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和电视是20世纪伟大的发明之一,开创了人类传播事业的新纪元,也造就了人类文化生活的新时代。广播电视自诞生之日起,就与文章写作结下了不解之缘,无论是广播还是电视、新闻节目还是文艺节目、节目生产还是媒体的管理与经营,都离不开写文章。人们发现,从事广播电视工作当然要懂广播电视,但光有这个远远不够,还必须会写文章。如今,媒体大竞争、大融合,论思想、讲深度、重策划,广播电视传播更加倚重书面写作,并且更加专业化、多样化,种种广播电视写作文体因此得以产生并逐步成型,取得了文章学分支的地位。
第一节 文章写作和广播电视写作
文章写作古已有之,源远流长。广播电视写作是广播电视实务与文章写作的结合,产生于20世纪以来,一直在推陈出新。两者的关系,不但是源与流的关系,而且是属种关系。文章写作是类属,广播电视写作是种类。
一、文章写作与广播电视
(一)写作与广播电视媒体
写作俗称“写文章”,使用文字语言,因字成句,因句成段,因段成篇,一篇一篇地写。它是一种精神劳动、一种行为过程,又是一门很实用的工具、一种重要的能力,同时具有个体性、社会性、实践性、创造性和综合性等特点。作为一个概念,写作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写作囊括一切写作活动和写作行为,包含文学创作;狭义的写作指文学创作以外的文章写作。此取其广义。
文章的本质在于给出思想,宗旨是用于社会交往。中国古代有把文章“藏之名山”的说法——《史记》的作者司马迁就这样讲过,但那是怕自己的著作遭到焚毁,到底还是为了“传之后世”。古今中外,文章都是用来传播的,用以传播思想、传播知识、传播资讯,等等。这种认识在现代传播学里边得到了强化。传播学认定,即便如日记一类作者写给自己看的文章,那也是为了传播,付诸传播了,叫做内向传播。文章写作及文章的这些基本道理,决定了广播电视媒体与之结缘,特别是与文学创作紧密相连的必然性。
广播和电视是两种电子媒体,称电台、电视台,其所制作与载传的内容叫做“节目”。广播电视作为媒体,或为综合频道(频率),或为专业频道(频率);或以新闻立台,或以文艺和娱乐立台,定位不同,各司其职。广播电视媒体的节目是栏目化的,有主有次,新闻台也办文艺节目,娱乐台也办新闻节目,彼此共生共存。一个个广播电视节目,既有传统内容,又有新式题材;既有纯而又纯的,也有杂交品种,彼此其异如面。
广播电视作为媒体,有种种业务活动。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是广播电视写作。不难看到,在广播电视媒体,写文章虽然处在“后台”,远不如“前台”那样显山露水,但它确实把广播电视媒体实务几乎所有方面、所有人员都囊括了进来。论人,做节目的和管节目的,动手的和动嘴的,都需要写;论事,节目的选题、采编、编导、管理、营销等等,都得写文章;论文章,从节目的策划文案、制作底本到节目营销文书、媒体管理文件以及学术研究论文,应有尽有。至于电视散文之类,更是由广播电视与文学创作相嫁接的产物。
深入考察可以发现,广播电视与文章写作存在诸多深度联系。文章写作的原理与艺术,特别是其内含的创造精神、精益求精的精神、“不到顶点”的艺术辩证法和文章是“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人的文章能力等观念,对广播电视人和广播电视传播,发生了良好的作用,这种作用是无可替代的。广播电视领域各方面的专家,包括名记者、名编辑、名编导、名编剧和优秀的管理工作者、研究人员等,多是写文章的能手,有许多“笔杆子”,就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因此,可以说,离开了出色的文章写作,广播电视媒体的任何一件事,也很难真正做好。
(二)广播电视传播与书面文章
广播电视写作产生的书面文章,充分对象化和个性化,各有其特定的内容、体式与用途,不能掉换。这种文章对于广播电视传播的具体操作和运行,十分重要。这一点,节目文稿体现得最为充分。
