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形式本体向度
有的理论家提出,“如果说,在19世纪的艺术氛围中,人们基本上是被传统艺术紧紧地包围着,因而对艺术形式的重视只能在黑格尔所理出的思路上行进,那么,到20世纪情况就开始有了变化:形式的革命开始冲击古典艺术观,形式试图抛弃内容而走向独立,甚至建立‘形式本体论’。”这段话,可以看做是对形式本体向度的准确概括,它包括以下两层意思:第一,形式本体向度可以追溯到遥远的古代。如前所述,在西方古典文学理论中,对形式的一般重视是以亚里士多德和黑格尔为代表的。亚里士多德将事物分为质料、形式、动力、目的“四因”,以房屋为例,砖、瓦是质料因,房屋的整体形状、结构是形式因,建筑师及其技艺是动力因,而房屋可以供人居住则是目的因。亚里士多德认为,事物的质料固然重要,但并不构成事物自身,相反地,形式与事物自身的关系更为密切,“质料不创造差异”,“事物常凭其形式取名,而不凭其物质原料取名”。将这一理论见解运用到诗学研究上,如果说诗所模仿的对象即“在行动中的人”,这属于诗的质料,那么,其他要素都属于“诗的艺术本身”,包括“它的种类,各种类的特殊功能,各种类有多少成分,这些成分是什么性质,诗要写得好,情节应如何安排”等等。
黑格尔对艺术形式的重视是着眼于内容与形式的辩证关系之上的,他认为文艺作品的内容和形式之分是观念性的,“内容非他,即形式之转化为内容;形式非他,即内容之转化为形式”,意思是说,当人们谈论内容或形式时,只是意味着从内容的角度看形式,或者从形式的角度看内容。在朱光潜翻译、商务印书馆1979年出版的《美学》序论中,黑格尔还谈道:“外在形状的用处就在于指引到这意蕴。因为一种可以蕴含某一意蕴的现象并不只是代表它自己,不只是代表那外在形状,而是代表另一种东西,……文字也是如此,每个字都指引到一种意蕴,并不因为它自身而有价值。这样,就使形式与内容完全融化为一体,所有的形式要素,直到看起来似乎是技术性的东西,都是内容的表现形式,是作家根据内容的需要,经过反复的思考和琢磨而找到的。因而在这些作品中,形式完全消失了,它不存在着自身单独的价值。”表面上看,黑格尔在此否定了艺术形式的独立价值,但实际上他所肯定的正是形式对内容的绝对意义,形式的消失意味着它转化成了内容,因此可以说,内容有多重要,形式就有多重要。
第二,所谓的“形式本体论”最初发端于艺术创作领域。19世纪后期以来,艺术的各个领域都在发生变革,这一变革不只是给人们提供了新的主题和题材,而且使人们感受到了形式的冲击波。“自德拉克罗瓦以来,画家们对学院派挑战,他们给予一个在运动中的形式里生动的动力主义以优先地位,超过空间中固定体积不动的画面形式。”这不仅指一般的艺术创新,而且使形式成了相对独立于内容的东西。康定斯基则明确提出了“绘画寻找着‘新的形式’,但还只有很少几个人知道”的说法,这种体验决定了康定斯基的转向是以形式革命为主的。自此以后,一种与黑格尔传统大相异趣的形式主义理论开始在20世纪的文学理论界大显身手,如果说俄国形式主义和英美新批评是其中影响最大的,那么,20世纪20年代出现于英国的形式主义理论,则可以视为形式本体向度的过渡形态,其代表人物是克莱夫.贝尔(Clive Bell)。克莱夫.贝尔在其《艺术》一书中提出了“有意味的形式”(significant form)这一颇具形式主义特性的命题,他认为艺术作品虽然具有审美效应,能够激发人的审美情感,但在艺术作品中,还有一种将艺术品同所有其他各类对象区别开来的性质。
