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书红
八旗制度是清代满族集权统治的重要手段,也是满族最基本的社会制度。然而近代以来,随着清王朝的声威在不列颠的枪炮面前扫地以尽,满族“二百年控制汉族之雄风”,亦“扫地以尽”,清政府为应付日益严重的统治危机,不得不陆续采取一些步骤,对原来的统治体系包括八旗制度进行调整和变革。而八旗制度的变通,必然引起满族社会文化的深刻变化。
一、清政府变通八旗制度的原因
清政府变通八旗制度,始于庚子事件之后。而变通旗制政策和措施的出台,乃是由当时政治、社会、经济、文化诸方面的因素综合促成的。
(一)“兵民分离”体系发生动摇
清代统治者推行旗、民分治政策的主要依据,是儒学伦理本位下与“崇文贱武”观念相适应的“兵民分离”体系。正是凭借这一社会体系,满族从关外移植过来的奴隶制形态的八旗组织,得以与中原原生封建形态的“四民”社会顺利对接,并巧妙地铆合在一起。
但鸦片战争后,民族日危,国人开始对传统的价值观念进行检讨和反思,并对儒学所倡导的“崇文贱武”观念提出了批判。如魏源在1842年所著的《圣武记》一书中便写道,“以贵文贱武之俗,而望其高气尚力乎?提、镇、抚标,各食粮而身倚市,出应武而归刺绣,尚望其披坚执锐乎?”随着“崇文贱武”观念的褪色,尚武思想应时而兴,兵的社会价值得到迅速提升,特别是在甲午战争和庚子事件前后,在兵魂与国魂共振的时代背景下,尚武思想风行朝野,“兵”的角色地位空前凸显。梁启超是较早将“兵魂”与“国魂”相系结的人,1899年,他在一篇题为《中国魂安在乎?》的文章中,对二者关系作了如下论述,“今日所最要者,则制造中国魂是也。中国魂者何?兵魂是也。有有魂之兵,斯为有魂之国。夫所谓爱国心与自爱心,则兵之魂也”。不久,在日本倒幕派军国观的影响下,这种以兵立国的思想进一步被发展为“军国民主义”,“兵为国之本”几乎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尚武思想的张扬和“兵魂”的重塑,势必使兵民分离体系发生动摇。时论甚至以为,中国积弱千年,究其原因,终在于文武分途,重文轻武,即“一坏于分兵民为二等,再坏于分文武为两途,三坏于重文轻武之积习”,故为今之计,首先就要打破兵民分离的社会格局,以弘扬尚武精神。作为“兵民分离”与满、汉畛域的合成物,“旗、民分治”格局自然也将随着兵民分离体系的动摇而发生动摇。
(二)清政府整顿旗兵之无效与八旗兵的极度弩惰腐败
应该说,太平天国革命以后,清廷从未放弃过整顿八旗兵的努力,但效果始终不能如人所愿。从19世纪60年代起,清廷便企图借洋务运动之机,让旗兵在军事近代化之旅中抢占先机。于是在京营挑选旗兵万名,组成神机营,放弃骑射,改习洋枪洋操。但此举显然未取得预期的效果,传甲午之秋神机营出兵时,长髯老者与垂髫少年杂列其间,而且着装多不合身,散漫无纪,蹲踞道旁,不愿前进,目睹者感慨之余,口占一诗讽曰:“相逢多下海(京师称髯为“下海”),此去莫登山”。无怪乎刚毅入值枢廷后,曾奏请将每旗壮丁加以操练,而光绪的回复是:“汝习闻旧论,不知八旗之兵今日已无可练习者”。
甲午战败后,编练新军成为朝廷急务。利用这一机会,清廷又一次进行了重振八旗雄风的努力:1898年12月,荣禄奏准编成“武卫军”,分前、后、左、中、右五支,其中中军由京旗抽调组成。次年2月21日,在敦促各省将军督抚奏报练兵情形的上谕中又特意强调,“至各省驻防生齿日繁,闲散中不乏精壮之士,并著各将军等各就本处情形挑选若干,教练成营,以资捍卫,所需饷银,应与各该省督抚藩司妥筹协拨,奏明办理,用副朝廷讲求武备谆谆诰诫之意”。可惜,从当时清政府的总体财政状况来看,显然无力为编练旗军提供必要的经济支持:户部银库每次藏银至多不过1100万,各省藩司、粮道两库藏银更是微不足道,即使在号称天下财富之区的苏州,所藏也不过百万。而且,诚如西方学者所指出的那样,在这个庞大的帝国,财政资源素来在“此来彼往短线条的补给线”上流动。例如,维持京营八旗的700万两银子取自全国52个不同的用项,新疆满族士兵粮饷在辛亥革命前则由7个省筹划供给,这样的财政体系进一步影响了清政府进行财政动员的能力。
