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中印经济的真正进入快车道,或者说经济的真正起飞,都是上世纪70年代末之后的事情,在起飞之时都出现了一次经济体制的大改革。中国的起飞起源于1978年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的改革开放。印度也在上世纪80年开始了较大的经济改革,经济也由此开始了较快的发展,真正的经济起飞则是在1991年拉奥政府进行大规模市场化改革之后。当然在此之前,中印经济也都有了一定的发展,可以说都在一定程度上为经济的起飞创造了一定的条件。如果根据罗斯托的经济增长阶段理论,我们大致可以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的中国和独立之前的印度,都属于传统社会阶段,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到改革开放之前的中国与独立之后到大规模市场化改革之前的印度,都属于起飞前提阶段。此后的两国则都开始进入了经济起飞阶段。
任何国家的经济起飞都需要一定的前提条件,经济起飞的前提阶段创造的各种条件对于一个国家的经济起飞的影响虽然不一定是决定性的,但绝对是不能忽略的。这些起飞的前提条件主要可以三大方面;资源状况、经济体制和经济水平。
3.1中印两国的资源禀赋比较
一个国家的资源可以分为自然资源和人力资源两大类,两者都对于现代国家的发展的具有一定的影响。
在自然资源中,对于经济发展影响最大的应该主要是土地资源、水资源和矿产资源。
从土地资源来看,中印两国虽有一定的共同之处,但还是存在明显的差别。共同之处在于两国都是大国,国土总面积都居世界前列,中国国土总面积为960万平方公里,仅次于俄罗斯和加拿大,居世界第三位,印度国土面积近298万平方公里,居世界第7位。当然如果从总面积来看,中国远远超过印度,但是,在对于经济发展的影响来看,地形以及由此导致的有效利用面积特别是其中的耕地面积与农用地面积的大小比总面积的大小更为重要。从这些方面来看,双方则互有千秋。从地形来看,中国是以高原和山地为主。国土面积中,山地约占33%,高原约占26%,盆地约占19%,平原约占12%,丘陵约占10%。而印度则是以平原和低地为主。国土面积中,平原约占43%,高度在300——900米之间的台地和缓丘约占28%,丘陵约占18%,山地约占11%。众所周知,最有利于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是平原,所以,印度的地形结构明显较中国优越。而且这样的一种地形结构的差别也导致了国土总面积远远低于中国的印度却在对国民经济影响最大的土地方面的指标——耕地面积上却超过了中国。关于中国的耕地面积,上世纪80年代统计为1亿公顷左右,但在90年代后期的农业普查中,这一数据又有所增加,现在的数据为1.2亿公顷,考虑到这近20年中因为工业化的原因我国的耕地面积应该有所减少,上世纪80年代应该比现在稍多,所以估计在1.3——1.4公顷左右。而据印度农业部的统计资料,1986——1987年度的土地使用结构中,净播种面积为1.4亿公顷,复种面积为0.37公顷,另外还有休耕地0.26公顷。所以总耕地面积超过中国。再考虑到中国人口多于印度,所以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一直到现在,印度的人均耕地面积都明显多于中国。根据世界银行统计,1979——1981年的人均耕地面积中国为0.10公顷,印度为0.24公顷;1999——2001年中国为0.11公顷,印度为0.16公顷。这些数据中,1979——1981年的中国数据明显用的是原来的数据,与实际有一定差距,但估计也就在0.14——0.15公顷左右,还是明显低于印度。
但是,如果从整个农用地(含耕地、长期作物用地以及草地)的情况来看,情况又有所不同,因为中国的草原面积达2.6亿公顷,远多于印度的0.12亿公顷。所以,中国的农用地总面积远远多于印度,甚至人均都明显高于印度。另外中国的森林面积也明显高于印度。上世纪80年代中国的森林面积为1.25亿公顷,印度仅为0.67亿公顷。故而,综合来看,两国的国土资源互有优劣,不能简单的说哪国具有绝对的优势,关键在于两国的利用效果。不过,两国的人均耕地和人均农用地面积都明显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而粮食是整个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人均农用地特别耕地面积的大小对于一个国家发展战略的影响极大,对于中国、印度这样立足于自力更生解决粮食问题的大国来说更是如此,所以,无论是中国还是印度在采取经济发展的战略时事实上都受到这一因素的约束,如何解决这一问题是两国经济能否真正取得成功的重要因素。
对经济发展具有较大影响的另外两种自然资源是水资源和矿产资源,这两个方面,中国还是占有一定的优势。从水资源来看,中国年降水总量达60000亿立方米,印度仅为39300亿立方米,在可用于发电的水能资源中,印度与中国的差距更大,印度能够用来装机发电的水能资源只有8983万千瓦,每年可发电4722亿度,而中国可装机发电的水能资源达37900瓦千瓦,每年可发电19000亿度。从矿产资源来看,中国的总体上也强于印度。在三种主要的动力资源,煤、石油、天然气中,中国的储量都比印度丰富。但是由于后来两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两国的动力资源,特别是石油和天然气方面,都遇到了极大的困境。在金属矿方面,中国的储量也明显较印度占有一定优势。特别是有色金属,中国的多种有色金属都居世界前列甚至首位,如钨的储量为世界其他各国储量总和的3倍多,稀土矿的储量为其他各国总和的4倍,锑的储量占世界的44%,铜、锡、铅、钼等也居世界首位。印度则大多数的有色金属都比较稀缺,在这方面和中国有明显的差距,不过在黑金属方面,情况还是有所不同。尽管印度储量同样不如中国,但品位高,利于开发。如铁矿石,1988年中国保有储量达到497.3亿吨,居世界第三位,但贫矿太多,大部分品位在50%以下。而印度铁矿石尽管储量仅为175.7亿吨,远低于中国,但是富矿较多,品位大都在60——70%,利于开发。当然,水资源和矿产资源的状况对一个国家的发展虽然具有一定的影响,但与土地资源比起来,其影响要小的多,所以中国在这方面的优势并不能说能在经济发展中起到多大的作用。总的来说,两国都属于自然资源总量丰富而人均不足的国家,两国的自然资源状况对于两国的经济发展都有着一定的制约,其中对于印度的制约应该比中国更大一些,但这并没有对两国经济的发展造成决定性的影响。
