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趋礼与传统文化
1675年,俄国派遣尼果赖(又称尼古拉).加甫里洛维奇.斯帕法里以公使级的身份率使团来华。
中俄双方在边境地区即就清廷代表与俄国使臣,究竟应该由谁先去拜会谁?会见的地点应设在那里?应由谁先行进入会见地点?清廷代表是否有权、有必要事先了解俄国国书的内容等问题展开了交涉争论。为了切实解决两国间的各种问题,经过诸王大臣会议后,清廷决定允许俄国使团来北京。
1676年6月15日,康熙帝在皇宫召见尼果赖使团。是日凌晨,清廷众多官员在赞礼官员的赞唱下,用了大约一刻钟的时间,向清帝行了三跪九叩大礼。尼果赖记述说:“这一切是向我们示范的,以便轮到我们时,能知道如何磕头。”
清廷官员叩头之后,轮到尼果赖一行觐见了。他们在礼宾官员的引导下,“来到那些中国官员行礼的地方……又有人鸣鞭三次,每次三下,奏乐开始,钟鼓齐鸣”。清廷赞礼官员赞曰:叩头。尼果赖等人故意违拗清廷礼制,不按赞礼官的赞导节奏和清廷惯例行礼。“使者叩得很快,头也没有到地”。清廷陪同官员告诉尼果赖:“要叩头到地,而且不要那么快,要像先前中国官员那样叩头。”尼果赖却不怀好意地说:“那些人是博格德汗的奴仆,他们善于叩头,我们不是博格德汗的奴仆,就只能按我们知道的方式叩头。”赞礼官见尼果赖叩头很快,只好加快了唱礼的速度。
行礼之后,康熙帝传令在殿内接见尼果赖等俄国使臣。清官员告诉尼果赖,按照中国传统的礼仪规矩,皇帝召见时,应快步走,示意尼果赖走得快些。但尼果赖执意要破坏中国的传统礼制,故意怠慢清廷,声称自己“不习惯跑路,只得慢慢地走去见汗”。
就俄国使臣而言,其所谓“我们不是博格德汗的奴仆,就只能按我们知道的方式叩头”,坚持自己“只得慢慢地走去见汗”,或许确属维护其国尊严的外交行为,无可厚非。
但是,我们在讨论中俄两国在外交礼仪方面的争论分歧时,有两点不容忽视。
第一,中国古语有云:“入境而问禁,入国而问俗,入门而问讳”,“礼从宜,使从俗”。《大戴礼记》更是明确记载说:“君子入人之国,不称其讳,不犯其禁,不服华色之服,不称惧惕之言”。俄罗斯的谚语说:“不要把自己的规矩带到别人家中”;欧洲的谚语也说:“在罗马行,如罗马人”;非洲人的谚语则以更为夸张的说法说:“到了独脚人居住的村子,就应该用一只脚走路”。各国谚语的本义是十分明确而相同的,即是特别强调,作为客人的一方应该克己而从人,采取“客随主便”的态度。身为俄国外交使臣的尼果赖亦当如此,至少应该理解这一礼仪文化方面的差异。
第二,清廷方面在外交活动中,当然不应该将自己的礼仪惯例不加变通地施行于外交活动之中。作为东道主的清廷,在不损害本国根本利益与尊严的情况下,在外交礼仪方面应表现出泱泱大国的大度与宽容,在各种习俗或禁忌方面,充分考虑交往国的历史传统和习惯,采取“主随客便”的待宾态度。
当时的清廷显然没有做到这一点。
但是,清廷官员要求尼果赖以快步去见清康熙帝的礼仪要求,决无过分之处,完全是本于中国传统礼仪文化的。
在中国古代传统礼仪中,有“趋礼”的形式与要求。“疾行曰趋”。趋行是对人表示恭敬、尊敬的一种礼节。也就是说,当幼者、卑者、贱者,去见长者、尊者,贵者,或是臣下觐见君主之时,定要小步疾行而至,切不可慢慢腾腾。《礼记.曲礼》记载:“遭先生于道,趋而进,正立拱手。
先生与之言则与对,不与之言则趋而退”。即是说,学生在路上遇到老师,就应该快步迎上前去。老师有所问则有所答,无所问则应尽快退下。只有某人得到特许之时,面对尊者才可以不趋,如西汉的萧何,因其建功甚伟,刘邦特许其可以“带剑履上殿,入朝不趋”。
我们暂置中外文化的差异不论,即就目前的国际外交礼仪惯例而言,某国大使或其他外交人员前去拜会某国国家元首之时,也是要以适当的较快步伐迎上前去,而不能旁若无人,四平八稳地慢慢行走。否则,也是一种外交礼仪方面的失礼。
