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新闻是电视节目的重要品种。电视新闻是以现代电子技术为传播手段,以声音、画面为传播符号,对新近或正在发生、发现的事实的报道。解析电视新闻节目是为了挖掘记者叙事的用意,引导人们正确地认识新闻如何反映现实世界。这包括三层含义:其一,电视新闻的传播手段;其二,电视新闻的表现形式;其三,电视新闻的功用。那么,解析新闻作品就不能简单地从记者的主观视野窥视世界,而要从上述三层含义出发,把握新闻作品的内容与形式的有机性、认识新闻反映现实事件的目的和效果,亦即对电视新闻节目进行价值评析、叙事评析、视听语言评析、效果评析。
第一节 电视新闻和电视新闻节目
电视新闻随着电视的诞生而出现。它借助现代电子技术作为传播手段,又从报纸、杂志、广播、电影等传播工具那里沿用了制作传播的方法、技巧。它博采众长、汇集众家之精华,以声、画形象发挥出独家优势,在新闻媒介中异军突起,后来居上。
一、电视新闻的定义
陆定一“新闻就是新近发生事实的报道”的定义,为新闻界所普遍认可。这一定义与美国新闻学者约斯特的“新闻是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事情的报道”,都强调事实是新闻的本源,是第一性的;新闻是事实的报道,是第二性的。定义也突出了新闻要“新”的质的规定性,强调新闻绝不是“旧闻”,不是“历史”。
电子摄录系统(ENG),使记者可在新闻事件现场,随着事态发生、发展而进行同步的现场报道。卫星传送,即使在远隔大洋的现场报道新闻,也可以做到现场直播——观众看到的新闻现场与事态本身是同步的。电视新闻实践,特别是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的同步报道,使人们惊叹电视新闻改变了新闻的时效。日本新闻学家说电视新闻已使新闻时效由“TNT”,变成了“NNN”,即由“今天的新闻今天报道”,变成了“现在的新闻现在报道”。所以,在定义上要强调“就近或正在”的概念。
1990年7月,由中国广播学会电视学研究委员会和中央电视台研究室牵头,组织电视新闻理论工作者和从业者,根据电视新闻的实践发展,经过多次的认真修改、探讨,对电视新闻进行了科学的分类与界定,并对电视新闻的有关条目作了界说:“电视新闻是以现代电子技术为传播手段,以声音、画面为传播符号,对新近或正在发生、发现的事实的报道”。
“以现代电子技术为传播手段,以声音、画面为传播符号”,是界分电视新闻与报纸、广播新闻、电影《新闻简报》的不同的个性。前一句,说明电视新闻与广播一样,同属电子媒介,以区分于属印刷媒介的报纸。后一句,是在电子媒介中区别它和广播的不同,广播是以声音为传播符号,电视则是以声音和画面——视听双通道传播信息。因这一独特的传播符号,使电视新闻具有个性化的传播特点与优势。
二、电视新闻节目分类
狭义的电视新闻通常是指《新闻联播》等消息类新闻报道。广义的电视新闻,则是指荧屏上所有传递新闻信息的各种新闻节目的总称。
在“电视新闻分类与界定”的研讨中,较集中的意见是把电视新闻节目分为三大类:消息类新闻节目,专题类新闻节目,评论类新闻节目。各类节目中,又有多种节目传播方式与形态。
消息类新闻节目迅速、广泛、简要地报道国内外最新发生的事情,是电视新闻实现“国内外要闻总汇”的主要渠道。
专题类新闻节目是对新闻事实作详尽的有深度的报道。它综合运用各种电视表现手段与播出方式,深入报道某一重大新闻事件,典型的人物、经验,群众关注的社会问题、社会现象的剖析等。要求记者能在事实的基础上,对事实、问题作出分析,以独特的见解引起观众深层次的思考。电视新闻评论是评论者(群体)或电视机构对当前具有普遍意义的新闻事件、社会问题表示的意见和态度,它是电视新闻的旗帜、灵魂。需要说明的是,横跨两大类的一些新闻报道与节目形态。例如,连续报道和系列报道:两者都是对同一新闻题材做多次连续的报道,从单条新闻看是消息新闻,在消息类新闻节目中播出;然而,从整体报道的内容看,也是对新闻题材做详尽的分析、解释类的深度报道,应归属于专题类。另如,新闻杂志节目是借鉴杂志的栏目编排方式,用不同的栏目、板块承载不同内容,构成整体节目。它既可以进行深度报道,也可以对新闻事实进行评述。
