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胡适等掀起“人权运动”的波澜之时,各方反应姿态不一。胡明先生对此进行总结并将之分为三类:其一,以蔡元培、张孝若、江绍原、汤尔和为代表,政治立场上相似的朋友在“人权运动”上的态度——佩服、支持、鼓励,甚至催逼胡适在这条路上勇敢地继续走下去。其二,以顾颉刚、周作人为代表,则显得矜持、审慎与保守,并且时时以学问事业来提醒和规劝胡适转移努力的方向。其三,“人权运动”还要受到左倾的激进舆论和旁观的第三势力种种热讽冷嘲的攻击。他还指出:“这样的政治氛围,这样的文化心态,这样的中国舆论,这样的思想土壤,这样的中国知识阶级的认识境界与观念形态,人权运动的必然失败是不言而喻的。”另有论者指出:制度优先而非政党优先是胡适等“人权派”知识分子的一种共识,他们并不赞成用“铁与血”即暴力革命的方式来推翻时为执政党、负有制度建构责任的国民党;而是认同法治框架下的逐步演进,希望能用法律方式尽量将国民党往宪政路上逼。因此,他们腹背受敌,在既不能取悦执政力量的同时,亦同样得罪了以执政为其务求的左翼。当时左右两翼不仅互指对方为“反革命”,还共同斥责胡适等为“反革命”。“人权论战”乃至20世纪中国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的历史困局正缘于他们在左右之间艰难信守“制度”理念,并以理性的态度不懈努力。
与当时国内舆论相比,“海内外的西方报刊——特别是《北方中国先驱报》、《纽约时报》——都无保留地赞扬了胡适的坦率直言,谴责了南京政府压制胡适言论的企图”。譬如:1929年8月31日,《纽约时报》以“钳制中国说真话的人”为题,指出“现在他受到谴责,并不是因为其个人的政治抱负,而是因为他的那种直言不讳的习惯使他敢于提意见:在国民党人的统治下,一切并不像外界所相信的那么美好……他的罪责不在于他不同意如此多的观点,而在于他道明了几分真理”。同时还强调:“如果受害者只是一位政客,我们可以把它作为一个一般的事件来看待。如果受害者是一个麻烦的制造者,我们可以根据目前不稳定的局势来解释这个事件。但是,作为中国新文学运动的领导者,作为中国最杰出的思想家,当他冒险向老百姓讲真话时,他的言论不应该被钳制,应该让老百姓听到他的声音。”9月28日,《北方先驱报》的一篇社论中则指出:胡适是“一位十分伟大的国际性人物,以至仅凭藐小的检查制度是不能把他压制下去的”。
胡适自担任中国公学校长以后,大力整顿改革,校务、教务都面貌一新。在他的尽力罗致之下,郑振铎、沈从文、叶公超、饶孟侃、冯沅君、全增嘏、张慰慈、杨鸿烈等赴公学任教;学生人数则由300人增加到1300余人。这使该校成为上海地区一所很有影响的高等学府。1930年初,触怒当局的胡适不愿因他个人的思想言论问题影响中国公学的报批立案一事,遂向校董会提出辞职。据时在中国公学求学的罗尔纲回忆:“当时规定,凡是私立大学不得立案的政府不承认,学生毕业后,学校发给的那张毕业证书不能做资格凭证,学生出路困难”;不过当得知胡适提出辞职的消息后,学生立即召开全体学生大会,形成决议——“宁可不立案,不能让胡校长辞职”;同时教职员也写信集体挽留。胡适为着学生的前途,召集全体学生讲话,以北平协和大学宁可牺牲世界著名学者做校长也务求立案为例恳切劝慰,这“让大家感动极了,不少人流了泪”。1930年5月19日,胡适正式卸去中国公学校长一职。1930年11月28日,胡适离开居住约三年半的上海重回北京。