首先,广播电视节目与节目文稿相伴相随、相辅相成。广播电视传媒必须天天生产并放送节目,一天也不能间断。广播电视节目的生产与传播有特定的手段与流程,并使用专门的设备和技术,书面文章却成为其间不可或缺的构件,于节目或前或后,忽左忽右。如电视纪录片和主持人节目的台本,专门为节目量身定做,构成节目前期制作最重要的项目,在节目生产制作中充当“底本”,如同一台戏的剧本那样,起着“一剧之根本”的作用。又如电视新闻的播出稿,匹配节目的画面,使之声像合一,充当播音员播出这条新闻的底稿,并成为节目的文字稿留存下来。总之,在广播电视传播过程中,广播电视节目与书面文章缺一不可,并互相生发,彼此促成。即便是“脱口秀”节目,也是事先准备好了文本,并非真的是临场“脱口而出”。反过来说,很多广播电视节目,如果没有书面的文章,节目就无法制作,或无法播出,最终也就没有这个节目。
其次,相伴相随广播电视节目的节目文稿能够独立存在,往往付诸再度传播。节目文稿多为可以独立的文章,在该节目播出之后,常常以文字作品的形态,通过纸质媒体进入书肆或报摊,或通过其他途径,成为人们的读物,从而构成本身的二度传播与多元传播。广播电视文艺的许多作品是这样,一些广播电视新闻作品也是这样。坊间的广播电视作品选本,都属于这种性质的书籍。虽然变成了书刊上的文字,但它永远属于广播电视,属于原来的广播电视节目。这种二度传播和多元传播既扩大了广播电视节目的影响,延展了它的生命,还能获取新的利润。并且,满足了受众的需求,特别是为研究者、习学者带来了极大的方便。如果没有这样的读物,研究者难以进行相关的研究,习学者找不到描红的本本。善于策划的媒体,对自己的品牌节目,一开始就是这样去操作的。
二、广播电视写作的特点
广播电视写作作为专门概念,限指文章写作在广播电视领域的应用,包括其间所有使用文字语言的书面写作及其成果。其主体工程,是广播电视节目文稿写作。
同样是“写文章”,广播电视写作除了文章写作共有的实践性、创造性等特点之外,就其主体工程看,还具有依附性、专业性、实用性、时效性、组合性、多样性等特点。
一是依附性。广播电视写作是依附性的,动态的写作和静态的文章多是如此。作为媒体,广播电视靠生产和传播节目来生存,什么时候都以屏幕为前台,后台一律服务于前台,这是它的显著特点,也是技术规则。因此,广播电视写作是为广播电视节目而写,以广播电视节目的生产和传播为写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在两者之间建立起一种对接性的供需关系。但所写文章并不直接付诸传播,而是有待节目编导和主持人的“二度创作”。虽然,具体的写作活动对节目有很大的发言权,可以决定把节目实际弄成什么样子。但在广播电视媒体,节目从属于它的栏目,栏目从属于它的频道(台),这里有宏观的、中观的、微观的定位。文章要按照节目的定位来写,不能另起炉灶。写出来的文章必须适合广播电视的传媒特性,确乎“这一个”节目的范式与味道。因为依附性,广播电视写作常常只能在节目的现场进行,边采集边构思边拟稿边播出,如新闻节目、体育节目的一些直播稿。
二是专业性。广播电视写作必须充分适应广播电视传播的技术手段与艺术要求,包括其共同点和不同点。共同点是广播电视同为电子媒体,传送节目,异于报刊的以版面给人“阅读”。不同点是广播与电视系两种媒体,技术手段和艺术要求不相同。文章素来“以体制为先”,不同的文章有不同的“图式”与写法,广播电视写作必须遵循写文章的基本规范。就是说,从事广播电视写作,既要懂广播电视,又要懂文章写作,珠联璧合,方可得心应手。比如电视文艺写作,倘若完全不懂电视,即便是曾经创作了许多优秀文学作品的作家,写出来的东西也可能“用不得”。
三是实用性。文章写作期于实用,广播电视写作特别明显。说是为节目而写,实际上就是为节目的受众而写,为节目的编导和主持人而写,写的是世界上最要处处讨好的文章。所以,节目无定文,文章无定体,文体无定则,规则无定法,唯实用而适用,你有你的写法,我有我的尺度,成为广播电视写作的不二法则。同样的目标,可以用不同的文章;有时候模仿胜过创造,有时候字正腔圆不及方言俚语。凡此等等,都是以实用为标准的。常常见到的一种情形是,本来是应某节目之用而写的文章,结果用不上,改为他用,还恰到好处,盖缘于此。
