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城市形象建设中,政府的“企业家”形象较为突出,在这些政府的带领下,涌现出一大批经营城市的成功者。比如,上海:面向21世纪,按照经济发展的整体战略,将城市的功能定位于国际经济、金融、贸易中心;北京: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使北京逐步由生产型城市向服务型城市转化;天津:距北京仅110公里,重点发挥具有港口、保税区、开发区的优势;重庆:着力构建都市经济圈,按照建设金融中心、商贸中心、科教文化中心与信息中心、交通与通信枢纽的要求,增强城市的产业辐射和带动功能,着力发展城郊型经济,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区和三峡库区生态经济区,促进绿色产业、生态农业和旅游业的发展;哈尔滨: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加快第三产业发展;济南:加速农业现代化进程,营造工业经济新优势;青岛:大力发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环保等高技术产业;大连:以优势产业、特色产业为基础,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厦门:优先发展技术先进型、生产型和出口创汇型工业,壮大电子信息、机械、化工支柱产业。
城市经营最关键的不是简单的卖地行为,不是只针对“顾客”(如国内外知名企业),更重要的是如何把城市自身的资源优势和存在的价值淋漓尽致地发挥出来,最终实现城市社会责任,创造全民利益。
3.“服务者”形象
“服务者”形象是指政府以服务为理念,以公众为向导,以服务公众为核心,将创建必要的经济文化发展环境和条件作为根本任务的政府。在我国,政府及其各级官员是利用人民赋予的公共权力为人民服务,营造自由平等的契约关系的,所以政府应当有一种“政府服务”的理念。这样的政府不是自上而下逐级命令和发号施令,而是面向市民和企业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为城市发展保护环境,治理污染,维护市场经济竞争秩序,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环境,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保持经济的高速、持续、健康发展,实现高增长、低物价、低失业率的宏观调控目标。
我国城市形象之所以取得今天的成就,政府的以上形象起到了不可估量的重要作用。但是,在一些城市政府尊重市场规律、遵守管理规则、重视服务对象的同时,也有一些城市的政府在城市形象建设中扮演了不应有的角色,表现出不好的政府形象。例如:
1.“家长”形象
政府在城市形象建设中扮演的家长型角色,实际就是全能型政府,其特征是政府在城市形象建设体系中包办一切,或者城市形象体系的运行过程包括形象设计、塑造、传播等都完全依赖政府。根据国际经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政府的职能应以社会管理、生态管理和公共服务为主。但是我国城市政府仍然肩负着沉重的经济管理任务,政府不得不从宏观到微观,对经济活动进行全方位的直接管理和控制。改革开放后,我国尽管确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路径,但在实践过程中,政府存在角色转换不彻底的情况,在某些方面仍然扮演着家长的角色,包揽了不该包揽的事情。
例如城市形象建设中的旧城改造、居民拆迁,本来是可以由企业和市民通过自主谈判形式来解决的问题矛盾,但政府却把本不该管的事包揽在自己身上,结果非但没有使问题简单化,反而造成了政府、企业和市民间更为复杂的利益关系,引发了社会矛盾。
2.“裁判员兼运动员”形象
“裁判员兼运动员”形象是指政府除了制定规则并监督规则的执行外,还直接经营管理所属的企业,并代替企业进行经营决策。与国外的政府相比,我国政府承担了大量繁重的经济管理任务,政府无暇顾及城市社会事务及公共服务,弱化了政府职能。由于受计划经济体制管理模式的影响,城市管理者把主要的精力用于对千万个企业的物资供给、资金拨付、人员配备、产品生产和销售等诸方面实行严密的、直接的协调、组织,而忽视了对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公共环境和物质条件的建设与管理。这种管理模式造成了城市经济与社会系统运行失衡,以及城市社会效率、经济效率低下的后果。改革开放以后,虽然在转变政府职能上进行了改革,力图通过城市经营来改变城市治理结构,但政府仍然在某种程度上扮演着运动员的角色,直接干预城市企业经济活动的现象依然严重,特别是在我国相对落后的中西部地区更为明显。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政府的经济职能远大于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
