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云志
从清末以来,中国社会就进入近代转型期。从戊戌维新开始,直到民国时期,变革政治制度成为人们最迫切的追求。政治革命与改革遂成了社会大变局中最中心的议题。我们研究这一时期的文化转型,处处都会碰到与政治变革的关系问题。从理论上说明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很必要的。
一、政治与文化的意义界定
要了解政治与文化的关系,先要对政治与文化作一清楚的界说。但很遗憾,至今尚无世所公认的权威的界说,无论是政治,或是文化,都是如此。为了提出我们对于政治变革与文化转型的关系的见解,我们只好综合各家的说法,提出我们自己对政治与文化的界说。
《中国大百科全书.政治学卷》关于政治是这样说的:政治是“上层建筑领域中各权力主体维护自身利益的特定行为以及由此结成的特定关系。它是人类历史发展到一定时期产生的一种重要社会现象,在阶级社会中主要表现为阶级之间的斗争;在剥削阶级作为阶级消灭之后,主要表现为调整人民内部关系和管理公共事物。政治对社会生活各方面都有重大影响和作用。”接着,它又指出:“这一社会现象很复杂,各时代的政治学家和政治家都从不同角度和不同侧重点对它作过各种论述,但至今还没有公认的确切定义。”该书还介绍了西方学者关于政治的一些界说的大意。它列举出下述几种说法:“认为政治是国家的活动,是治理国家,是夺取和保存权利的行为”;“认为政治是权力斗争,是人际关系中的权力现象”;“认为政治是人们在安排公共事物中表达个人意志和利益的一种活动。政治的目标是制定政策,也就是处理公共事物”;“认为政治是制定和执行政策的过程”;“认为政治是一种社会利益关系,是对社会价值的权威性分配”。该书也征引了几条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论述。如“一切阶级斗争都是政治斗争”;“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政治就是各阶级之间的斗争”;“政治就是参与国家事务,给国家定方向,确定国家活动的形式、任务和内容”。
从上述各种界说来看,一方面确如该书编者所说,历来政治学家和政治家从不同角度和不同侧重点对政治作出不同的界说,还没有一个为大家所公认的唯一权威性的定义。另一方面,我们还是可以透过各种不同的界说,发现这些界说中含有某些共同的因素。第一,都涉及到各社会行为主体,即各阶级、阶层、群体、集团和个人,以及他们的权力和利益。正如《政治科学》一书的作者指出的:“权利是政治的最主要的组成部分”。第二,都离不开国家事务,通过对国家事务的参与,争取和保护本阶级、阶层、群体、集团和个人的权力与利益。第三,国家通过一定的机构制定和执行政策以调整权力和利益的分配。由此我们可以尝试给出一个大体涵盖上述诸因素的界说:政治是社会各阶级、阶层、群体、集团和个人,通过参与国家事务,为争取和保护自己的权力和利益而进行的活动;以及国家通过制定和执行政策以调整权力和利益分配的过程。
关于文化的界说,历来更加纷繁复杂,莫衷一是。在研究文化转型的问题时,我们只能采取狭义的文化界说。按广义的文化界说,文化是人类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按狭义的文化界说,文化专指人类所创造的精神财富而言。稍展开一点说,文化是人类在改变自然以取得生活资料、不断改善生存条件的过程中,以及在社会生活不断追求进步的过程中所获得的精神产品(诸如技术、科学,以及政治、法律、军事、艺术等等)和在此过程中所形成的信仰、道德、风俗习惯等等。
