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图书馆构成现代学术体制之组成部分
刘国均对清末引入西方图书馆制度情况作了这样的概述:“清末始知图书馆为异于昔之藏书楼,始知图书馆为开通民智之具,于是次第置设于各地。然事属创始,率多简陋。其上者不过省立府立之藏书库。珍藏虽多,然皆藏之秘阁,阅览不易。其普通者乃为阅报所之流。当是时需要未宏,自无图书馆学之足言。其有一二注意及此者,又大半胎息于日本。盖当时朝章制度多步武东邻,图书馆事业,自莫能外。即在一九一七年,北京通俗图书馆尚译日本图书馆协会所编之《图书馆小识》以诏示国人。此可目为我国近代图书馆运动之第一时期,而顾氏之《图书馆指南》实可谓为此时期思想之代表也。”这是中国引入西方图书馆制度第一阶段的情况,属于建立公共图书馆时期,主要师法日本。
如果说清末民初的图书馆制度主要效仿日本的话,那么五四以后中国引入的图书馆观念及其相关制度,则主要来自美国,即接受美国图书馆制度及其观念,注重图书馆对社会民众之教育功能。刘国均云:“日本之近代图书馆知识实由美国而来,推本究源,则图书馆界之渐转其眼光于美国亦固其所。戴君志骞,在北京高师之讲演,实此潮流之滥觞。斯时自美习图书馆学归国者,亦相继以新图书馆运动号召于时。西洋图书馆之办法与理论,乃渐为国人所重视。”其复云:“戴氏所论大半,皆根据美国之办法,自是以还,美国式之图书馆观念,遂逐渐靡布全国,与民国初年步武日本之趋势对立。”因此,“七八年来,图书馆学始则规模东瀛,继则进而取法于日本所追逐之美国。”这实际上揭示了近代图书馆运动前后两个阶段所经历之变化趋势。
沈祖荣将中国近代图书馆发展之第二阶段任务,归纳为三项:一要办成中国式的图书馆:“中国式的图书馆,应有纯粹的中国色彩,合乎中国人情,合乎中国书刊出版物的字形与装帧式样。我们虽然取用了人家的科学管理方法,但应在具体工作上变为中国化的图书馆。如分类、编目、存储和使用设备等等,都以代表中国文化的姿态,从图书馆里体现出来。”二要有切实的工作效能:“切实的工作效能,不作表面上过事铺张。它是按部就班,循序渐进的。它不作空泛的理论,是循着一定的目标,实事求是地认真工作。它期望对于国计民生、群众疾苦、国难有所贡献,从而获得社会的信任与赞助。”三要开展学术研究工作:“针对现实情况,提供研究方案”。1915年3月,留学美国的胡适羡慕美国遍设公共藏书楼之制,“此邦之藏书楼无地无之”,设想归国后将创设美国式图书馆作为重要事业:“吾归国后,每至一地,必提倡一公共藏书楼。在里则将建绩溪阅书社,在外则将建皖南藏书楼、安徽藏书楼。然后推而广之。”
刘国均对美国图书馆与欧洲图书馆特性分析后指出:美国图书馆之理想“在使图书馆中无一社会不读之书,社会上无一不读图书馆中书籍之人。故其性质与旧式图书馆显然相异者,在在可见。”大致来说,新旧图书馆之差异体现在三方面:“昔之图书馆于阅览者有资格上之限制,而今则公开的,一也。昔以搜罗秘本,珍袭什藏,为图书馆第一要务者,今则举凡日用所需之知识,若烹饪、园艺、游戏、卫生,乃至科学、哲学之书籍、报章、杂志、公文、小册之流,苟为人类思想之产品,而于他人之思想或知识能生影响者,皆在收罗之列,此其不同者二也。昔之图书馆于阅者既有限制矣,而于合此资格者之究来阅书与否尚不问也,今则惟恐社会上有一人不得其相当之读物。是故恐其不知读书之利,则以种种布告歆动之;恐其不知使用图书馆之法,则刊种种指南以导示之;恐其不知新出版之书籍,则特陈设之于一隅;恐其欲研究一问题,而不知其材料之所在,则刊为种种参考书目以资之。昔之以消极的容纳为法者,今则以积极诱导为法。此又其不同之点也。”故刘氏认为:“近代图书馆以用书为目的,以诱导为方法,以养成社会上人人读书之习惯为指归。所谓公共图书馆者,即近代图书馆运动最著之产物也。”沈祖荣比较欧、美图书馆差异云:“欧洲之各大图书馆,大抵于图书多重在保存;于应用,多顾及专门之学者。美国图书馆,大抵于图书多重在普及;于应用,多顾及于公民。盖欧洲有较长之历史与文献,美洲开国不远,因之所从之道以异。”既然国情不同,图书馆亦有异,那么对于正在创办中的中国图书馆界该怎么办呢?沈祖荣认为,完全可以兼采欧、美两种图书馆之长处:“我国文献悠长,同时民智未开,于国立图书馆当以欧洲为法,重专门与保存;于公共图书馆当以美国为法,注重应用与普及。如斯则文献可以不坠,民智可以增进矣。”
