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事物的发展总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对事物的认识必须以事实为根据。网络时代以它巨大的吸引力和精密的组合力,为人们开拓了前所未有的可能性空间,成就了一次数字化、虚拟化革命。广播电视面临着空前的机遇和严峻的挑战,以往的优越感、霸权意识应该剥离出去了。
首先,互联网的第一要义就在于“双向互动”。它真正实施了“来而不往,非礼也”,传播没有了“始端”和“终端”的区别,只有先后的不同。一台电脑、一个网址、一位上网者,既是传者,又是受者。一方面,可以向网上发布,另一方面,也可以从网上获得,不受地域、时间、身份、水平、意识形态、审美观念的影响。
其次,网上的竞争进入了“分秒必争”、“寸土必争”的激烈状态,不仅在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方面会有冲撞,就是在传播观、艺术观、语言观、经典观方面也会产生分歧。
再次,经济实力、科技水准、传播手段、网络前沿举措,将成为重要的物质保证,我们面临的是一个网络世界,没有强大的物质基础支撑,就会陷入失败的窘境。
最后,知识经济、历史文化、民族特色、网络超前意识,将成为重要的精神家园,我们面临的是一个崭新领域,没有独立的精神操守规则,就会失去存在的价值。
正因为如此,广播电视必须发挥自己集团军的凝聚力、战斗力、感召力、亲和力,果敢决断地进入网络激战之中,占领阵地,扩大战果,坚韧不拔、乐此不疲地展现持久的风采,重铸时代的辉煌。当然,她将继续成就自己原有的事业,只是又增加了更繁重的任务,而不是化为“泡沫”。
广播电视的可持续发展,是建立在自身的不断提升中的。而解决内容和形式的完美统一,正是一个永恒的主题。内容和形式是一对矛盾,它们的关系应该是: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反作用于内容。内容的丰富性、形式的多样性,建构了广播电视节目的姿态万千、色彩纷呈。首先是内容,植根于广阔的现实生活土壤上的、饱含时代气息又深蕴人类文化内涵的传播资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无限风光、无比鲜活。我们只有全力开掘、勤奋遴选、精心梳理、自觉报道的义务,而没有懒于发现、等待指令、敷衍塞责、坐享其成的权利。其次是形式,只要打破小农经济的狭隘眼界,摒弃市场营销的功利心态,专心致志地继承各种可以继续使用的样式,见微知著地研究那些符合内容需要的手法,自然会有独到的表现形式纷至沓来,推陈出新、水到渠成。
经过多年建设和磨炼,广播电视事业拥有一大批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素质高的人才,他们已经为自己的岗位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他们还将为网络文化作出更多的贡献。在网络文化的发展中,他们会形成一支集思广益、多谋善断的集团,以其巨大的实力和不可比拟的优势进入互联网,甚至可以独占鳌头、各领风骚,长盛不衰。在网络互动的竞争中,这种集团军的优势,将会产生发散性效果,同众多网页进行多层次的互访,既可吸引广大受众,又可获得同步反馈,从而发挥更大的社会功能。
三
由于网络互动是以声音和图像为主要手段的,尽管图像中也会有文字,但那总的要求仍然应该同广播电视相近,即:声情并茂、神形兼备、声画和谐、视听愉悦。
第一,画面必须清晰完整,文字必须通顺晓畅。
第二,声音必须悦耳动听,语言必须明白精练。目前,广播电视传播中的问题,主要是画面有时显得凌乱。文字有时差错较多,声音不够丰富,语言很不讲究。尽管在舆论导向、政策分寸方面相当注意,但那传播效果往往并不尽如人意,这是令人担忧的。因为,进入网络之后,人们要求“真、善、美、新、雅、精”,对那些粗疏的画面、浅陋的文字、单调的声音、苍白的语言,只会“不理睬它”、“走为上策”。到那时,再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也会失去它的光辉,减弱它的感召力,倒把“引人入胜、潜移默化”的盛宴拱手送给了别人,这是多么尴尬的事!
