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宝臣当初和魏博节度使田承嗣、淄青节度使李正己商议,要在本镇确定爵位传子的制度。田承嗣死后,其子田悦继位,代宗当时批准同意。这次李惟岳请求继位,德宗却坚决不同意,于是三镇联合,拒绝接受朝廷的命令,藩镇割据从此拉开了序幕。山南东道节度使梁崇义也背叛朝廷,拒不受命。德宗命淮西节度使李希烈带兵讨伐,杨炎不同意重用李希烈,认为李希烈最初曾为李忠臣的义子,由李希烈领兵取李忠臣之位不合适,况且此人反复无常,性格倔犟,不能奉法行事,恐怕难以控制。德宗听后,很不高兴他说:“朕已经应许了他,怎么能食言哩!”李希烈受命掌握兵权后,正碰上连日陰雨,不得进军。德宗是个急性子,就去找卢杞商量。卢杞见机会已到,趁势又进馋言:“李希烈所以迁延徘徊,只是因为杨炎还被重用,陛下何必爱惜一个杨炎而耽误平叛大功呢?不如暂时免了杨炎的相位,李希烈心情舒畅,就会竭心尽力于朝廷了。事后再起用他,也没有什么关系。”德宗认为有理,遂于延英殿下诏,罢免了杨炎的丞相职务,任为尚书左仆射。杨炎叩谢皇恩后,怀着内心极度气愤离开延英殿,直奔家中,根本不去中书省报到。卢杞深知这是杨炎鄙恶自己,不禁心中大怒,越发要加罪陷害杨炎。
其实,杨炎对李希烈的看法深刻而准确,劝谏德宗是非常正确的,也为后来李希烈的叛变事实所验证。卢杞极力主张重用李希烈的目的仅是为了排挤杨炎,但带来的后果却是严重的。李希烈的叛变加深了藩镇割据的灾难,对唐王朝构成了巨大的威胁。就这样,卢杞借助德宗之手,轻而易举几句话,就把杨炎从相位上踹了下来。但是,卢杞并不罢休,对杨炎也是“小不附者,必致之于死地”。原来京兆尹严邱是个很有才干的人,曾任监察御史和郭子仪河东、关内副元帅府判官,后升迁行军司马。最初,元载曾向代宗举荐,由于元载不久获罪被诛,也就停而未用。随后御史大夫李栖筠又向代宗举荐。
代宗问:“严郢是元载所重用的人,难道也可以吗?”李栖筠回答说:“依严郢的能力和才干,陛下不取而用之,难道将他留为坚臣所用吗?”代宗听取李栖筠的建议,当日即拜严郢为河南尹,水陆运使。大历十四年(公元779年),严郧进拜京兆尹。他持法严明,抚穷疾恶,敢于严惩不法之徒,使首都长安盗贼衰减,秩序井然,深受百姓的拥戴,被人誉为称职的京兆尹。但严郢却不依附杨炎,被杨炎弄权削职兼御史中丞。杨炎了解到源休与严郢关系紧张,就把源休擢升为京兆少尹,放在严郢身边当成耳目,专门寻找严郢的过错。大出杨炎所料,时日一久,源休竟与严郢前嫌尽释,关系友善亲密起来,令杨炎十分恼怒。此时正遇上回纥酋帅被人谋杀,杨炎借机将源休出使回纥,又借口严郢身为京兆尹,实施两税法时,以资产定税,度量京兆田亩不实是失职过咎,罢为大理卿职务。杨炎整来整去,把严郢整得官职屡罢,整成了自己的对立面。
杨炎本人并非是贪赃纳贿之人,但他的儿子杨弘业却是不肖之子。”炎子弘业不肖,多犯禁受贿请托”。(1)杨炎被罢相之后,卢杞欲置杨炎于死地,就从他儿子杨弘业身上寻找突破口。卢杞把严郢擢升为御史大夫,指使严郢严刑审问杨弘业,从中得到杨炎的罪过,搜罗的罪名一共只有两条。
其一,卖产得赃。杨炎任宰相时,在东都洛阳有座私宅,他请河南尹赵惠伯把私宅卖掉,准备筹建家庙。赵惠伯是个地方官,杨炎是当朝宰相,对杨炎所托,自然是求之不得,赵惠伯出于讨好杨炎,便把杨家私宅买了下来,作为官衙的办公用房。当然,他出了高价,谓之为“高估其宅,贱人其币”。
不久,杨炎之子杨弘业接受请托人的贿赂,多次触犯禁律的事情被抖露出来。
此事由御史大夫严郢负责查办。不查也罢,一查就把这件卖产得赃的事查了出来。御史们认为:杨炎身居相位,抬高私宅价栈,强性指派下属官吏买作官廨,从中得利,可以视作受赃论。