没有它,一件艺术作品便不能存在;具备了它——尽管可能是在最小的程度上——艺术作品便不会毫无价值。这种特性是什么?能激起我们审美情感的所有对象中共有的性质是什么?只有一个可能的回答——有意味的形式。在每件作品中,激起我们审美情感的是以一种独特的方式组合起来的线条和色彩,以及某些形式及其相互关系。这些线条和色彩之间的相互关系与组合,这些给人以审美感的形式,我称之为“有意味的形式”。
贝尔把形式看成是艺术作品的本质特性,这是其理论不同于传统理论之处,形式的重要不是因为它成了内容的外部表现,而是因为它本身就是艺术品的本源,从而成为典型的形式主义理论。
同时,贝尔又不是一个极端的形式主义者,他对形式进行了限制,那就是“有意味的”,换言之,并非一切形式都可以成为艺术作品的特质,只有“有意味的形式”才能达到这一点。至于什么是“有意味的”,贝尔特指“那些用一种独特的方式感动我们的排列与组合”,而感动则来自于情感,可见,形式的“有意味”是因为其表现、传达了人类的审美情感。这样,贝尔的思路又在某种程度上回到了黑格尔那里,即认为形式是一种载体,没有这个载体,艺术作品就不能存在。尽管黑格尔理论中的形式所负载的是“理念”,而到贝尔那里则成了审美情感的载体,但两者的理论向度是具有某种一致性的。
俄国形式主义者所谓的形式,与前述的形式概念虽然有理论传承的一面,但它表现出的种种不同具有更大的理论意义。日尔蒙斯基认为,一般来说人们都把文学作品的内容当做表达了什么,而把形式当做作品是怎么表达的,实际上,这种“什么”与“怎么”的划分只是人为的抽象,而不是作品本身所自然具有的,因为作品的内容与形式总是相互融合的,人为地将其分为“什么”与“怎么”的做法可能使人产生一种错觉,即形式像个器皿,而内容则是注入形式之中的固定不变的东西,它可能导致两个后果:一是把形式理解为可有可无的外部装饰,二是把内容当做艺术之外的社会现实进行研究。在日尔蒙斯基看来,人们往往忽视文学自身的特性,用阶级分析方法去探讨作品中人物的社会地位,用社会学方法去寻找作品所反映的时代风貌,用精神分析方法去研究作者的心理投射等等,这些不能算作真正的文学研究。因此,日尔蒙斯基提出,“如果说形式成分意味着审美成分,那么,艺术中的所有内容事实也都成为形式的现象。”关于这一问题,什克洛夫斯基在《关于散文理论》中说得更加直接,“情节和情节性乃是和韵脚同样的形式,从情节性的观点去分析艺术作品,用不着‘内容’这一概念。”这些就是针对形式与内容二元论的传统观点来谈的,可见,形式主义者的主要目的不在于用形式把材料、内容等贯穿起来,而在于把作品中的一切都纳入“形式”这一概念之中。
形式派认为,“形式决定一切”意味着文学艺术的形式包括其中的所有要素,并因此提出了材料与程序的概念,作者从自然界和现实生活中获取的各种事物、事件、形象、词语等,都可作为艺术品的材料,并用特殊的程序对它们进行处置,使它们成为艺术品并引起审美效果,可见,程序就是使原材料转变为艺术品的过程中具有决定性意义的东西,它决定着作品是否具有艺术性,文学研究的主要任务就是要对程序进行系统研究,从中找出艺术性产生的根源,并说明艺术品之所以为艺术品的原因所在,其特点在于强调文学性。俄国形式主义者认为,文学性就是文学独具的特性,它不是存在于作者的心灵中,也不是存在于现实生活中;不能从文学经验中寻找,也不能从文学题材中寻找,文学与非文学的区别,在于其表现形式。为了说明这一问题,形式主义者对传统文学理论中的“形象说”提出了质疑,他们认为,亚历山大.波泰尼亚的名言“艺术是形象思维”及把形象作为文学本质特征的理论是没有说服力的,形象不是诗的本质特征,视觉形象只能阻碍诗的感觉。“诗歌的材料既不是形象,也不是情感,而是词……诗是语词的艺术。”因此,研究文学艺术不能从象征和隐喻入手,而应从对作品的感觉入手,这样,文学理论就必须区分实用语言与文学语言的对立和差异,必须找出二者的区别来。
