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景生态的史料方法人类文化的历史遗存多元而丰富,但由于记录和保存手段的限制,不是所有的历史遗存都可以保留下来的。随着人类技术的进步,以前无法保存的无形历史遗存也有了可以保存的可能性。对历史和文化的研究传统上主要借助文字和出土文物等有形的实物资料,近些年来反映人类社会活动的声音景观资料以“声音生态(Sound-Ecology)”的概念已经被引入历史研究的领域中,记录具有代表性的或者正在消失的声音作为文化遗存和历史资料。在声音记录技术和存储技术成熟之前,人类无法记录和保存各个历史时期人类活动的声音资料,但是在现代技术条件下完全可以记录和保存人类社会活动的声音资料,并把它作为反映人类活动和社会演变的历史记录,从而为历史学的研究提供一个新的实证研究手段。人类为了和外星人建立联系,曾经把记录人类活动声音的录音资料搭载在宇宙飞船上送往太空,对人类自身历史的保存、继承和传播,也应该重视人类社会活动的声音资料的利用,而且现在也完全有这个条件。
目前,国内还少有从历史学的角度开展声景生态研究的案例,但是从社会和学科的发展规律来看,历史学的研究将来肯定要借助声景生态资料。声景生态资料的史料方法研究是具有较强的探索性的工作,有许多问题都是第一次遇到,对这些问题的研究首先需要明确声景生态资料的历史文化价值,以及声景生态资料区别于传统史料的特点。作为历史研究的资料,声景生态资料与其他传统史料的最显著的区别在于它的鲜活性和生动性,而这种动感的史料更适合于从原生态的历史观来研究历史的本来面目。
第一节历史研究的原生态观点
生态学是研究生物与其环境相互关系的科学。现代生态学的发展越来越把人放在中心的位置,生态学基本原理既可应用于生物,也可应用于人类自身及人类所从事的各项活动,因此出现了许多生态学观点与其它学科结合、交叉的学科和研究方法。比如生态民族学、生态美学、教育生态学、传媒生态学、生态光学、生态声学等。生态学思维方法的兴起,也影响了历史学研究的方法。这种影响有两个方面,一是历史学研究中原生态观点的讨论,二是各种不同的生态资料作为史料的运用。
《学术月刊》2006年6月号刊发了一组探讨历史研究中的“原生态”问题的文章[1][2][3]。章开沅、彭南生、罗炳良三位史学家就历史研究中的原生态观点和原生态史料的问题进行了论述。章开沅在《商会档案的原生态与商会史研究的发展》一文中指出,史学的价值及其品格首先就表现为要认真看原始资料,只有充分运用了原生态的史料,史学著作才能经得起时间的检验,依靠别人利用过的“二手货”是难以获致真正有价值的学术成果的。将“原生态”一词引入到历史研究中,是为了强调历史资料的原始性、完整性对历史研究的重要。我们的社会现在开始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以原生态的形式保存下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将使民族文化更好地得以传承、创新。“原生态”的提法切中学术界某些论著不重视发掘史料、不重视运用原始资料的浮躁之风。只有充分运用了原生态的史料,史学著作才能经得起时间的检验,保持它的生命力。
章开沅认为任何史料选集、汇编都在不同程度上破坏了史料的原生态。史料编纂的本身都有一个框架,一种导引,编辑本身就有一个思路,选什么,不选什么,都是建立在这个思路基础上的,一看就知道里面的内容。编辑者是根据他自己的判断,但是,编者的判断不能代替研究者的判断,否则研究者便只能跟着那位史料编辑者,根据他导引的路来走。我们一方面要重视史料,尽量利用原生态的史料;另一方面,也要重视解释,追寻研究对象的原生态。不管怎么样,历史研究的本身首先是求真求实,历史的真实就是历史对象的原生态,尽可能的不作不着边际的评论,不带任何偏见,保持价值中立。历史研究就是要探索历史的原生态,历史事件、历史人物的原生态,就是其本来面貌,就是它们的真实面相。