在我国,自秦汉以来,特别是科举制度盛行后,“重文轻语”的现象日益严重,入学、入仕均以文章取胜,所谓“读经读史”不过是为写作而出声,根本不是为口才而练习。浩瀚的文史宝库中,难得发现口若悬河、应对敏捷的雄辩大家的风采,如果有,也是寥若晨星,或者化声为文,表现不出有声语言的优美,感觉不到有声语言的魅力,令人不胜惋惜。大概就是这个原因,竟使后人只知“文如其人”,不知“声如其人”。
问题还在于,广播电视是以有声语言为主要手段进行传播的,有声语言或是主干,或是主线,几乎不可或缺。如果仍然“重文轻语”,甚至以此进行管理和指导,那就必然造成有声语言的衰落,丧失有声语言的精妙,抛置有声语言的美感。以此状况,怎么能在网络中生存呢?更不用说参与优胜劣汰的竞争了。
尤其在网络互动态势下,对有声语言决不能掉以轻心。比起广播电视的日常播出,它更需要讲究有声语言的质量和效率。所有进行有声语言传播的业内人士,当然,包括播音员、节目主持人,都应该具有较强的语言功力,不但做到“有稿播音锦上添花,无稿播音出口成章”,而且达到声声入耳、句句达心、语语中的、娓娓道来、表情达意、言志传神,信息共享、认知共识、愉悦共鸣的境地。这是日常生活语言所无法企及的,也是人际传播不能自然提升的。有两种观点应予澄清:一是,认为语言仅仅是思维的成果,只要思维深刻、缜密、灵动、敏捷,就必然呈现在语言上,有声语言会自然而然地表达出来,根本不用在语言上下什么工夫、花什么力气;二是,认为语言是生活中人际交流的工具,生活中怎样说,广播电视中就怎样说,无须着意加工,一强调规范和艺术,就会失去自然和亲切,就会拉大同受众的距离。这两种观点,显然是受了自然主义语言观的影响,忘记了广播电视语言传播的性质、任务和不可估量的社会价值。特别是当代思潮中的“抹平艺术”、“放逐崇高”,也进入我们的论域,成为一种时尚,似乎不如此就不足以证明意识的“现代化”。
殊不知,网络互动对于“节目”的要求是十分苛刻的,主要是因为它能够长期保留,并可随时调出。只有那些“百看不厌、百听不烦”的精品,才会跻身其间,有资格流传开来。尤其是能够给人以美感享受的节目,更会受到人们的钟爱,还会成为学习、仿效的样板。而有声语言的质量,是否准确、鲜明、生动,是否具有规范性、庄重性、鼓动性、时代感、分寸感、亲切感,正是题中应有之义、网中必行之道。如果还以文字语言传播观作为网络互动的理念,不过是“重文轻语”的沉渣泛起,对于广播电视传播都是陈旧和落后的了,难道进入网络还会有什么优势么?面对网络互动,可不能像唐·吉诃德面对风车呀!
广播电视传播仍将发展,并作为进入网络的一种丰富资源。它的两个层面不可忽视:日常播出层面会在社会生活中继续发挥作用;重点特色层面应在网络互动中参与全球竞争。日常播出节目没有必要全部进入网络,网络也不会毫无限制地容纳过多的信息。重点特色节目当然是可以传世、可以竞争的佳作,轻易不会被淘汰出局。不管哪个层面,都应该在全球化、信息化的大背景下,努力做到信息的真实、准确、密集、迅捷、悦耳动听、赏心悦目,否则再先进的思想、再先进的技术,也休想有立足之地、存身之所。
四
网络互动,肯定会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通用化、理想化,发挥其空前的历史性高效率、高智能,推动人类社会的不断前进。全球的网络,一定会有国际法的保障和控制;各国的网络,也会有自己的法律保证和管理。网络平台的多层多级,网络通道的四通八达,如果没有一定的规范,也就不会有全面的通用。在此基础上,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网络互动还会向着更高级、更先进的水平飞跃,这是完全可以预料的。
但是,目前的情况决不可过于乐观。国际互联网处于“西强我弱”的态势,我国的综合国力还需要大力增强,我们的网络还需要不断健全和完善,特别是我们的软件建设更需要迅速开发和提高,要把我国的民族文化精粹、优良传统通过网络融入世界文明之中,决非一朝一夕的事。
我们正处于新世纪的新起点,快步走向美好的前景,急需广播电视边播出边入网,边改革边提高,积累新的经验,探索新的途径,遵循客观规律,把握有利时机,创造出无愧于泱泱大国的辉煌成果。
根据网络互动的发展势头,地球继续变小,信息的真实性受到歪曲和肢解的可能性越来越被制约,传播的霸权行为和欺诈手段越来越被排斥,人们的听觉和视觉既可听风辨雨,又可以察言观色,很难被别人左右。由于竞争激烈,比较和鉴别中那假言伪行极易被识破。因此,人们的视听期待便会有多个维度的选择,并保有共时监督批评的发言权。但是,在传播内容的深广度、表现手法的多样化方面,确实存在着巨大的可容性空间,知识的创新、艺术的创造、历史的解读、文化的交流,都可以淋漓尽致地挥洒、四面八方地驰骋,现在,我们就应该厉兵秣马、未雨绸缪,作好充分准备,不可临阵磨枪、仓促上阵,否则悔之晚矣。我们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我们肩负义不容辞的重任,只要发愤图强,自强不息,就一定会“更上一层楼”、“一览众山小”。
捍卫电视新闻的严肃性,拒绝娱乐化!
