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用于农业资源调查和环境监测,绿色农业要求组织集约化生产,并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因而首先必须摸清农业资源与环境现状,监测并预测其发展,从而达到合理开发与利用。但由于我国资源类型多,区域差异大,变化快,而传统调查手段和方法难以达到快速、准确的目的,严重制约有关农业资源管理政策与措施的制定。信息技术的应用,特别是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的应用,因为具有宏观、实时、低成本、快速、高精度的信息获取,高效数据管理及空间分析的能力,从而成为重要的现代农业资源管理手段,广泛应用于土地、土壤、气候、水、农作物品种、动植物类群、海洋渔业等资源的清查与管理,以及全球植被动态、土地利用动态、土壤侵蚀监测。
六、认识有机农业
1.有机农业的概念与特征
有机农业的概念最早于20世纪20年代在法国和瑞士提出,一开始仅在发达国家被关注,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人类环保意识的增强,才逐渐在发展中国家得到重视。有机农业的定义很多,欧洲把有机农业描述为:一种通过使用有机肥料和适当的耕作措施,以达到提高土壤长效肥力的系统。有机农业生产中仍然可以使用有限的矿物质,但不允许使用化学肥料,通过自然的方法而不是通过化学物质控制杂草和病虫害。美国农业部给有机农业下的定义为:一种完全不用或基本不用人工合成的肥料、农药、生长调节剂和畜禽饲料添加剂的生产体系。在这一体系中,在最大的可行范围内尽可能地采用作物轮作、作物秸秆、畜禽粪肥、豆科作物、绿肥、农场以外的有机废弃物和生物防治病虫害的方法来保持土壤生产力和可耕性,供给作物营养并防止病虫害和杂草的一种农业。我国有机农业工作者则将有机农业定义为:遵照一定的有机农业生产标准,在生产中不采用基因工程获得的生物及其产物,不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饲料添加剂等物质,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采用一系列可持续发展的农业技术以维持持续稳定的农业生产体系的一种农业生产方式。
虽然各国对有机农业的定义各不相同,但基本要素却保持一致,可以认为有机农业是一种强调以生物学和生态学为理论基础并拒绝使用化学品的农业生产模式。有机农业与目前的传统农业相比较,具有以下明显特征:
(1)需建立一种种养结合的农业生产体系;
(2)系统内土壤、植物、动物和人类是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
(3)采用土地(生态系统)可以承受的方式进行耕作;
(4)可提供无污染、食用安全的环保食品;
(5)可减轻环境污染、恢复生态平衡。
2.有机农业的发展现状
有机农业的发展经历了一段相当长的历史时期。虽然在20世纪20年代就提出有机农业的概念,但直到1940年英国植物病理学家Howard写成《农业圣典》-书,有机农业才真正走近人们的日常生活。该书在总结和研究传统农业的基础上,积极倡导发展有机农业,为人类生产安全健康的有机食品。到20世纪80年代,随着现代农业发展所导致的问题越来越多,人们也越来越关注和担忧环境和食品安全问题。国际上和部分发达国家相继制定有机生产标准,并鼓励农民从常规农业生产向有机农业生产转换。
(1)国外发展状况
从世界范围看,目前有机农业的发展速度非常快,而且销售潜力相当可观,但不同地区发展状况极不平衡。多数发展中国家由于还在为温饱问题而努力,有机农业发展相对较慢;而在众多发达国家,由于人们对这个问题认识较早、投入力度大,再加上国家给予相关政策支持和鼓励农民进行有机农业生产,因此在欧美及日本等国发展得比较快。如法国大约有5%的农场专门从事有机食品原料的生产,有机食品市场占整个食品市场的5%,婴幼儿食品基本上都是有机食品;欧洲其他国家从事有机食品生产的农场在2%~3%之间;美国几乎所有的连锁店都销售有机食品,有1/3的美国人会购买有机食品,有机食品销售额以每年20%左右的速度增长,从事有机农业生产的农民以每年12%的速度递增;日本有机食品的市场规模年增长率为30%左右。
