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说什么
在《论写作》一文中,张爱玲指出:“作文的时候最忌自说自话,时时刻刻都得顾及读者的反应”,“要迎合读者的心理,办法不外这两条:(一)说人家所要说的;(二)说人家所要听的。”可见,张爱玲是深深懂得“文化市场”的准则的:写作以消费者为中心,要迎合读者的心理,“说人家所要听的”,处处考虑读者的品味。那么,“大家愿意听些什么呢”?对此,张爱玲也有精辟的认识:“说人家所要听的”,并非“越秽亵越好”,也非“香艳热情”的,“而是那温婉,感伤,小市民道德的爱情故事”。同时,“文章是写给大家看的,单靠一两个知音,你看我的,我看你的,究竟不行。要争取众多的读者,就得注意到群众兴趣范围的限制”。张爱玲成名于上海,上海文坛特别是通俗小说界特有的商业化操作模式,对张爱玲不可能不产生影响。“有学者批评她走‘趣味主义’路线,与其说是‘趣味主义’,不如说是‘读者至上主义’,读者至上,通俗化倾向,在当时带有商业化性质的文学创作中几乎是难以避免的”。
确实,长期以来,张爱玲的作品一直是以通俗文学的面目为读者接受的。犹如刘绍铭指出的,在夏志清的《中国现代小说史》问世前,“张氏作品鲜为‘学院派’文评家齿及。在一般读者的心目中,她极其量不过是一名新派鸳鸯蝴蝶说书人而已”,而“她的一举成名,也是与通俗化的文学环境‘一拍即合’,有‘天时地利’的契机”。因此,从张爱玲接受史上说,张爱玲最初是以“鸳鸯蝴蝶派文学”的通俗面目为读者接受的。创作对于她来说,不仅仅是成名的手段,更是谋生的工具。创作能够给她带来的不仅仅是声名,还有她所需要的金钱。传统的中国读者喜欢通俗性的故事,沦陷区的市民阶层阅读完全是出于娱乐和消遣。张爱玲自幼就浸淫于中国古典小说,也毫不掩饰自己对通俗文学的喜欢,1944年,她在《杂志》社主办的“女作家聚谈会”上有过这样的说明:“不错,我是熟读《红楼梦》,但是我同时也会熟读《老残游记》、《醒世姻缘》、《金瓶梅》、《海上花列传》、《歇浦潮》”,据其弟张子静回忆,张恨水的《啼笑因缘》,李涵秋的《广陵潮》,天虚我生的《泪珠缘》,都是她爱看的作品。
她也曾自述《金瓶梅》与《红楼梦》“这两部书在我是一切的源泉,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魇·自序》);还说“《醒世姻缘》和《海上花》一个写得浓,一个写得淡,但是同样是最好的写实的作品”(《忆胡适之》)。同时,张爱玲在日常生活里的阅读趣味也大俗大雅。传统的野史、传奇、话本、笔记、章回小说,她都有所涉猎。即使是垃圾小报、花边新闻,她也读得津津有味。晚年时,更是专心致志研究《红楼梦》、《海上花列传》。在《多少恨》的题记中,她明确表示:“我对于通俗小说一直有一种难言的爱好,那些不用多加解释的人物,他们的悲欢离合。如果说是太浅薄,不够深入,那么,浮雕也一样是艺术呀。但我觉得实在很难写,这一篇恐怕是我能力所及的最接近通俗小说的了,因此我是这样的恋恋于这故事……”,可见,张爱玲是有意识按照通俗小说模式来进行写作的,十分重视观众的审美趣味。“她的小说也确实有‘鸳鸯蝴蝶派’那种视小说为‘游戏’的消闲意味;张爱玲从不直接表现时代的风云,社会的变迁,她的小说写的都是普通人,是半新不旧的情事恨事,写世俗社会中的男欢女爱;她的小说始终执著于生活本身,崇尚丰富的生命个体,她对于生动具体的生活有着先天的奇妙感应。