从人力资源来说,对于经济的发展而言,主要是人口的总数以及年龄结构。从总数而言,这两个国家都是人口大国。上世纪70年代末改革之初,中国人口就已经接近10亿,并在1982年正式超过10亿,达到10.17亿。印度在1981年也达到了6.58亿。另外,两者都属于比较年轻的年龄结构。中国1982年的人口年龄结构为:0——14岁人口约占33.6%,15—64岁占61.5%,65岁以上占4.9%,明显属于比较年轻的年龄结构。而印度则更年轻,1981年0——14岁占39.5%,15—60岁占54.1%,60岁以上占6.4%。可以看出,对于经济发展所需要的劳动力资源来说,两国都是很丰富的。当然,从这样的年龄结构中,我们也可以看出,在两国经济起飞之初,中国的劳动力资源更具优势。而如果考虑到两国在基础教育上的差异所导致的人口素质的差异,中国的优势则更为明显。因为中国的基础教育状况明显好于印度,在国民识字率上,中国一直远远高于印度。
当然,如果动态地看待两国的人力资源,则可以发觉,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国这方面的优势应该呈逐渐缩小趋势。首先是由于中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而印度并没有实行类似的政策,所以80年代以来印度的人口增长率明显高于中国,使两国人口总量差距明显缩小。80年代初印度人口只相当于中国的2/3左右,而当前印度人口已经超过了11亿,中国人口为13亿左右,两者的相对差距甚至绝对差距都有所缩小。另外,最为重要的是印度人口的年龄结构比中国更为年轻,再加上新生人口明显多于中国,所以当目前中国开始出现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时候,印度还是一个年轻型的国家。如果印度能在基础教育方面有较大地进步的话,经过一定时间后,印度的人力资源则完全有可能由劣势转化为优势。
3.2改革前两国的经济体制比较
改革前的中国和印度总体来说都属于计划经济体制,但两者存在明显的差别。
首先,中国基本上是单一的公有制,而印度实行的是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混合经济体制。在建国初的新民主主义时期,中国本来也是一种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局面,当时存在着六种基本的经济成分,即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和外资经济。但是从1953年开始,经过三年左右时间的社会主义改造,个体农业、个体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基本消失,外资企业或主动撤离中国,或被中国政府征收,到1956年,几乎就成了公有制一统天下的局面。在当年我国的整个国民经济中,国营经济所占比重为32.2%,集体所有制经济所占比重为53.4%,公私合营经济占7.3%(这类经济成分后来基本都通过和平赎买的方式转化为国营经济),私营经济仅占0.1%,个体经济占7.1%。公有制(含国营经济、集体所有制经济和公私合营经济)所占比重达到93%。而在工业中,这一比重甚至高达98.8%,这一状况基本上维持到上世纪70年代末期改革开放之前。但是,印度在1947年独立后,在明确宣布建立社会主义类型社会,实行计划经济的同时,又在凯恩斯主义的指导下,提出了公营经济与私营经济并存的混合经济体制。印度不仅宣布让公、私营经济共同存在,而且还明确划分了二者的经营领域。在1948年通过的《工业政策决议》中,就将二者的经营领域作了详细的划分。当时将印度工业分为四大部类:
第一部类包括:武器生产、原子能的生产和控制以及铁路运输的所有权和运营。这一部类完全由中央政府控制。
第二部类包括:煤炭、钢铁、飞机制造、造船、电报、电话和收音机以外的无线电器材以及矿物油等。这些部门的新企业只能由国家承担。
第三部类由那些中央政府感到有必要进行计划和调节的基本的、重要的工业部门组成。其中包括盐、汽车、拖拉机、(牵引车)电气工程、重型机械、机床、重化工业品、化肥、电化学工业、有色金属、橡胶、电力和工业酒精、棉毛纺织、水泥、制糖、造纸和新闻纸、空运和海运、采矿以及与国防有关的工业。这类部门中私人可以参与,但国家必须起主导和控制作用。
第四部类包括所有上述企业以外的工业领域,这些领域向私营、个体和合作企业开放。
当然,后来基本上构成改革前印度工业政策基础的应该是1956年的《工业政策决议》,这部被称为“以《印度宪法》为政治蓝本而指定的一部经济宪法”中,对公私经营的领域作了更为明确的界定,其中将工业部门分为三大部类:
A类是完全由政府负责的工业部门。基本上包括了1948年分类中的第一部类和第二部类。
B类是那些逐步由国家所有并且通常由国家建立新企业的部门,基本上相当于1948年分类中的第三部类,这一类中私营企业可望成为国家力量的补充。
C类是所有余下的工业部门,都留给私营部门。但国家还是要通过许可证的方式对它们的生产和分布进行管理。
后来的政策基本上是在1956年《工业政策决议》的基础上微调,混合经济的形式则一直保留下来。另外,印度的农业基本上属于私人部门。所以,在印度的经济总量中,私营经济一直占有较大的比重。