根据上述的文化界说,政治是属于文化范围内的。因此,在讨论政治变革与文化转型的关系时,文化的范围势必再加缩小。在这里,文化是相对于经济、政治、军事而言,只包括技术、科学、艺术、信仰、道德、风俗习惯等。既然是相对于政治等等而言,则明显可见,它是与政治等等处于同一层次的东西。原则上说,它与政治的关系是互动的关系,不是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不是主从关系。但因为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直接关涉权力与利益的分配问题,所以,它在社会生活中就具有极大的影响和作用,从而,对其他的精神文化便会发生某种不对称的强大作用和影响。
这里还须说明,我们所说的政治变革,包括暴力革命与和平改革,就近代中国而言,就是通过暴力革命或和平改革,以某种形式的近代民主制度(君主立宪或民主共和)取代君主专制制度。所说的文化转型,是指从近乎封闭式的,与大一统的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制度相联系的,以孔子与儒学定于一尊,严重压抑个性的古代文化,转变到开放式的,与某种形式的近代民主制度相联系,否定一尊的权威,鼓励个性发展的近代文化。这两个变革(即政治变革与文化转型)的过程,方向是一致的,是同流并进的,两者之间存在着互动的关系。
二、政治觉醒带动文化趋新
中国人自觉地产生政治变革的观念是从维新运动开始的,也就是在1895年前后。当时,维新派的康有为、梁启超等人,都主要是关注政治制度的改革,没有独立地考虑文化变革的问题。他们的言论涉及文化问题时,只是从政治变革的需要出发。到了20世纪初,当革命运动与立宪运动都蓬勃兴起的时候,人们才比较清楚地意识到,为建立新的政治制度,需要改变人们的思想观念,需要有一番移风易俗的文化变革。很显然,那时,人们仍是从政治变革的需要出发考虑问题的。直到辛亥革命推翻清朝统治,建立民国以后,因旧势力强大,民主力量太弱,以至“在民主国体之下,人民备受专制之苦”。到了这时,人们才开始觉悟到,必须改变人们的思想观念,必须创造一种新的文化,民主制度才会有必要的社会思想基础。陈独秀把这称之为“吾人最后之觉悟”。
可见,在近代中国,人们是先有政治觉醒,然后才有文化觉醒。但政治觉醒会带动某种程度上的文化变动;反过来,文化觉醒则可为政治觉醒在制度上落实提供相应的思想基础。
1.近代中国人的政治觉醒
近代中国人是在民族危机和国内政治危机的双重压迫下开始政治觉醒的。自从鸦片战争,中国被迫割地赔款,开放口岸以后,又累次遭到帝国主义列强的侵略、掠夺和压迫。土地日蹙,主权日削,人们真有国亡无日之感。人们曾有过各种形式的反抗和抗争:有组织的反侵略战争,自发的反侵略战争,反洋教运动,等等。“师夷长技”的所谓“洋务运动”,也是这一系列抗争中的一种。但所有这些,都还不能算作政治觉醒,只能说是民族自卫的反应。其所以达不到政治觉醒的地步,一则,当时人们还不知道列强之所以强的原因和道理;二则,还不曾觉悟到中国本身之所以弱败的根本原因何在。在19世纪90年代之前,只有极个别的中国人,略窥西方国家之所以致强的政治制度上的根源,并暗示,中国之政教精神与西人相反,是以与强者遇,而归于弱败。进入90年代之后,始有部分先觉者意识到,中国欲免败亡,当改革政治制度。郑观应、王韬、马建忠、陈炽,甚至重要朝廷官员张树声、崔国因等都先后提出模仿西方,建立议院制度的思想主张。经戊戌维新运动的洗礼,中国比较开明进取的知识分子和部分官绅,都陆续卷入改革与革命的政治旋涡中,至少,也对革命或改革表示同情和赞助的态度。1903年以后,革命运动渐渐进入高潮。1904年以后,立宪运动亦渐渐进入高潮。无论革命,还是立宪,都是要以某种形式的民主政治制度,取代君主专制制度,都是要建立近代的民族国家。这就是近代中国人政治觉醒的本质内容。在革命党方面,可以孙中山的三民主义为代表。他的三民主义与林肯的民有、民治、民享,在精神上是一致的。在立宪派方面,可以梁启超的思想为代表。他的人民主权的思想和国会与责任政府的主张是很清楚地表达出近代君主立宪的政治要求。两者的思想实质,都是要使人民成为国家主权的担当者。遗憾的是孙中山的三民主义,中国人能够真正理解和接受的却很少。梁启超的思想的命运也好不了多少。这也是革命党与立宪派虽然通过短暂的联合达到推翻清朝,建立民国的目的,却没有能力在中国落实民主制度的重要原因之一。
