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环境
(一)“环境”的概念性解释
“环境”一词在英文中是“environment”,它是由动词“environ”延伸而来。英文中“environ”源于法语中的“environner”和“environ”。法语中的这两个词源于拉丁语中的“in(en)”加“circle(viron)”。这些词的含义都是“包围”、“环绕”的意思,是“环绕任何事物的物体或区域”。可见“环境”一词是个相对的概念,一般是指围绕某个中心事物的外部世界。中心事物的不同,环境的概念也就随之不同。
在环境科学中,“环境”一般是指围绕着生物圈的空间和其中可以直接、间接影响人类生活和发展的各种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的总体。抛开考虑法律执行中的可操作性,在环境科学里定义环境,环境应该是指围绕着人类的生存空间,并可以直接、间接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的总体。
关于法律上的环境概念,有人认为,作为法律所保护的对象的环境,不仅有自然环境,还应当包括人为环境。因为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不仅仅是单纯的自然环境,还包括与人类生活有密切关系的人为环境,它们都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还有人则认为,人为环境外延过于广泛,不仅难以确定,而且语意甚为模糊,例如形形色色的不道德行为均可视为对社会环境、文化环境等人为环境的侵害。倘若轻易将人为环境纳入法律定义上的“环境”范畴,必将混淆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与社会风化问题的界限,以致无法对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问题对症下药,采取应有的法律对策。为此,作为法律定义上的环境应仅限于自然环境。立法之所以采取这种方式给环境下概念,主要是基于以下两方面的考虑:一方面是考虑到把环境作为法律的保护对象,其概念和范围必须明确和具体,而不能用环境科学中水圈、生物圈这样抽象、概括的概念,因此就以列举的形式将其尽可能具体而又明确地列出;另一方面,还考虑到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人类活动对自然界影响的范围必将日益扩大,法律所保护的自然客体也势必随之而扩大。而列举性规定虽然可以使法律上环境的概念和范围更加明确和具体,但是不可能穷尽庞大而又复杂的人类环境的所有要素,因而还应以概括性规定对环境概念作出表述;在概括性表述之后的列举性规定中加上“等”,以表示法律对环境的保护范围并不仅限于这些列举的内容。可见,采取概括和列举并用的方式规定环境的概念,既可将需要法律保护的各种主要的环境要素一并囊括,又有比较明确的范围和界限,有助于解决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从而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
(二)环境的简要历史回顾
环境是研究人类与自然的关系学科。环境有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之别,本书所指的环境系指自然环境而言。自然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人类是自然界(地球)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从这个意义上讲,人类属于自然的一部分。人类具有自然的属性。人类必须从自然界中索取食物,才能保证正常的生理活动需要,维持生命的存在和种群的延续。人类永远离不开自然,自然环境的优劣、自然环境的变迁,都会对人类产生不同程度影响。
人类有语言文字,能够从事劳动,创造财富,这是其他动物所不具备的。因此,人类从这个角度来说,又是同自然相对立、相分离的。人类要永不停顿地向自然索取,如果这种索取停止了,人类也就不会存在了。人类将从自然索取的物质消耗以后,又将废弃物归还自然。这是一个物质交换、能量交换的过程——人类与自然种种关系的本质,即在于此。环境要研究的对象,不是环境变迁,而是人类与自然物质交换、能量交换的历史过程及其结果。
人类与自然的关系,从人类出现以来大体上经历了三个阶段,即从单纯依赖自然发展(人类以采集、渔猎为生,其索取食物的方式,与灵长类动物很相似,在这个阶段,人类对自然几乎没有产生什么影响)到利用自然、改造自然(阶级社会以后,金属的出现,特别是铁器的应用,使人类能够大规模地砍伐森林、开垦耕地,铁器的出现也加快了对大自然的破坏,水土流失、沙尘暴相继出现,到蒸汽机、内燃机出现以后,人类对大自然的开发利用空前高涨,近代的工业文明以人类对自然资源的疯狂掠夺、破坏为基础,工业污染引发了许多意想不到的自然灾害和生态危机),然后转变为在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的同时保护自然(20世纪,由于科学技术的进步,研究人员的努力,人类对自然界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和了解,发现许多自然灾害、生态危机的发生,与人类自工业革命以来对自然界过度地开发利用有关,破坏大自然的结果,迟早要受到大自然的惩罚,全球干旱化,大气变暖(温室效应),沙尘暴增多,于是,人类明白了在开发利用自然的同时,必须爱护自然、保护自然,从而出现了环保学说和环保组织,由政府出面采取环保措施)。这三个阶段的产生,与人类智慧的开发、科学技术的进步有直接的关系,是人类对自然认识不断深化的过程。环境研究不仅有严肃的科学性,还有明确的现实性和政治、经济意义蕴涵其中。
(三)美国客户工业:墨美边境环境污染的根源