故而,谕虽下,各地限于经费,大多敷衍塞责,虚应故事,结果是有名无实。例如,在东北,由于难以筹到必要的经费用以另练旗丁,只能用已有的盛京八营权且充数。在广东,据寿荫上奏覆称,由于“库储匮乏”,“捐借俱穷”,凭借现有饷力,单单要维持旧存及新募各军已是捉襟见肘,所以确实无法多练旗兵,最多也只能在原有1000余名的基础上凑足2000名而已。在成都,同样鉴于“饷项难筹”,仅编练一营,以旗兵400名组成。京旗练兵的无效则在1900年暴露无遗。当装备精良的八国联军兵临城下,受命御敌的八旗兵丁手中所持的武器,主要还是一些老式枪炮,甚至是“刀和鞘子都锈在一起”的枪炮,加之他们大多无心恋战,或未战先逃,或一战即溃,煌煌京师,顷刻间沦入他手。而京城陷落后,八旗官兵“匪惟不战,亦且四出劫夺”,如此行径,相对于其“干城”、“腹心”的身份而言,无疑是莫大的讽刺。
其实,八旗兵在庚子之役中的表现并非偶然。在清末,各旗营往往“政以贿成,上下视为常例;兵皆困象,战守均无可言。以相沿习惯之风,成积重难返之势”。就连某些身膺驻防统帅的将军、都统都无心料理旗务,整日沉溺于声色犬马之中。例如,从小生长京师,身系世族,曾为国史纂修的麟趾及在黑龙江任都统三十年的阿勒浑,竟然都对咸同年间太平军和捻军反清起义的一段史事懵然无知。福州旗营将军常恩是另一个非常有代表性的例子,他的爱好除鸦片、女色外,尤喜斗蟋蟀及养猫养狗。他所养蟋蟀,均雇有专人调护;所用烟枪,竟然以京剧名角的名字来命名;从他家大堂到内寝以及花园亭榭中,猫狗成群,甚至这位“常将军”出门,轿中也总有两只狗伴随左右。上行下效,将军尚且如此,佐领、参领益觉武备之事于己无关痛痒,纷纷肆其侵渔,以售卖旗缺、克扣兵士粮饷为能事。他们很少提到带兵打仗的事情,而谈到提笼架鸟、登台唱戏之类的话题时倒是津津乐道。老舍先生曾在《正红旗下》一书中塑造了一个身为佐领的“亲家爹”,在被问及是否会骑马射箭时,“他的回答是咳嗽了一阵,而后马上又说起养鸟的技术来”,对清末旗官的刻画可谓淋漓尽致、入木三分。至于旗兵的作为,更是无可称道。就拿前锋、护军这样入供守卫,出备扈从的重要角色来说,到清末已然是“值班则老弱充数,衣帽敝破,器械残缺,包揽替代,出缺不报,冒蚀饷干”,种种弊端,难以枚举,其余各营情况更是不言而喻。而本已衰朽的旗兵为鸦片所浸淫,益发疲敝。光宣之际,各地驻防旗营鸦片的盛行令清政府大伤脑筋。据奏称,成都驻防旗兵吸食鸦片者达到十之一二,福州驻防习染者更多至十之六七,绥远驻防情况尤为严重,不仅旗兵十人九癖,即旗官而言,在右卫仅有的八名中无嗜好者竟然只有一人。上述种种迹象表明,八旗军已然病入膏肓,无药可治了。
(三)八旗生计的濒临断绝
1900年,由于八国联军的强抢豪劫和八旗俸禄暂停发放,北京旗人普遍面临生计断绝的危机,各家各户纷纷将家中旧物沿街出售。据成全先生回忆,当时仅在护国寺北大街,售物者就达到上千家,其中“尤以满族官员为多”。次年,虽然粮饷恢复,但物价持续偏高,涨落不定,大多旗人仍衣不蔽体,食不果腹,在生存线上挣扎。据文廷式《闻尘偶记》记载,“屯居之旗人,京东、京北一带大半衣食不完,女子至年十三四犹不能有裈,困苦万状……于是横暴者则流为盗贼,无赖者则堕为娼优,比比有之”。极度贫困中,很多旗人将土地和房屋卖与汉人及外国人,还有的甚至被迫冒犯禁令,将子女卖为奴婢。而在各地驻防的旗人困顿情形大致相类。
