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海啸
内容提要:3G在中国已经提了很多年,至今商用仍未实现,作为一种全新的媒介,它对音乐产业和音乐文化的影响是值得关注的,本文介绍3G的概念,阐述我国音乐产业的现状和未来在3G网络平台上的手机音乐对中国音乐产业的影响,并由此论及未来3G时代的音乐传播模式和文化影响。
关键词:3G音乐产业音乐无线下载媒介音乐传播
3G即是指第三代手机通信技术,它能够处理图像、音乐、视频流等多种媒体形式,提供包括网页浏览、电话会议、电子商务等多种信息服务。相对第一代模拟制式手机(1G)和第二代GSM、TDMA等数字手机(2G),3G通信:国际电联规定为“IMT-2000”(国际移动电话2000)标准,欧洲的电信业巨头们则称其为“UMTS”通用移动通信系统,该标准规定,移动终端以车速移动时,其传转数据速率为144Kbps,室外静止或步行时速率为384Kbps,而室内为2Mbps。
一份来自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的报告称:“未来几年内中国的移动通信将继续保持高速发展,3G在中国投入运营6年左右的时间内将经过市场导入期和成长期,3G用户将达到1.98—2.66亿户,占总用户的36%—40%左右;6年内运营收入累计将达1万亿,系统设备市场将达到6000亿,3G终端市场累计将达到4000亿左右。”由于3G手机在增值业务上的特殊优势,它将大大地推动娱乐业的发展,“预计在未来的几年内移动娱乐市场产生的收入将会猛增,到2009年将达到590亿美元,到2009年最受欢迎的娱乐服务是音乐和体育内容”。
事实上有着3.5G称号的WINMAX技术正在形成中,这种技术甚至比3G技术的带宽更大,这势必将推进3G的进程。NEC移动解决方案事业部高级经理梁英认为:“90%的3G业务可在2G/2.5G里看到”,可见增值服务运营模式已日渐成熟,因此3G网络的建成只是时间问题。
一、手机增值服务为疲惫的中国音乐产业带来转机
国内音乐产业可以说从一开始就是一个不正常、不规范的产业。中国音乐产业在起步开始就营养不良:音乐市场的发行和出版单位资金缺乏、信息闭塞、管理滞后。在中国的音乐行业内缺乏约束力,无可靠的信誉保障。音乐的生产与制作方面音乐创作不以市场为导向,唯“长官”命是从、“闭门造车、自我陶醉”,音乐制作粗制滥造蒙混过等等。
以上还仅仅是行业内部的原因。
更让中国音乐行业感到深恶痛绝又无计可施的就是猖獗的盗版行为。中国大众薄弱的版权意识、巨额的利润诱惑以及版权保障体制的不健全使盗版屡禁不止。政府对音乐市场分销渠道监管不力,使唱片公司的投资往往不能回收,音像市场的需求虽然逐年增加,但其中95%左右的份额被盗版者占领。“2000年北京及各地开展了几场声势浩大的‘反盗维权’活动,原本以为在北京‘首善之区’怎么也得有一些正版产品,结果却大大出乎意料———就连一些非常‘正规’的音像城卖的也全是盗版,此种局面令人‘不禁气绝’”。
与国外的音乐产业相比中国音乐产业还停留在手工作坊的阶段,随着中国的入世,世界五大唱片公司(索尼、环球、百代、华纳、BMG)开始陆续进入中国音乐市场,中国本土的音乐产业本身就有着先天不足,可以说是在内外交困的夹缝中生存。