3.“消防员”形象
“消防员”形象是指政府忙于救火,哪儿出事就管哪儿。我国政府存在行政执法机构过多,行政执法职能交叉和行政处罚权分散的情况。一些有城市管理职责的执法主体从本部门的利益出发,有利的事争着管,无利可图的事互相推诿,一些部门想管却无权去管,待问题成堆、群众反映强烈时,政府组织只好集中突击整治,但整治后又无法巩固整治成果,形成了屡整治屡回潮的恶性循环,市政府忙于救火,形成“消防员”形象。
此外,政府与城市管理、建设部门存在行政权属范围界定不清的问题,特别是难以把握市场管理与市政管理孰轻孰重。在城市日常管理和政策制定上缺乏规范性,利益选择容易出现偏差。在行政过程中,各部门从部门利益出发,忽略国家和社会利益,使得行政权成为一己私利的工具,难以保证决策和管理的公正性与权威性,造成行政管理的效率低下,市民信任度降低。
3.2.4中国城市的人文形象
城市的人文形象属于城市形象的第三层次:思想层。这是在人们与这个城市和各方面人士深度接触后在心中留下的难忘印象。如果人们感受到的是城市文化底蕴深厚,文化氛围浓郁,市民言行文明热情、谦和宽容、人际关系和谐,社会风气积极向上,这个层次的形象便会在人们心里留下温暖的回忆,使人们产生家的温馨,难于忘怀。如果相反,即使前两个层次留下的是较好的印象,人们也会慢慢厌恶这个城市。
如果说城市的物质形象就像是一个人的外貌,那么城市的思想层次就相当于一个人的修养和气质,好的气质比好的外貌更具持久的吸引力。城市文化是一座城市的灵魂,看一座城市是否具有吸引力、竞争力,很重要的一点是看文化资源、文化氛围和文化发展水平。一个城市的人文形象既包括历史文化的魅力,也包括现代人文环境的魅力。我国城市的人文形象现状为:
1.历史文化资源丰富,文化底蕴深厚
搞好城市文化建设首先要挖掘和整合城市的历史文化资源。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很多城市都具有2000年以上的建城史,文化积淀深厚。
改革开放后,随着中国对外交往的不断扩大、对外宣传力度的不断加大,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不断提高,外界对中国的重视程度和热衷程度也不断提升,由此带动了中国对外旅游业的蓬勃发展。同时,改革开放后,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旅游越来越成为中国人民休闲的选择。有专家预计,到2010年,我国旅游创汇创收将分别达到380亿~430亿美元和1万亿~1.05万亿元人民币,两者合计为1.3万亿~1.4万亿人民币,在国内生产总值的比值将上升至8%左右,成为我国名副其实的重要支柱产业。而中国城市的历史文化形象既是本城区别于其他城市的重要标志,也是中国城市独树于世界城市之林的根本,因而是中国城市吸引中外游客的宝贵而独特的资源。
城市的名胜古迹、文物乃至街巷、民居、先民的生活方式,代代相传留下的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戏剧、服饰、特色产品、民间风俗等,流传到现在,在城市的发展过程中与城市融为一体,共同构成了中国城市的历史文化形象,并为人们所知晓。比如苏州、杭州以优美的风景、丰富的物产享有“人间天堂”的美称,山东潍坊被誉为“风筝之都”,江西景德镇别号“瓷都”,陕西延安被称为“革命的摇篮”,山西有平遥古城、王家大院,陕西临潼有秦始皇兵马俑,南京有秦淮花灯扎制,天津有杨柳青年画创作,四川有川剧的变脸等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共分三批公布了101个历史文化名城,这些名城拥有各自的历史、文化特质,这些历史文化特质也成为各个城市独特的形象。
2.历史文化形象保护不够,传统文化遗产危机四伏
虽然中国城市拥有宝贵和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但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这种资源逐渐被忽视,不少历史文化名城遭到了严重的破坏。
