先生”我,我也“先生”你。不如两免了,省得多少事。

陈衡哲去信给胡适:

你不先生我,我不先生你;你若先生我,我必先生你。所谓“先生”者,“密斯特”云也。不称你“先生”,又称你什么?不过若照了,名从主人理,我亦不应该,勉强“先生”你。但我亦不该,就呼你大名。还请寄信人,下次寄信时,申明要何称?

胡适觉得这女子很可爱,心上喜欢。看来她还挺倔强,如果自己不收兵,这女子恐怕还要继续与自己“笔战”下去。还是别再这个“先生”的问题上浪费时间了吧。于是,他开始“收兵”,回信:

先生好辩才,驳我使我有口不能开。仔细想起来,呼牛呼马,阿猫阿狗,有何分别哉?我戏言,本不该。下次写信,请你不用再疑猜:随你称什么,我一一答应响如雷,决不再驳回。

……

这些“游戏酬答之片”,虽然说不上“情书”,但意在言外,彼此的距离已在不自觉中拉近。

一个美丽浪漫的开始。胡适喜幽默,陈衡哲也善戏谑,彼此感觉十分有趣过瘾,更有一种心照不宣的投机。在彼此较量斗趣中达到一种契合。在对方身上可照见自己,也得到知识和情感的补充。这是多么难得的人生机缘!所谓的志趣相投,情投意合,想必就是这个吧?

一个时期以来,胡适沉浸在缺少“同志”的痛苦中,开心不起来。但眼下,他的才情和幽默得到一位“女同志”如此有趣的呼应,给他一份异外惊喜,让他有种久病初愈的舒解和开心。胡适心说:这女子真可爱!直想见到。陈衡哲在想:这人真有趣!哪天会会……

应该说,当时两人风华正茂,正精力充沛、争强好胜,有这样的文字游戏原不稀奇。但可贵的是那份和谐有趣,实在难得。我想,他们一定是由文字里读懂对方的。未见其人,已解其心志。所谓文如其人,这种性情文字,最能照见本人。两人都是聪明灵透的人儿,怎不明白?文字这座桥,让他们迅速由神交成为知己。

半年之内,两人通信达四十多封。几乎两三天就写一封信。就是说,整个人几乎每天沉浸在通信的氛围里……一对才子才女的诗文唱和,本身就美丽如诗。在多梦的年纪,有这样的相遇,会不会产生爱情?

胡适最早的同志

半年后的1917年4月7日,胡适才由任鸿隽介绍,见到陈衡哲。《胡适留学日记》中记载:

(1917年)4月7日与叔永去普济布施村(Poughkeepsie)访陈衡哲女士,吾于去年10月始与女士通信,五月以来,论文论学之书以及游戏酬答之片,盖不下四十余件。在不曾见面之朋友中,亦可谓不常见也。此次叔永邀余同往访女士,始得见之。

神交已久,今日得见,真是相见恨晚,激动异常。无数个夜晚,彼此想象对方,想象见面的情景……此刻相见,虽不似想象中的激动浪漫美好,但一样的紧张兴奋。我想,他们看到对方的那一刻,定然眼前一亮,惊为天人:一个是英俊洒脱的才子,一个是玲珑清秀的才女。既陌生又熟悉,那感触言语难以形容。

当时的陈衡哲如众心捧月一般,是骄傲的公主。她此时还声称“不婚”,虽然对胡适有好感,但一时也不能倒追胡适。而胡适呢,本有婚约在身,所以不会像别人那样追求她,去碰那个钉子。加之他知道朋友赵元任和陈鸿隽都在追求她,所谓“朋友妻不能戏”,他不会横刀夺爱,去当个“第三者”的。

胡适的学生唐德刚,在他的《胡适杂忆》里幽默地写道:

陈衡哲“豆蔻年华,藏在深闺”,“惊鸿一瞥地在绮色佳出现”,“与诸名士游湖借伞之时,适之却远在二百英里之外,服务无由,而挟伞于后、尾追不舍的却是胡氏最好的朋友任叔永。”

胡适不是热烈的追求者,但也许是那个最懂她的人。当时任鸿隽与胡适共同编辑《留美学生季报》,任正在追求陈衡哲,他赠诗《对月》,陈衡哲就和了两首《风》、《月》诗:

初月曳轻云,笑隐寒林里;

不知好容光,已映清溪水。

夜间闻敲窗,起视月如水;

万叶正乱飞,鸣飙落松子。

任鸿隽兴奋之余把诗拿给胡适看,要他猜测是何人所写。胡适回信说:

两诗绝妙!《风》诗吾三人(任、杨及我)若用气力尚能为之;《月》诗绝非我辈寻常蹊径。……足下有此情思,无此聪明;杏佛有此聪明,无此细腻……以适之逻辑度之,此新诗人其陈女士乎?