据国际贸易中心(ITC) 2003年2月调查结果显示,全世界有机管理用地已达到1700万公顷,各大洲有机管理的面积分布大体是:大洋洲 44.91%,欧洲24.79%,拉丁美洲21.67%,北美7.73%,亚洲0.55%,非洲0.35%。全世界有机食品和饮料零售总额在1997年约为100亿美元,至2000年已经增长到175亿美元,增幅75%左右。美国有机食品零售总额以80亿美元位居全球之首,其次是日本,约为25亿美元。2001年全世界有机食品零售总额估计为260亿美元,较上年增长42%,欧洲增长率最高,达到120亿美元,占全世界的46%,北美占37%,亚洲大约占16%,大洋洲只有1%。全球有机食品增长率始终维持较高水平,短期内需求量较大的市场仍然集中在欧洲、北美和日本等发达国家。
(2)国内发展状况
我国有机农业的发展始于20世纪80年代。1984年中国农业大学开始进行生态农业和有机食品的研究和开发,1988年国家环保总局南京环科所开始进行有机食品的科研工作,并于1989年成为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盟的会员。1994年10月国家环保总局正式成立有机食品发展中心,我国的有机食品开发开始走向正规化。
在生产方面,1990年浙江省茶叶进出口公司开发的有机茶第一次出口到荷兰,1994年辽宁省开发的有机大豆出口到日本,以后陆续在我国各地发展了众多有机食品基地,尤其在东北三省及云南、江西等一些偏远山区,有机农业发展比较快。近年来,已有许多外贸公司联合生产基地进行了多种产品的开发,如有机豆类、花生、茶叶、葵花子、蜂蜜等,绝大部分有机食品已出口到欧洲、美国、日本等地区。据粗略统计,到2003年底,中国约有1100家企业(包括部分机构重复认证)和2000个产品获得不同认证机构的有机食品认证,其中国外和国内认证机构颁证企业约各占一半,有机产品生产总值达20.6亿元,其中农作物17.4亿元,野生采集产品1.2亿元,畜产品0.8亿元,水产品1.2亿元,出口创汇1.5亿美元。但从总体情况来看,我国有机食品的生产目前仍处于起步阶段,生产规模较小,且绝大部分都是面向国际市场,国内市场所占份额极少。
七、有机农业与有机食品
1.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盟
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盟(简称IFOAM)成立于1972年,是一个独立的全球非营利性组织,成立初期只有英国、瑞典、南非、美国和法国5个国家的5个单位的代表。经过30多年的发展,目前IFOAM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广泛、最庞大、最权威的国际有机农业组织,由100多个国家的750多个成员组成,包括正式会员(有投票权)、联系会员和支持者(无投票权)。IFOAM支持全球和跨国、跨地区合作,制定IFOAM认可的认证机构使用的公共标志,并建立有机农业运动仲裁院。
IFOAM旨在通过发展有机农业保护自然和环境,它联合各成员致力于发展集生态、社会和经济为一体的合理的可持续发展的农业体系,在全世界促进优质食品的生产,同时保护土壤、增加土壤肥力,并尽量减小环境污染及不可更新的自然资源的消耗。IFOAM是世界性的国际组织,为全球有机农业的发展规划决策,同时为有资金但技术困难的成员提供帮助。
IFOAM的主要目标和活动包括:在会员之间交流知识和专业技能,并向人们宣传有机农业运动;在世界范围内,在议会、政府和一些制定政策的会议上倡导开展有机农业活动;制定和定期修改国际“IFOAM有机农业和食品加工的基本标准”;制定一个真正的有机农业质量保证书,IFOAM的颁证资格评估项目保证了世界范围内颁证程序的可靠性。
2005年,IFOAM全球大会通过了新的有机农业四项基本原则,包括:
健康原则:有机农业应保持和增强土壤、植物、动物和人类的整体健康,这四个方面不可分割。
生态原则:有机农业应以鲜活的生态体系和生态循环为基础,与之协调,仿效它们,并维护它们。
公平原则:有机农业应建立在能使公共环境和生存机遇之间的关系保持公平的基础上。
关怀原则:有机农业的管理应谨慎负责,要保护当代和后代的健康、福利和环境。
2.有机食品标准早知道
目前,国际有机农业和有机农产品的法规和管理体系主要分为三个层次:联合国层次、国际非政府组织层次和国家层次。其中联合国层次的有机农业和有机农产品标准以及非政府组织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盟(IFOAM)的标准属于基本标准,供其他国家和组织制定标准时参考使用,国家层次的有机农业标准以欧盟、美国和日本为代表。
