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有兵
“品(味)”应该属中国传统把握世界的基本方式。对其基本含义以及特征的理解,词义学角度的考察也应该属于重要方面。先秦两汉处于汉语文化的源头地位,至少从两个方面对“品”范畴之建立具有奠基意义:第一,从词义学上讲,“品”这一词语所包含的基本意义此时已基本完备。第二,“品味”这种中国传统把握世界的基本方式,也应该奠基于先秦两汉,至少在汉语文明史上如此。故而本文似应从此两方面着手展开考察。
以先秦两汉为时限考察、认识“品”的词义,并且把其下限定在汉代,其依据在于,汉代应是汉字基本成熟期。这主要表现在,虽然从秦代开始,人们已有对汉字字义的专门注意和研究,但形成风气,却从汉代始:《古今字》、《尔雅》、《说文解字》等字书均出现在这个时期;《汉书·艺文志》“孝经”和“小学”部分收录字书凡14种,能明确出于汉代者11种。如果说,汉代是汉字字义自觉期,那么也可以说,至此,汉字字义相对明确地“定型”了。基于这个简单认识,我们试以先秦两汉范围内的书籍为对象,考察“品”之字义。另外,因为本文关注的是“品”词在具体生活实践中的使用情况,故在此不拟进行字源学考察,而只关注其在相关典籍中的词义。
省察此时期“品”之词义,诸如“众多”、“种类”、“等级”、“评价”、“格式”等基本义均已不同程度地出现在古籍中。试大略检索如下:
1.“众多”义
(1)《易·乾卦彖辞》:“云行雨施,品物流行。”
《周礼·天官冢宰》:“膳夫授祭,品尝食,王乃食。”
此处“品尝”一般指遍尝,“品”指“全部”义,但似应读为“尝品食”,亦即“尝遍全部的食物种类”,则“品”修饰的是后面的“食物”,而非“尝”的动作。
《国语·楚语下》:“天子遍祀群神品物,诸侯祀天地、三辰及其土之山川……”
以上“品”用来修饰“物”。
(2)《晏子春秋》卷八:“今品人饰礼烦事,羡乐淫民,崇礼以害生……”
此处修饰“人”。
(3)《新书·容经》:“言接名臣、上下、父子、兄弟、内外、大小品事之各有容志也。”
此处修饰“事”。
(4)《新书·道书》:“请问品善之体何如?”
此处修饰“抽象的善性(比如仁、义、礼、智等)”。
就“众多”义而言,“品”主要起修饰作用。其后连缀物、人、事、抽象的性质和含义等。这应该是符合事实的,证据之一是,这种由物-人-事-性质、含义次序的意义流衍,恰恰符合现代认识论所揭示的认知逻辑。
但尚未见这种含义下的“品”直接修饰“动作”者。
按照许慎《说文解字》,此义应属“品”的基本义。
2.“种类”义
(1)《易·巽卦象辞》:“六四,悔亡,田获三品。”此处“品”指猎物的种类(此按,根据李道平《周易集解纂疏》,具体指狼、豕、雉)。
(2)《尚书·虞夏书·舜典》:“……百姓不亲,五品不逊。”
《淮南子·人间训》“……百姓不亲,五品不慎。”
以上两条指人伦之五种基本原则。
(3)《周礼·天官冢宰》:“凡王之馈,食用六谷,膳用六牲,饮用六清,羞用百有二十品……”
《春秋左传·禧公二十二年》:“……入飨于郑,九献,庭实旅百,加笾豆六品。”
《礼记·礼器》:“祭祀不祈,不麾早,不乐葆大,不善嘉事,牲不及肥大,荐不美多品。”
《礼记·郊特牲》:“鼎俎奇而笾豆偶,阴阳之义也。笾豆之实,水土之品也。”
以上四条指祭物之种类。
(4)《淮南子·坠形训》:“……天地之间,九州八极,土有九山,山有九塞,泽有九薮,风有八等,水有六品。”此指水域之种类。
(5)《论衡·气寿篇》:“凡人禀命有二品,一曰所当触值之命,二曰强弱寿夭之命。”此指天赋命运之种类。
(6)《汉书·食货志下》:“与五铢钱凡四品……因前大钱五十,是为钱货之品,直各如其文……”此指货币之种类。
(7)《全后汉文》卷70(《后汉书·礼仪中》注引蔡邕《礼乐志》):“汉乐四品:一曰大予乐,二曰郊乐,三曰宗庙乐,四曰食举乐。”此指礼乐之种类。
在此义中,“品”也涵盖了举凡人文、物事、地理等人类生活的各个方面。
3.“等级”义
(1)《尚书·禹贡》:“厥贡惟金三品。”此处既有种类义,也有等级义,即指三个等级的贡金。后者符合原文义旨,此处取后者。但不应简单对立两种意思,实际上,划分“等级”的前提之一是,必须先有“种类”意识的产生。换言之,“等级”中本已包含“种类”义。
(2)《国语·周语中》:“内官不过九御,外官不过九品,足以供给神祇而已……”
此指官阶。
(3)《史记·高祖功臣侯者表》:“太史公曰:古者人臣功有五品,以德立宗庙定社稷曰勋……”此指功勋之等级。
(4)《新论·求辅第三》:“贤有五品,乡里之士也……县廷之士也……州郡之士也……公辅之士也……天下之士也……”此指道德贤哲境界之等级。
(5)《说苑·政理》:“政有三品:王者之政化之,霸者之政威之,强者之政胁之,夫此三者各有所施,而化之为贵矣。”此指政治之道的境界等级。
