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与文明相伴而生
人性是善还是恶的争论,在中国延续了几千年,在外国也一直辩驳不休,似乎很难得出一个结论。其实,离开了法律、制度、规矩、道德等的约束,人性必然表现出野蛮和放纵,这应该说是绝对的真理。当然,我们并不是说世界上没有完人和圣人,但完人和圣人毕竟属于极个别的范本。芸芸众生都拥有七情六欲,都要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都愿意在追求利益和欲望的过程中选择捷径。如果没有规则的制约,世界肯定要被人欲横流,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所充斥,文明、民主、自由、礼仪、尊重等等美好的东西,恐怕一件都不会存在的。
抛却道德说教,保证规则得以遵守的最有效机制,便是利益调整。人类社会需要规则,管理需要规则,因为规则是社会得以维持和企业得以运转的必要条件。
1.人性与制度
可以选择、可以改造的是制度,不可选择、不可改造的是人性。
人性是最本质的制度倾向和规则倾向,凡是规则的、制度的和理性的,都应该是符合人性的。人性代表了一种良知、一种思维、一种心理、一种道义、一种价值、一种原则。但人性中又有些不好的东西,必须在合适的制度约束下才能缩回头去,否则,便会露出马脚,甚至会大模大样地招摇于社会之中。人性与制度的矛盾辩证关系从中可见一斑。
2005年4月间,美国军人虐囚丑闻传出,同时传出的新闻,还有美国人质被恐怖组织斩首的报道。当时我曾经留意中文传媒对这两件事的报道,比例为10∶1。
6月上旬,阿富汗枪声传来,中国劳工11人在睡梦中被打死,恐怖阴霾逼近中国,容不得你以邻为壑,冷眼旁观。6月13日,恐怖组织在沙特又宣布绑架新的美国人质,并要“像美军虐待伊拉克囚犯一样虐待他”。就在这一天,我上网检索。用“百度”,查“美国人虐囚”,4470条,查“美国人被斩首”,1750条,基本是4∶1。用Google,前者出现101000条,后者24800条,5∶1。比例较两月前有所调整,但是远未达到平衡。而且所有的中文传媒,也只是报道,没有评论。
虐囚军人已经被押上军事法庭,绳之以法;而私刑斩首却还在持续,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不仅不受法治约束,而且还不受同等程度的舆论谴责——至少在中文传媒是如此。看来,有些常识性意见不说是不行了。
某大学学生有一个美国同行,教授。每一次来中国都是在炎炎盛夏,住陋室,穿小巷,不停地采访、记录,就近找个咖啡馆放下电脑,整理刚刚结束的访谈。连着三个暑假都是这样,日暮方归,大汗淋漓,一本牛津出版的最新学术著作就是这样完成的,其工作精神不由你不感佩。但他也有个对他来说出格的嗜好:到中国的第一天,总是让我儿子陪他去软件市场,寻找中国盗版的美国软件,物美价廉,乐而忘返。我能理解甚至支持这位同行的嗜好,那些刚出炉的美国软件,如果在北美本地买,实在是太贵了,贵到连教授也买不起的地步。但私下也想:在美国的制度环境下,他能这么干,允许他这么做吗?看来美国人和任何其他民族的人一样,既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一旦脱离本土制度约束,人性中的弱点都会出现,甚至放纵。
教授买盗版软件与军人虐待被囚战俘,当然不可同日而语。但是从中可以认识制度与人性的关系:是以文明制度约束人性弱点,还是以落后制度放任人性?甚至没有制度,只是以原始社会的血腥复仇来鼓励并放纵人性中最为残忍的一面?
可以选择、可以改造的是制度,不可选择、不可改造的是人性。随着大陆开放,普通百姓接触西方人的机会日益增多,早期对西方人的好奇和崇拜会打破,越来越多的人会认识到地不分东西、人不分黄白,都具有普遍人性;普天之下,率土之滨,并不是莫非王臣,而是长着同样屁股的猴子。这个时候能够区别高下的,只有制度:是约束人性,还是放纵人性?我们确实看到了虐囚,但我们还应该看到在虐囚这一边,是他们自己的传媒出来揭露,是他们自己的法治在审判出轨者;而我们几乎与此同时还看到了砍头,却看不到同样的传媒,同样的制度约束。
至于那些被释放的伊拉克战俘,居然有人表示,特别想去美国定居,“体会一下美式的人权与自由”。看来那些伊拉克战俘可能要比局外人明白:什么是可以信赖的制度?什么是脱离制度约束的人性出轨?
