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祖定汉,与群臣约,自非刘氏不得王,非有武功不得侯〔二〕。孝文皇帝始封外祖〔三〕,因为典式,行之至今。孝武皇帝封爵丞相,以褒有德,后亦承之〔四〕,建武乃绝。
〔一〕铎按:叙录云:“将修太平,必媚此法”,“式”即“法”也。此篇述封建遗法有宜遵者三:封爵三公,以褒有德,若其尸素,则从渥刑,一也;分封诸候,期于佐治,有功者迁,无状者夺,二也;审选守相,明察治功,称职者封,怀奸者戮,三也。此诸臣者,所司不同,而欲使之竭忠思职,则信赏必罚而已。汉世列候率多袭爵,无德于民;而州郡牧守,亦多不恤公事。风俗陵夷,积怠已甚,故议法古以救之。
〔二〕史记绛侯世家:'亚夫曰:“高皇帝约,非刘氏不得王,非有功不得侯。不如约,天下共击之。”’
〔三〕史记外戚世家云:“文帝追尊薄太后父为灵文侯。”
〔四〕汉书公孙弘传云:“元朔中,代薛泽为丞相。先是,汉常以列侯为丞相,惟弘无爵,上于是下诏封弘为平津侯。其后以为故事。”
传记所载,稷。。伯夷。皋陶。伯翳,日〔一〕受封土〔二〕。周宣王时,辅相大臣,以德佐治,亦获有国。故尹吉甫作封颂二篇〔三〕,其诗曰:“亹亹申伯,王缵之事,于邑于谢,南国于是式。〔四〕”又曰:“四牡彭彭,八鸾锵锵,王命仲山甫,城彼东方〔五〕。”此言申伯。山甫文德致升平,而王封以乐土,赐以盛服也〔六〕。
〔一〕“日”疑“皆”。
〔二〕诗长发疏云:'中候握河纪说尧云:“斯封稷。契。皋陶,赐姓号。”’又云:'考河命说舜之事云:“褒赐群臣,赏爵有功,稷。契。皋陶益土地。”’“”即“契”字。铎按:稷。契。皋陶见本政篇。
〔三〕“颂”疑当为“诵”。诗崧高云:“吉甫作诵”,毛传:“作是工师之诵也。”铎按:陈奂曰:'疑三家诗此及烝民诗“诵”作“颂”字。’
〔四〕崧高。“是”旧作“二”,据程本改。今诗“国”下无“于”字。按志氏姓篇引诗“缵”作“荐”,“谢”作“序”,“于是”作“为”。此书引诗不用毛氏,后人或据毛诗改之,遂致两引互异。铎按:“南国于是式”,盖本作“南国于式”,与志氏姓篇“南国为式”同。诗定之方中:“作于楚宫,作于楚室”,张载注魏都赋引作“作为楚宫,作为楚室”,是于。为同也。说详经传释词卷一。后人不知此义,因据毛诗增“是”字,遂使非今非古,而成五字句矣。然幸其增而不改,犹得考见古本之旧也。
〔五〕烝民。
〔六〕汉书梅福传云:“升平可致”,张晏曰:“民有三年之储曰升平。”按食货志云:'民三年耕,则余一年之畜,衣食足而知荣辱,廉让生而争讼息。故三载考绩,孔子曰:“苟有用我者,期月而已可也,三年有成。”成此功也。三考黜陟,余三年食。进业曰登,再登曰平,余六年食。三登曰泰平,二十七岁,遗九年食,然后王德流洽,礼乐成焉。’“升平”即“登平”。升平受封,与志说合。陈奂曰:'汉书杜钦传:“仲山甫,异姓之臣,无亲于宣,就封于齐。”邓展以为韩诗。隶释载孟郁修尧庙碑云:“天生仲山甫,翼佐中兴,宣王平功,遂受封于齐。”又潜夫论三式篇亦云:“此言申伯。山甫文德致升平,而王封以乐土,赐以盛服也。”并用韩义。’铎按:此非韩诗义,乃鲁诗义,陈乔枞已辩之。说见鲁诗遗说考十七。韩诗遗说考十四。
