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丁认为公共草地永远长不好,最终只能是一场悲剧。因为公共草地归集体所有,但人们在草地上放的是私人的羊,卖羊的收入归个人所得。毫无限制地在草地上放羊,必然造成草地退化,但草地退化带来的损失却是由全镇(纳税)人平均负担。如果镇上的人口很多,平均下来每个人摊到的草地损失虽说没有多少,但养羊大把大把的收入却揣进了个人腰包,放羊越多,得的便宜就越大。有些人没住在草地边上,无法放羊,却同样承担这种损失。
哈丁认为,在这种体制下,每个人的想法是拼命地利用草地,放的羊越多越好,争取在草地彻底完蛋之前多捞一点。大家都这么想这么做,公共草地怎能长好?因此他最后的结论是:如果使用公共资源来为个人谋私利,“公共草地的悲剧”是无法避免的。
当时哈丁借用这个例子去分析人口增长和环境污染问题。
在中国,同类问题也很多。拿人口来说,过去人们都想多生孩子,将来劳动力多收入就多,村里的人也不敢欺负你。孩子们创造的收入归家里,而孩子们的教育、医疗乃至就业的费用却由国家即所有纳税人负担。因此孩子生得越多,占的便宜就越多。再拿环境污染来说,一个人开个小造纸厂,利润归个人所有,废水排到河里,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但污染带来的损失却要由所有的人来承担。所以,人们都拼命去增加生产规模,追求更多的利润,谁也不在乎地球变成了一个天然垃圾站。
上世纪60年代正是西方环境保护运动风起云涌的时期,公众的环境意识不断提高,所以哈丁“公共草地的悲剧”的观点一问世,立刻不胫而走,被人们广泛接受,因为“悲剧”并不局限在人口和污染上,而是在自然资源利用中广泛地存在着。
哈丁理论在西方大红特红,但在当时的中国却没有什么影响。
过去人们常说“美洲有个加拿大,中国有个大家拿”,说的就是这个意思。我再举个野生动物保护的例子。
有一种说法叫“野生无主,谁猎谁有”,于是总是屡禁不止,乱捕滥猎。其实,说野生动物无主是不对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上说得清清楚楚,野生动物资源归国家所有,国家指定权力部门来负责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然而由于我国体制上的不完善,以及管理机构本身的原因,野生动物管理工作十分薄弱,造成野生动物资源所有权虚置,也就是说它归全民所有。而这个全民没有落实到具体的个人或群体,实际上不归任何人所有,结果就成了“野生无主”。于是,谁抓到就归谁,消耗了公共资源,而产生的经济效益全归私人。这不是“公共草地的悲剧”又是什么?
事实上,由于体制、制度和规范的欠失,在我们身边,如果细心的话,随处都可以发现“公共草地的悲剧。”时至社会文明程度正在突飞猛进的今天,不是很值得我们深思吗?
5.规则要靠诚信来恪守
人类社会需要规则,因为规则是社会得以维持的必要条件。在一个特定的空间中,如果只有一个人,规则是不必要的。如果多了一个人,一些简单的规则就必需了。
据说我们中国人在外国人心目中的形象还有待继续提高,因为我们的形象并没有高大到令我们十分满意的程度。这倒不怪“中国人”三个字,而要怪我们中的一些人并没有把“中国人”的形象当回事,在客观上不幸而糟践了“中国人”的形象,让我们当中一些形象好的人也跟着沾了不好的光。
在国外访问,见到几个留学的中国孩子。一个孩子因为经常逃学,考试未能通过。我问:“通不过是不是重修?”孩子得意地说:“别人要重修,我才不那么傻。”他告诉我,学校的规则是,考试没有通过的学生,如果有医生证明学生在考试期间生病了,可以在一定时间内补考。补考的卷子和原来的卷子基本一样,大概只有百分之二十的题有差异。“我可以让考完试的同学把题告诉我,这样至少可以拿60分。”
“你怎么才能拿到医生的证明呢?”
