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孙中山在努力学习西方文化的同时,也没有忘记继承和发扬祖国的传统文化。孙中山虽然出生在广东珠江三角洲的沿海地区,这里很早就对外开放,受到西方文化影响,但这毕竟是中国的领土,受历代中国政府管辖。这里的居民祖祖辈辈都受中国文化的熏陶,西方文化的影响毕竟是次要的,主流仍然是中国传统文化。即如孙中山哥哥孙眉,虽然远离祖国,移居檀香山多年,与西方人士长期杂处,可仍然没有改变其中国传统的生活方式,反对孙中山加入基督教。虽然孙中山早就受西方文化影响,但其生就的一张黄皮肤,早已赋予他传统文化的底蕴,几千年祖辈相传的传统文化早已潜移默化地在其身上生根发芽,更何况他自幼即入塾读书,学习中国传统文化。“幼读儒书,十二岁毕经业”,读完了《三字经》、《千字文》和四书五经。而中国传统的教育方式是死记硬背,虽然孙中山小时候也曾反对过这种陈腐的教育方式,但也被迫无奈地默默承受,熟读了这些儒家经书。所以后来在其历次的谈话讲演中,经常脱口而出,引用了许多儒家的名言警句,诸如“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等。
他尤其对《论语》中的“使民以时”;“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百姓不足,君孰与足”;《孟子》中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以及《礼记》卷二十一中的“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等等名言名篇赞叹不已。其“天下为公”的题词就不下数十百次之多。他认为孔、孟是非常注重民意的,《礼记》中的“大同”思想与他的民权、民生主义思想也是基本一致的,因而经常赋予它们三民主义的新解释。他说:“两千多年前的孔子、孟子便主张民权。孔子说:‘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便是主张民权的大同世界”。“尧舜的政治,……实际是在行民权”。因此,他认为中国“对于民权的议论在几千年以前就老早有了。不过当时只是见之于言论,没有行于事实。”当然,孙中山的这些观点不完全符合历史事实,缺乏严密的科学性。孔、孟虽然十分注重民生、民意,但与近代的民主制度是两码事,不可同日而语。不过孙中山的这些观点却表明他对中国传统观念有许多认同,他的三民主义思想与儒家经典的主旨精神是基本一致,不相悖逆的。
其实,以儒家学说为主体的中国传统文化有许多优秀遗产,值得后人认真地总结研究,继承和发扬。毛泽东指出:“中国的长期封建社会中,创造了灿烂的古代文化”。“中国现时的新政治新经济是从古代的旧政治旧经济发展而来的,中国现时的新文化也是从古代的旧文化发展而来,因此,我们必须尊重自己的历史,决不能割断历史”,从孔夫子到孙中山都必须认真总结,去其糟粕,取其精华。
孙中山不仅继承发扬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许多优秀遗产,而且对传统文化中的一些消极因素,也能辩证地看待,变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为其领导的民族民主革命服务。如历代封建政府机制中的监察御史和科举制度,历来都是为封建统治者服务的,都是封建政权机器中的有机组成部分。监察御史是受皇帝之命监督朝廷内外各级官吏的,科举制度是为封建统治者选拔官吏人才的,历来都是被否定批判的对象,其中尤其是科举制度,戊戌变法时期即受到改良派严厉的批判。启蒙思想家严复指出:“天下理之最明而势所必至者,如今日中国不变法则必亡是已。然则变将何先?曰:莫亟于废八股。夫八股非自能害国也,害在使天下无人才。”梁启超也说:“吾今为一言以蔽之曰:变化之本,在育人才,人才之兴,在开学校,学校之立,在变科举。”严复还进一步指出,科举制度有三大祸害:即“锢智慧”、“坏心术”、“滋游手”,“使天下消磨岁月于无用之地,堕坏志节于冥昧之中,长人虚骄,昏人神智,上不足以辅国家,下不足以资事畜,破坏人才,国随贫弱”。因此,他们认为科举制度是“牢笼天下”,“锢蔽文明之一大根源”,“覆中国,亡中国,必自科举愚民不学始”。就是这样一个在近代历史上受到过严厉批判,清朝不得不在1904年宣布废除的科举制度,孙中山认为仍然可以经过改造,使之为近现代民主政治服务。他说科举制度的腐败不在其考试制度的本身,而在其八股文的考试形式和脱离现实的考试内容。其考试制度是必须的。