新闻评论性节目是集深度报道与评论于一体的节目。它与阐述论点为主体的报刊评论不同,更多的是展现事实过程,通过对事实真相的深入调查,作背景的分析、解释,用事实、过程说话,用逻辑力量来说理,用记者现场评点和主持人评论来加重评论分量。这是更符合电视传播规律,更为观众所接受的评论方式。
电视新闻纪录片是影视特有的报道方式,不同题材的纪录片发挥着不同的功能。既可用于新闻题材,也可用于社教类题材。新闻纪录片是运用纪录片的手法报道新闻题材,它又可分为报道与政论两大类。前者如《广东行》,就是对重大新闻题材作深度报道的;后来如《让历史告诉未来》、《世纪行》等,则是寓理于事地对历史与现实作深刻的评析。
电视讲话同样是新闻节目的一种传播形式。根据传播的需要,讲话者既可以对事实作详尽的阐述,如物价开放决策的出台,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在电视讲话中对决策实施的情况作详尽解释;也可以对某一现象、事态发展进行评论。前者是报道,后者则是评论。
三、电视新闻采制特点
(一)提供直观形象
报纸、广播记者运用文字语言进行采访、提炼主题、构思报道,用文字思维工作;电视记者则是把具体、可视的画面形象呈现给观众,使观众能耳闻目睹,产生亲临现场之感。视觉形象的现场直观感受,产生新闻传播的真实性和感染力,是电视新闻所以能后来者居上,成为最有影响力的大众传播媒介的根本原因。电视新闻实践也证明,越是视觉形象发挥得好的新闻,越受到观众的欢迎。形象直观性的优势,要求记者能做到以下几点。
1.善于抓拍典型的细节和情节
电视新闻形象化传播以具体物象作为信息载体,直接作用于观众的感官,并由感受而上升到对事物的理性认识,这也就是人们通常说的直觉思维。这种直觉思维的形成基础是要有具体、生动又能典型地说明某种思想的形象,离开形象由文字说理就不是电视新闻。电视记者在现场因具体事物的形象感受而产生思想,新闻传播则要让观众重新经历这一过程,要以拍摄到的声画结合的形象,让观众感受而认知,优秀的电视新闻无不体现这一特色。
2.蒙太奇思维
蒙太奇思维,本是电影的术语。它指的是编导在构思影片时要在脑海中不断“过电影”,不仅考虑画面的构成,还要考虑画面与画面的组接,运用连续画面进行思考的方法。电视新闻工作者的思维方法也同此理,不仅要在现场善于捕捉形象,还要用连续的形象画面考虑新闻报道的结构。狭义的蒙太奇指的是后期画面编辑的技巧:把先期拍摄的画面按一定的逻辑(生活逻辑),一定的原则(美学原则)组合起来,叙述一个事件,阐述一个主题。它要符合观众的视觉习惯、思维规律和生活逻辑,使人觉得顺畅合理。作为构成节目的形式方法的总称,广义的蒙太奇已不单是编辑的技巧,而是包含了编导、记者对现场生活,对事件的思考和解释——运用视觉形象来叙述事件。蒙太奇贯穿于电视记者工作的全过程,它是电视记者必须掌握的基本功。驾驭这一基本功的娴熟与否,直接影响到新闻报道的质量。
(二)立体信息传播
电视的声音与画面形象是同步的,这一方式和运动状态,决定其信息结构不是线性的,而是立体的,是一种立体的场结构。立体信息传播的观念,使得电视新闻在实际操作中要做到以下几点。
1.重视同期声的运用
同期声是指伴随画面形象存在的声音。包括记者在现场报道、采访的语言,被采访对象向记者反映、提供情况的语言,以及新闻现场人与物发出的声音,即效果声。前两种声音在新闻报道中是准确传达信息的重要渠道,效果声也是再现现场真实的不可缺少的因素。真实生活中,有其形必有其声,也正因为形声不可分割,才有“万籁无声”、“此时无声胜有声”等独特的意蕴。同期声使观众不仅能观其形,还能同时闻其声,真正做到视听立体感知的亲临现场、目睹事态的真实感和强烈的现场感。
2.重视非语言符号的信息传播
伴随人物同期声讲话的手势、动作、神态、表情、语气、语调,乃至空间环境、氛围等非语言符号,都是具有潜信息的,即通过观众的联想而产生信息,也因此有人把它归类到“语言”中来,称为“体态(或态势)语言”、“环境语言”等。要尽可能地在有限的时间内传播更多更密集的信息,因此,重视非语言符号的传播信息是电视新闻记者必须掌握的技巧。