易曰:“鼎折足,覆公餗,其刑渥。凶〔一〕。”此言公不胜任,则有渥刑也。是故三公在三载之后,宜明考绩黜刺,简练其材。其有稷。。伯夷。申伯。仲山甫致治之效者,封以列侯,令受南土八蛮之赐〔二〕。其尸禄素餐〔三〕,无进治之效。无忠善之言者,使从渥刑。是则所谓明德慎罚〔四〕,而简练能否之术也。诚如此,则三公竞思其职,而百寮急竭其忠矣〔五〕。
〔一〕鼎九四。“刑”王弼本作“形”。铎按:“刑渥”,虞翻本同,注云:“大刑也。”
〔二〕王先生云:'“蛮”当作“鸾”。’
〔三〕文选曹子建求自试表李善注引韩诗曰:“何谓素餐?素者,质也。人但有质朴而无治民之材,名曰素餐。尸禄者,颇有所知,善恶不言,默然不语,苟欲得禄而已,譬若尸矣。”汉书贡禹传禹上书云:“血气衰竭,耳目不聪明,非复能有补益,所谓素餐尸禄洿朝之臣也。”谷永传云:“无使素餐之吏,久尸厚禄。”
〔四〕书康诰。
〔五〕书皋陶谟云:“百僚师师。”“寮”与“僚”同。一式。
先王之制,继体立诸侯,以象贤也〔一〕。子孙虽有食旧德之义〔二〕,然封疆立国,不为诸侯,张官置吏,不为大夫〔三〕,必有功于民,乃得保位,故有考绩黜刺九锡三削之义〔四〕。诗云:“彼君子兮,不素餐兮〔五〕。”由此观之,未有得以无功而禄者也〔六〕。当今列侯〔七〕,率皆袭先人之爵,因祖考之位,其身无功于汉,无德于民,专国南面,卧食重禄,下殚百姓,富有国家,此素餐之甚者也〔八〕。孝武皇帝患其如此,乃令酎金以黜之,而益多怨〔九〕。
〔一〕礼记郊特牲云:“继世以立诸侯,象贤也。”郑注:“贤者子孙,恒能法其先父德行。”
〔二〕易讼六三:“食旧德,贞厉终吉。”
〔三〕荀子大略篇云:“天之生民,非为君也。天之立君,以为民也。故古者列地建国,非以贵诸侯而已;列官职,差爵禄,非以尊大夫而已。”白虎通封公侯篇云:“列土为疆,非为诸侯,张官设府,非为卿大夫,皆为民也。”后汉书光武帝纪建武六年诏曰:“张官置吏,所以为人也。”按“张官置吏”本管子明法解。
〔四〕白虎通考黜篇云:'诸侯所以考黜何?王者所以勉贤抑恶,重民之至也。尚书曰:“三载考绩,三考黜陟。”礼说九锡:车马。衣服。乐则。朱户。纳陛。虎贲。鈇钺。弓矢。秬鬯,皆随其德可行而赐。又云:“百里之侯,一削为七十里侯,再削为七十里伯,三削为寄公。七十里伯,一削为五十里伯,再削为五十里子,三削地尽。五十里子,一削为三十里子,再削为三十里男,三削地尽。五十里男,一削为三十里男,再削为三十里附庸,三削爵尽。”
〔五〕伐檀。
〔六〕毛诗伐檀序云:“在位贪鄙,无功而受禄。”
〔七〕独断云:“汉制,皇子封为王者,其实古诸侯也。周末诸侯或称王,而汉天子自以皇帝为称,故以王号加之,总名诸侯王。子弟封为侯者,谓之诸侯。群臣异姓有功封者,谓之彻侯,后避武帝讳,改曰通侯,法律家皆曰列侯。”御览一百九十八引风俗通云:“列者,言其功德列着乃飨爵也。”
〔八〕汉书张汤后延寿传云:“延寿已历位九卿,既嗣侯,国在陈留,别邑在魏郡,租入岁千余万。延寿自以身无功德,何以能久堪先人大国,数上书让减户邑。”此即本其意言之。
〔九〕“酎”旧作“酹”。汉书景帝纪:“元年,高庙酎。”张晏曰:“正月旦作酒,八月成,名曰酎。酎之言纯也。至武帝时,因八月尝酎,会诸侯庙中,出金助祭,所谓酎金也。”武帝纪:“元鼎五年九月,列侯坐献黄金酎祭宗庙不如法,夺爵者百六人。”如淳曰:“汉仪注,诸侯王岁以户口酎黄金于汉庙,皇帝临受献金。金少不如斤两,色恶,王削县,侯免国。”臣瓒曰:'食货志:“南越反时,卜式上书愿死之。天子下诏褒扬,布告天下,天下莫应。列侯以百数,莫求从军。至酎饮酒,少府省金,而列侯坐酎金失侯者百余人。”’续汉书礼仪志刘昭注引汉律金布令云:“列侯各以民口数,率千口奉金四两,奇不满千口至五百口亦四两,皆会酎,少府受。”