大致而言,持形式本体观点的理论家有着基本一致的理论追求,但在对形式进行具体理解时,也存在着一些差异,这些差异到了后期形式派那里表现得更为明显,并形成了以下三种主要倾向:一是雅各布森、什克洛夫斯基、艾亨鲍姆等人主张文艺的自主性,强烈反对从政治、历史、文化等方面来说明文学的演变,认为文学研究不应依赖于它和别的学科的关系,而应从文学本身的规律、从文学形式的演变来加以说明。二是勃里克不反对把形式本体论同对内容的关心相结合的可能,他宣称要建立一门以形式派原则为核心的新美学,并把形式派的方法与社会学方法相结合。三是日尔蒙斯基批评什克洛夫斯基、艾亨鲍姆等人认为艺术可以独立地发展,并把这种发展说成是艺术程序的新旧更替等观点,还进一步批评有的形式主义者在研究诗歌时忽视了艺术心理学,从而在理论原则上显出了某种灵活性。虽然上述理论的具体见解不尽相同,但因为他们的理论倾向基本一致,因而从总体上看彼此之间是紧密联系、相互配合的。
什克洛夫斯基提出了“艺术是一种设计”的理论,从艺术感觉的角度批驳艺术的形象本质说,因为形象本身只是进行最佳表达的工具,是一种达到最佳效果的诗学设计,即形象不是诗人创造出来的,而是寻找或收集起来的,并将其置于一个新颖、出乎人们意料的语境之中,此即艺术的“设计”。
在这方面,传统的文学理论也不乏将文学作为独立研究对象的理论形态,某种意义上可以看做俄国形式主义理论的历史渊源,比如,亚里士多德就曾把“悲剧”种类孤立出来,并对其进行过专门的探讨。亚氏在分析美术的同时,根据模仿的对象、媒介和方式——如戏剧的、叙述的或混合的——对艺术作了区分,他逐一利用了对象、手段、方式上的这些特征,将诗歌与其他艺术样式区分开来,接着再把诗歌划分成各种样式的,例如史诗和戏剧、悲剧和喜剧等。他在着重分析悲剧时,又以同样的方法把整体区分为情节、性格、思想等成分。据此,亚氏认为艺术就是艺术,与政治、人生、道德无关。亚里士多德指出,悲剧模仿的行动和人物可以作为情节、性格、思想等进行讨论,再加上言辞、歌曲和形象,共同组成了悲剧的六要素,这样,悲剧作品本身可以从形式上分析为一个自我决定的整体,它由各个部分围绕着悲剧情节这一主导部分而组成。不同的是,亚里士多德的此类文学理论虽然具有某种本体倾向,但他是“以模仿概念为本原”的:“模仿的概念,亦即作品对它所模仿的事物的参照,在亚里士多德的批评体系中显然占首要地位。”这不仅表现在亚氏一再提到“模仿”一词,而且表现在他对悲剧目的的认识上,为了能“引起恐惧与怜悯之情”,悲剧所模仿的行动不仅要完整,而且一个个事件最好是意外发生的,其间具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因为恐惧或怜悯之情既可借形象引起,也可借情节的安排引起,亚里士多德认为后一种方法为佳,原因在于悲剧是诗人模仿的产物,那么显然应通过情节来产生这种效果。可见,亚里士多德的文学理论主要是为了使模仿的效果更出色,其理论根基仍然是现实高于文学。
俄国形式主义者为了避免文学的特性被忽略,反对像亚里士多德那样把文学作品视为模仿的工具,并且主张:艺术的目的是传达一种对于客体的情感,这种情感作为观赏而存在,而不是作为认识而存在;艺术的技巧就是‘疏远’事物的技巧,是关于受到妨碍的形式的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