(6)《申鉴·杂言下》:“或问天命人事。曰:有三品焉,上下不移,其中则人事存焉尔。”此指人品性之等级,亦即据传孔子所谓性分三等,唯上智与下愚不移之义。
关于道德、政治之境界,以及生人禀命之等级,在春秋战国时已多有议论。比如孔夫子论人为学之境界(生而知之者,学而知之者,困而后学者,困而不学者等),孟子论王道、霸道等等,只是彼时尚未以“品”名之。就上引材料,“品”称具体物之等级,先秦已有,但以之称呼抽象的荣誉、道德境界等,则自汉代始有。
(7)“等级”意义上的“品”一词,在此时还有一种用法。
《国语·郑语》:“夏禹能单平水土,以品处其庶类者也。商契能和合五教,以保于百姓者也。”此指以分高下等级的方式来安排处置众物,使各得其所,即以“品”处之。
《礼记·檀弓下》:“……品节斯,斯之谓礼。”此处指先王圣人按照人之常情常理建立制度,以评判人们的言行(之高下、等级),界定其言行的分寸、界限(亦即以分高下等级的方式来评判、约束人们的言行,亦即以“品”节之)。
“品处”、“品节”,以及魏晋时期的“品核”(参见《后汉书·党锢列传》等)等说法中,“品”与其后的词联系紧密,甚至可以看做形成了一个合成动词,而并不影响其准确含义。
4.“平定”义
《申鉴·政体第一》:“……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阴阳以统其精气,刚柔以品其群形,仁义以经其事业,是为道也。”
“品”在此独立承担动词含义,实际上表现为动词。就其含义看,这段话应该化自《易·系辞上传》。“刚柔以品其群形”即指,有了刚柔之道,事物就可被分成类别。
“品”从名词“种类”含义衍化成“分类划分”之义。这段话是在客观描述天地运行之道以及人道,不是主观评价,因此,此处单独列为“平定”之义。
5.“评价”、“评述”义
《法言·重黎》:“或问‘周官’,曰:‘立事’。‘左氏’,曰:‘品藻’。‘太史迁’,曰:‘实录’。”
《汉书·扬雄传》:“仲尼之后,迄于汉道,德行颜、闵,股肱萧、曹,爰及名将尊卑之条。称述品藻,撰《渊骞》第十一。”
这两条,“品藻”应为一词,解为“评述”。但也有将品、藻当做两个词,理解“品”为“众多”,则“品藻”义为“有文采”者。阅读《法言·渊骞》正文,则知其主要是品评、议论春秋以来名士贤者之德行;通观《左传》,也可知其主要是对经文微言大义进行义理阐发,均不彰显辞藻文采。所以以“评述”来解释此处的“品藻”是有根据的。
6.“格式”、“标准”义
《全后汉文》卷八十七(高诱《吕氏春秋序》):“然此书所尚,以道德为标的,以无为为纲纪,以忠义为品式,以公方为检格,与孟轲、孙卿、淮南、扬雄相表里也,是以著在录略。”
《后汉书·宣帝纪》:“枢机周密,品式备具,上下相安,莫有苟且之意也。”
此两条中“品式”可以看做一个词,即指规格、标准等义。但因为“式”本身即具有“规格”等义,所以“品式”的准确含义似应理解为“众物之标准”———这应该是我们所理解的“标准”一词的完整含义。
7.“品”作名词时,有时特指食品
《周礼·天官冢宰》:“内饔:掌王及后世子膳羞之割亨煎和之事,辨体名肉物,辨百品味之物。”
《礼记·少仪》:“问品味曰:‘子亟食于某乎?’问道艺曰:‘子习于某乎?子善于某乎?’”
“周礼”中“内饔”作为天官的一个属官,专门负责王室食物的宰杀、烹饪等事;而“外饔”则负责祭祀、招待宾客时的宰杀割烹等。“辨百品味之物”既然是“内饔”之职,则知此处“品”专指食品。
从上面的简单检索和梳理,我们可以对“品”的含义有一个大略的认识。首先,许慎将“品”的基本含义定为“众多的”,此也许并非其原初义,但却是在生活实践中得到大量运用的,在此我们应该有充分的文献学依据。我们也由此可以想象,古人最初用“品”这个词时想要表达的,应该是其面对天地间丰富而又五彩斑斓、形象各异的众多事物时那种源初的纷繁感受———这其实已经是审美了。由此而有“分类”的需求和意识;“等级”义显然应该是“类别”义的引申。而“平定”以及“评价”活动,其最初的含义是否也就是对事物进行分类以及更细致的划分等级的活动?当然,“标准”意识也可以顺畅地在逻辑上包含在“平定”和“评价”活动中。
在此,我们力图将关于“品”的主要含义逻辑地联系起来,但这种冲动却不是来自逻辑教条,而是我们阅读古籍时所获得的感受,和按照人的常情常理自然产生的推想。
还有一点需要强调:先秦两汉时期尚有大量的品评活动,比如划分类别和等级的活动,已经普遍浸渗到生活中的评价活动等等,但是并未被冠之以“品”的名目。
限于本文题旨,此处未做梳理,我们将在以后的研究中努力尝试这个工作。
(作者李有兵系中国传媒大学文学院副教授、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