四是时效性。广播电视写作的时效性,以新闻写作为最。报道新闻要抢时间,过去是抢一天、一小时,当下是争分夺秒。这种时效性决定广播新闻往往边写边播,边播边写,甚至先口头播出,然后再录为文字稿。电视新闻出镜记者就经常边打腹稿边播报,而后笔录下来,如有不妥帖的地方,也只好让它成为“遗憾的艺术”。新闻之外,其他广播电视写作也都讲求时效性。大型电视台有时候,要在四五天内拿出一台大型晚会。一台大型晚会要写多少字的文章?这些文章要使用多少文种?最后都写出来了,用的是“新闻速度”。因为时效性,广播电视写作贵神速不贵巧迟,要求倚马可待,不能慢慢悠悠,为此需要如声应响的反应、通宵达旦的勤奋和一挥而就的文墨功夫。当然,也难免“萝卜快了不洗泥”。
五是组合性。广播电视写作有的是单独作业,独立完成,大块文章也可以这样做。但就文章成品看,包括那些“一句话的经典”,更多的情形是一篇文章先后经过了许多人的手,成于众人之心力。新闻作品是这样,一篇稿至少要经过该文的记者、编辑和主管领导。至于大型文艺节目的台本,往往是群策群力完成的。事实表明,广播电视写作的实际操作,凡重要的、大规模的、成系列的文章,往往成立写作组,有多位主创人员,大家分工负责,通力合作,最后的文章成品是集体智慧的结晶。
六是多样性。广播电视写作有规定动作,有自选动作;有的写于节目的前期,有的成于节目的后期;有的属于本职任务,有的属于有偿合作;有的用于公开传播,有的用于内部事务。凡此等等,内容、形式、作者、用途各不相同。鸿篇巨制洋洋洒洒,如多集纪录片的台本,有数万言之多;短小之作如栏目的定位语、广告节目的广告词,就一句话。文章的写法更是不拘一格,五花八门,有中规中矩的,也有“四不像”的。总之,广播电视文苑,可谓千姿百态。
第二节 广播电视写作的节目文稿和媒体文稿
广播电视写作产生的文章,统称广播电视文稿。全部广播电视文稿,划分为节目文稿和媒体文稿两大部分。两部分文稿的性质、功能和体裁、写法等完全不相同,但都服务于广播电视传播,殊途同归。
一、节目文稿
直接用于生产制作广播电视节目的文章,总称为节目文稿。节目文稿写作属于电台电视台的“第一生产力”,直接体现该台的传播能力及其业务水平,因而什么时候都是广播电视写作的重头戏。它的庞杂和快速要求决定了,几乎没有一个人能够“通吃”。
(一)节目类型与节目文稿
在广播电视写作中,节目类型与节目文稿是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同时也存在作用与反作用的关系。一方面,节目类型直接制约节目文稿的写作;另一方面,节目文稿写作往往能够创新原来的节目类型。
1.广播电视节目的类型
广播电视节目的类型在实践中产生和形成,又在实践中不断地发展和变化,每有淘汰与更新。节目类型的研究一直在进行,但有待深入和系统化,以建立科学的广播和电视节目形态学。以电视节目为例,据央视研究部门的研究成果介绍,世界当下的电视节目,有如下十二个大类:
第一类,新闻节目,包括:消息式新闻;综合报道;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新闻评论;新闻直播。
第二类,纪录片,包括:特别纪录片;调查性纪录片;大型文献纪录片;科教纪录片。
第三类,娱乐节目,包括:综艺节目;娱乐资讯;公共舞台节目。
第四类,电视剧,包括:连续剧;系列剧;情景喜剧;微型电视连续剧。
第五类,电视电影,即“专为电视制作的影片”。如《希特勒:魔鬼的崛起》、《集结风暴》、《决斗》等。
第六类,生活服务类节目,包括:生活资讯类节目;专题服务类节目;生活时尚类节目;科学与教育类节目。
第七类,体育节目,包括:赛事直播;赛事新闻综述;体育资讯;体育评论;体育娱乐节目。
第八类,儿童节目,包括:技能性节目;知识性节目;故事、木偶和动画片。
第九类,成人动画片节目,如《白雪公主》、《辛普森的一家》。
第十类,游戏竞技类节目,包括:益智类游戏节目;技巧类游戏节目;娱乐类游戏节目;大奖类游戏节目。
第十一类,谈话类节目,包括:信息交流类谈话节目;人际沟通类谈话节目;娱情类谈话节目。
第十二类,真人秀节目,包括:反映普通人生活的节目;具有偷窥特征的节目;带有游戏与竞技特征的节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