卢杞认为这样处理太便宜了杨炎,就命令大理正田晋重新评罪。主审官田晋论定杨炎的罪行说:“宰臣对于一般官吏而言,就好比监临的关系,官衙买下私宅,杨炎个人得利,可以根据余利论罪,削去杨炎官职,罪应夺官。”
从封建法律上说,这叫“夺官”,职官犯罪,以撤销他的官职,来抵当他的罪名。
卢杞一听,只判杨炎夺官罪,不禁勃然大怒,立即把公正执法的田晋罢免官职,远贬湖南任衡州司马。卢杞又召来大理寺官员继续审处,此举无疑叫大理寺官员要重判杨炎。官员们一个个胆战心惊,若是公正地判,田晋就是前车之鉴,罢官免职,发配边远。为了保全自己,干脆重判,往死里判,罪不当死也判死。果然,大理寺复审后,作出结论为:“监主自盗,罪绞。”
就在这时,又冒出了杨炎的第二桩罪行:私立家庙。杨炎在长安曲江(今西安市东南)建造了一座家庙,目的是弘扬祖先遗德。这个地方过去是唐玄宗去过的“临幸之处”,现被杨炎看中取为立庙之地,流言蜚语顿时而来:“地有王气,故炎取之。”卢杞等人更是造谣,向德宗报奏说:“曲江有天子之气,杨炎私立家庙,心有异图。”唐都长安,唐王朝历代皇帝到过的地方不在少数,如果皇帝去过的地方别人再不能立庙,立庙就是有“异图”,那还了得?这本来是一个完全站不住脚的理由,但对杨炎怀恨在心的德宗,不听则已,一听火冒三丈。于是,下诏三司复审合议,结果于建中二年(公元781年)十月贬杨炎为崖州(州治今海南琼山县)司马。罪名是:“内无训诫,外有交通,纵恣诈欺,以成赃贿”。”隳法败度,罔上行私”。当即驰驿发遣。
一切都应了杨炎之说。两年前,杨炎由道州司马升任宰相,家人将绿袍木简要扔掉,杨炎制止说:“我本是岭上一个被逐的官吏,超登上台,岂可常远?且有非常之福,必有非常之祸,怎么能扔掉呢?”此时,果有非常之祸,又超低下台,依旧是司马官职,绿袍木简仍然可用。长安距崖州甚远,杨炎与家人一路辛苦,抵达南粤境内,离崖州只有百里之遥了,他看山,山山莽莽相连,满目苍凉;看水,水水静静流淌,仿佛是心中滚动的苦泪,满腔凄怨。得意失意,上台下台,人间沧桑,孰能料之?杨炎忍不住吟诗一首:一去一万里,千之千不还:崖州在何处,生度鬼门关。(2)
杨炎吟罢“生度鬼门关”,深知这一次身遭卢杞所害,绝无非常之福,只有死祸临头,不禁面对四野荒山,苦泪长流。
杨炎的确是在“生度鬼门关”。山野间,德宗派出的中使宦官携带圣旨,乘着快马,正飞驰而来。带来的圣旨不是非常之福的升迁诏,而是非常之祸的赐死令:“罪臣杨炎缢杀之。”
杨炎跪接赐死诏书,仰天悲叹:“知我善我,损我害我,唯天可知,任人评说!”
原来,德宗本是贬杨炎为崖州司马,可大理寺秉承卢杞旨意,早已定罪杨炎监主自盗,罪绞处死。卢杞在杨炎被贬途中,又补报德宗大理寺判罪结论。德宗听信卢杞馋言,追诏杨炎和他的妻子一并赐死缢杀。唐代著名经济改革家、两税法的创始人杨炎就这样被冤杀于荒野,年仅五十五岁。这是德宗朝代自刘晏被冤杀之后,第二起大冤案。
卢杞还没有忘记那位帮助杨炎“卖产得赃”的河南尹赵惠伯,将他贬任费州多田(今贵州思南)尉,于建中二年(公元781年)十月,悄悄将其杀害。
御史大夫严郢追随卢杞,共谋杨炎之罪,逮捕赵惠伯下狱,天下以为严郢投靠卢杞,挟私报仇,并非正直之人。坚邪卢杞虽用严郢陷害了杨炎、赵惠伯,但内心嫉妒严郢有才,借故将他贬为费州刺史。严郢在去费州的路上,适逢一出殡之队。他上前向道:“为何人出殡?”送殡家人告诉他:“是赵惠伯之殡。”严郢目视送殡之队远远离去,久久不能言语,内心疚愧不已,后悔莫及,深感伙同卢杞害死杨炎、赵惠伯是欺天之罪。从此津神恍惚,不到一年,郁闷而死。(见《新唐书》卷145《严郢传》)
注释:
(1)《旧唐书》卷118《杨炎传》。
(2)《全唐诗津华集成》:杨炎《贬崖州司户道中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