非语言符号的潜信息与语言符号信息的确定性不同,它更加需要通过观众的联想、想象的参与。不同知识修养、不同人生经验的观众,从中得到的感受也有层次上的不同。在信息结构上,它更具有开放性,同时也更有力度。非语言符号的信息还会因讲话人个性化的动作、神态,而使报道具有更多的个性色彩和情感因素,从而也更能调动起观众情感参与的积极性。
(三)现场纪实再现
直观画面的形象报道,使电视能如实再现现场,现场感强是电视新闻的一大优势。因为电视观众即使已经知道了某一事实,也想通过电视新闻亲眼观之,以满足“眼见为实”的欲望。电视记者必须到现场才能拍摄到新闻,但不能说所有电视新闻都有现场性,要真正发挥电视新闻现场感的优势,必须以“现场的视角”去报道新闻,必须用纪实的手法去拍摄新闻。
1.现场的视角
新闻的报道对象绝大部分应当是正在发生的。任何新闻都有事态发生、发展或变动的现场,电视新闻的现场性是指记者必须到现场采访、摄录,要把现场的情景、氛围传达给观众。新闻事实总是围绕人展开的,记者在现场的聚焦点应该是人。摄像机要展示人物的行为、语言和情感。而人物的行动又是在一定空间中的,记者应立足于“现场”,把新闻现场的环境、氛围、细节,以及现场各方反应等直接展现在观众面前,直接诉诸观众的视、听,从而给人以身临其境之感。
2.纪实手法
立足于现场,从现场的视角观察事态,用纪实的手法再现事实,采访摄影、追随摄影是符合新闻客观规律的纪实报道的手法。对时空相对集中的新闻题材,常用追随报道的主体、再现生活的原生状态这一追随摄影的手法。对于多时空的新闻题材,则常用追随记者足迹,再现记者在现场调查、采访过程的纪实手法。消息类新闻中运用得最多的是挑、等、抢的采访摄影的纪实手法,追随摄影中同样也需要记者在现场以敏锐的新闻眼光去挑选、抢拍。
(四)观众多层次参与
电视新闻的现场报道、现场采访,不仅是展现记者与采访对象的面对面交流,而且把这一过程直接传播给观众,激发观众的参与感,甚至能调起他们上电视接受采访,发表观点、见解的参与欲,使观众感到更平等、亲切。电视新闻的视觉传播,使观众不是被动地观看,而是积极地参与到报道中去,它能增强观众的收视兴趣,满足观众对电视新闻的审美要求。电视是受众参与最活跃、最广泛,也是最直接的媒介。
从新闻报道选题、采访制作到播出的整个传播活动中,观众的参与可以分为四个层次。
1.间接参与
观众以来电、来信等各种形式,反映情况、提供报道线索,或者对节目提出意见、建议。电视台各栏新闻节目播出结束前,都标出“欢迎提供新闻线索”,“欢迎拨打热线电话”等,目的都是为了吸引观众参与。以中央电视台名牌新闻栏目《焦点访谈》、《东方时空》为例,大量的采访线索来自观众。让观众提供新闻线索,不仅能提高节目的新闻性,更能提高节目对社会的关切度,使报道更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真正满足受众的需求。
2.直接参与
受众直接介入到节目制作中,在新闻事态现场接受记者采访,提供有关事实,述说自己的观点、见解,这都是具有电视特色的,在屏幕上直接展现的参与。在很多电视新闻中,如果缺少了群众在现场直接提供的第一手材料,报道就不可能完整,群众作为传播活动的主体,直接参与节目制作是电视新闻表现手法上的重要特征。
3.思想参与
思想参与是更广泛、更深层次的参与。它是指观众在看新闻时,被报道中的人和事所吸引,观众的喜怒哀乐的情绪被屏幕形象调动起来,并由情感而引发思考。电视新闻的再现现场的纪实手法,不论是形象地再现记者采访调查过程的现场采访报道,还是用追随摄像记录事物的原生状态,都能把观众带到现场,目睹整个事态发生、发展甚至解决的全过程。成功的报道展现在屏幕上的是活生生的个性化的人物形象,人的情感,人的命运始终为观众所关注;观众也能从人对事物的态度上对其人格作出分析。观众情绪会随着屏幕形象上人物的语言、情感而起伏,并因此引发联想、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