在胡适离沪北上前后,国民党的舆论及政权力量仍未停止攻击。11月22日,上海《民国日报》刊出立法院院长胡汉民的一篇题为《谈所谓言论自由的讲演》,不指名地攻击胡适“居心之险恶,行为之卑劣,真可以‘不与共中国’了”。11月4日,因国民党上海市党部八区党部的控告,警备司令部令公安局以“言论反动,侮辱总理”的罪名拘捕了罗隆基;胡适闻讯即找蔡元培、张群、宋子文等人保释。罗隆基于当日被保释,后又写了一篇《我的被捕经过与反感》一文,刊载于第3卷3号《新月》;1931年1月13日,当局又以罗氏“言论谬妄,迭次公然诋本党”为由,强令光华大学解聘罗隆基。胡适又为之奔走,1月15日郑重地致信蒋介石侍从室主任陈布雷抗议。1月17日陈布雷回信称“此事部中既决定,当不能变更”。1931年3月,清华大学拟请胡适去当校长,呈文请示中央,蒋介石明确表示反对,理由为“胡适系反党,不能派”。胡适不无感慨地在3月18日日记中写道——“今天报载蒋介石给了我一个头衔”。
概言之,胡适等掀起了一场生如闪电之耀亮的“人权运动”——那些酣畅淋漓的雄文,让一弯《新月》如钩,径直指向国民党一党专制的中心。遗憾的是,在国民党强大政权力量的干预之下,轰轰烈烈的“人权运动”逝如彗星之迅忽。虽然为时极为短暂,但却似夏花之绚烂,七十余载后在中国人权运动史上依然熠熠生辉。作为争人权的“斗士”,这一时期的胡适言论激烈、笔势如虹,呈现了其一生言论实践中最为辉煌的刹那。
五、《独立评论》——“诤友”与“诤臣”之间
1956年,寓居纽约的胡适为已逝世二十年的挚友丁文江作传,回忆起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他们的心绪,如是写道:总而言之,大火已经烧起来了,国难已临头了。我们平时梦想的“学术救国”、“科学建国”、“文艺复兴”,等等工作,眼看见都要被毁灭了。在君在几年前曾很感慨的对我说:“从前许劭说曹操可以做‘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我们这班人恐怖只是‘治世之能臣,乱世之饭桶’罢!”我们这些“乱世的饭桶”在这烘烘热焰里能够干什么呢?“九·一八”以后,国事日蹙、警报频仍,中国朝野陷入“国难时期”的悲愤中,身处北方危城的知识分子更是感受良深。离沪北上之后,胡适与蒋梦麟等人忙于借助中华教育文化基金董事会的资源,希望重振已陷入山穷水尽境地的北京大学昔日的荣光。经过九个多月的努力,北大中兴曙光初露;1931年9月14日,“新”北大开学。一丝中兴的微光抵挡不住事变的浓密阴云,胡适失望异常,后在该日的日记中补写一笔——“我们费了九个月的工夫,造成一个新‘北大’,九月十四日开学,五日之后就是‘九一八’的一炮!日本人真是罪大恶极!”
战争阴霾日益浓重,毁灭威胁迫在眉睫。“书生报国无他物,惟有手中笔如刀”,身处“烘烘热焰”里的知识分子救国之道不外乎办刊物造舆论。“九·一八”事变后12天,俞平伯即致信胡适,指出“今日之事,人人皆当毅然以救国自任,吾辈之业惟笔与舌”;建议由胡适出面领衔在北平办“一单行之周刊”。他在信中写道:“大祸几近眉睫,国人仍如散沙,非一时狂热供人利用,即渐渐冷却终于弛惰,此二者虽表面不同,为危亡之症候则一也。故现今最需要的,为一种健全、切实、缜密、冷静的思想,又非有人平素得大众信仰者主持而引导之,窃以为斯人,即先生也。以平理想,北平宜有一单行之周刊,其目的有二:(一)治标方面,如何息心静气,忍辱负重,以抵御目前迫近之外侮。(二)治本方面,提倡富强,开发民智。精详之规划,以强聒之精神出之;深沉之思想,以浅显之文行之,期于上至学人,下逮民众,均人手一编,庶家喻户晓。换言之,即昔年之《新青年》,精神上仍须续出也。救国之道莫逾于此,吾辈救国之道更莫逾于此。以舍此之外,吾人更少可为之事矣。”的确,在以武力作为维护“中心”地位或者进阶“中心”手段的近代中国,知识分子能够有所作为的空间非常有限;否则颇自信是“治世之能臣”的丁文江,也不会自嘲为“乱世之饭桶”。不过,他们并不因身处边缘就丧失那一份担当,希望能通过办刊物尤其是政论刊物的路径来实现自己的救国愿望和政治理想。所以,俞平伯的这番话很能表达当时一些自由知识分子的心声。胡适后来就回忆说:“《独立评论》是我们几个朋友在那个无可如何的局势里认为还可以为国家尽一点点力的工作。当时北平城里和清华园的一些朋友常常在我家里或在欧美同学会里聚会,常常讨论国家和世界的形势,就有人要发起一个刊物来说说一般人不肯说或不敢说的老实话。”