苹果公司ipod+itunes网络音乐营销模式的成功,一些网络歌手的迅速走红(如:庞龙《两只蝴蝶》、杨辰刚《老鼠爱大米》、香香《猪之歌》)好像给中国的音乐产业带来一线生机,针对中国音乐产业不景气的现状,不少学者曾寄希望于兴起的互联网,认为互联网也许能给中国音乐产业带来转机,然而在学者们高谈阔论的背后,由于制度和其他方面的因素不能在短期内解决,更加之数字音频压缩技术(MP3、WMA、AAC等)、搜索引擎和P2P技术的广泛运用,使互联网的兴起不但没有给中国音乐产业带来转机,反而更加雪上加霜。广东电信数据局相关人士透漏,由广东电信运营的“互联星空”中提供的各种业务,音乐下载还不到整个收入的5%,主要原因是消费者可以获得音乐的途径比较多,而且基本上不用支付多少费用。来自2006年6月12日《市场报》的一组数据显示:中国传统音像产品市场已连续两年下滑。2004年,传统音像产品发行金额为25.1亿元,发行数量为4.17亿盘,与2003年相比,分别下降了8.9%和8.6%。2005年的官方数字尚未公布,有业内人士预计,发行数量大约为4.14亿盘,销量和收入都将进一步下降。
然而,也就在2005年,中国音乐产业在长期内外交困的状态下,终于获得了转机。“名为《疯狂青蛙》的手机铃声竟在英国红透了半边大,创作者丹尼尔为此更是获得了2001万美元的版权收入。创造了音乐史上第一次由手机铃声登上唱片排行榜冠军位置的纪录。”对于盗版严重的、体制不健全的中国唱片业而言,CRBT彩铃技术平台无疑为中国音乐产业找到了突破口。
根据iResearch艾瑞市场咨询在国内首家发布具有行业权威性的《2005年中国数字音乐研究报告》,2006年中国数字音乐市场规模有望达到41亿元人民币,2005到2006年,数字音乐市场规模复合增长率将达47.4%,2008年有可能突破81.4亿元。
长期以来,整个中国音乐产业处在一个高投资、高风险的环境中,不畅的营销渠道更是畸形地增加了音乐的流通成本,正版往往要比盗版高出十几倍的价格,在人们高呼互联网将为中国音乐产业带来希望的同时,互联网又让广大的中国人养成了“音乐免费”的习惯,致使中国音乐产业备受打击,然而与之相应的彩铃业务的推广却在2005年实实在在地为疲惫不堪的中国音乐产业带来了真金实银。
彩铃固然可以说给中国的音乐产业带来了转机,但是彩铃业务还存在着如下问题:
1.彩铃的音效问题。由于技术上的限制,彩铃声音严重失真,甚至不能称之为音乐,充其量只能算作是一种个性标签。
2.CP和SP之间还存在着版权和利益上的冲突,这种冲突导致了夹在MNO、CP中间的SP也进入门槛很低彩铃制作领域,从而使音乐CP失去了其在音乐创作和制作方面的核心竞争优势,需面临更多竞争对手,增大了竞争成本。
3.音乐产业其实质还是内容产业,内容的艺术质量决定了产业的发展,彩铃的局限性是其很难体现出艺术质量,竞争的无序和制作的粗糙必然会对刚刚有所转机的中国音乐产业带来不利影响。
运营商已意识到了彩铃的局限,开发音乐市场手机音乐的无线下载服务是可行途径,所以在2.5G的技术条件下,中国移动推出了GPRS无线上网系统,然而其运营效果很不理想。GPRS在理论上可以达到115kbit/s,下载在一首3—5M音频文件约30—50秒,但实际上为了保障通话信道的畅通,移动运营商实际可用的带宽控制往往在不足20K/s的范围内,这还是用户不多的情况下,用户一旦增多,再加上信号衰减的影响,系统根本承载不了,下载速度就可想而知了。而且GPRS最致命的缺陷不在于系统本身,而在于与它给中国大众心理上的影响——贵。且不说GPRS终端手机比较昂贵,人们往往在不了解资费的情况下本能地认为无线上网是很贵的业务项目,所以大多数人对手机无线上网并不十分感兴趣。
彩铃不能称之为手机音乐下载,手机给音乐产业带来的想象远不止于彩铃业务,于是人们纷纷将目光延伸至未来3G网络的无线手机音乐增值服务。如:《中国商务周刊》2005年第3期柴多《艺能京文3G时代百亿目标》一文;2006年第3期《中国电子商务周刊》韩杨《鸟人艺术角逐3G时代数字音乐三强》一文;《法人》2006年第1期《无线互联网播种3G_食物链_》一文;《中国互联网周刊》2005年11月14日《无线音乐全民混战》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