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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你不知道的杀人案(3)

说到这,不知道您听明白没有?我再简单帮您归置一下:第一,杨红甩了苏克文上了大学。大学里认识了后来的老公,结婚生了孩子。第二,杨红老公下海赚了钱,后来就包了“二奶”,杨红就想起了初恋情人苏克文。赶巧眼前的体育老师许春,跟苏克文几乎长成了一个模样,她就把感情寄托在了许春,也就是寄托在了“苏克文第二”的身上了。第三,又赶上许春后来节外生枝,又跟一个食堂的女员工搭上了,杨红这才买了车票去了当初的农场。

去农场干什么?当然是去找她的初恋情人苏克文去了。

胡捷把汪队他们当年的这个段子,给我介绍到这里的时候,包工头徐老板敲门进来了。这位徐老板,通过当年那条大腿的案子,与汪队和胡捷他们成了很好的朋友。听说我要采访汪队,非要过来掺和掺和。

胡捷悄悄对我耳语说,徐老板有个出了名的本事。什么本事呢?就是总能把人给夸到肉麻。我也只好说,真想见识一下让人肉麻的水平。没承想徐老板又向我介绍了一起也是发生在工地上的案子。当然,也和汪队有关。在这里简单向您交代两句,别再耽误了咱们的正文。

那是个刚刚替几位工友领了工资的打工仔,几千块钱放在包里就去打饭,返回工棚,钱却没了。徐老板觉得家丑不可外扬,就以朋友的身份请来了汪队。汪队把大家集中起来说,我也是农村出来的,家里的老人和媳妇都盼着咱能赚到钱。老人有病的等着钱治病,孩子上学的等着交学费。你们说,咱谁的家里容易啊?如果家里日子舒服,咱还能到这荒郊野外来修公路吗?再说了,你们谁要是因为偷了人家的血汗钱,最后跟着我进了局子,家里的老人孩子还有脸见人吗?我相信,咱们的农民弟兄没有坏人。再说了,你把人家的钱揣在你兜里,你夜里还睡得着吗?

几十个工人你看我,我看你的,互相嘀咕着。

汪队又说,你们也不用到处看。我也知道那位拿了人家钱的弟兄也是一念之差。咱现在就开始收拾自己的行李,徐老板在路东不是有一间自己的板房吗?大家收拾行李背好了,每人进去待上三分钟,以后咱们还是好朋友。不然的话,我这个刑警队长既然来了,咱可就得单独谈话了。怎么样?照我说的做吧。

讲完话,汪队就开车走了。几十个民工按照要求每人都走了一圈,被盗的现金就被塞在了徐老板的枕头下面。

段子就是这些。说完,徐老板又问我,何老师,您是不是就想听这样的故事呢?我听了,也只能笑了笑。

咱接着说杨红。

话说杨红到了农场,农场可是变了样了。她知道苏克文退休回了唐山老家,就又追到苏克文的老家。让她没想到的是,早已经心灰意冷的苏克文至今还是个单身,原因就是因为他们两人那段共同的经历。好一个痴情的男人!这年头,还有这样的好男人吗?杨红心头这么想着,行动上却没做出表示。她也只是邀请苏克文约个时间一起回农场走一走,看一看,聊聊天,怀怀旧。可是谁都没料到,随后就发生了那件让人触目惊心的血案!

还像那个杨柳依依的初夏,还像那个流水潺潺的小河边,只是苏克文他没想到,柔情满怀的杨红,却被这段死灰复燃的恋情,诱发了潜藏在她身上多年的精神病。杨红认为,自己能有今天、能有现在,就因为眼前的这个苏克文。

篇幅所限,儿女情长咱不说了,欲仙欲死也不说了,悔不当初、人生苦短咱也不说了。这时,杨红的脑子里却又浮现出了苏克文第二的影子,也就是那个食堂管理员许春的影子。后来,苏克文的影子又和许春的影子叠加在了一块,再后来又叠上了她那位墙外桃花的老公。如此这般的三影重合,在她这个表面正常而实际上已经发病的病人心里,就勾画出了一幕血腥的场面。

此后不久,杨红又约来了苏克文,也约来了许春。

简单说,她先给苏克文喝下了她精心调制的饮料。苏克文可就昏死过去了。之后,她才叫来了许春,先给许春递过去一把她从食堂里偷来的砍肉刀,说,人,已经被杀了,现在就看你的了。许春也是鬼使神差地接过刀来。事后,杨红也给许春送上了一瓶饮料,许春却没敢喝。两人抛尸灭迹之后,又回到了北京。杨红因为病情爆发,被送进精神病院了。