当时积极主张办刊的是蒋廷黻,他扮演了热心的推动者角色;《努力周报》时期丁文江也起到过相似的作用。据蒋氏回忆:“我提议办一个刊物,适之大不以为然,觉得我的提议完全由我没有办过杂志,不知其中的困难;孟和也是这样的腔调,陈衡哲最热心,在君和孟真没有表示。”胡适和丁文江都有创办《努力周报》的经验,知道这不是件容易事,所以他们二人“都不很热心”;而胡适则“更不热心”,《新月》其时还正在遭受官方的不断打压,他在那个时期“真没有创办一个新刊物的热心”。不过1931年底,因为几个朋友的热心,胡适也就不反对了。于是在聚餐会的基础上组成“独立评论社”,并由丁文江提议:仿照《努力周报》的办法,社员每人捐出每月固定收入的5%,以使“刊物在经济上完全独立”。“独立评论社”的社员们共捐出4205元为启动基金。创刊后捐款仍在继续,直到销路有所增加,捐款的比例才减为2.5%。近两年之后,捐款才完全停止。因胡适生病住院的耽搁,1932年5月22日,酝酿近半年之久的《独立评论》才终于面世。
《独立评论》是在国难临头之际的产物,虽然知识分子期冀能以“笔墨报国”的心情无二;但他们在确定该刊的办刊方针时却有分歧和争端。1932年1月28日,胡适在日记中写道:“拟了一个办周刊的计划,送给聚餐会的朋友们看。蒋廷黻也拟了一个大政方针,分三项:一内政,二外交,三人生观。这方针不甚高明”。在蒋氏所拟的方针里,内政方面“首重统一,次建设,次民治”,要点有五。其中,第一点指出“现在统一问题虽与历代不同,然中心人物及武力亦不能免,在二三十年内,一方式的专制——一人的或少数人的,公开的或隐讳的——是事实所必须”。第三点指出“民治在中国之不能实行,全由中国无适宜于民治之经济、社会及智识,倘统一能完成,建设即可进行,而适于民治之环境自然产生矣。短期之专制反可成为达到民治之捷径。目前在中国大倡‘天赋人权’、‘主权民有’等理论不但无益,而且有损。本刊物应根据中国历史及现状,努力产生中国的新政治理论。此可谓本刊物之主要使命。”根据原稿的笔迹判断,这一方针已由人修改,不过主要反映的仍是蒋廷黻的思想。该方针认为“专制”是“事实所必须”、“民治”在中国“不能实行”;难怪从未动摇过“民治”观念的胡适认为这一方针“不甚高明”。这也为以后的“民主与独裁”之争埋下了伏笔。
1935年5月,胡适在为庆祝《独立评论》三周年所撰之文中,披露当时他们公推蒋廷黻起草了一个方案;胡适个人也起草了一个方案:廷黻的方案已够温和,我的方案更温和。大家讨论了许久,两个方案都不能通过:又公推两位去整理我们的草案。想合并修正作一种方案。结果是整理的方案始终没出现。我在那时就起了一个感想:如果我的一个方案不能一致通过这十来个好朋友,我还能妄想得着多数国民的接受吗?这是一个很悲观的结论。但我又转念一想:我有什么特殊资格可以期望我的主张一定成为大家一致接受的方案呢?我的主张不过是我个人思考的结果。我的思想有被接受的期望,别人的思想也都可以有接受的期望。最好的方法是承认人人各有提出他自己的思想信仰的自由权利;承认人人各有权利期望他的思想信仰逐渐由一二人或少数人的思想信仰能变成多数人的思想信仰。只要是用公心思考的结果,都是值得公开讨论的。这是典型的自由主义者解决分歧的方式。在《独立评论》创刊号的“引言”中,胡适再次强调了这种自由主义者的行为理念:我们八九个朋友在这几个月之中,常常聚会讨论国家和社会的问题,有时候辩论很激烈,有时候议论居然颇一致。我们都不期望有完全一致的主张,只期望各人根据自己的知识,用公平的态度,来研究中国当前的问题。所以尽管有激烈的辩争,我们总觉得这种讨论是有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