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理论指导,我认为每个产业的发展首先要有一个明确的产业理念。我们在推广和宣传大芬油画产业的时候,就结合大芬油画村的产业实际,于2004年率先提出了一个产业理念:“艺术与市场在这里对接,才华与财富在这里转换。”这个是一个很明确的定位,这个理念一出台,就把我们大芬油画村与国内其他美术院校、美术馆及画院从本质上区别开了,也就是把美术产业和美术事业区别开了。一方面我们要把艺术和市场结合起来,如果只有艺术,没有市场,这个产业的链条就连接不起来。另一方面,我们要把艺术家的才华转换成财富,让市场给艺术家的创作用价值来定位,这才能完整地实现从创意到产业的转换。根据这一理念,我认为文化产业的主体应该由四个部分组成,即创意人才、产业队伍、经纪人环节、消费者群体。只有这四个因素联合起来,这个产业的链条才是完整的。如果只有创意,没有形成产品,没有人把这个产品生产出来,没有人把这个产品销售出去,这个创意没有转换成人民币或美金,那么从产业的角度讲,这个创意就是没有价值的。产业一词在英文中就包含工业的意思,创意产业就是要把通过创意形成的产品用工业化的手段制造出来。要工业化就要有一个完整的产业链,要有一个完整的产业标准。
三、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规划和开发管理要有创意
前面说到,这几年各地政府都在轰轰烈烈地建设产业园区,在建设产业园区的过程中,由于没有切合实际的理论作为指导,对产业的观念没有转换过来,许多地方文化产业的发展就出现了拍脑袋工程,领导说建一个产业园区,政府就马上拿出一大笔钱,划出一块很好的地,建起了一栋栋漂亮的厂房,但到底要搞什么项目,一时好像还没有谱。所以好多产业园区便盲目上马,没有一个合理的科学规划。就我们大芬油画村本身来讲,通过近两年连年翻番式的发展,到目前大芬村内的地盘已经饱和了,本来就是一个小自然村,现在已经开发出了近800家经营门店,再想多增加一家门店都没有地方。那么今后几年怎么发展?还有就是大芬油画村的十多家有点规模的企业由于找不到合适的专用厂房,政府也没有规划建设专门的产业园区,他们就只好各自为政,哪里房租便宜就往哪里跑,有的厂每年都要搬一回家,这无形中就加大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由于没有做好产业发展的全面规划,在本地市场无法容纳的情况下,企业便只好向外扩张。近年来,大芬油画村的经营者在北京、上海陆续开了好多画廊,最近还在北京南四环边上的集美家居城开发建设了一个北京大芬油画城,总面积有5万平方米。这些事例就给了我们一个启示,就是政府在开始着手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时候,一定要邀请专家经过认真的市场调研,摸准国内外市场的发展趋势,然后根据国内外市场的需求趋势,制定出该产业发展的整体规划,包括近期规划和远期规划。总体规划中应该包括产业园区、交易平台、培训基地、旅游观光等功能区,而产业园区中又包括生产加工区、产品展示区、交易洽谈区等功能区。这样,文化创意产业才能按照规划走上良性发展的道路。如果没有一个长远的发展规划,只从眼前出发建设一个园区,发展五年、十年以后,作为孵化基地的产业园区孵化出来的这些企业成长壮大了以后怎么办?而且还要考虑到这些孵化出来的企业又会不断孵化出新的企业。就像我们油画村那些企业,都是由以前画工成长为企业家的,这些画工画了十多年以后自己当了老板,每一个老板都带出了一个企业,再过几年他们企业的画工又变成了老板。根据这种发展趋势,这就要求我们的政府在制定产业发展规划远的时候一定要有远见,要有创意,既要考虑眼前的发展现状,更要考虑长远的发展态势。