民国以后各地设立的图书馆,虽然多是按照欧洲(日本)图书馆章程办理,但仿效美国图书馆理念创建者亦复不少,并且日益成为中国现代图书馆发展之主流。1920年代全国各地普遍设立图书馆热潮,与五四后兴起的新图书馆运动密不可分。据李泽彰介绍:“图书馆运动的发生,大概在民国十四年。它的主旨一为保存文化,一为建设文化。在这个运动里面首先是中华教育改进社图书馆教育委员会曾提议,将美国退还庚款三分之一建设图书馆八所,分布中国各要地,为各该区域的图书馆模范。同时美人鲍士伟代表美国图书馆协会来华考查图书馆状况,提倡广设通俗图书馆。在民国十五年的时候,中华教育文化基金董事会致中华图书馆协会函有敝会文化事业拟从图书馆入手等语。到了民国十七年,全国教育会议大会通过,请大学院通令全国各学校均须设置图书馆,并于每年全校经常费提出百分之五以上为购书费。于是图书馆运动的空气弥漫全国了。”新图书馆运动展开后,近代图书馆事业发展迅速。到1928年,除甘肃等7省区、汉口及东省行政区外,全国共有图书馆557所;1929年全国有图书馆1131所,1930年为1428所。据许晚成统计,1931年全国图书馆共有2953所,经费为987423元,职员为3528人,性质可分普通、专门、民众、社教机关、公司官署、团体附设图书馆、书报处及巡回文库、大中小学、私家藏书楼。到1935年,全国各类图书馆增至2520所。
1929年初,在中国图书馆协会召开的第一届年会上,沈孝祥指出,图书馆为开拓智识研究学术所必需,各种社团及行政官署应设专科图书馆,以供该团体作有益之研究,故提出了《应请全国社团及行政机关设立专科图书馆案》,具体制定了三项实施办法:由该会通函全国各会社及行政机关;调查已设专科或普通图书馆之成绩;无力设专科图书馆者,则设小规模之图书馆。王淑皇亦认为,全国各机关,无论属于行政方面或事务方面,均应添设图书馆,按机关之规模与事务之性质,购备相当图书,限令所属职员随时阅览,故提请《建议国民政府通令全国各机关添设图书馆案》,请国民政府通令全国各机关,于1929年度预算临时经费门内,加列图书馆开办费之数目,并于经常费门购置费项下,列入相当之购书费,以尽快创建各政府机关图书馆。这两项议案均获得通过:由中华图书馆协会呈请国民政府通令全国各机关添设图书馆;由中华图书馆协会通函各学术社团创办专科图书馆。这两个议案之通过及实施,促进了全国各行政机关图书馆之普遍创设。
1930年代,中国近代图书馆之各种章程较为完备,形成了一套较完善的图书馆管理制度。以国民政府颁布的《图书馆修正规程》为例,该规程将图书馆内部的组织及业务活动作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如第8条关于各省立图书馆机构设置之规定为:省立图书馆设下列各部:总务部:文书、会计、庶务及其他不属于各部之事项属之;采编部:选购、征集、交换、登记、分类、编目等属之;阅览部:阅览、庋藏、参考、互借等属之;特藏部:金石、舆图、善本、地方文献等属之;研究辅导部:调查、统计、研究、实验、视察、辅导。图书馆工作人员之进修与训练及各项推广事项等属之。县市立图书馆设置下列各组:总务组:文书、会计、庶务及其他不属于各组之事项属之;采编组:选购、征集、交换、登记、分类、编目等属之;阅览组:阅览、庋藏、参考、互借等属之;推广组:演讲、播音、识字、展览、读书指导,补习学校及普及图书教育事项属之。该规程还对图书馆馆务会议、辅导或推广会议的设置、职权作了规定:馆务会议由馆长及各主任组成,以馆长为主席,讨论全馆一切兴革事项,每月开会一次;辅导或推广会议由馆长各主任及各该地方内有关之教育行政机关代表组成,以馆长为主席,讨论图书馆办理辅导或推广事业之兴革事项,每半年开会一次。该规程还规定,各图书馆应设置小组讨论会和经费稽核委员会,小组讨论会由各主任及干事分别组织之,以部或组主任为主席,负责研究有关学校及讨论改进工作,每周开会一次;经费稽核委员会由各主任及全体干事互推3-5人组成,委员轮流充当主席,负审核收支账目及单据之责,每月开会一次。图书馆为谋事业之发展起见,可以联络地方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及热心图书馆事业人士,组织各种委员会。图书馆各种章程的颁布及实施,不仅从制度上保证了近代图书馆之管理及其活动,而且逐渐形成了在中央以筹建北平图书馆为标志、在地方则以建立各省市公立图书馆为标志的全国图书馆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