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开玺
在中国古代,虽然各邦国、诸侯国间,甚至各部落间即已出现了某种形式的交往活动及相应的交往礼仪;虽然早在西汉武帝时,张骞等人即曾出使安息等国,开中外官方交往之先河,但直至清代初期,并未形成近现代意义上的外交活动与形式。事实正如《清朝续文献通考》所说:“迄乾隆五十年,我为上国,率土皆臣,无所谓外交也,理藩而已”;“国朝尝遣使册封朝鲜、琉球、越南等国矣,此自抚其藩属,非外交也。”但是,伴随着西方新兴资本主义国家的东渐而来,无论清统治者情愿与否,都必须与之发生政治、经济等方面的交往联系,甚至建立起国家间的外交关系,中外之间的外交礼仪之争无可避免,甚至突显出来。
清代中外外交礼仪之争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最本质的原因虽属于现实政治层面,但其最根本的本源却是中外国情、文化传统及价值观念的不同。本文不过多涉及中外礼仪之争的政治原因,仅就清代外交礼仪之争与各国文化传统的关系,及其是非曲直等问题,略陈愚见,谨请师友教正。
一、中外外交礼仪之争
明清两朝以前,无论是中国疆土的广袤,物产的丰富,还是社会制度的发达,经济生产力水平的先进,抑或思想文化的博大精深,都是中国周边其他民族和国家难以比拟的,即使是与世界上其他国家相比较,中国也无疑处于先进国的优越地位。经过数千年的自然历史演进,在东亚地区不但形成了以中国为核心的政治、经济、文化辐射圈,而且形成了以中国为核心,以宗藩关系为主要表现形式的,别具东方色彩的国家关系模式或政治体系。
在东亚宗藩关系格局之下,中国的皇帝自称,同时也被其他一些藩属国视为天下共主。中国皇帝一般不接受非朝贡国使臣的觐见,对于朝贡国使臣的觐见,也有明确而具体的礼仪规定。这一礼仪规定,到了明清两代,更是以《会典》的形式规定下来。诸如《清会典》中即有《朝贡.贡物》、《朝贡.赐予》、《朝贡.朝仪》、《朝贡.敕封.贡期.贡道》、《朝贡.迎送》等等。
明清相交之际,先是西方的葡萄牙、西班牙、荷兰等国家,接着是英国、俄国、法国等国家的商人、使节等纷纷来华,要求与清王朝建立起政治、经济、外交等方面的国家关系,中外之间的外交礼仪之争不可避免。
中外外交礼仪之争涉及诸多方面。诸如外国使臣是否携带有本国国王的表文(外国使臣称之为国书)?表文的格式、文字与内容如何?表文中或使臣觐见清帝时如何称谓两国的君主?外国使臣是否应当先将表文的副本呈交清廷有关官员验查?外国君主表文的正本是需呈交给清帝的重臣,还是直接呈交给清帝本人?外国使臣如何呈递,在何处呈递本国君主给清帝的礼物?在何处,以怎样的礼仪形式接受清帝给本国君主的回赠礼物等问题上,均发生过严重的交涉争执。这一纷争贯穿于有清一代二百余年。
但是,中外争论交涉的最主要、最核心的问题,是外国使臣是否需要觐见,怎样觐见,是否必须以三跪九叩之礼觐见清帝的问题。在清廷方面看来,外国使臣能够以三跪九叩之礼觐见清帝,则表示其承认,至少是在理论或形式上承认了清帝为天下共主的地位;而在外国方面看来,若向清帝施以三跪九叩之礼,则将本国降为大清国的附属国地位,有损于本国及本国君主的尊严。因此,在相当长一段时间之内,中外双方在觐见礼仪问题上互不相让,几乎成为中外交往过程中解不开的“死结”。
毋庸讳言,明清之际的中国封建统治者和士大夫,存在着唯我独尊的高傲心理,天朝上国、天朝中心论的思想十分严重,决无国家平等的外交理念,在与其他国家交往之时,更不可能采用平等的外交礼仪。所有这些无疑都是错误的,必须摒弃的。但是,所有这些又都是中国历史发展过程中诸多因素的凝结,不能不加分析地全面否定,更不能因此而彻底否定清廷在中外外交礼仪中的所有要求或作法。其实,在相当多的礼仪争执问题上,清廷只是在坚持与本国文化和价值观念相一致的外交礼仪传统与规矩;而外国方面的一些外交礼仪要求,虽然符合近现代国家关系中的平等原则和外交惯例,但也有一些礼仪要求完全违背了其本国的文化传统、价值观念和礼仪惯例,充分显示出其强权政治、炮舰政策的侵略本质。于此,人们不可不察、不论。
二、清廷外交礼仪的文化本源
