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珠三角经济区,即以珠江三角洲的广州、深圳等14个城市经济板块和港、奥特别行政区经济为极核区,以厦、漳、泉等福建沿海岸城市为副中心,以及其极化和辐射的粤、闽、琼、桂、湘、赣、贵、滇、川等省(市、区)域经济区板块。
泛长三角经济区,即以16个城市经济板块组成的长三角经济区为极核区,以及以长江流域经济带和新亚欧大陆桥经济带(主要为陇海兰新经济带)为“动力带”,以及其极化和辐射苏、浙、皖、豫、湖、赣、渝、川、陕、甘等省(市、区)域经济区板块。泛长三角经济区的形成和发展显示出明显的区域梯度特征,即存在长三角及其腹地经济区和泛长三角经济弱影响区(以新亚欧大陆桥中国段西安以西部分及与之相连接的青藏铁路和高速公路等基础交通束形成的经济带及其极化和辐射区域)。随着长三角及其腹地经济区的快速发展,泛长三角经济弱影响区与长三角及其腹地经济区的内在经济联系必然与日俱增。
泛环渤海经济区,即以渤海湾城市经济板块为极核区,以华北、东北平原的城市为增长极,以及其极化和辐射辽、鲁、冀、晋、吉、黑、蒙等省(市、区)域经济板块。
从整体上看,泛珠三角经济区、泛长三角经济区和泛环渤海经济区的地区生产总值和地方财政收入总量都相当接近,因而无论是总量指标还是人均指标,“三大泛经济区”基本处于同一竞争平台。顺便指出,极化经济区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类型。发展程度不同的增长极总是集聚和辐射着一定的空间或经济腹地。因此,从空间经济学意义上看,中国国民经济中的区域经济板块不具有同质经济区的特征;从一般意义上看,中国国民经济中的“三大泛经济区”具有极化经济区的特征,属于极化经济区。
(2)“三大泛经济区”的形成基础。泛珠三角经济区、泛长三角经济区和泛环渤海经济区的形成具有客观的基础条件。“三大泛经济区”的划分是以它们的形成和发展具有的内在经济联系为论据的。
经济极核区及其经济腹地之间具有内在联系。在泛珠三角经济区、泛长三角经济区和泛环渤海经济区都有增长力强劲的经济极核区。经济极核区在该泛经济区形成和发展中不仅具有“增长极”作用,而且具有对其经济腹地的极化和辐射的“龙头带动”作用。这种经济极核区的“增长极”作用和其对经济腹地的“龙头带动”作用是由“三大泛经济区”各自的内在的经济联系所决定的。
经济极核区及其经济腹地之间具有资源优势互补性。东部沿海区域具有资金、技术和拥有出海口等方面的区位优势,中、西部区域具有的矿产、物产等自然资源较为丰富和人口众多,且具有广大内陆腹地和国内市场优势。由东部发达区域带动中、西部欠发达区域的“三大泛经济区”的区域经济板块,能内在地改善东、中、西部区域之间经济要素和资源优势纵向切割、相互隔离的现状,实现横向异质经济区的经济要素优势和资源优势的互补与合作。
经济极核区对其经济腹地之间具有内在的极化和辐射作用。“三大泛经济区”的政府和企业(以规划、论坛会、协调会及区域性合作协议等多种合作方式)积极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推动着经济极核区对其经济腹地之间的极化和辐射,发挥着协调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这也是“三大泛经济区”形成和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4.梯度推移理论
梯度推移理论是在工业生产生命循环阶段理论的基础上产生的。工业生产生命循环阶段理论的首创者美国哈佛大学的弗农。弗农认为各工业部门甚至各种工业产品都处在不同的生命循环阶段上。和生物一样,工业部门在发展过程中必须经历创新、发展、成熟、衰老四个阶段。英国经济地理学家埃斯塔尔根据美国从1947到1967年20年间各产业部门职工人数的增长率、工业增加值的增长率与工业部门在国家产业结构中的比重的升降状况,对各个工业部门进行评分,从而判断各个产业部门所在发展阶段。工业生产生命循环阶段理论被引入到区域经济学,产生出区域经济梯度推移理论。
区域经济的盛衰主要取决于区域主导产业部门在工业生命循环中所处的阶段。区域经济的盛衰主要取决于它的产业结构的优劣,而产业结构的优劣又取决于区域产业部门特别是主导产业部门在工业生命循环中所处的阶段。如果区域的主导产业部门是由处在成熟阶段后期或衰老阶段的衰退产业部门所组成,则区域经济必然会呈现出增长缓慢、失业率上升、人均收入下降等现象,这种区域就属于低梯度区域。如果区域的主导产业部门主要是由处在创新阶段的产业部门所组成,则说明它的经济发展实力雄厚,且在今后一个时期内可以保持发展势头。显然,这类区域属于高梯度区域。