真是一语中的,好慧眼!陈出身书香世家,其祖父、父亲都是清末知名学者诗人,祖母、母亲为当时著名女画家。她自小受此熏陶,其诗有王维的风格。

可想而知,话传到陈衡哲耳里,她心里会涌起怎样的波澜?难怪她视胡适为平生知己。这样一份懂,多少爱侣之间尚且没有。他们之虽然互有通信,但毕竟少有切实接触,能做到相知如此之深,实为难得。这个懂,既有默默的相互欣赏,又有心有灵犀的悟知。胡适本来就是善解风月之人,如此解此《风》《月》两诗,更让陈衡哲感觉到此人与自己心灵的接近。

胡适对陈衡哲的感情,不只是感激,更有一份知己之情,他后来为陈衡哲的小说《小雨点》作序时说:

民国五年(即1916年)七八月间,我同梅(觐庄)任(叔永)诸君讨论文学问题最多,又最激烈。莎菲那时在绮色佳过夏,故知道我们的辩论文字。她虽然没有加入讨论,她的同情却在我的主张一方面。……她不曾积极参加这个笔战;但她对于我的主张的同情,给了我不少的安慰与鼓舞。她是我的一个最早的同志。

“同志”一词,包涵了多少言外之意?功成名就后的胡适,珍惜自己的羽毛,从不轻言感情事,但当年的愉快,怎能忘却?他和陈衡哲的感情,又何止一个“同志”了得?

读者杨绛的《怀念陈衡哲》一文,里面有一段文字,描写1949年胡适离开大陆匆匆造访陈衡哲家的细节,令人玩味:

那天胡适得出席一个晚宴,主人家的汽车来接他了。胡适忙起身告辞。我们也都站起来送他。任先生和钟书送他到门口。陈衡哲站起身又坐回沙发里。我就陪她坐着。我记得胡适一手拿着帽子,走近门口又折回来,走到摆着几盘点心的桌子旁边,带几分顽皮,用手指把一盘芝麻烧饼戳了一下,用地道的上海话说:“‘蟹壳黄’也拿出来了。”说完,笑嘻嘻地一溜烟跑往门口,由任先生和钟书送出门(门外就是楼梯)。

陈先生略有点儿不高兴,对我说:“适之spoilt(宠坏)了,‘蟹壳黄’也勿能吃了。”

我只笑笑,没敢说什么。“蟹壳黄”又香又脆,做早点我很爱吃。可是作为茶点确是不合适。谁吃这么大的一个芝麻烧饼呢!所以那盘烧饼保持原状,谁都没碰。不过我觉得胡适是临走故意回来惹她一下。

我想,杨绛先生在写这段文字时,一定充满了羡慕,一定也相信胡、陈二人是有爱情的。杨先生描摹得细腻生动,活灵活现。胡适要走了,却又折回来,有事没事故意“惹”一下陈衡哲,真是调皮可爱;陈衡哲面对小她二十多岁的杨绛,并不十分掩饰,一句“适之被宠坏了”,那种对胡适无条件的欣赏和容忍,以及女性的温柔和甜蜜,都一览无余。

所以,我宁愿相信胡适和陈衡哲两人是有爱情的。这爱情不因彼此结婚而消失。两人之间那份心有灵犀,像只揣在怀里的小兔子,总要不老实地探出头来。如此亲密非同一般。哈哈。当事人陶醉,旁观者艳羡。

我们三个朋友

倘若有情,唯愿有情人终成眷属。但倘若不能,一别成恨?还是相忘于江湖?也许,退而求其次——不断来往,把爱转为友情,这样更洒脱,也减了相思不相见之苦。只是,愿望固然理想,但现实残酷:多数有情人从此天涯陌路。但陈衡哲与胡适,婚后依然保持密切来往。不成眷属,他们选择做一生的朋友。多好。

留美期间,胡适,任鸿隽三人,是好朋友。任鸿隽和胡适是好朋友,他一直在追求陈衡哲,是他介绍胡、陈二人相见。在这里,任鸿隽既是胡、陈的牵线人,也是他们不可缺少的朋友。由于彼此的珍惜和约束,虽然两个男人对陈衡哲都有好感,但终不失朋友之大义,所以能保持纯洁的友情。

1917年,胡适学成回国,任北大教授。很快在年底结婚了。任鸿隽次年回国,任四川大学校长。陈衡哲继续留在美国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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