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西方图书馆制度之引入
中国传统藏书楼向近代图书馆制度转变,乃西方传教士在中国创设各种藏书楼及图书馆示范作用之结果。西方传教士对近代图书馆观念及制度之引入,起了非常重要的中介作用。西方图书馆之传入,发端于明清之际来华的耶稣会士。艾儒略的《职方外纪》最早介绍了欧洲各国之图书馆:“以西把尼亚(即西班牙)有书堂阁三十步,长一百八十五步。同列诸国经典书籍,种种皆备。即海外额勒济亚国之古书,亦以海泊载来,贮于此处。”“书院积书至数十万册,毋容一字蛊惑人心,败坏风俗者。”《职方外纪》又云:“其都会大抵皆有官设书院,聚书于中,日开两次,听士子入内抄写诵读,但不许携出也。”这是目前见到的对西方图书馆最早的介绍文字。
英国传教士马礼逊父子于1807年合著的《外国史略》,介绍了葡萄牙、荷兰、法国等国的藏书和图书馆状况;美国传教士理哲著的《地球史略》,也介绍了意大利、法国、德国的藏书和图书馆情况;美国传教士高理文的《美理哥志略》、英国传教士戴德江的《地理志略》和莫维廉的《地球全志》,分别对欧美各国的图书馆作了介绍;花之安的《德国学校论略》,李提摩太的《七国兴学备要》和林知乐的《文学兴国策》亦介绍了西方各国的图书馆状况。林则徐、魏源、陈逢衡、姚莹、徐继畲等人编译的《华事夷言》、《四洲志》、《海国图志》、《英吉利纪略》、《康酋纪行》等,对欧洲各国图书馆情况亦作了不同程度的介绍。欧洲各国遍设各级各类图书馆,制定完备的图书馆阅览规则、图书管理方法状况,与中国藏书楼形成了较为强烈的反差。
早期传教士在中国创立图书馆,当数北京西什库北天主教堂(北堂)所属图书馆。据1938年整理统计,北堂图书馆有西文图书5000册(教会书3000册,科技书2000册),中文书80000册。1847年耶稣会教士在上海建立徐家汇天主堂藏书楼,收藏图书达20余万册;1849年上海创办的工部局图书馆(1913年改名为公众图书馆),“本专供耶稣会会士研究参考之用。后来有所发展,凡教会中人,或由教会中人介绍,经藏书楼主管司铎同意后,亦可入内阅览,但为数极少。”1871年伟烈亚力创办的亚洲文会北中国支会图书馆,成为英国关于中国问题的情报资料中心;1874年傅兰雅等人创建的上海格致书院,设博物院、藏书楼供学生实习阅览之所。此外,清末在中国各地创办的许多教会大学也建有图书馆,如1894年创办的上海圣约翰大学图书馆,1915年实行开架阅览;1903年建立的公书林,“将文华大学的中西文图书期刊公开陈列,凡武汉地区、各机关、学校及一般民众均可使用,同时打破旧式贮之高阁的藏书楼观念,采取开架式供人阅览。”其他较为知名的图书馆还有1904年建立的圣约翰大学罗氏藏书室,1911年建立的南京金陵大学图书馆;1912年建立的杭州之江文理学院图书馆,1916年的福建协合大学图书馆,1919年的燕京大学图书馆,1922年的齐鲁大学图书馆,1925年的辅仁大学图书馆。
西方传教士在中国创办的各种图书馆,完整地移植了当时欧美各国的图书馆制度,逐步形成了组织读者利用图书馆藏书之近代图书馆特性,促进了传统藏书楼向近代图书馆之转变。西方传教士创办之图书馆多具“开放”特性,与中国传统藏书楼“藏而不用”特性形成了鲜明对照。工部局图书馆规定:“午前九时至下午一时,午后二时至八时,为开馆时间,日曜日停止,馆内有新闻室,备欧美新闻二十余种,普通人都可入览,缴纳会费者可借出,以四册为限。”杂志凡属“极普通者订有双份,以便陈列于阅览室桌上”,供人阅览。亚洲文会北中国支会图书馆亦规定:“无论何人均可阅览,无拘束限制”,“可自由检阅书库,借出书籍,每次规定三册,以二十一日为期。”传教士创办的图书馆,成为中国学者了解和观察西方近代文明的窗口。有人说:“中国之有近代式图书馆,是西洋文化传入之后。鸦片战争前,西洋文化是零零碎碎的输入;及待战后,帝国主义挟着胜利余威与杀的武器,始大批的输华。这种文化,含有侵略性固多,有利于中国文化事业的,也不可胜算。譬如近代式图书馆之传入,就是最大赐惠之一。”中国士人对近代图书馆之认识,是从西方传教士在华创办的各种“藏书楼”肇始的。