(四)行不中道与传统文化
1897年2月26日中午,美、法、英、德等十一国公使及其参随人等,由总理衙门大臣敬信带领,在文华殿向光绪帝恭贺新年。其间一切正常,“觐见如仪”。觐见完毕,各国公使及随员人等皆自文华左门而出,但法国公使施阿兰等率随员数人自文华中门而出,德国公使海靖亦欲出文华中门。敬信依清廷礼制规定予以制止。
对于外国使臣违逾清廷礼制,行走文华门中路一事,一些清廷大臣“义行于色”,要求总理衙门“备文诘之”。但总理衙门大臣张荫桓认为如此办法不妥,“即法使认错,亦不能拉来再走一遍”,还是为亡羊补牢之举为好,“总是明年春觐之事,届时为文戒约不迟”,希图大事化小,避免外交上的纠纷与麻烦。
不料,法国公使施阿兰行走文华中路之事尚未平息,德国公使海靖又起外交波澜。
按清廷原来安排,总理衙门将于第二天正午设宴款待各国公使等。德国公使海靖声称,其出文华门时,敬信曾拉扯其衣服,定要其出文华左门。海靖认为于朝觐之际,敬信对其拉拉扯扯,实为外交失礼,定要敬信亲至德国使馆“讲论此理”,并表示道歉,“否则不能赴宴云云”。
其实按中国传统礼制,失礼的首先是法国公使施阿兰及德国公使海靖等人。
《礼记.曲礼上》记载:“行不中道”。意思是说,一般的民人百姓行走之时,应该走道路的两边,正中间的道路应留给尊者、贵者。皇宫的宫门、宫内道路更是如此。按照中国历代王朝的礼仪规定,皇宫内宫殿的门如是三个以上,或道路是三条以上,那么中门或中间的道路,只有皇帝才能行走(状元传胪或皇后婚嫁入宫可特例出入行走一次)。如若宫门或道路是南北方向的,文武官员应走东西两侧的门或路;行走于东侧的门或道路时,亦应尽可能地靠东侧行走。行走于西侧门或道路时,亦必须尽可能地靠西侧行走。如宫门或道路是东西方向,则应尽可能靠南侧行走。否则,即有僭越之嫌,不敬之罪。总理衙门大臣敬信制止德国公使出入文华中门,完全是按中国的传统礼制行事,如说到外交失礼的话,至少是双方的,而外国方面责任要更大些。
2月27日正午,各国公使皆已到齐,惟德国公使海靖及其随员不到。总理衙门及敬信多次派人函请,各国公使“立待六刻”(一个半小时),海靖仍不肯到场。各国公使等得不耐烦,“催入座”,迟至两点三十分,中外宾主方才落座开宴。宴后,总理衙门请“田贝出头了此事”。
但是,事情的发展却令人颇感意外。
美国公使田贝不但完全倾向德国公使,要求清廷准许各国公使出入文华中门,而且提出诸多其他外交礼仪方面的要求。这些礼仪要求在辛丑议和中基本上都得到了满足。
三、外国方面悖逆的外交礼仪要求
义和团运动期间,外国军队不断开入北京,准备直接镇压义和团群众,中外民族矛盾异常尖锐。德国公使克林德在赴总理衙门的路上,因与清军发生冲突而被杀。在中外议和过程中,列强迫使清廷同意于克林德被杀之处,为其树立“铭志之碑”,以拉丁文、德文、汉文等,书写“大清国大皇帝惋惜凶事之旨”。同时,条约还规定:中国应“钦派醇亲王载沣为头等专使大臣,赴大德国大皇帝前,代表大清国大皇帝暨国家惋惜之意”。
克林德作为驻华公使被杀,仅从国际外交惯例而言,中国自然负有一定责任。作为德国皇帝、政府,出于民族情感,对此事表示出不满,甚至是愤怒,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当中国已经战败,同意接受谈判议和之际,中德双方的政府应以政治家的气度、智慧,化解双方的矛盾,合理善后。特别是当清政府致电德国政府,对克林德被杀一事表示歉意,为其立碑致祭之时,德国方面理应表现出一定的克制。但是,德国皇帝威廉二世却表现出极其狭隘的民族复仇心理,在中德外交过程中表现得极其无理、失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