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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深圳乞丐

都说深圳是富人的大本营,我对此浑然不觉,倒是觉得这里是乞丐的大本营。这不是我故意要危言耸听,说来也够寒碜的,到深圳工作生活以来,我对富豪们的生活并没有见识多少,而对那些街头的乞丐,了解得却比较多。这或许是由我的富裕程度决定的——在富豪和乞丐之间排队,我肯定排得离乞丐比较切近一点。

所以到了深圳,首先让我眼界大开的,只是那些乞者,他们和我们老家的是那么的不同。

儿时在乡下,我们称乞丐为“讨米佬”,有的地方叫“要饭的”,这个称谓告诉我们,他们所要的只是饭或米,这让人感觉到没有一点欺骗性,因为他们的确仅仅是在求食为生。乞丐中还有一种,我们称作“叫花子”的,他们的乞讨则常常伴以说唱,而且只是在人家办红白喜事的时候前去掺和,称为“赶酒”。叫花子来了,不仅只求欣然一饱,还得要一点钱物才走人的,似乎比讨米佬的本事大一点,级别高一点,待遇也好一点。

深圳街头的乞丐,有很多比叫花子更有才艺。在街上走着,忽然传来感觉还不错的歌声,当然比不得原版唱碟,水平却也不低。走近了看,原来是乞丐在唱歌,他们往往有效果较好的音响设备,或者是夫妻都坐在轮椅上伤感地抒情,或者是愁苦的中年汉子拖着残疾的母亲长歌当哭,或者是几个盲女结伴而歌。他们把行乞搞成了一次次街头演艺。

我有一次看到很专业的两个年轻人,他们怀抱着吉他,弹唱着罗大佑的《光阴的故事》。人们驻足倾听,时不时报以掌声与喝彩。在他们的脚下,摆着打开的吉他盒,里面有一大把零碎的纸币,像一群蝴蝶歇息在那里。在蝴蝶的身边,则立着一块纸牌,上面写着令人难忘、令人心酸的两句话:“昔日曾经为了梦想拥抱音乐,而今却为了生活走向街头”。我那天听得有点动情,掏出零钱放到吉他盒里的时候竟然有些不好意思,总觉得那两个年轻人应该是两个歌星,他们比现在走红的羽泉、水木年华以及老狼之属,无论是外表还是音色,都差不到哪里去。他们应该收获我们的赞美,而这种街头卖唱总让人感觉到有点几近于乞讨了。

乞丐的才艺,不仅只表现在演唱方面,还有一些是用粉笔在平整光滑的路面上展示他的书画,甚至是“文学创作”。他们非常勤奋,埋头书写,从早晨写到晚上,往往一写就是几十米长,算得上是鸿篇巨制了,内容大都是一些顺口溜,比较粗鄙;还有的人则画一些花鸟,也不怎么能登大雅,但是很能引人围观。

当然,深圳的乞丐,更多的是那些非职业化的临时行乞者。他们往往是一身学生的打扮,穿着校服、背着书包,用粉笔在地面上写上寥寥数字:“太饿了”或者“给五块钱坐车”等,然后就在黄昏的街头深深地埋下头,长跪不起。我一直很纳闷他们的真实身份和真实境遇。起初见到这种行乞方式,我大为震撼,除了身怀同情,还非常好奇,很想采访他们:到底遇到了什么事?可是他们对我的询问一概不予理睬。后来王十月告诉我说,这都是假的。他分析说,真的出了什么事,他一时半刻到哪里去找一支粉笔?而且最主要的是,一个一直自食其力的人,要向人伸出乞讨的手,不知道要经历多少的心灵挣扎呢。王十月是很着名的打工作家,他自己曾经打工多年,年纪轻轻的就饱经磨难。他说他有一次身无分文了,饿得不行,也起过行乞的念头,但是他只能那么饿着,饿得头昏眼花,怎么都无法伸出手乞讨。我听着,心里一阵抽搐。这么一个满腹锦绣而勤勉友善的青年,在我们这么一个丰饶的时代,竟然也曾落到过这步田地。