不过,我们看到,政治觉醒曾在一定程度上带动了文化变动。在维新运动时期,为了人才的需要,人们极力主张改革科举制度,建立新学堂,并发行报刊杂志,宣传新思想、新观念。难能可贵的是,这时就有人提出用白话来宣传和吸引群众参与政治变革;还从戒缠足入手,开始进行解放女子的工作。鉴于这些情况,人们一直公认,戊戌维新运动也是一场重要的思想启蒙运动,它造成了近代文化在某些方面的初步萌芽。后来,革命运动和立宪运动进入高潮时期,无论是革命党,还是立宪派,都需要争取尽可能多的群众参与到自己的运动行列。为此,他们更加需要大力从事宣传和教育运动。有更多的人,用更多的力量,办报纸、杂志,办学堂,倡游学并实际资助有为之青年出国留学。根据方汉奇等编的《中国新闻事业编年史》所附的《报刊名索引》加以检索,估计清末为鼓吹革命与改革而创办的白话报刊已达200种左右。科举制废除,新教育得以发展,大略估计,清末,在新式学堂受过教育的人,可能达到两三百万之多。
由于报刊的大量增多和新教育的发展,扩大了新知识、新思想、新观念的传播。自由、平等、博爱、民主、共和以及自治、立宪、宪政等等新观念,开始有较多的人对它们有所了解。妇女解放以及男女平等的思想,已不算太稀奇了。移风易俗的运动也渐渐兴起来了。甚至近代文化的核心观念,世界化与个性主义也已开始萌发了。所有这些,都与当时蓬勃开展的革命与改革运动紧密相关。但也正因此,这种文化觉醒免不了比较狭隘和肤浅。所谓狭隘,主要是指它所波及的层面还是很有限的;所谓肤浅,主要是指,所提到的各种新思想、新观念等等,都还停留在很初步的水平上,还只是略引其绪而已。
关于这一时期的新思想、新观念等等之肤浅、简陋,梁启超在其名著《清代学术概论》中,有比较中肯的批评。他指出,鸦片战争后,至戊戌变法时期,是一“学问饥荒”时代,“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辈,即生育于此种‘学问饥荒’之环境中,冥思枯索,欲以构成一种‘不中不西,即中即西’之新学派,而已为时代所不容。盖固有之旧思想,既深根固蒂,而外来之新思想,又来源浅觳,汲而易竭,其支绌灭裂,固宜然矣。”关于戊戌政变后至辛亥革命一段时期,梁氏又指出其至少三种短处:
一、新思想之输入,虽如火如荼,“然皆所谓‘梁启超式’的输入,无组织,无选择,本末不具,派别不明,惟以多为贵,而社会亦欢迎之。盖如久处灾区之民,草根木皮,冻雀腐鼠,罔不甘之,朵颐大嚼,其能消化与否不问,能无召病与否更不问也。”
二、这种输入新思想的运动,由于没有西洋留学生的加入(严复是唯一的例外),“运动之原动力及其中坚,乃在不通西洋语言文字之人。坐此,为能力所限,而稗贩、破碎、笼统、肤浅、错误诸弊,皆不能免。故运动垂二十年,卒不能得一健实之基础。”
三、当时人皆无学问独立之思想,其下劣者,为利禄而以新学为“敲门砖”;其高秀者,亦仅以新学为致用之手段。所以,在梁启超看来,清末光宣之际的新学运动,“并新思想启蒙之名,亦未敢轻许也”。梁启超是过来人,且其本人乃清末新学运动之最主要的代表人物。他自己下此严格的评论,我们是应当予以充分信任的。孙中山于民国后亦多有此类反思之论。如他说:“中国国民四万万,其能明了了解共和之意义,有共和之思想者,尚不得谓多。”何止是不得谓多而已,当袁世凯复辟时,孙中山进一步说,“民众愚昧,惑溺邪说,义理不辨,向背失所,袁氏势位赖以得保”。孙中山甚至还说:“中国人民知识程度之不足,……诚有比于美国黑奴及外来人民知识尤为低下也。”我在《从革命党与立宪派的论争看他们的民主思想准备》一文中,曾专门考察清末所谓先觉分子们对于民主究竟认识到什么程度的问题。曾指出,革命党人的认识很幼稚,以为,民主制度是可以根据人们的意愿任意加以移植的东西。这本身就说明,他们不了解作为一种制度,民主只有具备必要的社会基础方能建立起来。以梁启超为代表的立宪派,对民主的政治制度稍有研究,看到在当时的中国,难以建立起民主的政治制度。用暴力革命的方法,尤不可能。
但他不了解民主的政治制度在各个不同国家,其发育成长的起点和适用的形式是可以有所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