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传播,是指艺术信息在社会上的流动。因此,对艺术传播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广义上,作为人类活动的艺术传播行为自古有之。狭义上,专指大众传媒语境下的艺术传播活动。
一般而言,艺术传播有如下特点:
1.艺术传播应该是一种信息共享活动。以音乐为例,由于传播,使得音乐从创作者到演奏者、从演奏者到传播者、从传播者到欣赏者、从自己到他人、从个人到多人,属于信息的共有化过程,具有交流、交换、扩散的性质。
2.艺术传播离不开社会关系,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进行,又体现一定的社会关系。传受双方都有着各自的社会角色和社会地位,不管艺术传播是以横向的空间性流散,还是以纵向的时间性流散,它都不可避免地要在特定的社会关系中进行,同时反映甚至派生新的社会关系。
3.艺术传播是一种互动性的行为活动。传播者虽然往往处于主动地位,但是接受者也并非完全被动接受,作出反馈是必然的也是必需的。尤其在近距离的人际传播当中,我们会更明显地看出,艺术欣赏者的反应对艺术传播者的影响甚大。因此,艺术传播是互动的、双向性的,任何艺术传播活动都必定是围绕传播和反馈展开的。
4.艺术传播要达到效果,双方必须都有共通的意义空间。在这里,传播要经过传播者对内容的符号化和接收者对符号的解读,而对于符号理解上的共通性以及共通多少,都决定了传播效果的好坏。
5.艺术传播是一种行为,一种过程,一种系统。它始终是以人为主体进行的活动;在这个活动中,要考察的是整个和艺术现象有关的传播动态,从中间把握住艺术传播的普遍规律;这个活动更加注重的不是仅把眼光局限在某一个或者某一种艺术的传播现象上,而是整个艺术传播过程中的内部的变化以及所引起的相关事物的总体变化。
6.当代的艺术传播有着信息上的文化性和载体上的经济性。艺术是文化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部分,各地区、各民族都有自己特定的艺术来代表自己特定的文化。而当艺术作为信息在现代社会进行传播时,它更多的是通过商业运作来进行艺术商品的生产、流通、消费,并通过这样的一个艺术商品传播的过程来实现艺术信息的传播。
一般而言,一个完整的艺术传播活动离不开艺术传播者、艺术接受者、艺术作品、传播媒介、反馈五个要素。它们之间构成的关系如下图:艺术创作者也可视作艺术传播者的一种,它和艺术接受者、艺术作品等要素在本书其他章节已有阐述,这里不赘述。因此,重点来说艺术传播媒介和传播效果两点。
第一节传播媒介
传播媒介是在传播过程之中,用以负载、传递和延伸信息传送的工具,它介于传播者和受传者之间,是传播艺术符号的物质实体。一般而言,传播媒介有两层含义:一是指传递信息的工具和手段,如报纸、广播、电视、计算机网络及电话等与传播技术有关的媒体;二是指从事信息的采集、选择、加工、制作和传输的组织和机构,如报社、电台和电视台等。我们这里所说的传播媒介侧重从传媒技术来分类。
一、传媒的分类及其特点
1.报纸
报纸是以刊载新闻和新闻评论为主的公开发行的定期出版物,一般以散页形式连续出现,是最早出现的传播媒介。报纸属于视觉表意型媒介,其特点是通过印刷文字、图片、版面设计等传递信息;保存性强,可以反复阅读,累积阅读率和传阅率高;受众的选择性强;适合传达深度信息,属于解释型媒介。报纸媒介也有一定缺陷,比如时效性差;主要借助文字传播,要求受众有一定文化水平和阅读、理解能力,限制了受众范围;感染力相比广播、电视而言较弱。
2.广播
广播是用电子技术装备起来的现代化新闻传播媒介,通过无线或有线方式向广大地区传送声音。广播属于听觉媒介,其特点是时效性强;影响面广;对受众的文化要求不如报纸来得那么高。但广播只能通过声音进行信息传播,同时存在着选择性差和保存性差的问题。
3.电视
电视是借用电子技术传输图像和声音的现代化传播媒介,通过光电转换和电子显示屏技术将声像传到各地,是现代电子信息技术高度发展的产物。它是当前最大众化,最具传播效力的传播媒介之一。电视是视听合一型的媒介,其优势在于运动的画面适应了人的生理特性;相比较于报纸借助印刷符号,将形象、过程等转换成文字性描述,再由读者根据自己的经验和体会重现客观场景这种间接的理解过程而言,电视有很强的形象感、现场感和过程感,因此具有说服力和感染力;时效性强。但同广播一样,电视也是一种告知型媒介,按照时间的顺序传播信息,因此受众的选择性不高,且保存性差。
4.互联网