这些新式藏书楼在图书收集、管理与利用方面,均采用西方较为先进的方法,促进了中国传统藏书思想的变革。1877年3月22日《申报》载文云:“本埠西人设有洋文书院,计藏书约有万卷,每年又添购新书五、六百部。阅者只须每年费银十两,可随时取出披阅,阅毕缴换,此真至妙之法也。”可见,此时新式藏书楼已引起中国士人之关注。陈洙撰写的《上海格致书院藏书楼书目序》亦云:“上海向有格致书院,近由西士傅兰雅君商诸各董,添设藏书楼……吾知登斯楼者,即佩诸君之热诚毅力以惠我士林,而尤不能不为内国士大夫愧且望也。”并疾呼:“裨益学术,光我文治,抗衡欧美,将在乎是!”倡议仿效欧美在中国创建新式藏书楼。
王韬、郑观应等人在介绍欧洲图书馆制度时,特别留意西方图书馆之“藏用并重”及公共开放特性,强调其对学术文化之促进功能。王韬对伦敦大英博物馆图书馆作了较详记述:“院中藏书最富,所有五大洲舆图、古今历代书籍,不下五十二万部。……男女观书者,日有百数十人,晨入暮归,书任检读,惟不令携出。”郑观应《盛世危言.藏书》亦云:“泰西各国均有藏书院、博物院,而英国之书籍尤多,自汉唐以来,无书不备。凡本国有新刊之书,例以二份送院收储。如有益于国计民生者,必膺朝廷重赏,并给予独刊之权若干年。咸丰四年间,于院中筑一大厦,名曰:读书堂,可容三百人,中设几案笔墨。有志读书者,先向本地绅士领有凭单,开列姓名、住址,持送院中董事,换给执照,准其入院观书,限六月更换一次。如欲看某书某册,则以片纸注明书目,交值堂者检出付阅。……阅毕缴还,不许携带出门及损坏涂抹。倘有损失,责令赔偿。”与西方图书馆兴盛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此时中国各地藏书情况相当凋敝:“中国自都中四库外,镇、扬、杭三阁早付劫灰。其家藏最富者……兵燹以来,半归散佚。”因此,郑观应建议仿照西方近代图书馆方法加以整顿:“宜饬各直省督、抚于各厅、州、县分设书院,购中外有用之书,藏贮其中(凡外国未译之书,宜令精通西文者译出收储),派员专管。无论寒儒博士,领凭入院,即可遍读群书。至于经费,或由官办,或出绅捐。”在他看来,只要按照西方图书馆办法“认真经理”,将会出现学术人才繁盛之局面:“数十年后,贤哲挺生,兼文武之资,备将相之略,或钩元摘秘,著古今未有之奇书,或达化穷神,造中外所无之利器,以范围天地,笼罩华夷,开一统之宏规,复三王之旧制。”
甲午战后,西方图书馆理念逐渐为中国士绅所了解,并加以仿效,着力发挥图书馆之公共、公开及共享特性。孙家鼐《官书局开设缘由》云:“泰西教育人才之道,计有三事:曰学校,曰新闻报馆,曰书籍馆。”其将“书籍馆”即图书馆视为西方富强之道,故提出“酌派司事译官收掌书籍”、“购置图籍”等建议:“拟设藏书院,尊藏列朝圣训钦定诸书及各衙门现行则例,各省通志、河漕盐厘各项政书,并请准其咨取储存庋列。其古今经史子集有关政学术业者,一切购置院中,用备留心时事讲求学问者入院借观,恢广学识。”梁鼎芬在《丰湖书藏四约》中对藏书、借书之规定亦体现出近代图书馆之新理念:“今之书藏,乃一府之公物,非一人之私有,与藏书家不同。不借不如不藏,不读不如不借。务使人人保护,人人发愤,历时既久,沾溉斯多,若许慈湖,潜莫相通,借是何人,与作借书约。”他对借书办法作了较为详细规定:“借书之期以每月初二日、十二日、二十二日三日为限。借书者是日清晨,亲到书藏携取。借书之期限以十日,如过期不缴,记其姓名,后不复借。”《两粤广仁善堂圣学会缘起》亦云:“泰西通都大邑,必有大藏书楼,即中国图籍亦藏庋至多。今拟合中国图书陆续购钞,而先搜其经世有用者,西人政学,及各种艺术图书皆旁搜购采,以广考镜而备研求。”
近代中国引入西方图书馆制度大致分两个阶段:一是清末民初引入和接受西方公共图书馆观念,创建和改建各级公共图书馆,远效欧洲,近法日本,注重图书利用之有限公开及共有共享;二是五四以后,引入和接受欧美新的社会教育观念,发起新图书馆运动,以效法美国图书馆制度为主,注重发挥图书馆之社会教育功能。如果说第一个阶段主要着力于传统藏书楼向近代图书馆之转变及创设中国近代图书馆,属于近代图书馆“从无到有”之草创时期的话,那么第二阶段则是着力于近代图书馆功能之转化,将传统意义上的图书馆转变为新型的图书馆,属于所谓新图书馆之创建时期。对此,沈祖荣回顾云:“我国对于新式图书馆学术事业,从外国介绍到我国,得以实施试办以来,已历二十余年。虽然已经有了国立图书馆、公立图书馆,以及私立图书馆等等;究其实际成效,还不敢自许,这仅是从无到有一个试办过程。”