这种世俗化的追求是新感觉派小说家缺失的,但是又同‘旧的海派’,也就是鸳鸯蝴蝶派遥相呼应,得以出入于雅俗之间。而凡人俗事对于广大的世俗阶层,显然更具有先天接受的前提,张爱玲的小说因此而拥有了广泛的读者群,实现了她所追求的商业价值”。“鸳鸯蝴蝶派文学”滋生于半殖民地的“十里洋场”,作品题材广泛,才子佳人的恋爱小说、铁马金戈的武侠小说、扑朔迷离的侦探小说、揭秘猎奇的社会小说……都是他们的拿手的题材。但其总的倾向却不外乎“卅六鸳鸯同命鸟,一双蝴蝶可怜虫”,正如鲁迅在《上海文坛之一瞥》中说的是“新的才子+佳人”,“相悦相恋,分拆不开,柳荫花下,像一对蝴蝶,一双鸳鸯一样”,以文学的娱乐性、消遣性、趣味性为标志。在新文学阵营的口诛笔伐中,以“鸳鸯蝴蝶派文学”为代表的通俗文学一度退出主流文学的视线。但在沦陷区上海,随着新文学阵营的消退和人们对现实政治的有意规避,通俗文学重又获得了繁荣的土壤。
因此,虽然张爱玲的创作盛行于20世纪40年代,但她继承的并不是直接来源于新文学的传统,而是《海上花列传》开启的中国现代通俗小说传统。虽然《海上花列传》的主要内容是写清末中国上海十里洋场中的妓院生活,但笔触所至,涉及了当时的官场、商界及与之相链接的社会层面的诸多方面,《海上花列传》正是一部由许多“温婉,感伤,小市民道德的爱情故事”集合而成的合传体。“张爱玲无疑是四十年代市民阶层的代言人,表现了市民阶层的悲欢离合与生存实状”。故而张爱玲推崇《海上花列传》,晚年用了将近十年时间二译《海上花列传》,先是将它译成英语,以后又将它译成“国语”——普通话。
至于如何去洞察读者、争取众多的读者,张爱玲在《论写作》中也有精彩的论述:“将自己归入读者群中去,自然知道他们所要的是什么。要什么,就给他们什么,此外再多给他们一点别的——作者有什么可给的,就拿出来……作者可以尽量给他所能给的,读者尽量拿他所能拿的”。那么,认为“写作不过是发表意见”(《论写作》)的张爱玲要给读者什么呢?张爱玲在《自己的文章》中回答说:“我发现弄文学的人向来注重人生飞扬的一面,而忽视人生安稳的一面。其实,后者正是前者的底子。……强调人生飞扬的一面多少有点超人的气质。超人是生在一个时代里的。而人生安稳的一面则有着永恒的意味,虽然这种安稳常是不完全的,而且每隔多少时候就要破坏一次,但仍然是永恒的。它存在于一切时代”。在她看来,“去掉了一切的浮文,剩下的仿佛只有饮食男女这两项。人类的文明努力要想跳出单纯的兽性生活的圈子,几千年来的努力竟是枉费精神么?事实是如此”(《烬余录》)。“饮食男女”的“实际的人生”就是张爱玲“拿出来”“给读者”的安稳人生:“一般所说的‘时代的纪念碑’那样的作品,我是写不出来的,也不打算尝试。
因为现在似乎还没有这样集中的客观题材。我甚至只是写些男女间的小事,我的作品里没有战争,也没有革命”(张爱玲《自己的文章》)。她“讲述老百姓身边的故事”,“写些男女间的小事情”,表现市民阶层的愿望、现实、矛盾、痛苦,关注普通人的人生的,倾向于日常化的写作,毫不避讳自己喜欢人生安稳的一面,喜欢凡俗的日常世界,喜欢亲切、和谐、充实、有浓厚的人情味的凡俗世界。因此,“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天才梦》),“在这动荡的世界里,钱财、地产,天长地久的一切,全不可靠了,靠得住的只有她腔子里的这口气,还有睡在她身边的这个人……”(《倾城之恋》),“有用的人往往是俗人。我愿意保留我的俗不可耐的名字,向我自己作为一种警告,设法除去一般知书识字的人咬文嚼字的积习,从柴米油盐,肥皂,水与太阳之中去找寻实际的人生”(《必也正名乎》),“人生恐怕就是这样的罢?生命即是麻烦”(《论写作》)。