胡捷顿了一下,又说,杨红曾经是个很美的女人。即使穿上了病号服,即使两眼呆滞蓬头垢面,也不难看出她当年的美貌。当然,犯罪过程的大部分还是许春向我们供述的。杨红和许春的特殊关系,在他们供职的学校里早就不是秘密了。许春为杨红离了婚,并且后来和那个女职工也断了联系,因为催逼杨红赶紧离婚而争吵了不止一次。苏克文被杨红点燃了旧情,他还能闲得住吗?当然也向杨红表达了爱意。后来杨红的前老公涉嫌合同诈骗被警方拘留,杨红也只好一边带着孩子一边面对两份感情。她因为这几份情感的综合压力,导致了精神病的爆发。从我们破案的角度讲,勘察现场、寻找线索、找到案犯、审理查清,这是我们的天职。但是,掉过头来分析情感和情感背后的时代背景,就不是我们的专长了。

一位哲人说过这样的一句话:“爱与恨,是同一深度的情感。”对于深度情感的研究,恐怕当刑警的,也该适当地涉足吧?

胡捷说,您要说这个呀!我们家的汪队可是个专家。要不您今天就住下吧,明天接着跟他聊,保证能跟您聊到一块去。

午夜出租车上的鲜血

这个段子是抢劫杀人。

被杀的,是个出租车司机。杀人的是谁?咱先别一下就说明白了。但是,您只要慢慢地看下去,再把有关的细节都倒腾清楚了。您猜怎么着?您离着当刑警,也就差不太远了。不信?您就试试。

在一般情况下,参与破案的刑警和案犯之间,大多互相不认识。如果认识的话,法律规定您就得申请回避,而且是申请在先,批准在后。一旦申请,肯定批准。假如刑警办案子,遇上熟人又胆敢不申请回避的话,最好别让领导知道。知道了怎么着?肯定是办你!

这让我想起了多年以前,我所经历的一个案子。

大概是1982年,我经手了一起跳墙进入某国大使馆的案子。外国大使馆虽然坐落在中国,在某种意义上说,却是人家外国的领土。你敢翻墙跳进去,就有了侵入别国领土之嫌。就算构不成犯罪,至少也是违法。还记得我当时正要去食堂吃午饭,科长拿着刚收到的卷宗进来说,你先去问一下,然后再吃饭吧。我就只好把饭盆放下,跑到食堂喊来我的书记员弟兄,直奔了预审室。到那儿,先填好了提讯手续,等着犯人。等犯人这工夫,我简单看了看卷宗。这才知道,犯人叫李胜,跟我同龄。再往下看,李胜读书的小学和我是同一所小学;又看,中学跟我也是同一所中学;还看,他家的住址就在我家附近。简单说,就跟我家隔着一条马路。

当时我就想,坏了!这不是胜子吗?一看家庭成员,就像歌里唱的一样“爹是爹来、娘是娘啊”,这时才想起了必须回避的法律规定。说时迟、那时快,我起身就往外走,没想跟李胜撞了个满怀。他一愣,我也一愣,送他来的看守也是一愣。

后来呢?领导当然批准了回避,我也就接着吃饭去了。直到我这个老同学胜子,被审结了案件送走那天,我才抽时间去监所里看了看他,也想跟他解释两句,毕竟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发小弟兄。没想胜子却说,按规定你就该回避,不用多想。我自己惹的祸,就让我自己承担吧。

如上,是一个办案的刑警跟犯人早就认识的例子。只是认识归认识,必须要回避。但是,办案的刑警和被害人之间如果认识,好像还没有类似回避的规定。

在下边要说的段子里,被害人大头和刑警袁队,就属于过去就认识的,而且还是熟得不能再熟的老相识。怎么说呢?被害人大头,也就是后来的这位的哥,还在撒尿和泥的时候,袁队就是他们胡同的片警了。后来大头长大成人,开了出租、娶了媳妇、生了儿子,都没少了刑警袁队的参与。大头丢了性命,也是袁队带着人破案。但在早年间,两人却是猫和老鼠。这也说明,大头从小就不是个老实孩子。但袁队却认为,别说他不是个老实孩子,就算他不是个老实大人,也不能无端丧了性命!

大头从小歪点子就特多,念书的成绩也不好,社会上总是狐朋狗友的一大群,比着招猫斗狗。比如说,在商场里趁女孩子在人群里挤着逛商场,他却悄悄地拿个打开的曲别针把人家的裙角钩起来,另一端挂在女孩的脖领上。而这个被挂了裙子的女孩并不知道,还在那儿神情专注地逛呢。您想,女孩的背影会是嘛样?假如没人提醒,恰巧她自己又很长时间没发现,场面是不是很尴尬?所以说,大头这小子,足够坏的吧?

又比如,大头先在商场外捡了个新的鞋盒子,在垃圾箱边上又找来一只死猫,装上、捆巴好,交给鞋柜的女售货员说,这是我在试穿新鞋的椅子下边刚捡的,应该算是学雷锋吧?售货员自然替失主感激,说几句好听的话,打开盒子却是变了声儿的尖叫。

再比如,人家新婚夫妇办喜事,你好我好,道喜同喜的挺高兴。新人没请他大头喝酒,他怎么着呢?悄悄钻进了新人的洞房,往立柜顶上抹了不少臭豆腐。新人送走了客人之后,怎么觉着这洞房里的味道变了呢?有点像茅坑。您说大头这小子,能算个好孩子吗?