在畿辅地区,旗地被典卖者,十之七八,尚在旗人手内交租者,大抵十无二三;在绥远,旗人“有朝不谋夕,日只一餐者;有口仅能糊,身无一缕者;有冬只短褐,男妇输服出为乞人者;有生已数儿,辗转图存,终至绝嗣者。若而人者,其色皆菜,无年不荒”;在青州,旗兵“因粮饷缺乏,已将所有物件,变卖糊口,现在无可折变,衣敝履穿,形同乞丐,该处地近海滨,入冬以后,男妇赴乡乞食,死者甚多”;即使在状况较好的东北地区,旗人产业易手现象也非常普遍,据记载,到1890年左右,盖平正白旗屯170户满族农民中已有40户丧失土地,其中30户沦为佃户或雇工,10户依靠乞讨为生,金州、复州、海城等地不少破产农户都逃往松花江和黑龙江省就食垦荒。至20世纪初,奉天“从前旗户皆有地产,今者大抵典兑于人”;吉林旗人“原有产业”,也“半皆转相典售”。迫于生计,向来将外出屯垦视为畏途,避之唯恐不及的旗人转而对此事表现出了异乎寻常的热情。1910年,东三省总督锡良奏请迁徙奉天旗人一百户到安图垦荒,结果报名移垦的竟有五千户之多。纵观入关以来满族生计状况的变化,正所谓:“当年紫气指辽东,武帝旌旗在眼中。三百年来一刹那,日云暮矣更途穷”。形势至此,与其令“日暮途穷”的八旗诸众沿袭旧制,坐以待毙,倒不如变通旧法,另谋他术,为之创造新的生机。
(四)民族主义思潮的兴起
随着民族主义洪波涌起,无论主张“排满”的革命派,还是呼吁“平满汉”的立宪派包括一些赞同“满汉大同”的满族人士,都不约而同地要求解决满汉问题,而满汉问题的核心,就是由八旗制度导致的满汉权利、义务不平等问题,因此,变通八旗制度,不仅势在必行,而且刻不容缓。
二、从松动旗籍到变通旗制
清政府推行八旗制度的核心内容和根本目的,是实行旗、民分途,满、汉分治,而八旗制度的实施,又离不开旗籍这一必要的载体和媒介。因此,旗籍的松动必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旗制”的危机及其变通趋势。为了缓解日益严重的八旗制度危机,清政府被迫一步步加大松动旗籍的力度,直至清末宣布裁撤驻防,化旗为民,八旗制度也到了崩溃的边缘。
所谓松动旗籍,盖有两方面的涵义:其一是通过使部分旗人出旗为民,对旗人的数量和范围予以调整;其二是消除旗籍与民籍之间的界限,改变旗人在社会体系中与民人相对待的角色。就实质而言,两者有着很大的区别,因为前者并不一定会直接损害八旗制度的基础,而后者却意味着八旗制度的瓦解。
关于松动旗籍的讨论和尝试由来已久,最早可以追溯到乾隆年间的汉军出旗为民。在清代,汉军旗人的身份非常特殊:作为隶于旗籍的汉人,他们执干戈为业,恃钱粮为生,与普通汉人有所不同;同时,作为旗籍中的非满族成分,他们在八旗体系中又远离轴心,而被置于边缘的位置。清初,天下未靖,需要厚集八旗兵力,因而满族统治者将他们严格地圈禁在八旗组织之内,不许擅出他省,仕宦于外者子女不得随侍,亲友不得探问,如果死丧于外,必须返葬于京师。但一旦满族统治地位稳定下来,随着清政府“优养八旗”的压力逐渐增大,令他们脱离旗籍,“东西南北,除伊祖父作宦郡邑之外,许其择便占籍,隶于有司,将学而为士,力而为农,艺而为工,赀而为商,以至或为塾师,为幕客,人自为生”,就成了一件自然而然的事情。将这些“虽曰旗籍”,而由“辽沈边氓及明之溃军败卒”转化而来的非满族成分从八旗阵营中排除出去,既可以一举两得地消除汉军自身和满洲、蒙古旗人的生计之忧,也不明显破坏八旗体系的完整性,更不影响八旗制度的根本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