家族记忆、世俗生活、男女私情、市民情怀、人生欲望,这些琐碎的历史、边缘的纷争、疏于政治的事件、日常性的传统经过张爱玲“文字的韵味”处理,便成为了“人家所要听的”。在《自己的文章》中,她强调说:“力是快乐的,美却是悲哀的,两者不能独立存在。‘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一首悲哀的诗,然而它的人生态度又是何等肯定。我不喜欢壮烈。我是喜欢悲壮,更喜欢苍凉。壮烈只有力,没有美,似乎缺少人性。悲剧则如大红大绿的配角,是一种强烈的对照。但它的刺激性还是大于启发性。苍凉之所以有更深长的回味,就因为它像葱绿配桃红,是一种参差的对照。……我以为用参差的对照的手法是比较适宜的。我用这手法描写人类在一切时代之中生活下来的记忆。……我甚至只是写些男女间的小事情,我的作品里没有战争,也没有革命。我以为人在恋爱的时候,是比在战争或革命的时候更素朴,也更放恣的。……用参差的对照的手法写出现代人的虚伪之中有真实,浮华之中有素朴”。以小说而论,张爱玲不仅重视故事性,还强调戏剧性。“是个故事,就得有点戏剧性。
戏剧就是冲突,就是磨难,就是麻烦”(《论写作》)。她的第一本小说集取名《传奇》,在文学史上,“传奇”本属于一种小说体裁,中国唐、宋时期和中世纪的欧洲骑士文学中都有所谓传奇小说。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说:“传奇者流,源盖出于志怪,然施之藻绘,扩其波澜,故所成就乃特异,其间虽抑或托讽喻以纾牢愁,谈祸福以寓惩劝,而大归则究在文采与意想,与昔之传鬼神明因果而外无他意者,甚异其趣矣”,其内容“不离于搜奇记逸”。,情节一般是奇特与神异的。自唐宋时期被称为“传奇”的文言小说至明清时期的世情小说,中国小说一直在延续着以奇为美的传统。从张爱玲的小说创作实践来看,其高质量的小说作品主要集中在1943年与1944年间,她将这段时间创作的《金锁记》、《倾城之恋》、《茉莉香片》、《沉香屑第一炉香》、《沉香屑第二炉香》、《琉璃瓦》、《心经》、《年青的时候》、《花凋》、《封锁》十篇小说收入自己的第一本书中,并命名为《传奇》,“可是在她的作品当中,既没有神奇人物,也没有故弄玄虚荒诞怪异的故事情节”,《传奇》中的主人公皆是洋场都市中的凡夫俗子,《传奇》中的故事均是市民阶层的俗情俗事。张爱玲的小说集以此命名似乎只是某种思想的意义象征,她本人在《传奇》卷首题词中对此有过具体的说明:“书名叫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寻找普通人,在普通人里寻找传奇”,这种态度,表明:“她一方面把自己所描写的对象选定在普通人身上,与古代的传才子佳人之奇、奇人异事之奇拉开了距离,又与缺少故事性无明显曲折的日常生活形成了差异,既满足了读者对于‘奇’的期待视野,又体现了作者的独特创作倾向”。她的第一本散文集取名《流言》,流言蜚语,哗于民间,她是揣摩准了读者群的接受心态的。
在《关于〈倾城之恋〉的老实话》中,她也有这样的表述:“除了我所要表现的那苍凉的人生的情义,此外我要人家要什么有什么,华美的罗曼司,对白,颜色,诗意,连‘意识’都给预备下了:(就像要堵住人的嘴)艰苦的环境中应有的自觉……我讨厌这些顾忌,但《倾城之恋》我想还是不坏的,是一个动听的而又近人情的故事”。为适应读者需要,以致“《倾城之恋》里的白流苏,在我原来的想象中决不止三十岁,因为恐怕这一点不能为读者大众所接受,所以把她改成二十八岁”。她甚至还认为,《倾城之恋》的成功也是在于配合了读者的心理需要:“《倾城之恋》似乎很普遍的被喜欢,主要的原因大概是报仇罢?旧式家庭地位低的年轻人,寄人篱下的亲族,都觉得流苏的‘得意缘’,间接给他们出了一口气。年纪大一点的女人也高兴,因为向来中国故事里的美女总是二八佳人,二九年华,而流苏已经近三十了。同时,一班少女在范柳原里找到她们的理想丈夫,豪富,聪明,漂亮,外国派。而普通的读者最感兴趣的恐怕是这一点,书中人还是先奸后娶呢?还是始乱终弃?先结婚,或是始终很斯文,这两个可能性在这里是不可能的,因为太使人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