互联网泛指一个由众多计算机通过通信线路连接起来的网络,它能够为联网用户提供海量信息及各种服务。互联网作为一种信息的传播媒介,依托多媒体技术、数字通信技术等高科技,集声音、图画、文字、影像等多媒体传播于一体,具有高度的海量性、综合性、时效性、互动性、保存性、选择性,同时它超越了时空限制,传播速度更快,传播范围更广。但是作为网络接收设备的电脑,价格较高,并且使用电脑要求具备一定的文化水平;上网费用高,网络带宽有限;可控性较差,信息缺乏过滤,信息的权威性、可信度远不及传统媒体。另外,网络病毒、计算机犯罪、虚假信息传播、意识形态和文化渗透、不良网站、垃圾邮件泛滥、侵犯知识产权等也是困扰互联网发展的重要问题。
5.手机
手机,又称移动电话,是可以在较广范围内使用的便携式电话终端。同互联网一样,手机也是多媒体的媒介。除了有数字化、时效性、保存性、选择性、交互性等特点外,手机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其高度的伴随性和私密性。但是,手机媒介目前依然存在手机电话终端和上网资费较高,网络带宽有限;可控性较差,信息缺乏过滤,无法拒绝接受垃圾信息等问题。
二、媒介融合
媒介融合(Media Convergence)这一概念最早由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的浦尔教授提出,其本意是指各种媒介呈现出多功能一体化的趋势;美国新闻学会媒介研究中心主任安德鲁·纳奇森则将媒介融合定义为印刷的、音频的、视频的、互动性数字媒体组织之间的战略的、操作的、文化的联盟。这种媒介形态的融合已经成为了当前新媒体技术下的不可逆转的潮流。尤其以3C融合为典型事例,3C分别是指计算机(Computer)、通讯(Communication)和消费类电子产品(Consumer electronics)。
用电视打电话,用手机欣赏音乐、电影,在地铁上观看新媒体电视剧……媒介融合已经发展到无时不在、无处不在的境地。以日常家庭生活为观照对象,我们今天的数字家庭大致可以分为三个运作区域:以桌面电脑为中心的电脑互联区域,它包含显示器、数码相机、MP3播放器、打印机、数码摄录机等依赖于电脑的电子设备;由家庭视听娱乐设备组成的家用电器区域,它包含电视机、音响设备、DVD、电视游戏机等家庭视听娱乐设备;以笔记本电脑为中心的移动设备区域,它包括笔记本电脑、掌上电脑、手机等便携类产品。这三个区域之间虽然处于高度协作关系,但各个区域间,尤其是家用电器与其他两个区域之间几乎不产生任何应用关联,使得生活不够简约、便捷。随着标准化的智能型无线技术的发展,繁琐的线路、复杂的接口、多样的格式这些问题都会逐渐解决,设备之间的无缝互连也在日程之上。艺术的数字化、日常化、伴随化、多媒体融合传播的特征也将越来越凸显。
三、艺术传媒的本质
关于艺术传播媒介的本质及其对艺术世界的影响,阿诺德·豪泽曾提出过的“中介体制”概念对我们很有启发。他认为,在艺术创作和艺术消费之间的中介体制是艺术传播的必经之路,它们可以说是艺术社会学的流动网。由于艺术世界的存在,艺术作品在传播、接受过程的中介就逐渐增多,接受过程也越来越复杂。在艺术世界未建立前,艺术作品与接受者之间在其社会学意义上是无中介性的。因为在那时,艺术作品就像我们房间中的其他物品一样是生活的一部分而融合在我们的生活之中。这意味着艺术世界的建立虽然为审美接受创造了条件,但它的中介性特征也使艺术与生活的距离拉得越来越大。也就是说,当那些曾经在历史上承担着宗教、政治等实用功能的图像进入美术博物馆而成为审美接受的对象——美术作品时,他们也就丧失了在当时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切断了与当时生活融为一体的亲密关系,而仅只在符号和象征的层面上指向了当时的社会生活。
四、艺术与传媒的关系
在当代,艺术与传媒呈现出了更为直接的关系。尤其是传媒技术的发展,对艺术的影响更是呈现了一种多元立体的效果。
在艺术本体方面,传媒不仅促成影视、网络等新兴艺术形式的诞生,还促成了新的艺术创作理念,安迪·沃霍尔的波普艺术代表作品《玛丽莲·梦露》就体现了复制技术对艺术创作思潮的影响。同时,传媒为艺术传播提供了更为广阔的时空,当地球变成“地球村”,艺术的跨文化传播和交流更加频繁,艺术之间的融合愈来愈多发,艺术自身的演化能力愈来愈强大。
在艺术文化方面,传媒的舆论聚合能力、民意导向能力直接要求艺术作品在进行大众传播时必须进行符合主流意识形态的改造,尽管能够充分发挥“艺术——社会”的价值体系构造功能,却在一定程度上变成了抹平艺术多元化的双刃剑。传媒的分众化、互动化发展促使艺术欣赏者不断“从大众向小众”、“从受众向参众”进行转变。传媒削平深度的叙事模式也容易导致大众审美欣赏能力的不断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