彭南生在《原生态与历史研究的原创性》一文中指出,原生态与原创性,一字相通,又一脉相连。史学研究的原创性建立在对历史的充分理解与科学解释的基础上,对历史的理解与解释又是以历史的真实性为前提的,真实历史的构建是从尽可能详尽地占有历史资料入手的,它们之间形成了“原生态史料—原生态历史——原创性理解或解释”的路径依赖关系。其中,原生态史料是史学研究原创性的基石,原生态场景的构建则是原创性理解或解释不可缺少的手段。历史研究的原创性是原生态史料基础上、在原生态场景下、通过原生性历史过程的重建而形成的对历史的理解与解释。
原生态本是指事物的原初生存形态或生活状态,是事物最原始、最本真的一面。原生态历史当然应该是历史人物、历史事件与历史现象的原初状态,是一种真实的客观存在,其最初的载体是历史上传承下来的各种文本。从历史哲学意义上看,原生态历史就是本体的历史,要使这些本体的历史再现在世人面前,有赖于历史学家创造性的劳动。史学研究的原创性是指认识历史、包括理解和解释两个层面上的原始创新,就理解而言,是指史家对历史过程的原生性的分析。史家所处的时代与知识背景的差异常常会造成他们理解历史人物、历史事件的不同,但真正符合历史本体的理解只有一个,我们将这种理解称之为原生性的理解。就解释而言,是指研究主体对尚未被认识和发现的、沉淀在历史过程中并影响历史发展的共性因素的完整归纳和高度概括。
历史学与其他学科的根本区别就在于研究对象的不在场性。已经逝去的历史无法复原,历史事实不可重复,历史学家无法像自然科学家那样在实验室里模拟一个相同的现象,而只能借助各种手段间接地认识历史,最主要的手段就是依靠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文字资料,或曰“文本”,其中既有亲历者的记载,也有旁观者的描述,还有道听途说者的转述。因此,史料学意义上的原生态是尽可能地占有研究对象的各种文本,尽可能地掌握“文本的世界”里所包含的完整信息。从这个意义上说,将原生态史料视作历史学的生命所在,是恰如其分的,离开了它,历史充其量只能是任人把玩的古董,任人操弄的工具,离开了它,历史学求真求实的学科品格及其严谨性亦将不复存在。
历史学的特殊性就在于,它既具有人文学科的特质,也具有社会科学的特性,与此相应,在历史研究中,理解与解释常常构成一对最深刻的理论张力,折射出史家们认识历史时的主体性与客体性两个维度。由于历史人物常常与特定的历史事件联系在一起,因此,是理解性地诠释历史事件呢,还是解释性地分析历史呢?往往使研究者在同一历史事件上形成不同的观点。然而,强调理解也好,偏重解释也罢,两者都必须建立在依据原生态史料构建起来的真实历史的基础上。即便是从一般意义上解释历史,也离不开原生态场景。既然历史解释是一种因果关系的建构,那么,它同样离不开原生态场景。在这里,原生态场景在两个方向上延伸。首先,它是指历史人物、历史事件存在的具体环境,这些环境虽然同样不可复原,但在解释历史时是须臾不可或缺的,否则,就会造成历史人物、历史事件、历史现象在时空上的移位、错位,进而造成解释的失当。其次,它是指用以解释历史的工具的原生性。解释历史的预设理论或普遍性概念的来源,是从史实中抽象出来的原生性概念,还是从其他学科中拿来或借用过来的,在相当程度上制约着原生态场景的构建。
历史一旦逝去,就沉淀为一种客观实在,经过史家的创造性工作,成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共同记忆,即原生性历史。原创性的理解与解释就是在原生态场景下、在原生态史料的基础上构建出原生性的历史发展过程并抽象出过程背后起作用的那些共性因素。原创性之所以存在,是因为历史需要不断地被重新认识;史家认识历史的过程,也就是人类不断认识自身文明的艰难过程。不同的解释形成不同的观点,这不仅有赖于新史料的发掘,而且取决于善用新的意识形态去解读已有的史料和新发掘的史料。时代的不同和人类文明的进步不仅使历史上传承下来的各种“文本”进入史家的视野,而且使史料中蕴涵的、尚未被人们认识的价值重新浮现出来。因此,新史料、新方法、新观点便成为历史研究者孜孜以求的目标,也是构成历史研究原创性的主要体现。