但是,纵观国内的文化产业发展现状,能够科学制定发展规划的地方并不多,很多地方都是召开一个会议,下达一个任务,批出一个地块,拿出一笔资金,建设一个园区。而且好多地方竞相仿效,毫无创意。你搞油画村,我就搞国画村、书法村,而全国各地纷纷建起的动漫产业园区,其数量之多可谓空前。于是我感觉国内文化产业的发展在某些地方似乎出现了“四化”现象:只要中央一提倡,不管有没有条件,有没有市场,先找一块地,投上几个亿,建一个文化产业园区再说,没有科学规划,只靠理想和热情发展文化产业,这就是“理想化”;文化产业发展热潮迭起,各级政府大会小会都在讲文化产业,一时间,文化产业“园区”、“基地”遍地开花,文化产业博览会、交易会风起云涌,一些地方甚至把发展文化产业当成一场运动来搞,这就是“运动化”。全国各地你追我赶,大搞文化产业运动,运动化的结果是形成了很多文化产业的泡沫,这就是“泡沫化”;由于没有遵循产业发展的市场规律,这些泡沫化的产业“园区”或“基地”维持不了多长时间,其最终结果只能无疾而终,化为虚无,这就是“虚无化”。用“理想化”、“运动化”、“泡沫化”、“虚无化”来概括当前我国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的不良现象,表面看来好像有点不识时务,但我觉得这“四化”当中所反映出的问题,应该引起我们文化产业主管部门的认真反思。
文化产业的开发和管理一定要遵循市场经济的规律,以市场为导向,该上马什么项目,不该上马什么项目,事先都必须进行认真的市场调查。如果不以市场为导向,人为地按照计划经济的模式拍脑袋定项目,那最终是不会有什么结果的。文化部文化产业司王永章司长对计划经济模式下政府投资拍摄电影的做法有一个很形象的概括:“政府是投资主体,领导是主要观众,获奖是主要目的,仓库是最终归宿。”如果文化产业这么发展的话,那就没有任何意义了。
四、文化产业政策法规的制定要有创意
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虽然时间不长,但遇到的问题却不少。最突出的应该是政策法规方面的问题。因为从国家到各省市,关于文化产业的政策法规基本上都在起草和出台的过程中,各个地方还相继出台了一些相关的优惠政策,但在实际的产业发展中,还有好多问题期待国家出台政策予以解决。比如油画在上世纪90年代根本不能算作产品,只能算作艺术品、文物或工艺美术作品。国家海关的产品目录里面没有油画产品的名目,油画产品在出口的时候就不好归类。多年来,油画出口不是按画框、帆布归类,就是按木材、工艺品归类,由于政策法规的不完善,导致该出口退税的退不了。比如一个工厂有一百个工人给老板画画,老板收了画工的画,把工钱付给了画工,但是没有一个画工给老板开发票,到海关退税的时候没有发票作依据,不但无法退税,还要缴纳相关税费,企业的成本就增加了很多。再比如,大芬油画村的企业基本上都是中小企业,税务部门按规定只给180万元的发票,如果企业半年就做完把这180万的发票用完了,再要接单生产,就没办法运作了,因为没有发票客户不给付款,于是这个企业就只能另行注册一个企业,再取得180万元的发票额度。我觉得我们政府在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过程中,政策法规要尽快完善,而且在完善政策法规的过程中,一定要结合文化产业发展的实际,要有所创新,而不要局限于已有的框框。欧美等国家对于文化产品基本上都是免税的,而我们国家在大力扶持文化产业的发展阶段,为什么就不能给文化产品免税呢?
除了以上几个方面以外,在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环境改造、管理机制的建立、文化产业的宣传推广、市场开拓、投融资体系的建立等方面,我们都必须有创意地开展工作。以上这些问题,都是我们在一线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一个归结点就是政府处理这些问题的时候要有创意,要有新思路,要有超前意识,更要突破计划经济和文化事业发展的条条框框。最后我有一个提议,就是希望国内从事文化产业理论研究的专家学者或从事这方面教学的教师和学生,能真正深入到国内目前比较活跃、市场化机制比较成熟的几个产业园区去,解剖几个典型,总结一些经验,提出一些问题,并尽快总结出能切实指导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基础理论。
作者系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党工委宣传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