区域经济的发展与创新活动推移密切相关。一般来说,包括新产业部门、新产品、新技术、新的生产管理与组织方法等创新活动大都发源于高梯度地区;相应地,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工业生命循环阶段的变化,创新活动会按顺序逐步由高梯度区域向低梯度区域转移。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说,区域经济的发展是由创新活动推移决定的。梯度转移主要是通过多层次城市系统扩展开来的。创新在空间上的扩展主要有局部范围与大范围的两种形式。局部范围的扩展是创新活动由发源地大致按距离远近向经济联系比较密切的近邻城市推移。所以当社会上对新产品的需求增大,创新地已经没有能力单独把生产发展到能够充分满足需要时,临近的城市就会把这种产品的生产接过去。大范围的扩展则是创新活动由发源地按区域城市系统的等级顺序蛙跳式扩展。创新活动的这种推移去向不是距离远近,而是接受新事物的能力的差距,而梯度正是这种差距的反映。处在第二梯度上的城市有能力很快接受并消化发源于第一梯度的创新产业部门的创新产品。从这种意义上说,区域经济的发展就是由创新活动推移的结果。
二、区域合作和区域经济创新理论
区域合作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内在要求,区域经济一体化是区域合作的必然趋势。“中国各省区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中,省区作为国家主权内的区域,不存在国家权利的让渡。在这样的条件下,如何推进跨国和地区间的区域经济一体化,这是一个全新的,也是十分紧迫的研究课题,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真正意义上的经济一体化主要是在区域层面形成。因为,处于同一区域内的国家主体,由于地域相邻,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便捷;人文空间相似,文化习俗容易沟通;经济空间相近,专业化分工容易形成,使得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更加迅速”,因而“在主权国家内的地区层面上,推进经济一体化的初期,更多的表现为经济区域合作”。
区域合作是现代区域经济创新发展的普遍形式。
1.区域合作理论
区域合作是经济增长的必然要求。在市场经济中,区域经济发展需要整合更多的经济要素和市场。在中国国民经济的区域经济板块中,无论是经济区域经济板块,还是行政区域经济板块,都具有内在的区域合作的系统和条件。
(1)区域合作系统。区域合作的实质是区域经济合作。区域合作是通过区域合作系统完成的。一般地说,区域合作系统具有的特点是:一是区域合作主体之间没有较为规范的约束条款和章程,也没有明确规定区域合作主体对外的行为限制;即使在区域合作系统内,合作主体之间也有一些共同遵守的合作条款,但约束力不强。二是区域合作系统主体的合作目标一般是为了一定阶段的任务而确定的,因而在区域主体之间没有“正规”的组织(机构);区域合作的趋势是区域经济一体化,没有区域合作就没有区域经济一体化,但区域合作仅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基础。三是区域主体的互补利益是区域合作的根本动力,没有互补利益的区域合作是不长久的;区域合作是区域主体之间配置经济资源的手段,“按照生产要素动态价值量由区域空间结构决定理论:不同的经济区域空间,由于地域空间、经济空间、人文空间不同,生产要素聚集形式、需求比例不同,这就使同一经济时期,处于同一地域内,具有不同经济区域空间结构特征区域内的生产要素,具有不同的使用价值量;处于不同地域内,具有相同经济区域空间结构特征区域内的生产要素,具有相同的使用价值量”,因而各区域主体有自己的独立经济利益,区域合作系统内的互补利益则是区域合作的内在规律。