今列侯或有德宜子民,而道不得施〔一〕;或有凶顽丑〔二〕,不宜有国,而恶不上闻〔三〕。且人情莫不以己为贤而效其能者,周公之戒,不使大臣怨乎不以〔四〕。诗云:“驾彼四牡,四牡项领。〔五〕”今列侯年囗以来,宜皆试补长吏墨绶以上,关内侯补黄绶,〔六〕以信〔七〕其志,以旌其能〔八〕。其有韩侯。邵虎之德〔九〕,上有功于天子〔一0〕,下有益于百姓,则稍迁位益土,以彰有德〔一一〕。其怀奸藏恶尤无状者〔一二〕,削土夺国,以明好恶。
〔一〕白虎通封公侯篇云:“择贤而封之,使治其民,以着其德,极其才。上以尊天子,备蕃辅;下以子养百姓,施行其道。”
〔二〕脱一字。
〔三〕汉书王吉传谏昌邑王贺云:“恩爱行义孅介有不具者,于以上闻,非飨国之福也。”张敞传颜师古注:“上闻,闻于天子也。”按汉书景帝子河闲献王传:“有司奏元残贼不改,不可君国子民。”赵敬肃王彭祖传:'彭祖取淖姬,生一男,号淖子。彭祖薨时,淖姬兄为汉宦者。上召问:“淖子何如?”对曰:“为人多欲。”上曰:“多欲不宜君国子民。”’外戚传云:“霍光以许皇后父广汉刑人,不宜君国。”“君国子民”盖亦汉时律令文,语本汤征,见史记殷本纪。
〔四〕论语。铎按:赵岐注:“以,用也。”
〔五〕节南山。毛传:“项,大也。”笺云:“四牡者,人君所乘驾。今但养大其领,不肯为用。喻大臣自恣,王不能使也。”此引诗以明大臣怨乎不以,则以四牡项领而靡所骋,喻贤者有才而不得试,与郑氏异谊。盖本三家诗说。中论爵禄篇云:'君子不患道德之不建,而患时世之不遇。诗曰:“驾彼四牡,四牡项领,我瞻四方,蹙蹙靡所骋。”伤道之不遇也。’新序杂事五云:'处势不便,岂可以量功校能哉!诗不云乎?”驾彼四牡,四牡项领。”夫久驾而长不得行,项领不亦宜乎!’隶释堂邑令费凤碑云:“退己进弟,不营荣禄,栖迟历稔,项领滞畜。”易林履之剥。否之屯。噬嗑之归妹。未济之明夷并云:“名成德就,项领不试。”抱朴子嘉遁篇云:“空谷有项领之骏者,孙阳之耻也。”勖学篇云:“项领之骏,骋迹于千里。”博喻篇云:“两绊而项领,则骐騄与蹇驴同矣。”谊并与此同。铎按:刘向习鲁诗,故陈乔枞鲁诗遗说考云:“中论语意与新序同,皆本鲁诗之义。”又陈奂云:“此非独三家诗义则然。毛传质略,当亦谓贤者怀材莫用,靡所骋驰也。郑笺非传意。”
〔六〕汉书百官公卿表云:“爵十九关内侯,二十列侯。”又云:“凡吏秩比六百石以上,皆铜印黑绶;比二百石以上,皆铜印黄绶。”
〔七〕“信”读为“申”。铎按:以“信”为“申”,上篇两见。
〔八〕周语韦昭注:“旌,表也。”
〔九〕诗韩奕。江汉。“邵”今作“召”。
〔一0〕“子”旧作“下”。
〔一一〕书皋陶谟云:“天命有德,五服五章哉!”“彰”与“章”义同。
〔一二〕“怀奸”亦汉时律令文。汉书孙宝传:“劾奏立。尚怀奸罔上。”翟方进传:“方进劾立怀奸邪,乱朝政。”又奏立党友后将军朱博。钜鹿太守孙闳。故光禄大夫陈咸,“皆内怀奸猾”。元后传:“解光奏曲阳侯根内怀奸邪,欲筦朝政。”晋语云:“使百姓莫不有藏恶于其心中”,韦昭注:“人怀悖逆也。”后汉书章帝纪建初元年诏:“刺史明加督察尤无状者”,章怀注:'无状,谓其罪恶尤大,其状无可寄言,故云“无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