作者冯骥才曾著文详述过洛阳、郑州、开封三座古城历史文化的缺失:“如今面对我们这座中原名城,哪里还能感受到什么‘九朝古都’、‘中州商城’、‘宋都注京’的气象,这分明是在内地常见的新兴城市。连老房子也多半是本世纪建造和失修的旧屋。郑州那条土夯的商代城墙,被挤在城市中间好似一条废弃的河堤,落寞又尴尬。从历史文化的眼光看,白马寺差不多像个空庙,开封那条花花绿绿的仿古街道就如同一条影城中常见的仿古街道,唤起我们的是自豪感还是自卑感?真实的历史给我们充填精神和力量,仿造的历史只为了向游客伸手讨钱。”
同样遭到破坏的还有:福州三坊七巷遭到建设性破坏,山东曲阜水洗孔府、孔庙、孔林,贵州遵义会议会址周围历史建筑被拆光,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襄樊千年古城墙被拆,安阳穿城修路严重破坏历史街区,长沙坡子街的福禄宫、教育街的中山纪念堂、蔡锷北路的左公堂公馆等,现已全然找不到踪迹。特别是2000年浙江省舟山市公然违反国家有关文物保护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政策、法律、法规,在旧城改造的名义下,对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定海古城历史街区大肆拆毁,国家文化遗产遭到不可弥补的损失。
对惨遭破坏的历史文化资源,来自世界各地的友人也为之叹息。上文提到的那位旅居中国16年之久的挪威人尤其伤心的是北京的变化:“城市的规划者像疯了一样,只要带有一点历史风味的东西都要抹去,为的是2008年给全世界的运动员和记者展示一个现代化的城市,告诉世界中国是个富裕的国家。这些迎合外国人口味的代价就是拆除了记录了中国历史和文化的胡同。”
对于中国城市历史文化保护的现状,冯骥才早在2001年就作了这样的评述:“虽说我们有着五千年光辉灿烂的历史,但地面遗存,历尽劫难,已经是十分有限;如果我们中州的三座古城郑州、开封与洛阳,同意大利的罗马、威尼斯与佛罗伦萨比一比,就会一目了然。而如今又遭受到空前猛烈的冲击。此次冲击不亚于以往‘大革命洗礼’。如果说‘大革命’是恶狠狠地砸毁它,这次则是美滋滋地连根除掉它,因为这是一次‘旧貌换新颜’。城市的管理者们,或出于片面追求现代化速度,或迫切地积累任职的政绩,或只盯住眼前的经济利益,将成片成片的城区交给开发商任意挥洒。他们对这些城区的文化遗存的情况大都一无所知,甚至也不想知道。于是短短十余年,不少都市的个性特征、历史感和文化魅力,被荡漾得寥寥无几。北京的四合院、江南的小桥流水,还有我们一些城市那些源远流长的老街,正在一片片从城市的版图上抹去。神州城市正在急速地走向趋同。文化的损失可谓十分惨重!世界多少名城都以保持自己古老的格局为荣,我们却在炫耀‘三个月换一次地图’这种可怕的‘奇迹’!毫不夸张地说,现在每一分钟,都有一大片历史文化遗产被推土机无情地铲去。而每一个城市的历史特征都是千百年来不断的人文创造才形成的。”
3.市民文化开展形式多样,但文化硬件设施总体相对落后
人是社会发展和社会现代化的主体。人的发展、人的形象塑造既受社会发展的制约,又反过来构成了社会发展的巨大推动力。一个城市的市民所体现出的素质,是一个地方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状况的综合反映。具体地讲,一个城市的市民是否具有开放意识、文明意识;在社会活动中是否文明礼貌、助人为乐、遵纪守法;在经济活动中是否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是否能服务企业、奉献社会;是否乐于接受新事物、富有创新精神;是否具有包容性,即能否接纳不同生活特质的人(包括外地人、外国人等);是否能尊重并愿意考虑各种不同的意见和看法,等等,这些都构成了一个城市市民所代表的城市形象。一个外来投资者和经营者到一个新地方投资兴业,无论是心理情感还是实际工作都需要一个和谐的人际关系和文明、健康、向上的外部环境。所以,城市的市民形象是能否长期吸引并留住投资者的重要因素。
一个城市,如果只有商业经济或工业经济的单项发展,是没有地位、也没有生机和情趣的。一个城市如果没有大专院校和先进的文化设施,没有一批教育家、科学家、艺术家、作家及他们所创作出来的科研成果和文化艺术产品,就显得缺乏文化气息;如果没有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艺术馆、公园、体育馆、科技馆等属于广大市民的文化娱乐场所,这个城市也很难形成文明和谐的人文氛围,也很难在人们心目中留下良好的形象。城市文化形象的建设,既要发掘城市的文化内涵又要建设实用性和观赏性兼而有之的文化设施,创造具有文化默契和基本共识的文化气氛,这是顺理成章的事,也是得民心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