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1日,《公务员法》颁布实施,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干部人事管理的第一部总章程性质的法律,在干部人事工作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五年来,以《公务员法》为基本依据和主体,国家和省上相继制定了公务员考核、录用、奖励、处分、调任、职务与级别、非领导职务设置、职务任免与升降、培训、申诉、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辞职、辞退、日常登记、录用考试违纪违规处理等15个配套政策法规及一批专项处分规章,初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的公务员管理制度体系框架,为科学、民主、依法管理公务员队伍提供了重要依据。
公务员法实施五年来,各级公务员管理部门坚持凡进必考,实行阳光面试,大力推行竞争上岗,公开选拔制度,公开、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观念日益深入人心,公务员队伍的结构逐步优化,素质明显提高,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公务员制度的建立和顺利实施树立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成功范例,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但在公务员管理中仍然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情形,正如古人所言,“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全面实施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公务员管理机制,依然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公务员管理工作的重点。为此我们编撰了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汇编,为各级公务员管理机关、行政机关和广大公务员学法用法提供依据和参考。
深入实施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必须准确把握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原则。我国公务员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借鉴了国外公务员制度的有益经验,又深根我国传统文化之中,继承和发扬了我党干部人事工作的优良传统,整合吸纳了新时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最新成果,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和时代特征。它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拔原则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群众公认的任用原则。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监督约束和激励保障并重。
深入实施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必须努力提升公务员队伍的能力。公务员队伍是党的干部队伍的一支重要力量,是治国理政的主体,承担着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的重要职能,其素质和能力决定着党的执政能力和国家的管理水平。要着力提高推动科学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广大公务员不论职务高低、工作岗位,都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把推动科学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围绕大局,服务中心,推动科学发展,维护和谐稳定。着力提高危机管理,化解矛盾的能力,广大公务员要积极适应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新的阶段性特征,努力转变治理理念,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管理效能,正确化解各种社会风险和矛盾,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着力提高组织群众,服务群众的能力,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一切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努力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维护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不断增强凝聚力、战斗力,团结和带动群众共谋发展,共建和谐。着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用权的能力,广大公务员要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坚持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的用权原则,自觉把权力当作服务人民的责任和手段。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事,积极承担法定义务,既不能违法乱作为,也不能消极不作为。
深入实施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必须大力培育和弘扬公务员精神。清代中兴名臣曾国藩说,天地之所以不息,国之所以立,圣贤之的德业之所以可大可久,皆诚之为也。这个诚字就是精神。“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顾全大局、团结协作”的公务员精神是公务员政治素质、思想作风、道德情操、工作态度、精神风貌和时代特征的综合反映,体现了党和国家的一贯要求,是公务员履职履岗,勤奋工作,完成急难险重任务的内在支撑。热爱祖国、忠于人民就是要把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令,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就是要以对党和国家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忠于职守,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勤勉谨慎地做好本职工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就是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查实情、办实事、求实效,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开创新局面。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就是要树立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正确处理局部和整体,个体和群体的关系,在心齐气顺、团结和谐的氛围中干事创业,促进发展。
当前,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任务更加艰巨繁重,全省各级公务员管理机关都要以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的实施为契机,努力提高公务员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为实现“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目标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