2.规则意识与道德素养
无论是社会公德、职业道德还是家庭美德,如果没有道德规则意识与之对应,就仅仅是一些外在强制,甚至还会沦为一纸空文。
规则意识,不但是指对规则的认知,也包括遵守规则的愿望和习惯。最终,基本公民或员工道德规范应内化为每个公民或员工自身的道德素质。
从规范向素质转变,意味着个人在某种意义上获得了真正的自由,同时它还降低了执行规则的社会成本。
道德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培养公民或员工的规则意识。无论是社会公德、职业道德还是家庭美德,如果没有道德规则意识与之对应,就仅仅是一些外在强制,甚至还会沦为一纸空文。当年朱基总理在考察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时再三强调的“不做假账”的规则,只有在具有相应的规则意识的会计那里,才能得到真正的落实。
规则各种各样,不仅有道德规则,也有技术规则和游戏规则。普遍、公开、理性的规则系统,作为社会现代化过程的一个重要方面,越来越成为公共生活秩序、企业管理秩序的重要保证。但在现代社会中,即使是对技术规则和游戏规则的遵守,也常常是具有一定道德意义的:在你保证要遵守某条规则,比如参加一个活动、加入一个组织或者缔结一个合同之后,是不是真的遵守这条规则,就有一个是否遵守诺言的道德问题了。比方说,按照要求进入建筑工地必须带安全帽,而如果要参观这个建筑工地的话,就必须承诺戴安全帽。“建筑工地必须戴安全帽”本身是一条技术规则而非道德规则,但我们在做出“参观工地时戴安全帽”这个承诺之后是不是信守这种承诺,则是一个道德问题。道德建设与先进文化建设其他方面的密切联系,由此可见一斑。
之所以说公民或员工道德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培养规则意识,说到底是因为无论哪种规则,都要由具体的个人来制定、运用和执行的,而人们的这些行动,无疑是由自己的意识来支配的。从整个社会来说,首要的问题是“规则是否良好”的问题;而对于公民或员工道德教育来说,直接的问题就是“意识是否良好”的问题。
所谓规则意识,首先是指关于规则的知识。俗话说,不知不为过。公民或员工道德教育一大任务是使现代公民或员工应当遵守的道德准则家喻户晓,使人们懂得并明辨是非善恶。但规则意识不仅包括关于规则的知识,而且也包括遵守规则的愿望和习惯。会计做假账,往往并不是因为他不知道“不做假账”是会计从业人员的基本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从某种意义上说,世界上最懂得法律的人除了法官和律师之外,就是屡屡犯罪的惯犯或犯罪集团的头目。因此,重要的不仅是知道规则,而且是愿意遵守规则。这尤其表现在没有强制性力量阻止违反规则的时候,也自觉予以遵守。对于愿意遵守规则的人来说,一个具有特定意义的符号,比如告示标语,就足够让他知道什么是该做的、什么是不该做的。但是,具有遵守规则的能力还不等于具有遵守规则的愿望。相比之下,成年人道德教育应比青少年道德教育更重视后一方面的问题。
再进一步说,规则意识还不仅仅表现为人们经过反思和努力而遵守规则。当遵循规则的自觉训练、修养到达一定的程度,人们对于规则的遵循,就会从勉力而行的自觉境界,进入孔子所说的“从心所欲不逾矩”的自然境界。在这种境界中,遵循规则已成为第二天性,外在规则成为内在要求。公民或员工道德教育的最终目标,就是使“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这些基本公民或员工道德规范,最终内化成为每个公民或员工自身所具有的公民道德素质。
从规范向素质的转变,对于个人来说,意味着规则不再仅仅是一种外在强制,从而在某种意义上使人获得了真正的自由。对社会来说,这种转变意味着执行规则的社会成本可以因此而降低。为了规则的切实执行,社会要采取措施向人们宣传、澄清规则,并对违规现象施以各种惩戒等等。社会成员的规则意识越强,这些工作就可以做得越少、越省力。另外,就规则本身来说,也只有在具有良好规则意识的人那里,才不至于因普遍而相对固定的规则与复杂而经常变化的具体情况之间的矛盾而变成一纸空文。因为,只有在具有良好规则意识的支配下,人们才会去努力准确地、完整地解释规则在特定情况下的含义和要求,而不是用“情况特殊”作为违规的借口,或者通过有意曲解规则来敷衍了事。