“去唐人街找中国医生,送他一个小礼物就行了。”
看着他清澈而明亮且充满得意的眼眸,我心里涌上一种悲哀。学校的制度想必是经过充分论证的,其前提假设是每个没有通过考试的学生都是诚实的人,给诚实的学生一个补救的机会,这是教育制度的合理性之一。这个制度在这所有着百年历史的世界名校公平而有效地适用多年,在这个中国孩子这里竟然失效了。
这样的例子很多。从托福的分数到个人成绩单,小到个人资料,大到以国家名义进行的公证,那些以诚实为前提的规则被我们的同胞耍得一塌糊涂。由于这样的行为被频频发现,很多国家都对中国人采取了严密的防范措施。例如,有些大学在录取中国学生时不得不增设更多的标准,以保证被录取的学生是“真材实料”。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的硕士项目曾要求中国学生的推荐人要写中文推荐信,而且最好手写,因为他们发现那些使用了最诚挚美好语言的英文推荐,大部分出自被推荐人自己之手。我们这个民族的公信度由于人们对规则的不恭而受到伤害。
遵守规则和诚信之间的关系很具有一些哲理性。规则是约束人们行为的,是社会对应然行为的抽象。抽象的行为规则很有一些符号特征,就如马路上的红绿灯。当规则适用于社会现实的时候,如果现实是虚假的或者扭曲的,规则的意义就不复存在了。把这个意思倒过来说,从虚开增值税发票到卖假货,所有逃避规则的行为都是虚假的。在这个意义上,法治国家的前提条件是诚信社会。没有诚信社会,法治国家就是水中月、镜中花。那么,一个法律制度的设计,应该怎样才能使人诚信并自觉地遵守规则呢?
抛却道德说教,保证规则得以遵守的最有效机制是利益调整。人类社会需要规则,因为规则是社会得以维持的必要条件。在一个特定的空间中,如果只有一个人,规则是不必要的。如果多了一个人,一些简单的规则就必需了。比如,两个人如何互不干扰,再进一步,如何互相协调。不幸的是,社会是由很多人组成的,他们不得不依照规则来分享自然、社会、政治和权利资源,因此,规则和人类社会共生,按照自然法学家的说法,是为了保证人类不在互相争夺中毁灭。国家产生以后,在社会中占支配地位的力量所制定的规则获得国家强力的支持,但是规则的遵守主要还是依靠社会成员的内心对规则的尊重,前提是遵守规则给每个人带来好处。例如,西方社会近代以来法治架构的形成给个人提供了充分的自由和发展空间,人们遵守规则,同时也在法治的范围内获得了个人的最大利益。
人为什么不遵守规则,或者说人在什么条件下不遵守规则?答案很简单,如果不遵守规则不会受到惩罚而且能够带来利益,那么人们一定不遵守规则。偷税漏税是典型的例子,买卖假文凭也是典型的例子。一个社会最可怕的是形成一个破坏规则的链条,在这个链条的作用下,破坏规则的行为得到最大限度的承认和保护。例如,凭借假学历凑够升迁的条件,前提是负责升迁的部门认可假学历。遵守规则是利益驱动,不遵守规则也是利益驱动。因此,从制度设计来说,迫使人们遵守规则的最有效手段是运用利益机制,使其损失大于其对收益的期待。
然而,这么简单的问题在我们的社会中却要复杂许多。中国是儒家思想的故乡。儒家文化,讲究的是礼。礼的核心是不同的社会阶级遵守不同的行为规范,所谓“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别亲疏,殊贵贱,每个人因为遵守不同的规则而获得自己的最大利益,社会也因而形成一个和谐的整体。个人的高贵与卑贱经常是和处在什么样的规则调整范围联系着的。故中国虽然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也是世界上最早有成文法的国家,发达的规则曾成为亚洲其他国家的楷模。但是不遵守规则,或者遵守与别人不同的规则是隐藏在国人心中的一种欲望,此欲望的实现,即使不能带来利益,也能带来与众不同的感受。即使到了今天,有些人一旦能够通过不遵守规则或者破坏规则而获得利益,则不但窃喜于胸,而且溢于言表。