IFOAM于1980年制定了《有机食品生产和加工基本标准》,并且每2年修订一次。1999年6月,联合国食品法典委员会发布了《有机食品生产、加工、标志及销售指南》,对有机作物生产做了规定,并于2001年1月进行了第1次修改,补充了动物生产的内容。美国1990年通过了有机食品生产法案和标准,2000年12月美国农业部发布“国家有机食品计划”,并于2002年10月实施。欧盟于1991年颁布了有机农业条例《关于农产品的有机生产和相关农产品及食品的有关规定》,该法规对有机食品有着明确的法律定义,对欧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有机食品市场起到积极作用,所有进入到欧盟市场的贸易和发生在欧盟市场的零售,都必须符合这个条例的规定。在日本,农林水产省于2000年6月发布了有机食品检查和认证标准,并于2001年4月开始实施。2005年1月19日,我国正式颁布编号为GB/ T19630.1-2005的与国际标准接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机产品标准》,并于2005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标准分为生产、加工、标志与销售、管理体系四个部分,对有机生产中的各个环节作了严格的规定。该标准与IFOAM基本标准的内容基本相同,只是在管理体系、文件和添加剂等方面的某些特殊要求稍有差异。《有机产品》国家标准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有机农业及有机食品的发展开始走向成熟和规范的轨道。
IFOAM基本标准、食品法典和各国家标准总体上是一致的,对有机农业和有机食品的概念、定义和原则作出了规定,明确了有机食品生产从土地到餐桌全过程应遵循的准则,规定了有机食品生产中可以使用或禁止使用的物质,以及有机食品检查和认证体系、有机食品标志使用等。
3.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食品
有机农业的发展可以更多地向社会提供纯天然无污染的安全食品。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食品都是以环保、安全、健康为目标的可持续性农产品,这些可持续性农产品按标准规范要求不同,由高到低梯级分布应该为: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
有机食品:由英语Organic Food直译过来,国际上普遍认同,在其他语言中也叫生态或生物食品。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盟(IFOAM)将其定义为:根据有机食品种植标准和生产加工技术规范而生产的、经过有机食品颁证组织认证并颁发证书的一切食品和农产品。
绿色食品:是由我国农业部门推广的一种认证食品,指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证,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分AA级和A级。绿色食品是从普通食品向有机食品发展的一种过渡性产品。
无公害食品:指产地生态环境清洁,按照特定的技术操作规程生产,将有害物含量控制在规定标准内,并由授权部门审定批准,允许使用无公害标志的食品。无公害食品是绿色食品发展的初级阶段。
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食品都是安全食品,但三者之间又有明显区别。
(1)标准规范不同。有机食品在其生产和加工过程中绝对禁止使用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畜禽饲料添加剂等人工合成物质,并且不允许使用基因工程技术;而绿色食品(A级)、无公害食品则允许限量使用限定的化学合成物质,并且不禁止使用基因工程技术。
(2)生产要求不同。有机食品在土地生产转型方面有严格规定。考虑到某些物质在环境中会残留相当一段时间,土地从生产其他食品到生产有机食品需要两到三年的转换期,而生产绿色食品和无公害食品则没有转换期要求。有机食品在数量上也进行严格控制,要求定地块、定产量,生产其他食品没有如此严格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