3.“百分之百行贿”
没有到位的监督和没有到位的制度与没有监督和没有制度差不了多少。
最近又发现了一个贪官。这个干部叫张华琪,原是国家级贫困县安徽颍上县的县委书记。有两个数字让人惊讶:他每调整一次干部,就能收益100多万元;有250多名干部向他买官,也就是说,全县31个乡镇的领导干部,100%向他行过贿(2004年4月21日《法制文萃报》)。
看了这两组数字,笔者觉得不寒而栗。在一个县里,如果“100%”的干部都认为不送钱就得不到提拔,那谁还有心思去为老百姓办实事呢?一个人送了钱,升上去了,就会有10个人跟着效仿。10个人送了钱,升上去了,就会有100个人跟着效仿。在这种环境下,人们最关心的,肯定不是如何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而是如何筹到钱,如何送进去,如何升上去。
这种环境的形成,主要原因在于张华琪不断地“搅动棋局”。在张华琪的眼里,颍上县的所有大小官员,都是他可以任意摆弄的一个个棋子。为了抓牢每一个棋子,就得不停地搅动棋局。“让每个人都不知道自己在这个位置上能待多久,明天又可能待在什么位置”。位置好的想保住位置,位置差的想换个位置,没有位置的想找到位置。大家心里都没底,大家都把希望寄托在能决定每个人命运的县委书记张华琪身上。于是,争着给张华琪送钱便成了必然。
由此我想起一句民谣:“想致富,动干部。”一个地方或一个单位的主要领导“想致富”的时候,最好的途径就是“动干部”。一般的办法,是先放出风去,“根据工作需要,最近将调整一批干部。某某可能下去,某某可能上来,某某可能提升,某某可能调离。”这样一来,人们很快就“毛”了。想保位置的,想找位置的,都得赶紧“活动”。这个时候,手里攥着乌纱帽的领导,就可以坐在家里“数钞票”了。
有一位给张华琪送过钱的干部说:“当时我的心里也很矛盾,送吧,觉得不光彩;不送吧,又怕别人送了自己会吃亏。你说咱一年到头辛辛苦苦的,不就图个工作得到认可吗?如果眼看着能力、资历、人品、政绩都不如咱的反而比咱早提拔,那心里的滋味也不好受哇。”当然,最受害的还是老百姓,因为送给张华琪的几百万元中,多一半都是公款。
无论怎么说,一个县的250多名科级干部,“100%地向县委书记行过贿”,的确是一个让人触目惊心的问题。这说明在一些地方,对县委书记的监督,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实在太流于了形式,根本就没有到位,没有到位的监督和没有到位的制度与没有监督和没有制度差不了多少。对任何权力而言,如果失去1%的制度约束和监督,那就会产生1%的腐败;如果失去100%的制度约束和监督,那就会产生100%的腐败。所以,制度是权力的清洁剂或清道夫。
4.公共草地的悲剧
由于体制、制度和规范的欠失,在我们身边,如果细心的话,随处都可以发现“公共草地的悲剧”。
有一个关于制度的典故颇耐人寻味:说是美国马萨诸塞州阿美士德小镇的中心,有块挺大的草坪,镇上所有的大型户外活动像庙会、图书节、周末免费的流行音乐会等都在这里举行。人们在草地上散步、玩飞盘、打排球,孩子们在草地上追逐打闹游戏,格外开心。
有人纳闷为什么这块草地竟然能保存到现在,因为草地附近全是停车场、商店、餐厅和住宅。后来得知这块普普通通的草地居然就是大名鼎鼎的“公共绿地”,几乎家喻户晓的典故“公共草地的悲剧”就起源于它。
在过去美国的新英格兰地区,几乎所有的城镇中心都有这么一块公共草地,城镇里的室外集体活动都在草地上举行。那时的美国,家家户户都很注重实惠,自己种菜,养鸡鸭牛羊什么的。草地空着时,就有人在那儿放羊,没有人在意草地上的草为什么总长不好。
到了1968年,有个叫哈丁的人抽时间琢磨了一下公共草地的问题,不琢磨不知道,他居然从平常的草地里发现了大问题,经过归纳总结,写了篇《公共草地的悲剧》的文章,发表在著名的《科学》杂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