罗炳良在《原生态与历史解释的适度原则》一文中论述了历史解释的适度原则。无论是自然科学中的地质学、地理学,还是社会科学中的民俗学、考古学,都非常关注研究对象的原生态。历史学作为一门古老的学科,究竟属于什么性质的学问?如何在历史研究中考察清楚历史的真实面目?怎样才能达到对研究客体的正确认识?对于上述问题,历代学者不断思考并且试图做出种种答案,成为历史学中历久而弥新的主题。毫无疑问,历史学也需要探查和考究研究对象的原生态,但因其研究对象是过去的人类历史,现实中已经不存在,研究者无法直接面对研究客体。因此,要考察人类历史的原生态,就必须探寻历史学解释方法的适度原则。
在中国史学史上,历代史家对历史的解释不但积累了宝贵的经验,而且留下了深刻的教训。前贤研究历史最有代表性的观点,是宋明时期的“予夺褒贬”和清代乾嘉时期的“据事直书”两种理念,然而两者都没有探索出历史解释的适度原则,值得后人认真汲取和借鉴。研究历史主张“予夺褒贬”的一派,突出研究主体对研究客体的褒善贬恶之义,强调史家必须对历史作出价值判断,否则历史研究没有意义。研究历史主张“据事直书”的一派,批评驰骋议论的空疏学风给历史学造成的危害,强调历史记载应当据事直书,历史研究必须求真考信。清代乾嘉时期的史家认为,只要把历史上的善恶事迹记载和考证清楚,后人自然可以从中借鉴前人成败得失,知其善恶,明辨是非,无须研究者画蛇添足,再加议论褒贬。这类史家不赞成前人对历史任意褒贬的做法,主张历史学的终极目标是记载与考证历史事实的真相,发展到极端就出现近代史家傅斯年提倡的“近代的历史学只是史料学,利用自然科学供给我们的一切工具,整理一切逢着的史料”,对任何材料都“存而不补”,“证而不疏”,不抒发语言解释和历史哲学。这种研究历史的理念具有较大的局限性,早为20世纪后半期中外历史学的发展所证实。
历史事实无穷无尽,而研究者却只能从自己的特殊视角去解释历史,不同的人解释历史或同一个人变换不同角度解释历史,就会产生不同的历史意义。历史学不但需要记载和考证历史事实,更需要进一步对史实做出深入的研究。其实,任何史家的历史记载和历史考证里都包含着解释的成分,只不过其程度属于历史解释的较低层面,仅仅局限于这样的程度远远够不上历史解释的适度原则。
“驰骋议论”和“史学即史料学”两种理念和模式都没有掌握好历史解释的适度原则,无法使历史学达到完善程度。前者不注重发掘和利用原生态的史料,仅仅按照自己设定的理论框架裁剪历史,得出的结论与历史的真相必然越来越远;后者仅仅排比史料并不等于研究历史,即使原生态的史料也不能完全包容真实的历史及其意义。探究历史的原生态就是对历史的客观研究,既要发掘和利用可靠的史料记载,弄清历史的真相;也要对史实做出恰如其分地解释,重视阐发其历史意义,寻求史论结合的最佳角度,确立历史解释的适度原则。
首先,历史解释必须最大限度地利用原生态资料。所谓原生态资料,包括距离历史发生最近的原始记载和某一学说的初始形态两方面内容。前者如历代起居注、实录、档案等资料,尽管也包含着史家的取舍与解释,但其侧重点在于记载历史,因此往往被称作一手材料;后者可以说是对历史最早的研究,尽管研究者见闻亲切,但其侧重点在于解释历史,因此往往被称作二手资料。这两种形式的资料,应当成为后世历史研究最基本的依据。研究历史之所以必须重视原生态资料,是因为这类资料系距离历史事件地域最近和时间最早的记载,没有或是较少经过后人附会,比较接近历史的真相。同时,研究历史还必须依据距离历史事件或典章制度最近的研究成果,而不能盲目相信后世距离历史较远的结论。因为一种学说不是突然出现的,必然有一个长期流传和不断附议的过程,只有考察其前后发展演变的脉络和轨迹,追溯其源头,才能看到历史的真实面貌。需要指出的是,原生态的历史资料和研究结论容易受到特定时代的局限,束缚记录者与研究者的见识;而后人则有可能摆脱这种束缚,站在价值中立的立场研究历史,得出的某些新结论反而更加客观。今天的历史研究既要最大限度地利用原生态资料,又要充分吸收后世的正确研究成果,两者不可偏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