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美国移民改革联盟”研究资料。
第一步骤:立法
1.1阐明终止非法移民政策的重要性。
1.2取消所有可能鼓励非法移民的政策。
1.3创建一个终止非法移民的统一计划。
1.4积极并持之以恒地资助非法移民控制行动。
1.5加大对无视移民法的非法移民者的惩罚。
1.6杜绝立法上的漏洞。
1.7新政策要有远景规划。
1.8以威慑为中心。
1.9将“反非法移民”政策与国家利益结合。
1.10重新界定公民身份。
第二步骤:审查
2.1扩大甄别和审查人员队伍。
2.2扩大审查人员的培训计划。
2.3削减审查工作人员中的临时人员。
2.4允许在机场实施有效的不准入境行动。
2.5扩大国外的预审查项目。
2.6引进最新的高科技审查技术。
2.7限制司法部长的假释权。
2.8放宽自动审查程序的运用。
2.9开拓对经常来美的旅游者的审查程序的运用。
2.10改进美国与其他国家的边境机构的合作。
第三步骤:避难改革
3.1必须在进入美国的30天内提出申请避难的目的的声明。
3.2必须在进入美国的45天内提交社情避难书。
3.3对无证件避难者实施立刻遣返。
3.4减少避难否决的上诉环节。
3.5限制在避难裁决上的司法复审权。
3.6对通过第三国来美避难者不予进入。
3.7对不符合避难条件的申请者不给予其他移民身份。
3.8对不出席避难听证会者实施处罚。
3.9工作授权与避难程序应予分开。
3.10限定避难授予者的最高人数。
第四步骤:情报
4.1建立一个永久的情报数据库。
4.2提供有关信息分类的硬件设施。
4.3建设一个安全的情报传输系统。
4.4扩大情报分析员的队伍。
4.5增加外勤情报人员的数目。
4.6加强对情报人员的训练。
4.7提供情报装备。
4.8改进情报机构之间的合作。
4.9对国家现行的情报渠道实行转轨。
4.10国家安全委员会参与终止非法移民事务。
第五步骤:边境巡逻
5.1增加边境巡逻队人数。
5.2运用威慑手段完善递解战略。
5.3对灵活的战略配置缓冲资金。
5.4改进边境巡逻队的巡逻车辆。
5.5装备最先进的技术以确保边境安全。
5.6重新建立边境开阔的代搜索制度。
5.7增加边境巡逻犬数目。
5.8沿边境线建立边境拦网。
5.9完善公路检查站制度。
5.10建立装备战略和标准。
第六步骤:条件合格制
6.1建立一个条件统一的合格制度。
6.2对每一位条件合格者颁发合格卡。
6.3对合格卡的使用要有合法的限制。
6.4为合格卡设置保护措施。
6.5建立一个全国性的条件合格注册制。
6.6建立一种网上合格制度。
6.7对雇主遵守核实制度进行跟踪记录。
6.8所有雇主应在利润分发前参照条件合格制。
6.9移民规划局的工作方式应与IRS工作方式结合。
6.10调查人员应全心投入雇主制裁的工作。
第七步骤:调查
7.1增加调查人员的人数。
7.2采纳新的调查技术手段。
7.3为调查人员的情报交流建立一种安全可靠的系统。
7.4创建中心档案数据库。
7.5允许在移民调查中使用电话窃听。
7.6增加对调查人员的本职训练项目。
7.7对偷渡组织者和伪造证件者判以敲诈勒索罪。
7.8为调查人员配置足够的车辆。
7.9制定调查战略和标准。
7.10对在外国居住居民实行身份自动核查制度。
第八步骤:司法
8.1制定判决细则。
8.2制定司法复审权。
8.3消除间接非难。
8.4扩大递解裁决。
8.5制度化听证会应予以扩大。
8.6对监禁的外国人的处理应迅速通知移民规划局。
8.7各州应提供可靠的定罪纪录。
8.8对移民审判官实行考核制。
8.9开发为移民开设的美国司法特别代理项目。
8.10加大对缺席递解听证会者的处罚。
第九步骤:扣押、递解
9.1增加扣押场所。
9.2将(墨西哥)遣返者遣至(墨西哥)内地。
9.3增加遣返车辆。
9.4大力开展电话和网上递解听证会。
9.5递解人数应予以扩大。
9.6禁止任何判有5年徒刑的外国人再次进入美国。
9.7限制行政部门免除或推延递解通知的做法。
9.8增加扣押和递解部门的工作人员。
9.9使用正规的军事基地作为扣押场所。
9.10对被递解者不再实行72小时递解通知的做法。
第十步骤:资金
10.1实行过境费缴纳制。
10.2增加入港费。
10.3调整移民规划局的费用资金。
10.4增加拨款。
10.5扩大资产没收范围。
10.6将移民规划局建设成为一个独立的机构。
10.7扣留不合作地方机构的资金。
10.8不守法的非法入境的外国人无权享受公共福利,特殊情况除外。
10.9递解那些成为社会负担的外国人。
10.10强化资助外国人的资助者的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