电视新闻,在全世界都有它的可识性,并非难于认知、不易把握的,新中国的电视不过四十几年的历史,但已积累的经验也告诉我们,新闻的传播规律是十分清楚的,那就是:真实性、准确性、权威性、可信性。
真实性——必须是已经或正在发生的事实。包括事实背景、事实过程、事实因果、时间地点、人物言行、价值观念,不能虚构,不能想象,必须完全符合实际。
准确性——必须尽量客观公正地叙述、描摹事实的来龙去脉,不夸大、不缩小、不矫饰、不遮掩,不应以主观失察填充真实景象,不应以认识偏颇顶替现实存在。
权威性——必须在掌握了全局、估量了形势的前提下,进行择优汰劣、举重若轻的遴选,保证新闻的价值和质量,达到发布的率先和高效。
可信性——必须严肃认真地、一丝不苟地传播,规范庄重地、真挚坦诚地报道,不轻飘、不随意、不敷衍、不马虎,表现出“一言既出,驷马难追”的负责精神。
在以往的观念上,只强调“新鲜”,而忽略了其他,这就容易造成追新求异、集怪猎奇。其实,大千世界的广远时空,既有闻所未闻之事,也有司空见惯之事;既有突发事件,也有预知领域,怎么可能都是新奇怪异的天方夜谭呢?
一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新闻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不但有偿新闻泛滥,新闻本体越来越泛化,而且,为了迎合受众的,特别是商家的关爱,竟然把新闻的根本性质改变了,使新闻报道混同于娱乐行为,生活的真实反映似乎可以是任何个人的道听途说、随意铺排,甚至可能是传播者的主观想象或者精心制造。有的貌似自我解嘲,有的近乎私塾讲古,有的好像编顺口溜,有的竟如调侃玩笑,哪里有一丝一毫的信息共享,哪里有一丝一毫的言之凿凿?
广播电视的节目,各有各的形态,各有各的性质,硬是让新闻报道承担娱乐综艺节目的任务,是南辕北辙的,是毫无道理的。不分青红皂白,不问高低深浅,一切以主观意志为转移,不是严肃的、负责的传播者应有的态度。
的确,广播电视传播的所有节目都应该贴近受众,“宣传得好,使人愿意接受”(毛泽东语)。但是,并非一律走娱乐的路,更不能进入固定模式。娱乐综艺节目轻松愉快,往往使人们接受某些刺激、获得某种满足,解除身心疲劳。很多人,特别是年轻人,愿意收听收看,当然有其道理,无可厚非。世界上很多国家的电台电视台娱乐综艺节目五花八门,雅俗共存、嬉笑同在,也有大批稳定的受众群。不过,这类节目终究不同于新闻报道,不同于真正的新闻节目,两者怎能同日而语,又怎能泾渭不分呢?
真正的新闻节目,以发布法令、政令,公布文件、文告,传递消息、资讯,传播事件、情况为己任,而不以“取媚于人、取悦于人”吸引受众,更不应以“招欢买笑、矫情邀宠”进行交易。否则,新闻就会变成任人玩弄、改头换面的稗史野文,只能姑妄言之、姑妄听之了。
真正的新闻节目也要注意角度、讲究形式。角度新颖、形式完美,自然会给人以认知共识、愉悦共鸣的魅力,可感可信,回味无穷。但这同娱乐性完全是两个范畴的事,不应混淆。
二
新闻节目的娱乐化,在国外早有先例,并不是我们有些同志的发明。值得深思的是,我们有些同志一贯欣赏外国的做法,甚至崇拜得五体投地,好像国外的东西只要拿来就是宝贝,无须取舍扬弃,好像他们自己没有走过弯路,内部也没有什么分歧。这种思维方式不是显得有些凝固么?我们稍微了解一下外国。
先看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CBS)著名主持人丹·拉瑟,长期以来坚持新闻的严肃性,反对新闻的娱乐化。他说:“如果像好多台一样让新闻和娱乐节目界限模糊不清,我想那样是比较危险的。”他还说:“在CBS,质量永远比收视率更重要。”为什么我们只欣赏他的主持能力,而忽略了他的这一观点呢?
再看德国。不来梅电台的电视总编米歇尔·盖耶尔说:“我们所做的,就是不使‘今日新闻’被那些领导新闻娱乐化的人引入歧途。他们说那样可以使新闻更有趣一些,但这种做法最终与那种献媚取宠的新闻活动并无多大区别。”德国记者协会主席赫尔曼·麦恩指出:“我们不能不承认,当信息‘包装’服务于市场推销目的,因而‘包装’比信息本身更受重视之际,信息对公众的告知功能也就名存实亡了。”
连资本主义国家的有识之士都明白的新闻规律,为什么我们倒置若罔闻呢?社会主义国家的新闻传播,应该更加重视真实可信,更加令人心悦诚服,绝对不允许滑入暴力、凶杀、色情、怪诞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