清廷在与外国交往过程中所提出的各种礼仪要求,尽管有许多不符合国家平等原则和近现代外交惯例,在外国方面看来是轻侮苛繁的。但就清廷方面而言,却决不是出于对外国或外国君主鄙视的目的,在变改本国礼仪传统基础之上,提出或制定的特殊歧视性礼仪。清廷提出的各种礼仪要求,与外国在外交礼仪方面的所有争论、交涉,除了政治方面的原因外,都与中国的文化或礼仪传统有着直接而密切的联系。现试举数例析之。
(一)三跪九叩礼与传统文化
清廷要求外国使臣觐见清帝必须施以三跪九叩之礼,其中既有宗藩制度等方面的原因,也有政治伦理与传统文化等方面的原因。
在中国古代,天子、君主被视为是“受命于天”的,人们大多相信“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种普天之下的土地财产、民人百姓,皆为天子所有的政治伦理意识,在政治制度上是以分封制的形式体现出来的。在以后的历史演化过程中,分封制度虽不复存在,但率土皆臣的思想,不但在封建君主直接统治范围内仍极具影响力,而且作为一种潜意识,时刻都有可能被统治者推行到其实际统治以外的其他地区或国家。而中国周边的国家或地区,因其政治、经济、文化等的落后,也逐渐接受了中国的先进文化辐射,承认了同中国的宗藩关系。
不但东南亚地区的一些国家承认,本国的“尺土寸民,皆大皇帝所赐”;诚挚表示“臣忝守炎邦,世承藩服,久洽同文之化,夙敦述职之虔”;必将“继先志,奠安南服,永保藩封”;“世守藩疆,代供贡职……对天使而九叩,望象阙以三呼”,“臣等愿充外藩”,就是东渐而来的某些西方国家的商人或使节,也为了商贸的需要而“自弃其国威”,听任中国的地方官或政府称其为贡使,并向清帝以至清帝的御座行三跪九叩之礼,卑恭地承认了自己的藩属国地位。据《清朝野史大观》记载说:荷兰国使臣于康熙年间来华时,其表文竟依仿当时藩属国对宗主国的口吻写道:“外邦之丸泥尺土,乃中国飞埃;异域之勺水蹄涔,原属天家滴露。”西方殖民者上述“自甘卑贱”的言行,无疑会进一步加强中国统治者自视为天朝上国的心理。
清王朝入主中原后,通过对中国历代各种礼仪制度的因革损益,制定了一整套冗杂繁琐的祭奠礼仪与社会政治礼仪。仅跪拜之礼即有一跪三叩、二跪六叩、三跪九叩之别,甚至尚有一跪四拜礼等。
中国古代即建立起完善的吉礼、凶礼、军礼、宾礼、嘉礼等五礼体系,后渐趋消解。唐玄宗时制定的《开元礼》,重建新的五礼体系,明确将外藩来聘礼独列一节,其中涉及“蕃国主来朝,遣使迎劳”,“蕃主奉见”,“藩国遣使奉表币”,“宴藩国主及其使”等礼仪。其后的明清两朝,均因袭沿用其宗藩之礼。
各藩属国既共尊大清国为天邦上国,尊大清皇帝为天下共主,那么,无论其国的来华朝贡使节,抑或国王本人,对于大清皇帝来说,皆为臣子。既为臣子,觐见皇帝施以三跪九叩之礼即是天经地义之事。
这种外藩国君,系为中国君主之臣的思想,除上述宗藩制度自身的原因外,也有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等级观念等方面的原因。在中国的春秋战国时期,人们普遍承认或接受这样一种政治等级观念或秩序理论,即“次国之上卿,当大国之中;中当其下;下当其上大夫(降一等)。小国之上卿,当大国之下卿;中当其上大夫;下当其下大夫(降大国之二等)。上下如是,古之制也”。
正因如此,中国古代的君主多将某些西亚、中亚国家遣使来华,赠送物产,视为慕义而至的朝贡者。久而久之,中国古代的统治者逐渐形成根深蒂固的一元多级世界观,既看不到,也不承认世界各国并存的多元化,更不承认其他国家与天朝平等的政治关系。清统治者自然亦难免上述各种政治文化的影响与束缚。
(二)繁琐的觐见礼仪与传统文化
外国使臣来华后,如觐见清朝皇帝,不但必须行三跪九叩大礼,还必须凛遵清廷制定的一整套详细繁琐的仪注规定。1816年,英国派遣阿美士德使团来华,为此,清军机处拟定的英吉利国贡使进表仪注如下:
“是日寅刻,陈法驾卤簿,设中和韶乐于正大光明殿檐下,设丹陛大乐于出入贤良门内……卯初,恭请皇上御龙袍褂,升正大光明殿……中和韶乐作奏隆平之章,前引大臣恭引皇上升座。乐止,銮仪卫官赞‘鸣鞭’,阶下三鸣鞭,丹陛大乐作奏治平之章。臣苏楞额、臣广惠,同礼部堂官一人,钦天监堂官一人,带领英吉利国正、副使臣等捧表文,由出入贤良门右边门进至正大光明殿站台下,甬路之西。鸣赞官赞‘排班’,该使臣等排班立,赞‘跪’,该使臣等跪。乐止,赞‘进表’。正使臣捧表恭递,臣托鄂勒、哲依图,恭接表章,由中路行走至殿内平地下跪献,臣绵恩接捧,由中踏跺至御前跪递皇上。受表后,臣苏楞额等带领正、副使臣等由西隔扇进至殿内平地下跪,候皇上亲赏该国王如意。臣绵恩接交该正使,传旨存问毕,臣苏楞额等将该使臣等带出西隔扇外。臣苏楞额代该正使恭捧如意,仍将该使臣等带至站台下,甬道西边,鸣赞官赞‘排班’,该使臣排班立。乐作,鸣赞官赞‘进跪’,该使臣等皆进跪。赞‘叩,兴’,该使臣等向上行三跪九叩礼。礼毕,乐止……带领该使臣入于西班之后,行一叩礼。入坐,皇上进茶……该使臣等各于坐次跪行一叩礼。茶毕,仍就坐,侍卫进前,分赐殿内列坐之阿哥、王公及该使臣等奶茶,各就坐次行一叩礼。饮毕,复行一叩礼。銮仪卫官赞‘鸣鞭’,阿哥、王公及使臣等俱起立,阶下三鸣鞭,中和韶乐作奏显平之章。皇上还宫,乐止,阿哥、王公及使臣等俱退出。臣苏楞额、臣广惠再将该使臣带至同乐园外边伺候,俟皇上至同乐园升座,将该正、副使臣等带至西边廊下观剧、赐食、颁赏。”
清廷拟定的这一进表仪节,的确十分繁复冗杂,外国人必会感到不胜其烦,不胜其扰。当时的清统治者未必没有同样的感觉,但却因其有着久远的历史文化传统,而必须坚持勿替。
对于中国传统文化稍有了解的人都知道,中国自古以来即是一个“礼义之邦”、“礼仪之邦”。那么,所谓的“礼”是什么意思呢?据王国维解释说:“奉神人之事,通谓之礼。”《说文解字》曰:“礼,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礼记.祭统》云:“礼有五经,莫重于祭。”由此看来,“礼”,最初是与人们敬奠鬼神、祖先等宗教仪式或巫术相联系的。这是“礼”的最初本意。而“事鬼神”的一个基本要求就是诚与敬,故《墨子.经上》又说:“礼,敬也。”既然最初的礼是与敬祭鬼神紧密相联,当然必须极其诚敬小心,讲求礼数了。
在人类社会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内,上下尊卑、等级秩序总是必要的。在社会已大大进步,倡导人人平等,崇尚自由的今日,人们虽不再强调和宣传上下、尊卑和等级,但现实社会中的上下等级现象仍是存在的。人们在彼此的交往过程中,还是要根据自己与交往对象的年龄、地位等方面的差别,施以不同交往礼节。
早在周王朝时期,人们即对诸侯国及四夷朝觐周天子于明堂的程序与所在方位等礼仪问题作了明确的规定。开宗明义地申明:“明堂也者,明诸侯之尊卑也”。是时,“天子负斧依南乡(向)而立;三公,中阶之前,北面东上;诸侯之位,阼阶之东,西面北上;诸伯之国,西阶之西,东面北上;诸子之国,门东,北面东上;诸男之国,门西,北面东上;九夷之国,东门之外,西面北上;八蛮之国,南门之外,北面东上;六戎之国,西门之外,东面南上;五狄之国,北门之外,南面东上;九采之国,应门之外,北面东上”。其后的秦、汉、隋、唐、宋等朝,因革损益,形成一套完整的外使觐见礼仪规制。
明太祖朱元璋建立明王朝后,同其他封建王朝一样重视礼制的承袭与建设。开国后,万业待兴,朱元璋却“他务未遑,首开礼、乐二局,广征耆儒,分曹究讨”,第二年修成《大明集礼》,“其书准五礼而益以冠服、车辂、仪仗、卤薄、字学、音乐,凡升降仪节,制度名数,纤悉毕具”,建立起一整套政治、祀典、社会、外交等方面的仪礼。
清王朝入关后,不但在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等方面是清承明制,在礼仪制度方面,同样也是清承明制。
《清史稿.礼志一》记述称:“世祖入关,顺命创制,规模宏远。顺治三年,诏臣参酌往制,勒成礼书,为民轨则……高宗御定《三礼议疏》,网罗议礼家言,折衷至当,雅号巨制。若《皇朝三通》、《大清会典》,其经纬礼律,尤见本原”。由此可见,清王朝入主中原后,通过对中国历代各种礼仪制度的因革损益,制定了一整套冗杂繁琐的祭奠、社会、政治、外交礼仪。
缘上所述,清廷制定的外国使臣觐见清帝的各种礼仪规定,虽然不符合近现代国家交往的平等原则,但却有其合理的历史渊源,并非出于某种特殊的政治需要刻意对外国人的贬抑挫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