戊戌时期创设之各种新式学会,亦将设立“藏书楼”作为重要事业加以办理,并仿效西方图书馆制度,制定相应之藏书、借书章程。分析这些章程,大致可以窥出戊戌时期之藏书观念及藏书制度转变情景。康有为拟定之上海强学会章程,将“开大书藏”作为该会四大事业之一。其创办藏书楼之设想,既是古代中国注重藏书传统之继续,亦为仿效西方近代图书馆之结果:“近年西政西学,日新不已。实则中国圣经,孔子先发其端,即历代史书、百家著述,多有与之暗合者,但研求者寡,其流渐灭。今之聚书,务使海内学者知中国自古有穷理之学,而讲求实用之意,亦未遽逊,正不必惊望而无极,更不宜画界以自封。泰西通都大邑,必有大藏书楼,即中国图籍亦藏庋至多。今合中国四库图书购钞一分,而先搜其经世有用者,西人政教及各种学术图书,皆旁搜购才,以广考镜而备研求,其各省书局之书,皆存局代售。”
1897年创办的通艺学堂《图书馆章程》规定:“本馆专藏中外各种有用图书,凡在堂同学及在外同志均可随时入馆观览”,体现了近代图书馆之共有与共享特性;其藏书原则为:中国书籍专择其有关政教者,中国翻译西书以同文馆、江南制造局及各教会所印行者为主,西文图籍择其浅近切要者购备。图书馆组织设置及管理办法规定:“设馆正一人,即由同学兼理,专司搜采,检查等事仍由司事襄办。另用书庸一人,每日将看书人数暨借出缴还书数登簿,呈交司事查验。馆正暨总理随时抽查,如有遗失,责成书庸赔偿。”书籍管理办法规定:“书籍概存柜中,另设书目,分类登载。来阅者即可取馆中所备提单,开明卷数,签名其上,交书庸提取。阅毕交还,始准将原单收回。”规定的同学借阅办法为:“同人取阅书籍如有遗失,应偿原价二倍。若仅污损,则偿原价,仍将原书交还。”“凡同学之不驻堂者,准将书籍借归阅看。此外不得援例办理。”“借书归阅,卷帙不得过两册,时限不得过四日。违者罚书价四分之一。”
湖南《南学会大概章程》对设立开放式“藏书楼”作了原则规定:“本学会设藏书楼一区,广庋图书,会友平时欲观图籍,可携笔砚,亲赴书楼钞写。其所阅图籍,不得携去,以防遗失。”南学会设立之藏书处,“搜集古今中外有用之书”,书籍来源多系捐助,捐书人姓名、书种均在《湘报》刊出,并订立章程。南学会《藏书楼章程》达24条之多,对图书之收藏、管理、借阅、编目等均作明确规定。该章程规定:“本会设立藏书处,凡古今有用之书,陆续购置,其尤要者,多置数本,以便有志向学者恣观各书。”书籍除购买外,以官绅愿捐书者为主。在书籍管理上,仿效西方办法:“各书籍须分门别类,某柜系某类,某格系某书,视书大小长短,依类安放,标于每柜每格之上,并登薄载明,庶取阅甚便。各书当均用楷书标写书名卷数,以便寻检。凡书每本盖用学会藏书图章,其为会友官绅捐入者,加某官某邑某人捐送戳记。所藏书籍,应置分类书目簿二本,一交坐办处,一存藏书处,另须将书目用长牌数块,分类写明悬挂,以便欲看书者,指明要看何书,向管书人领取。凡书目簿须先置流水簿一本,按购书之先后、或捐书之先后登记某部计若干册;再另立分类书目簿二本,分类登记,并注明某期、某地、某人所撰,系何处刻本,或每部有数本,亦分别注明,并注明此书安放何柜何格,以便领取。对于借阅办法有详细规定:“阅书之例,凡会友给常年看书凭单;其未入会者,须由会友官绅切实函保,言明实系志切研求,由董事核准注册,即可付与凭单。或常年或一月分别发给。来看书者,均须照章行事,不得乖违。”其还规定:“凡看书者,常年凭单纸敝,另行更换;一月凭单期满停止,愿续看者,核准换给。凡凭单均于每日上午领书时交验,下午看完缴书领回,日日如此,管书人不得任意通融。”该藏书楼之书籍主要对会员开放,会外人士仅许阅览,不许出借:“凡入会未入会者,祗许来会中领看,不许借阅携出。”该章程对图书搜购、庋藏、编目、借阅等都有专条,堪称传统藏书楼向近代图书馆转型过程之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