在墨西哥环境保护法规实施相当宽松的条件下,边界地区的经贸往来日益繁忙起来,但自由贸易也推动着有害物质跨国流动,源源不断进入墨西哥。墨西哥低保护的环境标准不断吸引着美国的投资者。可以说,自由贸易带来墨西哥经济水平提高的同时,将导致更严重的自然资源滥用和恶化。事实上,自从上世纪60年代后期美墨开始开发边界地区以来,墨西哥边境的生态环境就已经遭到了很大的破坏。边界地区客户工业飞速发展带来的环境污染是导致环境质量下降的主要根源。墨西哥的客户工业中的投资大部分来自美国,因此,墨西哥政府规定,凡属美国所有的客户工厂产生的污染物须运回美国进行处理。但这项规定从来也没有得到很好地贯彻和执行。客户工厂对工业废弃物的处理一直不符合墨西哥的环境法。工业污染成为边界地区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根据1997年墨西哥国家生态研究所提供的资料,20%的有毒的工业污染物是在客户工业中产生的。1993年美国贸易代表对边界地区进行考察之后得出,该地区的二氧化碳、臭氧、水质量和多种污染及工业废弃物的排放严重超过了美国的标准规定。拉雷多每天有250万吨污水流入格兰德河。水污染的程度高于正常标准的1650倍。边界地区的地下水和河流严重污染。受污染的生活用水直接影响到居民的身体健康和正常生活。边界污染问题的严重性和关联性促使美墨政府不得不重视这一问题。边界地区的环境污染成为美墨关系中比较突出的一个重要问题。确切地说,美墨边境的生态环境是没有边界的。在生态领域内,边界地区的主权和国界线只是一种虚设。
20世纪80年代初,由于蒂华纳城地下水污染和客户工厂中的废水处理不当,以及索诺拉等州的铜熔化造成美墨边界地区环境急剧恶化。1993年墨美政府签署了《保护和改善边界地区环境合作协议》,主要是控制从蒂华纳到圣地亚哥的污水流动、从索诺拉的北部到亚利桑那南部的废气污染和边境地区污染的工业废品的运输等问题。该协定的一个重要成果是促进了环境保护的非政府组织的发展。边界合作协定主要是同地方政府、非政府组织合作解决环境污染、执行环境保护标准。北美发展银行为环境合作提供资金支持,同时鼓励私人企业提供资助。
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墨西哥在环保观念、环保法规和环保水平等方面相对薄弱,因此,在边界地区的环境合作的重点是力图通过合作提高墨西哥环保水平。边界地区的环境保护工作的中心在墨西哥。
三、媒体
媒体传播的内在语征属于大众传播领域,它所使用的语言首先要符合大众传播的共性:①语言干净、利落,在第一时间迅速完成;②语言新颖别致,能激发受众兴趣;③对异常、轰动性事件反应灵敏,善于捕捉与人们生活和利益紧密相关的信息;④对事实的选择和信息加工要全面客观。同时,它也有其个性。全球性和跨文化性就属于媒体传播的个性范畴。把握墨美媒体关系发展,关键在于对其个性的认识和由此引发的观念转变。
传统的理论,主要是基于对外宣传的认识,因而十分强调“内外有别”。但是在全球化语境下,这一认识受到严重挑战。由于信息技术极大地改变了传播环境和接收条件,传统意义上的“对内”与“对外”的界限已经模糊。考察CNN的涉华报道,对于发生在墨美境内的重大新闻,它往往同时选用共同画。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冷战结束后,虽然“冷战思维”依然延续,但各国都开始注意改变以往媒体传播中强硬的政治立场,开始淡化政治色彩。除在重大军事、外交报道中亮明其为本国政治服务的立场外,一般性的时事报道均标榜客观中立的态度,以显示其跨越国界的全球性立场。同时,由于媒体所有权的多元化,管理体制的多样化和高新科技的迅速应用,为以往地区性的商业传播搞跨国传播创造了充分必要的条件。在利润的驱使下,商业传媒更加注重提供社会性、娱乐性内容,以增强其面对跨文化传播所需要的通用性,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促使以往国际传播的内容日趋多样化、来源多元化和选材平衡化。
鉴于对内媒体与对外媒体的传统界限已被冲破,传统的“内外有别”的观念需要适时调整。其最根本的观念调整是本着“开放思路、报道属实”的思想路线,摒弃“宣传语言”,使用“新闻语言”。对此,只有对内、对外报道贯通联动起来,才能形成传播合力。
我们从学理上剖解一下“宣传”与“新闻”的异同。首先,应当看到二者的同源相关性,即新闻脱胎于宣传活动,二者都属于传播范畴,都需要借助媒体实现,都需要使用语言符号。这些相关性容易把二者混为一谈。但是,这些只是表象,其内核及方法、目标不尽相同,深入研究就可以发现二者的差异。新闻是正在传播的新近事实的信息,只有具有新闻价值的新近变动的事实才能成为新闻,它不在于传播者的主观意图而存在,而在于事实本身的客观性和受众需要的迫切程度。而宣传是指“对群众说明讲解,使群众相信并跟着行动”。它通过“阐述某种主义、主张、思想、观点以争取特定对象达到既定目的的活动方式,在阶级社会里,通常是一定的党派、团体进行政治思想斗争的重要手段”。可见,宣传是政党、集团或个人利用媒体传播自己的观点、主张,以达到影响和控制他人意识和行为的社会活动。宣传可以借助新闻、文艺、美术、影视、演说、展览等多种手段进行,但这些手段并不因为被用于宣传而失去其自身的特质。一些新闻可以有宣传价值,但有宣传价值的并不一定都是新闻。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1)宣传重理念,新闻重事实;(2)宣传重时机,新闻重时效;(3)宣传重口号,新闻重信息;(4)宣传重说服,新闻重服务;(5)宣传可重复,新闻讲新意;(6)宣传讲重点,新闻要平衡。要清醒认识新闻与宣传二者的异同,在国际报道中以新闻价值和宣传价值两把“尺子”决定内容的扬弃,优先传播既有新闻价值又有宣传价值的题材,把没有新闻价值的内容挡在传播门外;变政治宣传为信息传播,变灌输性为亲和性。在达到既定传播目标的同时,增强中国传媒的吸引力,树立中国传媒的国际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