但是,您别看大头这小子招猫斗狗地讨人嫌,可他历来就怕袁队。小时候调皮不睡觉,他老娘就说,你袁伯伯可到了咱胡同口啦。小大头立即就闭眼,连个美梦都不敢做了。后来的大头慢慢长大了,也是偶尔吵街骂巷地让四邻难安,直到他娶了媳妇又当了爹,才有点收敛。但他们一家老少都感谢袁队,他们说,要是没有袁队时常盯着大头,就他这么个坏小子,还真不知道得要惹多少祸呢。

再后来,大头规规矩矩地开上了出租。袁队呢?也调到分局的刑警队里当了刑警,但大头和袁队的交情并没断。雨雪天气时,他会经常收到袁队的短信:雨雪天气,慢开路滑。三伏阴雨呢?袁队也能收到大头的短信:天气闷热,袁伯注意心脏。

但是,就在这个寒冷的冬夜,大头却遇刺身亡。圆了咕隆的大脑袋,歪倒在出租车的方向盘上。带队勘察现场的,正是袁队。

当时,正是午夜一点钟刚过。

袁队看到营运执照上大头的照片,再看了驾驶室满地的鲜血,已经是满脸的黯然神伤。我采访的时候,袁队对我说:“嗨!怎么着也是一条性命。别看他从小调皮捣蛋,见了我从来都是伯伯长伯伯短的,有理儿有面儿的啊!成家立业之后,人也规矩多了。您说何老师,大头的爹妈早就退休了,收入本来就不高。又赶上大头媳妇下岗,孩子正上学,就指着他开出租养家呢,这往后的日子可怎么过呀!”

袁队说这话时,案子已经破了,但他依旧是满面凄然。

大头丧命的现场,是在一座刚建成的立交桥上。法医的鉴定结果是,腹部受伤,一刀毙命。大头的肝脏被锐器几乎就给扎透了,同时现场还有过明显的搏斗痕迹。死亡时间不超过一小时。大头的手机和钱包里的270块钱却没动过。袁队说,从这个现场看,又不太像谋财害命。袁队还说,大头的老爹老娘都是国企老工人,两人都有慢性病。那老两口子,可都是规矩了一辈子的老工人啊!

其实呢,作家和记者的采访,外人听着挺神秘,好像怎么着似的,却不知采访时最理想的境界,就是聊大天。你插曲,我段子,就这么信马由缰的,故事才会生动,人物性格也才鲜明。要是酒精肯帮忙,谈话更放松,边角下料的故事也就都出来了。我跟袁队的初次相聚,就是他们紧张工作了十几天,大头的案子破获之后。所以,聊天的环境宽松,随意,说话也就没了多少顾忌。

袁队说,大头被害的最初起因,源自一家洗浴中心。

说起“中心”这个词,在这儿多跟您念叨两句。如今的人们都知道。原来的理发馆,现在叫美发中心;以前的浴池,现在叫洗浴中心;以前的游泳池,现在叫游泳运动中心。因为社会发展了,设备齐全了,项目增加了,名字也就换了。这中心那中心的,高帽儿给自己戴上,冬天也显着暖和不是?让别人听着,也显得家底儿厚实。过去,不少人都常会比着谁家的祖宗更穷。现在都反过来了。

可是,您要是在洗浴中心里把自己洗干净了,扑面而来的却是命悬一线,您还敢洗吗?可有人就敢,而且每天必到。连更衣箱的钥匙都自己带着。这个人,年初,柜台押张支票,半年结款。结了款再押张支票,每次都签单。老天津卫对整天泡澡的人有个老称呼,叫“堂腻儿”。咱段子里的这个堂腻儿,却是个不大不小的老板,姓凌,咱们简称他凌总吧。这个凌总,就是大头案子里的祸头。如果没有凌总,大头呢,也不至于丧命。这里头究竟是怎么个因果关系,这位凌总究竟是何许人也?且听我慢慢道来。

我这个人,早年就喜欢往外地跑。其中印象最深的就是,外地人都夸奖咱们的天津话,夸咱的天津话既精彩,又传神。比如哏儿,又比如倍儿。加在一起是,倍儿哏儿!听着好像是拉丁语,但写出来又绝对是汉字。而这位凌总呢?却既不倍儿,也不哏儿。只要来洗澡,就经常发脾气。后来才知道,丧命的本来应该是他,而不该是大头,后来阴错阳差地却让他给躲过去了。大头呢?却丢了性命。袁队后来在调查的时候,也把这事告诉了这位凌总。您猜怎么着,吓得这位凌总夜里睡觉的时候都不敢关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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