更为重要的是,在我们的历史文献和文化遗产中,制定规则者玩弄规则的事例被用来证明智慧,躲过法网是最重要的处世之道。西方用苏格拉底饮鸩自尽的故事证明他对规则的尊重,中国人从中看到的是迂腐。我们自豪的故事是曹操军法严明,但是可以“割发代首”,既表现了法律的威严,也开了法网一面,只有中国人才有此绝招。中国历史上大大小小的战争总有一个规律,赢家都是以“智”取胜,“智”表现为狡猾,所谓“兵不厌诈”是也,两军相对,你死我活,没有规则可言。与此相对照,西方历史上的战争,特别是冷兵器时代的战争,特别讲究规则。如何击鼓开战,如何布阵,如何进攻,如何鸣金收兵等等,均有严格规定,双方必须遵守,甚至个人之间矛盾的处理,也表现了对规则的不同态度,在矛盾不可调和的情况下,中国传统文化讲究“一日百战”,勾心斗角,杀人不见血。西方讲究决斗,两个带着致命武器的人为了利益或者名誉公开杀个你死我活,决斗之前要宣誓,表明自己不用阴谋暗箭。看外国电影中决斗的场面,总有自己支持的一方,心里希望他机灵点,49步就回头向对方开枪,可他偏偏按规则走50步,一个迟疑,结果被对方开枪打死了。我喜爱的诗人普希金就死于与一名法国男爵的决斗,这曾经是我心里的一个结:这个天才为什么这么傻?有一次和同事笑谈至此,看法不谋而合,看来我们都受了中国传统文化的熏陶。在中国的文明史上,各种治国学说主张不同,但重“术”轻“法”是共同的。对人物的评价也表现了这种倾向,即讲规则者败,不讲规则讲谋略者成,成者王侯败者贼。在这样的文化导向之下,一代又一代的人们从小就盘算着怎样凌驾于规则之上或游离于规则之外。结果是时光进入21世纪,建设法治国家早已成为治国方略,但我们看到的往往不是遵守游戏规则,而是把规则当游戏:三个人以上的排队就会有人加塞,“闯红灯”成为经验和美谈等等。对没有机会从偷税漏税等富人的游戏中获得精神和物质满足的普通人来说,破坏排队或者交通秩序虽然不能带来明显的好处,但至少也能满足一种心理。这可能是导致普遍破坏规则现象的一个原因。
开头提到的那个中国学生,在一个普遍遵守规则的社会里,他的狡黠仍然可能给他一时的利益,这个利益就是他没有付出努力也通过了考试,对于努力学习的其他同学来说,这无疑是不公平的。制度的设立者不会想到有人会这样来瓦解这个规则。但是假设下一步他继续这样做,学校必然会发现其中的猫腻,等待他的是开除学籍甚至限期离境的处理。有了这样记录的学生在一个讲信誉的法制社会无法生存,他人生的轨迹就这样改变了。假设学校愚蠢地发现不了,结果对他更糟。首先他会在求职中碰壁,因为他连考官提出的最简单的问题也回答不了。很快人们就会发现他是一个劣等学生,成绩单和现实的不符的原因将昭示天下。时光在玩弄雕虫小技中流走,他连重新做人的机会可能都没有了。推想至此,我打了一个寒噤,决定要对他讲清楚这个道理。我对他说,孩子,尊重和遵守规则是一种教养、一种风度、一种文化、一种现代人必需的品格。没有这样一种品格,你将无法在社会中生存。不遵守规则,你失掉的是信誉。这是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你没有听说温州和汕头的企业重建信誉的努力和他们面临的艰难?个人也罢,企业也罢,不遵守规则可得到的一时的利益和长远的损失相比,后者是巨大的,甚至是不可弥补的。
他茫然地点点头。也许他会变成一个真正守规矩、守信誉的人。但像他这样走南闯北、见多识广、留学求艺的人尚且需要如此提醒和如此教育,其他未曾被开化的人又会如何呢?看来让人们循规矩、守信誉也离不开大张旗鼓的教育。
6.负责任和守义务也是一种规则
我们平时津津乐道的“素质”,不仅是一种文化水平,也是一种道德修养,同时更是一种规则意识。
责任和义务是什么?
当然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回答,就像是一千个观众的眼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样。责任是人对人生义务的勇敢担当,责任和义务也是对生活的积极接受,责任和义务还是对自己所负使命的忠诚和信守。一个充满责任感的人,一个勇于承担责任的人,会因为这份承担而让生命更有分量。
我们每一个人都在生活中饰演不同的角色。无论一个人担任何种职务,做什么样的工作,他都有对他人的责任和义务,这是社会法则,这是道德的法则,这还是心灵法则。一个人可能设法逃避承担责任和义务,他可能会游刃有余地躲过社会法则的惩罚,但他最终很难逃过道德法则和心灵法则对他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