区域合作系统具有外部性。区域合作系统的外部性主要是指区域主体(或某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对其他相关联区域的区域主体(某企业)收益的影响。区域合作系统的外部性包含正的外部性和负的外部性。在区域合作系统中,生产要素的流动较容易,大量流动的生产要素被增长极“极化”,形成产业集聚或集聚经济。“集聚经济包括企业规模经济、产业规模扩大以及地方规模的形成。这就与规模经济、范围经济和外部经济相关。规模经济是区域系统主要的外部性特征,它是生产要素在一定的范围内,大规模流动聚集和有效配置所获得的好处。随着范围边界的不同和构成生产力要素的不同,规模经济可以划分为工厂规模经济、产品规模经济、行业规模经济、区域规模经济等。区域规模经济的产生主要来源于实物价值链的整合和虚拟价值链的共享两大部分。当两种产品一起生产(联合生产)比单独生产便宜时,就产生范围经济,对区域主体来说,两个区域主体合作时的产出,大于两个区域主体单独产出之和,实现了1+1>;2,就实现了范围经济。”这是从区域合作系统的正的外部性视角来说的。区域合作系统的负的外部性有害于区域合作。
(2)区域合作的经济条件。区域合作的形成和发展是由诸多条件决定的。不同的区域经济类型、种类及板块在区域合作发展上的条件是有差异的。一般来说,区域合作的经济条件主要有地理相邻、产业结构差异、市场开放、资源互补、经济利益共赢等。
地理相邻。区域合作是以地理相邻为条件的。一般说来,从地域空间的角度看,区域经济板块之间的有效合作,必须是在地理邻近,交通方便,运输成本低的条件下进行的。地理相邻,文化习俗具有相通性,思想观念和风俗习惯容易相通,经济信息的交流成本较低,这也就容易在经济发展方面进行合作。地理相邻也容易实现交通基础设施的配套共享,从而为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提供基础条件。
产业结构相异。产业结构相同容易造成恶性竞争,也是影响区域经济合作和一体化发展的不利因素。不同的异质区域经济板块有自己的比较优势,具有不同比较优势的区域经济板块会按比较优势进行分工从而获得比较利益。但是,对于地理相邻的区域经济板块来说,因为地理相邻往往在资源禀赋方面也相近,难以形成产业互补。这就需要产业的错位发展。实际上,不同的区域经济板块在发展模式和制度路径方面是有差异的,这就使它们在产业发展的优先秩序上出现差异,从而形成产业结构的差异和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产业互补需求。因此,产业结构相异是区域合作和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条件。
资源互补和利益共享。区域经济板块的资源有自然资源和经济资源不同类型。由于地理和历史等原因,拥有丰富自然资源的区域经济板块,除有丰富的劳动力外一般较缺乏经济资源,因而发展速度较慢;拥有丰富经济资源的区域经济板块,除有区位优势外一般较缺乏自然资源,但其发展速度较快。区域经济板块的这种自然资源和经济资源差异,成为资源互补的内在经济联系,为区域合作和一体化发展提供了内在需求。这也是区域合作和一体化发展的重要经济条件。
市场开放。区域经济合作发展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遵循市场经济规律,让市场成为配置资源的基础方式。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区域经济板块之间进行的经济交往活动必须遵循市场机制的要求,才能保证自然资源和经济资源顺畅流动。从这种意义上说,政府即使具有调控经济运行的职能,也要坚持市场开放。如果做不到这一点,企业生产的产品和生产要素不能在区域内和区域之间自由流动,劳动者也不能自由就业,区域合作和一体化发展就是不可能的。因此,市场经济体制和市场经济规律,尤其是区域经济板块之间的市场开放,对于区域合作和一体化发展尤为重要。
政府推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政府既是市场主体又是市场运行的调控者。从市场经济主体看,政府的经济行为受到其市场运行调控职能的影响,与企业的经济行为有差异。从市场运行调控职能看,政府调控市场运行的“公正性”是第一位的,“政府之所以要影响资源的使用,是因为在决定资源利用方面起主要作用的价格机制会产生并不总能被社会所接受的结果”。
政府是希望微观经济、中观经济和宏观经济的总体效益最大化的,但是,不同的区域经济板块,不同发展阶段的区域经济板块,不同种类的行政区域经济板块,不同类别的经济区域经济板块,都有自己发展的“局部利益”,从而存在发展“矛盾”。因此,政府推动区域合作和一体化发展就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