孙中山认为,为推动社会发展,使国家迅速富强起来,就必须使用有学问的专门家,“要把国家的大事付托到有本领的人”,即“付之于有能的专门家”,把他们选拔到总统、总理、总长、省长等各级领导岗位上,组成专家政府,以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而选拔专门家就必须通过考试,“以后国家用人行政,凡是我们的公仆都要经过考试,不能随便乱用的”。选拔专门人才,进行公平竞争,只有通过考试。
自然,西方国家也有考试和监察制度,如英、美等国有文官考试制度。只不过西方国家的考试和监察制度都没有形成独立的权力机制,文官考试隶属于行政部门,为行政权中的一部分。监察权隶属国会,为立法权的组成部分,因而其机构级别较低,且系从属部门,必须服从上级机关的指挥,因而很难发挥独立的制约作用,不若中国由礼部和都察院两个独立政府机构分别主持其事,独立运用其权力,其他政府机构不得干预,这样必将在政治生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孙中山认为,西方国家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的政府还不够全面,不能充分体现其民主的精神,还必须有独立的考试权和监察权,以与行政、立法、司法权共同组成中央政府,变三权分立为五权分立,才是完全政府。他把这五权分立的政府称之为“五权宪法”,说只有“用五权宪法所组织的政府,才是健全的政府,才是完全的政府机关。有了这种的政府机关去替人民做工夫,才可以做很好很完全的工夫”。所谓“五权宪法”,即是“采用外国的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加入中国的考试权和监察权,连成一个很好的连璧,造成一个五权分立的政府”。只有“这样的政府,才是世界上最完全最良善的政府。国家有了这样的纯良政府,才可以做到民有、民治、民享的国家”。
孙中山对待中国传统文化同样也不盲目迷信,而是批判地继承。在继承发扬传统文化优秀遗产的同时,对其不合理的因素进行了严厉的批判,剔除其糟粕,吸取其精华。早年他曾反对他父母给他姐姐缠足,在学塾反对塾师对所教经义不作具体讲解,而强迫学生死记硬背的旧的陈腐教育方式。他也曾与陆皓东一起砸毁了村庙里的神像。并当面责问过强占民产的贪官污吏,抗议他们平白无故地随便抓捕关押甚至枪杀平民百姓,等等。后来他尤其崇拜朱元璋和洪秀全,赞扬他们反抗异族统治的革命精神。但是他在赞扬他们反抗异族统治的同时,又将异族统治者与广大的异族民众区分开来,反对传统的盲目的“排满”思想,说“民族革命的缘故,是不甘心满洲人灭我们的国,主我们的政,定要扑灭他的政府,光复我们民族的国家”。他认为中国是一多民族的国家,汉族是最大的民族,其人口占全国人口总数的90%以上,理应在国家政权中占据主导地位,特别是近代,清朝统治者对内加紧镇压,对外屈膝妥协,与西方列强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陷中国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地位,因而要发动民族革命推翻清朝统治。但孙中山同时也指出:“民族主义,并非是遇着不同族的人便要排斥他,是不许那不同族的人来夺我民族的政权”。因此,“这样看来,我们并不是恨满洲人,是恨害汉人的满洲人。假如我们实行革命的时候,那满洲人不来阻害我们,决无寻仇之理”。所以孙中山在积极提倡民族革命推翻清朝的同时,也积极提倡民族团结与统一。他当选临时大总统后于1912年元旦发布的就职宣言中提出:“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即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武汉首义,十数行省先后独立。所谓独立,对于清廷为脱离,对于各省为联合,蒙古、西藏意亦同此。行动既一,决无歧趋,机枢成于中央,斯经纬周于四至。是曰领土之统一。”实际上他是要将全国各兄弟民族统一联合为一个大中华民族,就同美国独立后,将包括美国黑人、印第安人在内的全国各民族统一联合为一个美利坚民族一样,建立一个统一的中华共和国,即中华民国。
可见孙中山已一扫传统狭隘的民族主义观念,确立了近代新型的民族主义思想。也由此可见孙中山对待中国传统文化采取了批判地继承的态度,不仅剔除了其封建的不合理的因素,而且在近代新形势下,以民主的革命理论对之进行改造,吸取其合理的精华,用以为民主革命服务。我们认为孙中山的这一态度是正确的科学的,并值得我们后人继承发扬的。
[作者简介:史全生,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