我相信王十月的分析和结论。以后我再看到那些假乞丐,都能够很坦然地从他们身边走过去,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不过我还是忍不住回头,总是想:即便不是行乞,是行骗,也是一个苦差啊,辛辛苦苦地跪在那里,还众目睽睽,丢人现眼的,能骗几个钱啊?要骗就去骗一点别的什么啊。看那些少男少女清明的眉眼,决不是痴呆傻一类,我就非常迷惑。后来在报上看到竟有乞丐大亨******的报道,真是感到不可思议。

不过当我们面对一些真实的苦难,还是心有不忍的。有一次我一路想着心事,没有留意街头的物事,走到近前了才突然看到一个脸、脖子、手臂的皮肤都已经溃烂的女子,端坐在夜色中,面前一张纸,写着“我的皮肤,我的痛苦”,那情景把我吓得心悸良久。我当时没有回过神来,慌乱中匆匆走了,离开了,但是我还是放不下,只好折回来给了她一点钱,心里才安妥平复。还有一次在岁末的街头,凄风冷雨中,我看到那个常常睡在商场门前的乞丐,他每日每天都半卧半躺在这条街上,职业化地把手中的铁碗磕得碰碰响,碗敲击地面的声音,硬币在碗中碰撞的声音,混合在一起,响得很有节奏。他眼神冷漠,面相也不纯善,我对他一点好感都没有,平时走过他身边手也不摸口袋。但是今晚我突然心灵很震颤。我知道他是一个职业乞丐,知道他自贱自贬,懒惰庸俗,但是他年岁也大了,也是岁末,他就那么露宿街头,瑟缩在夜晚的寒气和冷风里。他一定和我一样,很凄惶,很孤独。我也是难以忍受了,才跑到街上买酒,打算用酒来消磨这漫漫长夜的。但是我觉得他比我更需要这瓶酒,于是我躬身把酒递给了蜷缩在地上的老人。老人很激动,还特意伸出他冰冷的、黑黢黢的手,握了一下我的手。我当时没有反应过来,以为他是在讨要更多的东西。

那一晚我回到宿舍,对这件事情想了很久。我有点欣慰,感到平日对这个老年乞丐的所有吝啬今天似乎都一起清算了,心里有一点轻松感。我又想我们自己何曾不是一个乞丐啊?我们在这冰冷的人世间,只不过是凭自己的劳动,在向上苍乞求温暖,乞求物质的丰足、欢乐与爱;往往是天不遂人愿,因此我们也是总处在饥渴的状态。这么想着的时候,我是多么自哀自怜,多么的悲悯,为自己,也为我的同类。

现在社会进步了,经济腾飞了,但是乞丐却多了起来。我们常常说底层,他们应该是最底层的另类人群了吧。而今我们如何面对这些越来越多的乞丐,成了一个问题。我们的善良、我们的爱心在经历太多的索求之后,似乎面临了考验。我们每天上班下班,散步购物,都要面对很多的乞丐。我们不能视而不见。但我们对每个乞丐都施以钱币,不但经济上难以承受,心里也难以不厌其烦。我的一个同事的办法是,他每天给出去一块钱,也只给出去一块钱,他觉得以他的收入,就已经在行善积德了,于是就有了心灵的安宁以及道德的美感。我觉得他的办法很可取,也是被逼出来的。

乞丐也让城市为难。乞丐是时代的侧面,是城市的污点,是它不光彩的一面。有些城市把乞丐收容起来,遣送到荒郊野外,让他们自生自灭。这不仅不是出于人道的考量,不仅只是顾及面子的需要,而且很有些心狠手辣了。还有的城市则做出规定,某些路段、特别是外国人经常出入的路段严禁乞讨。这都很有违常理。其实乞丐现象是社会的真实影像,也是城市的正常生态,即使太多了,也不能这么野蛮地对待,粗暴地控制。我们如果没有办法给他们以生活的保障,就不必掩饰,不必作假,就应该对他们大度宽容一点,友善一点。他们不是上帝的弃儿,也不应该是人类社会的弃儿。听说当某城市做出了限制乞讨的时候,就有学者提出抗议,指出乞讨是公民的权利,并亲身示范,到不允许乞讨的公共场所去乞讨,以扞卫这种权利。我对学者如此维权感到既惊讶,又敬佩。不过深圳距离香港近,近朱者赤,比较人性化一点,好像没有对乞丐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这也是深圳乞丐较多的原因之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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